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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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項目合作框架協議 篇1

項目合作人:

建設工程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精選3篇)

合作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方自願合作所接建築工程項目,根據項目大小,合作方進行墊資,資金佔用費爲1分利息,出資人佔有40%股份,其他合作方根據實際情況按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條 合作方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三條 合作方共同經營,工程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有,結算後按比例進行分配,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 合作方負有工程項目管理的義務及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查賬的權利,參與管理的合作方按市場行情進行工資發放。前期承接項目及工程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均納入費用報銷範疇,由合作方共同聘請財務及會計進行資金覈算及管理。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簽字:

建設工程項目合作框架協議 篇2

合作方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決定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建立戰略合作關係,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以統一的資源整合優勢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之聯盟,以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投資回報。爲此,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框架協議”):

一、合作宗旨

1、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係的基礎,提高效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願、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祕密、保護協作市場。

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進行市場開拓。

4、本協議爲框架協議,確定雙方合作的基本原則上。將雙方合作的原則和基本內容固定,就單一項目和公司具體問題談籤補充或細節的協議,都必須在這個框架下進行,不能與本框架協議衝突。

二、戰略合作關係合作方式

1、甲、乙在簽訂本協議後,在多個項目或者公司中進行深度合作。單一項目及公司根據投資比在再進行單獨的股權分配。

2、甲乙雙方保證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簽訂本協議的合法主體資格。在雙方合作中,甲乙雙方均有可能擔任某一項目或者某公司負責人或法人。

3、甲乙雙方簽訂的本框架協議謹代表所有深度合作關係及原則。在單一項目或公司中,均按照個人出資比履行公司責任。若甲乙任意一方在單一項目或公司中發生對外責任問題。則另一方在對外作出賠償後,可在雙方合作的其他項目或公司上進行索償。

4、甲乙雙方簽訂的本框架協議及其他項目或公司的合作協議。甲方雙方均指定同一律師擬寫,該律師在製作的所有合同上簽名認證。若出現其他情況,甲乙雙方均可不認可該合同的法律效力。

5、甲乙雙方在單一項目和公司中均有可能出任負責人及法人。當需要單獨對外簽訂任何以項目或公司名義的法律文書時,需得到另一方的授權,由雙方都認可的律師擬寫該法律文書。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單一項目和公司中具體進行日常業務管理,包括人事、業行政等。

2、甲方應保證在日常事務管理中所作出的決定不損傷公司利益及乙方個人利益。

3、如遇公司重大業務問題及人事問題,甲方應聯繫乙方進行協商,再具體商議。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單一項目和公司中具體進行財務管理及對外聯絡。

2、乙方應向甲方保證單一項目和公司的財務制度完善。

3、如甲方要求,乙方應保證隨時公開單一項目或公司的全部賬目。

4、乙方在對外聯繫的過程中,如發生必要或者特殊的費用時,應由單一項目或者公司具體覈銷。

五、保密

1、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個人資料、商業信息及其他資料。

六、違約責任;

1。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毀約,擅自毀約作違約論。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解決

1、本框架協議之簽署、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地區)法律管轄。本框架協議的變更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2、因本框架協議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均應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發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遵義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其他事宜

1、雙方確認,雙方之間的信任與相互合作是本框架協議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基礎,雙方確認一步確認,除本框架協議另有約定之外,一方在未經另一方事先認可的情況下,不應將本框架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本框架協議的所有相關事宜雙方均應本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3、本框架協議簽署後,雙方將各自承擔其在合作項目項下所應承擔的一切費用。

4、本框架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雙方書面確認終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據本框架協議之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之日爲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項目合作框架協議 篇3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爲促進域經濟的發展,加快山水旅遊資源的統一開發與利用,推動特色旅遊目的地建設,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前提下,共同達成旅遊____區合作開發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於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在 共同成立註冊資本金爲1億元的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

第二條 甲方提供位於 由乙方設立的目標公司進行旅遊度假、酒店 開發建設,具體面積以勘測部門實際勘測面積爲準,具體位置與四至見附件規劃圖。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該宗地的徵地拆遷、用地報批、辦證等一切必要的手續,並保證通過掛牌的方式對該宗地的國有使用權進行出讓,乙方目標公司參與競標,中標後,目標公司以工程項目置換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對該宗地進行開發建設,甲乙雙方互不補償。

2、甲方確保該宗地在掛牌時規劃設計應滿足如下要求:

3、甲方負責協調規劃、國土、房管等職能部門工作,確保目標公司順利開展相關工作,並同意免交各項政府規費。

4、該宗地涉及拆遷部分,土地徵用費與安置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拆遷房屋面積大小提供回遷房或實行貨幣補償。

5、甲方確保該宗土地國有使用權按評估價每畝 元作爲在土地交易中心的掛牌底價進行出讓,以其順利完成開發該宗地塊。該宗地每畝元的掛牌底價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徵地補償費、徵地管理費、契稅、交易費、評估費、土地增值稅、營業稅、招拍掛費用、____市教 文化教育 技能教育接受良好的教育,已成爲人們生存發展的

第一需要和終身受益的財富,甚至決定一生的命運。 58183;廣告 查看詳情育附加、測量費等稅、費以及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至乙方目標公司名義前未列明的一切稅、費。

6、甲方確保該宗地具備開發條件 ,地塊內基礎設施及土地平整由乙方負責。

7、甲方負責協調徵地、拆遷、安置等一切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訂、乙方目標公司擁有該宗地塊使用權後,應按約定分期分批完成置換項目建設工作。

2、乙方目標公司以項目工程置換的方式繳納出讓金,置換的項目工程爲:

第五條 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辦理好各項手續,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土地交易中心掛牌出讓該宗土地。

第六條 若該宗地中標出讓價超出每畝元的部分,甲方享有超出部分10%的收益,乙方享有超出部分90%的收益。乙方依據本條約定享有收益分成,無論乙方目標公司是否中標均爲有效。

第七條 若乙方目標公司中標,則乙方應積極籌措資金進行開工建設。若乙方目標公司未能中標,則甲方在收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土地補償款元並一併支付土地收益分成。

第八條 雙方同意,若乙方目標公司中標後,由目標公司另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第九條 實際勘測結果、該宗地的位置四至範圍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是指戰爭、自然災害,不含國家政策)。

2、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元。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籤訂後,甲乙雙方應積極開展各項工作,爭取甲方早日向乙方供地。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便於項目的開發建設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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