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通用1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1W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通用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暫定名爲。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萬______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爲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覈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範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暫定名爲。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爲用地,土地使用______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萬______元整(¥萬______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爲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______月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______元(¥萬______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______元(¥萬______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萬______元(¥萬______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覈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範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3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開發建設和銷售商住房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經本協議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由甲方參加長沙市 區 路 號地塊(以下簡稱 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梅溪湖片區K-13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本協議當事人雙方同意設立項目部,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建設和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條、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第三條、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0.00)以下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車庫、地下管線公用設施設備、室外道路、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6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條、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第五條、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條、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條、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長沙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長土資房告字×號,20__年×月×日,長沙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長沙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樓拍賣廳舉行長沙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長沙市大河西先導區梅溪湖片區K-13地塊

2.地塊總面積:約85畝

3.土地用途:二類居住用地

4.容積率:2.5

5.建築密度:24%

6、綠地率:40%

7.規劃建築面積:約13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K-13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2200 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由甲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

後 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二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甲方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甲方轉交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甲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第八條、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條、工程營造(第三條所指範圍的工程)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銷售價格由分得房屋的當事人自行確定。統一以甲方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各方當事人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脩金按工程保修合同條款支付。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_______________”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負責投資開發,乙方給予甲方固定回報,承擔全部項目開發費用。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______月內預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覈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暫定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用地面積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爲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覈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性別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與甲方進行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爲共同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過經過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地段、面積、定價。

雙方合作開發土地的總面積㎡。土地四至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乙方個人所有土地使用權歸有_____畝,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______年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四至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議定價爲15萬(人民幣)/畝,共計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合作方式

1、設立項目部

雙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義下設項目部,具體命名爲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通過辦理合法手續設立。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方授權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甲方投資人組成,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

甲方進行資金投入並全面負責項目籌備及運營,乙方用自有(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進行投資。在項目結束後,從總收入中收回雙方投資,利潤按合同約定分成。如有虧損,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

第三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出資時間

甲方願意出資___________元,佔雙方出資額的_____%。

乙方用土地使用權作爲投資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權作價15萬(人民幣)_____畝,共計__________元,佔雙方出資額的%。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日內預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土地使用費用(後期結算在乙方投資中扣除),資金到位後,乙方須將用於合作開發地塊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權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產權證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將上述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築物清理完畢,並符合開發標準(地面附着物及建築無賠償或補償)。

3、因合作項目涉及徵地、拆遷等情況,乙方負責過程中與村委會及土地四鄰的徵收、補償、談判等方面事宜,甲方負責資金投入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4、合作項目,在開發過程中如果需要融資,可用土地使用權證作爲抵押。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

1、乙方保證其持有的並將與給甲方進行合作的土地使用權是合法的、完善的,不存在任何質押、凍結或其它瑕疵。

2、乙方保證其已用適當方式告知甲方一切有關可能會影響甲方權益的事項,諸如有關重要合同、法律訴訟等。如果存在告知不全或隱瞞未告,乙方願意承擔因告知不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用於合作的地塊,在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並保證不涉及漏稅等違法行爲,土地使用權屬於乙方個人所有。

第六條利潤的分配

甲方雙方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完成後,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支付乙方土地使用權投資(屬於開發成本)。取得的利潤,應該按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同時,應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分配利潤:利潤=銷售收入+其他收入-開發成本-其他開發費用-應繳各種稅金。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終止

1、經雙方協商,可變更、終止本合同。

2、任何有關本協議的變更事項,均須以書面的形式經雙方簽署後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未能適當地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支付守約方全部損失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2、在違約事項屬於可補救的情況下,違約方除應賠償對方損失外,還應根據對方要求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進行補救。

第九條本協議文本及效力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和乙方產生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在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7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

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

房屋租賃合同

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築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築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

買賣合同

,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 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 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8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  第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___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________年月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9

範本模板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範本模板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 ,項目暫定名爲“ ”。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爲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項目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 萬元整(¥ 萬元),作爲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爲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 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 %餘款,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覈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11

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  

第二條、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條、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___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________年月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合作買地) 篇12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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