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合作開發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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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店鋪合作開發經營協議

乙方:

丙方: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三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出資方式

1、甲方: 乙方: 丙方:

2、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爲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2、在三方認同所開支的經費扣除,按純利潤甲方爲( )%,乙、丙方爲( )%分配。

3、股份分配在年底十二月核算分配。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爲合作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三方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2)對於三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3)負責統籌財務審批

2、乙方爲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3、丙方爲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事項決策。

(3)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通報三方。

第五條:三方合作經營本項目,是獨立覈算體制,自負盈虧。

第六條:三方合作期間,各負其責的職任原則,如造成重大誤失,不管哪方都要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責任。

第七條:如造成經濟問題一律由個人承擔負責,本企業一概不承擔經濟責任,全部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時,一律按照在帳利潤覈算股份退股。

第八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本協議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本合作協議甲、乙、丙三方簽字後即爲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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