2022員工勞動僱傭合同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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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員工勞動僱傭合同協議 篇1

甲方:

2022員工勞動僱傭合同協議(通用3篇)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臨時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爲餐飲服務員。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職責:負責協助甲方餐飲的調配、銷售、及餐飲店的衛生。

上班時間爲:上午11:30—晚上12:00

每週上班6天,休息1天,一個月按31天計算,上滿26天領全月工資人民幣1500元,一個月30天休息4天,31天休息5天。如每天營業金額超過200元按10%提成作員工獎金。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上滿26天領1500元基礎工資。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工資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乙方每天按時簽到,作好銷售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關好門。)

2、乙方如水電、門未關好造成損失,甲方要從工資中扣出損失費。

第六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第一次上班時間次月第2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當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x年x月x日:

2022員工勞動僱傭合同協議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聯繫電話: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於年月日至年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的質量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三、工作內容和要求

3、工廠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4、乙方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爲元。

5、甲方在每月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6、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作保險。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22員工勞動僱傭合同協議 篇3

________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上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僱傭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爲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2、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作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准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餘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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