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服務公司與酒店加盟合作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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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服務公司與酒店加盟合作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旅遊服務公司與酒店加盟合作合同(精選3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星級:_______星

甲乙雙方就乙方加盟甲方運營平臺: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各成員單位提供優惠客房,併成爲甲方網絡平臺的加盟會員酒店,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客房協議價格(酒店也可自附《房價表》等相關說明,無建議售價可不填

1)房間類型 門市價  結算價  建議售價1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2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3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4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5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6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早餐:   份;加牀:   元。

2)爲了更好的推廣乙方酒店,乙方應在簽約價格上無傾斜政策,建議返佣金額在____元以上。

3)獎勵政策:甲方每月完成( )間次獎勵____元/間次,完成( )間次獎勵____元/間次,完成( )間次獎勵____。

4)團隊含義:同進同出____間以上爲團隊接待,價格爲一團一議。

二、關於客房預訂:

1.甲方各成員單位免費爲酒店進行客源招徠與必要的促銷,乙方負責協調酒店銷售部、預訂部及前臺,配合好甲方各成員單位預訂單的落實確認與到店客人的入住安排。

2.甲方各成員單位在客人抵店前通過傳真方式通知乙方 銷售部、預訂部,乙方按訂單上傳真號碼回傳各成員單位確認。

3.對於遇銷售部、預訂部休息下班,在無法聯繫到乙方銷售人員的情況下,甲方各成員將直接發傳真到乙方前臺,由乙方前臺按甲方各成員傳真內容先予以接待。總檯或商務中心傳真號碼:________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成員單位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免費給客人升級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將甲方客人安排同星級酒店,佣金應照常返還。

5.甲方客人退房時間爲中午____點,如客人要求延遲退房,乙方視當天房態情況儘量滿足甲方客人的要求。

6.當甲方客人直接向乙方要求延住時,乙方可按甲方原先的傳真預訂價格給客人續住,佣金應照常返還。

7.乙方____點爲正常保留時間,(特殊情況請在預訂單上註明)____點以後甲方成員單位取消預訂客房,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銷售部休息日期:____下班時間:____預訂部休息日期:____下班時間:____

三、關於夜審跟單:

1.爲減少給乙方酒店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甲方各成員單位每天在______前後,以電話形式直接與酒店前臺或預訂部聯繫對保留至______的客房進行跟單,以便保留或及時取消,酒店應通知前臺或預訂部給予配合,正確告之甲方預訂的客戶是否到店、入住房號的情況。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關於付款、結算:

1.當甲方客戶入住酒店時,乙方總檯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佣金)歸甲方所得。乙方佣金差價稅____%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員單位客人入住詳細資料(包括客人姓名、入住房價、入住日期、離店日期、夜次、及返佣金額)經雙方覈對確認後,訂房佣金由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並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匯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備註:扣差價稅的酒店,甲方只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收據),未扣差價稅的酒店甲方提供收款發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協助甲方接待好客人,爲客人提供優質的全方位服務,做好預訂、財務結算工作

2.甲方各成員單位的訂房,乙方正常保留當天______整(視當日房源情況可適當延長保留時間)。

3.乙方遇門市散客價格調整或推出特惠價格時,應及時以傳真形式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並要確認好的開展工作。

5.雙方簽約人員如有離開原工作崗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原協議有效。

6.在設置甲方名稱時,請統一用“中國訂房聯盟”名稱設置,便於甲方成員單位客人查找預訂信息。

7.乙方若有裝修、停業等影響會員入住的情況,務必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不爲任何客人和各成員單位承擔欠款和擔保。

六、特別說明

1.所有用《中國訂房聯盟-客房預訂通知單》入住的佣金,由中國訂房聯盟法人單位:____________旅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統一結算。

開戶全稱:上海藍豹旅遊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訂房聯盟平臺:已爲酒店免費開通了,無須傳真確認,無通信費用的-和-(即時房態、即時確認系統)和移動商務平臺(手機短信訂房、即時短信確認系統),酒店可免費申請開通

3.爲便於更好的合作,雙方合作協議期爲長期有效,甲方各時段房價以乙方的調價通知爲準。

七、管轄法律及仲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生效。

本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不能解決的,則可訴諸仲裁。

仲裁應當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______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遵守。

此協議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__________旅遊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旅遊服務公司與酒店加盟合作合同 篇2

特許人: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許人:(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xx品牌酒店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

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區(縣)(面積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品牌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

律保護。

2、乙方僅在省市 區 (面積 平方米)使用xx品牌字號、

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

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

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

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

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

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

(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

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1 人,主管2人,收銀2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

盟店,總督導時間爲 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

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

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

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

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

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賬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

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

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

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

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

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

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品牌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合同約定期滿自行終止(見第十條4款),甲方即可在當地另行開辦加盟店,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三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四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X”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xx品牌”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字樣。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旅遊服務公司與酒店加盟合作合同 篇3

一、合同各方

加盟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郵編:

被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____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的如家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如家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店。信譽保證金5000元。

4、甲方保證向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如家產品按全國統一出廠價供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前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爲維護公司如家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____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如家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____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如家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如家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如家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爲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長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員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人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如家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如家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 如家,或以 如家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____區域的如家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如家代理權。

2、爲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如家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客戶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客戶資料信息。甲方將不定期回訪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員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X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如家連鎖合同書爲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客戶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X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爲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四、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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