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館合作協議(精選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1W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瑜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瑜伽館合作協議(精選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容美髮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相信任、資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聯盟合作,形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顧客在乙方消費每次每滿400元,就獲得甲方免費提供的價值100元單次瑜伽練習卡1張;每次每滿800元就免費獲得甲方提供的價值100元單次瑜伽練習卡2張;以此類推,最多不超過5張。

2.在乙方需要時比如店慶、節假日等大型活動,甲方免費提供節目表演。在甲方需要時乙方免費提供美容美髮講座。

3.乙方的會員和員工到甲方入會練習瑜伽,甲方提供以下優惠:_________________

●1年卡及1年卡以上卡八五折優惠

●乙方若辦理團體瑜伽卡,甲方會給予最大的優惠

4.甲方的會員和員工到乙方消費,乙方提供以下優惠:_________________

●給予七折的優惠

5.雙方可在對方經營場所發放宣傳資料、擺展架、放展臺等。

6.雙方應保守協議履行的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祕密。

7.若有其它合作意向,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

8.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時,要給予等價經濟賠償並聲明道歉

●合作期間不得擅自變更合約內容,對合約內容有異議或爭議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瑜伽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美容美髮公司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負責人: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法定負責人:

聯繫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公司共同開設瑜伽館,雙方在______________藝術培訓中心場館內設立公司,股權劃分: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項目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年,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到期前______天,甲、乙雙方應就續約或終止協議事宜進行磋商,在合作過程中如有不盡事宜或出現爭議,可籤補充協議也可經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三條、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提供教學場地。

2、負責每期的招生、報名、_____及日常管理工作,並負責在次月_____日前結付當月所_____用的______%。

3、主動和乙方進行工作上的溝通,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進行。

5、購置乙方所需使用器材。

乙方職責:

1、負責授課並提供符合教學使用的器材。

2、需提供給甲方相關資質證書,以及宣傳海報、易拉架等宣傳器具,以便甲方在宣傳廣告中確保招生信息的準確。

3、遵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按時上課,老師上課遲到或早退,如有發現乙方應給予該課老師進行處罰。

4、乙方對學員的疑問要耐心解釋,做好學員工作,配合甲方搞好培訓,共同辦好培訓班。

5、每月提供該月的課程安排,以及提供乙方其他場館的_____標準。

6、負責所有瑜伽老師課程安排,工資發放。

第四條、收益分配

合同生效起招生的所有集體課學員費用,甲、乙雙方的分配比例是______%—______%。單獨課、以及教師培訓,考級培訓費用,支付老師部分工資後甲乙雙方再按______%:______%分成。

第五條、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客戶資料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

乙方有任何情況出現而不能正常上課,需親自向甲方校長說明情況,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請假,並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妥善安排工作。乙方如果隨意不上課、故意違反甲方之規定,而造成學生及家長投訴等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無條件立刻終止合作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並且必須遵守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瑜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美容美髮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相信任、資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聯盟合作,形成以下協議:

1.顧客在乙方消費每次每滿400元,就獲得甲方免費提供的價值100元單次瑜伽練習卡1張;每次每滿800元就免費獲得甲方提供的價值100元單次瑜伽練習卡2張;以此類推,最多不超過5張。

2.在乙方需要時比如店慶、節假日等大型活動,甲方免費提供節目表演。在甲方需要時乙方免費提供美容美髮講座。

3.乙方的會員和員工到甲方入會練習瑜伽,甲方提供以下優惠:_________________

●1年卡及1年卡以上卡八五折優惠

●乙方若辦理團體瑜伽卡,甲方會給予最大的優惠

4.甲方的會員和員工到乙方消費,乙方提供以下優惠:_________________

●給予七折的優惠

5.雙方可在對方經營場所發放宣傳資料、擺展架、放展臺等。

6.雙方應保守協議履行的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祕密。

7.若有其它合作意向,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

8.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9.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時,要給予等價經濟賠償並聲明道歉

●合作期間不得擅自變更合約內容,對合約內容有異議或爭議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瑜伽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美容美髮公司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4

甲方:___

乙方: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  瑜伽館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50%;乙方出技術和瑜伽館管理,佔股50%。

二.合作項目:

普通會員、瑜伽特色課、瑜伽私教、瑜伽相關商品銷售

三.合作時間

暫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期 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乙方負責:

瑜伽館瑜伽團課的開發及課時安排、新課程研發,瑜伽教練培訓。

瑜伽館促銷及答謝活動方案策劃及組織實施。

瑜伽相關商品進貨及銷售。

瑜伽館整體銷售業績管理。

場地維護。

如甲方組織線下促銷活動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負責:

瑜伽館場地支持、場地維護、場地相關費用開支。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銷售業績。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關商品銷售業績。

費用由甲方統一收取,以周爲單位覈對。

五.技術,市場保密:

禁止雙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會員信息,禁止私自公開合作協議中的任意條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館整體收入爲分配依據,雙方各自分的50%。正常運營情況下,以月爲單位進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課原因造成的會員不滿由乙方負責,財務造成的呆賬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5

甲方: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百悅健身秋水瑜伽館(秋水瑜伽百悅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50%;乙方出技術和瑜伽館管理,佔股50%。

二.合作項目:

普通會員、瑜伽特色課、瑜伽私教、瑜伽相關商品銷售

三.合作時間

暫定年月日至年月日爲期一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乙方負責:

瑜伽館瑜伽團課的開發及課時安排、新課程研發,瑜伽教練培訓。

瑜伽館促銷及答謝活動方案策劃及組織實施(可支配百悅相關人員)

瑜伽相關商品進貨及銷售

瑜伽館整體銷售業績管理

場地維護

如甲方組織線下促銷活動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負責:

瑜伽館場地支持、場地維護、場地相關費用開支(取暖費)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銷售業績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關商品銷售業績

費用由甲方統一收取,以周爲單位覈對

五.技術,市場保密:

禁止雙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會員信息,禁止私自公開合作協議中的任意條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館整體收入爲分配依據,雙方各自分的50%。正常運營情況下,以月爲單位進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課原因造成的會員不滿由乙方負責,財務造成的呆賬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百悅(簽字) 乙方:李陽(簽字)

日期: 日期: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瑜伽館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50%;乙方出技術和瑜伽館管理,佔股50%。

二.合作項目:

普通會員、瑜伽特色課、瑜伽私教、瑜伽相關商品銷售

三.合作時間

暫定年月日至年月日爲期一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乙方負責:

瑜伽館瑜伽團課的開發及課時安排、新課程研發,瑜伽教練培訓。

瑜伽館促銷及答謝活動方案策劃及組織實施(可支配百悅相關人員)

瑜伽相關商品進貨及銷售

瑜伽館整體銷售業績管理

場地維護

如甲方組織線下促銷活動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負責:

瑜伽館場地支持、場地維護、場地相關費用開支(取暖費)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銷售業績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關商品銷售業績

費用由甲方統一收取,以周爲單位覈對

五.技術,市場保密:

禁止雙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會員信息,禁止私自公開合作協議中的任意條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館整體收入爲分配依據,雙方各自分的50%。正常運營情況下,以月爲單位進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課原因造成的會員不滿由乙方負責,財務造成的呆賬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瑜伽館合作協議 篇7

甲方: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百悅健身秋水瑜伽館(秋水瑜伽百悅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50%;乙方出技術和瑜伽館管理,佔股50%。

二.合作項目:

普通會員、瑜伽特色課、瑜伽私教、瑜伽相關商品銷售

三.合作時間

暫定年月日至年月日爲期一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乙方負責:

瑜伽館瑜伽團課的開發及課時安排、新課程研發,瑜伽教練培訓。

瑜伽館促銷及答謝活動方案策劃及組織實施(可支配百悅相關人員)

瑜伽相關商品進貨及銷售

瑜伽館整體銷售業績管理

場地維護

如甲方組織線下促銷活動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負責:

瑜伽館場地支持、場地維護、場地相關費用開支(取暖費)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銷售業績

協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關商品銷售業績

費用由甲方統一收取,以周爲單位覈對

五.技術,市場保密:

禁止雙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會員信息,禁止私自公開合作協議中的任意條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館整體收入爲分配依據,雙方各自分的50%。正常運營情況下,以月爲單位進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課原因造成的會員不滿由乙方負責,財務造成的呆賬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民法典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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