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合作開發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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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三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出資方式
1、甲方: 乙方: 丙方:
2、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爲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2、在三方認同所開支的經費扣除,按純利潤甲方爲( )%,乙、丙方爲( )%分配。
3、股份分配在年底十二月核算分配。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爲合作的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三方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2)對於三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2、乙方爲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3、丙方爲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合作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參與合作業務事項決策。
第五條:三方合作經營本項目,是獨立覈算體制,自負盈虧。
第六條:三方合作期間,各負其責的職任原則,如造成重大誤失,不管哪方都要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責任。
第七條:如造成經濟問題一律由個人承擔負責,本企業一概不承擔經濟責任,全部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時,一律按照在帳利潤覈算股份退股。
第八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本協議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本合作協議甲、乙、丙三方簽字後即爲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