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戰略合作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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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戰略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電梯戰略合作協議(精選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甲方指華夏幸福基業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的各房地產公司;乙方指某某某電梯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屬公司或機構。

一、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協議相關規定,向甲方開發建設的相關房地產項目供、應電梯(以下統稱“設備”,並提供相應的安裝、保修、保養服務。)

2、由於甲方屬下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同,工程進度不一,因此上述設備的具體數量、規、格,由乙方另行與甲方簽訂相關項目批次的

買賣合同

、安裝合同(以下統稱“分批合同”)加以確定。

3、本協議附件1中未包含的乙方產品,或乙方產品不能滿足甲方所開發項目的要求,甲方有權選購市場上其它公司的產品。例如甲方開發的公建項目可能選擇其它公司的產品。如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協議規定項目範圍外電梯,乙方應按本協議同等優惠條件報價。

二、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設備由乙方提供設計、製造、供貨、運輸,及設備安裝、調試以及保修期售後服務,並保證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

三、價格及其它費用

1、本協議設備供貨、運輸由乙方直接負責,費用包含在分批買賣合同中;安裝由乙方或乙方認可的在項目當地的分支機構負責。

2、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對於甲方所購買、安裝之設備,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要求。

3、設備價格參見附件一《設備價格清單》,前述價款中已包括物料費、深化設計費、配合測試費、檢測費、稅費、政府取費及保險費、管理費等費用,還包括進口設備之關稅、增值稅、清關費用、運輸至工地之費用、包裝費、材料費及設備保護費、倉庫費、施工圖紙及竣工圖紙費、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費等。還包括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提供保修、培訓和必要的隨設備附送的備件所產生的費用。此價格清單爲甲方與乙方簽訂分批合同的定價依據。

4、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對於甲方屬下房地產項目所購買、安裝之設備,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要求分別確定價格。該價格一經確定,本協議有效期內均按此定價原則執行。當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技術要求、裝修標準和設備功能時,分批合同設備價格按附件一《電梯價格清單》調整,附件一中未涉及的,雙方必須仍按本協議約定的優惠標準協商確定價格。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在乙方滿足前述價格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必須選擇乙方供應的設備。

6、本協議範圍外甲方的設備需求,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擇乙方作爲供應商。

7、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證實本協議以及今後簽訂的分合同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四、合作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截止時間爲200某年某月某日,期滿前1個月雙方可協商修訂本協議,但任何一方均沒有期滿續約或繼續戰略合作的義務;本協議對上述約定截止日甲乙方之間已生效未履行完畢的具體買賣/安裝合同繼續有效,直至該具體買賣/安裝合同履行完畢。

2、本協議一方在符合法律和本協議約定條件下提出終止協議的要求,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協議終止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否則,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交貨、安裝期限

1、交貨期及安裝工期定義:交貨期爲自甲乙雙方分批合同簽訂生效,雙方確認土建及電梯技術規格條件,乙方收到足額預付款之日起,至乙方貨到工地止。安裝工期爲乙方貨到工地並經雙方開箱確認檢驗合格,乙方進場之日起,至安裝調試完畢、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之日起30天內正式移交甲方。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將根據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與乙方分別簽訂分批買賣、安裝合同,確定供貨及安裝施工期限。每個房地產項目的設備、配件、材料的供貨及安裝施工時間以分批合同爲準。甲方須至少在每批電梯到貨時間前三個月確認設備技術資料、支付預付款(定金),並書面通知乙方安排生產。

3、各分批合同一旦簽訂,乙方應嚴格按照該合同要求供貨並組織安裝施工。在履約4過程中,如果由於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交貨期或安裝工期延誤的,乙方交貨期、完成安裝的工期順延。

4、分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主動向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乙方須向甲方交付合格之電梯設備。

六、分批合同甲方根據其開發建設各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安排與乙方簽訂具體分批合同(後付合同樣本僅供參考),分批合同將對具體項目所需設備的數量、規格、質量、工期等予以明確。在設備單價、安裝單價、付款方式方面,分批合同締約方均不得提出與本協議約定相牴觸的條款,其他條款如有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則在尊重本協議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作出適當的調整。合同的簽訂方式:買賣合同由各項目公司與乙方直接簽訂,安裝合同由項目公司與乙方在項目所在地之直屬分公司或指定安裝商簽訂並履行其義務。

七、付款方式1)分批電梯買賣合同:)分批電梯買賣合同:

1、分批合同款項甲方應以支票或銀行匯款方式,根據該分批買賣合同及分批安裝合、同向乙方或乙方認可的安裝承接方直接支付,以區分納稅及開具相關發票。

2、預付款:在分批合同簽訂生效後且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提供金額爲分批合同總價、80%、期限爲六個月的履約保函後 日內,甲方支付至該分批合同總價款的20%作爲預付至款,其中分批合同總價款的10%作爲定金。

3、提貨款項:在分批合同約定交貨期前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批進場電梯總價款的、60%,款到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發貨。

4、安裝驗收款:設備安裝通過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驗收且交付甲方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分批合同餘款,同時乙方開具金額爲分批合同總價的5%,期限等同於保修期的銀行質量保函,作爲對乙方保修期內售後服務的擔保。

分批電梯設備安裝合同:

1、安裝進場款:在雙方確認的安裝進場日期前 日內支付,付款額爲合同總價50%;

2、安裝驗收款:電梯通過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45%,保修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餘款。

八、包裝運輸標準設備由乙方按照其出廠標準負責包裝,該包裝應符合中國內陸公路運輸標準。

九、產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乙方設備的製造須符合雙方協商確認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最新頒佈的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電梯技術文件,安裝工程質量也應符合雙方協商確認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最新頒佈的有關安裝驗收規範標準。並且當雙方協商確認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最新頒佈的規範標準存在差別時,一切以較嚴格標準執行。

2、乙方各種型號設備使用的材料、設備配件、功能要求必須符合本協議以及分合同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備安裝完畢後,乙方須負責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並辦理完成相關政府手續,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協助配合。如因乙方的產品質量、安裝質量原因造成未能按時通過驗收,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實際損失和違約責任。

4、如果雙方在驗收過程中或本協議第十一條所述的保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產生糾紛,以工程所在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結果作爲責任承擔的依據。

十、維修保養

1、本協議範圍設備產品乙方應當按《產品質量法》以及政府有關文件提供售後保修服務,和按照雙方在保修期滿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提供保養服務。

2、電梯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免費保修期爲兩年,具體按建設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文(建計【1994】66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保修期從電梯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之日起30天內正式移交甲方後起計。免費保修期內,如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以致影響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貳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叄小時內完成應急處理,其它情況下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12個工作小時內派人維修。若因甲方管理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乙方適當向甲方收費。若乙方在得到通知後不按以上約定的時間派人維修,甲方可另請專業人員維修,並有權憑維修費用的合法票據要求乙方支付。

3、保修期內,乙方至少每月一次派員前往設備系統、工程現場進行維修保養並跟蹤瞭解設備系統的運行情況,建立用戶跟蹤卡,對設備系統、工程的運行情況做好跟蹤紀錄。

4、在雙方簽訂維修保養合同的條件下,乙方應建立24小時電話熱線跟蹤服務。若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屬產品質量問題按保養協議條款執行。

5、本着長期合作原則,爲了減輕雙方工作負擔,乙方應按照廠家標準在安裝現場免6費爲甲方培訓設備維護工若干名(每20臺梯1名),以便於設備的日常保養及一般性故障的維修及應急處理。

6、甲方一個項目安裝設備臺數超過40臺後,若甲方需要並願免費提供合適場地,乙方直接於現場派駐2名以上維修人員,設立維修保養工作站,提供24小時不間斷服務。

十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分批合同簽訂前,協調土建設計單位按乙方技術要求設計。

2、提供土建圖紙並會同乙方確認土建數據及設備技術規格條件,並以此爲依據覈定分批合同價格,及時與乙方簽訂分批買賣合同和安裝合同。

3、分批合同簽訂後,在收到乙方根據土建情況的設備設計方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4、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安裝、物料存放場地及施工臨時用水、用電,費用由甲方負責,但甲方並不承擔由於臨時用水或臨時用電波動而帶來的任何責任。

5、按分批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買賣合同和安裝合同款項。

6、電梯設備進場後負責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相關人員對設備、配件、材料進行開箱初步檢驗,驗收的內容包括:品種、型號、規格和外觀。

7、委派現場管理代表,檢查、檢驗產品、設備、配件、材料及安裝施工工程的質量,監督、協調並處理甲、乙雙方在供貨、安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有關事宜

8、負責協調總包商、土建分包商及其它分包商與乙方的配合工作,確保土建分包商或其它分包商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分批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設備、完成安裝並通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驗收。

2、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設備、配件、材料的運輸、裝卸,安裝、及正式移交前的保管並承擔有關費用。

3、負責按設計圖紙、甲方要求或常規使用要求進行安裝和施工。

4、遵守甲方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安裝、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防盜及安裝施工的安全負責。5、負責處理乙方各環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工資並按規定爲其辦理各種保險。對驗收過程中提出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直至通過驗收並承擔因未能按時通

6、過驗收給甲方帶來的實際損失和違約責任。

7、安裝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施工現場所有已完工的建築及建築裝修、設備、器具、綠化苗木等。

十二、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及分批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第十四條所述的情況。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設備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的,除按應付設備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分批合同。如甲方有超過_2_個項目的分批合同均存在延遲付款超過_60_天的情形,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總檯數設備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遲延交貨設備價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嚴重影響甲方工程進度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分批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能按分批安裝合同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完工設備安裝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分批電梯安裝合同。如因乙方原因而引致該承包工程之竣工日期(包括甲方確認延長之時間)有所延誤,甲方會覈算乙方對該承包工程竣工之延遲所應負的責任。當甲方書面確認因乙方之交貨遲誤或安裝工期遲誤引致該承包工程延遲之日數時,乙方應按照由乙方所引致之延誤天數,按照該承包工程延遲竣工日期所發生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上限爲按照各分批合同設備總價的10%,甲方可於應支付乙方之任何款項中扣除相應之拖期違約賠償金額。

4、乙方所交產品型號、規格、質量和數量不符合協議規定的,由乙方免費修理、更換,在不影響最終工期的情況下,甲方可不追究違約責任。

5、甲方逾期付設備安裝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安裝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安裝工期順延。

6、甲方不及時對乙方提供的設備、配件、材料、安裝施工工程進行檢驗、驗收或未能協調其它承包商配合乙方安裝造成乙方工期延誤及損失的,應予相應賠償。

7、如乙方在安裝施工時破壞甲方或住戶財產,應負責相應賠償。

十三、不可抗力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可視不可抗力發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4天內,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文件給對方。上述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罷工等社會動盪。

十四、解決爭議的辦法凡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分批合同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它事宜

1、由於本協議提供之設備價格極爲優惠,在本協議有效範圍內,甲方不得另行與除乙方外的其它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若乙方產品更新換代或因甲方需要更新產品的型號規格,而該產品確爲乙方不能提供的,甲方方可選擇其它廠商訂購,否則甲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

2、甲方也可根據其屬下項目的實際需要,向別的供應商訂購本協議範圍外的電梯或進行招標,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

3、本協議及其附件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滿。

4、分批合同若與此協議所列內容牴觸,以分批合同爲準。

5、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由乙方在工程項目所在地之直屬分公司提供兩個具備相關安裝資質的電梯安裝隊伍供甲方選擇,具體負責電梯安裝工程。

7、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其它約定

A、鑑於本協議項下乙方提供予甲方設備之價格和條件極其優惠,涉及乙方重大商業利益,甲方承諾除法律另外規定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作證,並且甲方須就該項目價格由專人保管和保密。如令第三方獲得並知曉本協議及其具體內容的,因此產生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應無條件承擔。

B、鑑於本協議範圍內的房地產項目涉及甲方發展規劃及重大商業利益,乙方承諾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作證甲方於本協議中獲得的優惠條件及本協議範圍內甲方房地產項目具體情況。如令第三方獲得並知曉本協議及其具體內容的,由此產生的甲方一切損失,乙方應無條件承擔。

甲方:(蓋章)

授權簽約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乙方:(蓋章)(簽字)

授權簽約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梯戰略合作協議 篇2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電梯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甲方指華夏幸福基業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的各房地產公司;乙方指電梯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屬公司或機構。

一、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協議相關規定,向甲方開發建設的相關房地產項目供、應電梯(以下統稱“設備”,並提供相應的安裝、保修、保養服務。)

2、由於甲方屬下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同,工程進度不一,因此上述設備的具體數量、規、格,由乙方另行與甲方簽訂相關項目批次的買賣合同、安裝合同(以下統稱“分批合同”)加以確定。

3、本協議附件1中未包含的乙方產品,或乙方產品不能滿足甲方所開發項目的要求,甲方有權選購市場上其它公司的產品。例如甲方開發的公建項目可能選擇其它公司的產品。如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協議規定項目範圍外電梯,乙方應按本協議同等優惠條件報價。

二、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設備由乙方提供設計、製造、供貨、運輸,及設備安裝、調試以及保修期售後服務,並保證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

三、價格及其它費用

1、本協議設備供貨、運輸由乙方直接負責,費用包含在分批買賣合同中;安裝由乙方或乙方認可的在項目當地的分支機構負責。

2、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對於甲方所購買、安裝之設備,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要求。

3、設備價格參見附件一《設備價格清單》,前述價款中已包括物料費、深化設計費、配合測試費、檢測費、稅費、政府取費及保險費、管理費等費用,還包括進口設備之關稅、增值稅、清關費用、運輸至工地之費用、包裝費、材料費及設備保護費、倉庫費、施工圖紙及竣工圖紙費、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費等。還包括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提供保修、培訓和必要的隨設備附送的備件所產生的費用。此價格清單爲甲方與乙方簽訂分批合同的定價依據。

4、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對於甲方屬下房地產項目所購買、安裝之設備,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要求分別確定價格。該價格一經確定,本協議有效期內均按此定價原則執行。當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技術要求、裝修標準和設備功能時,分批合同設備價格按附件一《電梯價格清單》調整,附件一中未涉及的,雙方必須仍按本協議約定的優惠標準協商確定價格。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在乙方滿足前述價格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必須選擇乙方供應的設備。

6、本協議範圍外甲方的設備需求,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擇乙方作爲供應商。

7、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證實本協議以及今後簽訂的分合同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四、合作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截止時間爲200X年X月X日,期滿前1個月雙方可協商修訂本協議,但任何一方均沒有期滿續約或繼續戰略合作的義務;本協議對上述約定截止日甲乙方之間已生效未履行完畢的具體買賣/安裝合同繼續有效,直至該具體買賣/安裝合同履行完畢。

2、本協議一方在符合法律和本協議約定條件下提出終止協議的要求,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協議終止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否則,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交貨、安裝期限

1、交貨期及安裝工期定義:交貨期爲自甲乙雙方分批合同簽訂生效,雙方確認土建及電梯技術規格條件,乙方收到足額預付款之日起,至乙方貨到工地止。安裝工期爲乙方貨到工地並經雙方開箱確認檢驗合格,乙方進場之日起,至安裝調試完畢、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之日起30天內正式移交甲方。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將根據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與乙方分別簽訂分批買賣、安裝合同,確定供貨及安裝施工期限。每個房地產項目的設備、配件、材料的供貨及安裝施工時間以分批合同爲準。甲方須至少在每批電梯到貨時間前三個月確認設備技術資料、支付預付款(定金),並書面通知乙方安排生產。

3、各分批合同一旦簽訂,乙方應嚴格按照該合同要求供貨並組織安裝施工。在履約4過程中,如果由於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交貨期或安裝工期延誤的,乙方交貨期、完成安裝的工期順延。

4、分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主動向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乙方須向甲方交付合格之電梯設備。

六、分批合同甲方根據其開發建設各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安排與乙方簽訂具體分批合同(後付合同樣本僅供參考),分批合同將對具體項目所需設備的數量、規格、質量、工期等予以明確。在設備單價、安裝單價、付款方式方面,分批合同締約方均不得提出與本協議約定相牴觸的條款,其他條款如有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則在尊重本協議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作出適當的調整。合同的簽訂方式:買賣合同由各項目公司與乙方直接簽訂,安裝合同由項目公司與乙方在項目所在地之直屬分公司或指定安裝商簽訂並履行其義務。

七、付款方式1)分批電梯買賣合同:)分批電梯買賣合同:

1、分批合同款項甲方應以支票或銀行匯款方式,根據該分批買賣合同及分批安裝合、同向乙方或乙方認可的安裝承接方直接支付,以區分納稅及開具相關發票。

2、預付款:在分批合同簽訂生效後且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提供金額爲分批合同總價、80%、期限爲六個月的履約保函後15日內,甲方支付至該分批合同總價款的20%作爲預付至款,其中分批合同總價款的10%作爲定金。

3、提貨款項:在分批合同約定交貨期前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批進場電梯總價款的、60%,款到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發貨。

4、安裝驗收款:設備安裝通過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驗收且交付甲方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分批合同餘款,同時乙方開具金額爲分批合同總價的5%,期限等同於保修期的銀行質量保函,作爲對乙方保修期內售後服務的擔保。

分批電梯設備安裝合同:

1、安裝進場款:在雙方確認的安裝進場日期前5日內支付,付款額爲合同總價50%;

2、安裝驗收款:電梯通過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45%,保修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餘款。

八、包裝運輸標準設備由乙方按照其出廠標準負責包裝,該包裝應符合中國內陸公路運輸標準。

九、產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乙方設備的製造須符合雙方協商確認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最新頒佈的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電梯技術文件,安裝工程質量也應符合雙方協商確認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最新頒佈的有關安裝驗收規範標準。並且當雙方協商確認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最新頒佈的規範標準存在差別時,一切以較嚴格標準執行。

2、乙方各種型號設備使用的材料、設備配件、功能要求必須符合本協議以及分合同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備安裝完畢後,乙方須負責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並辦理完成相關政府手續,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協助配合。如因乙方的產品質量、安裝質量原因造成未能按時通過驗收,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實際損失和違約責任。

4、如果雙方在驗收過程中或本協議第十一條所述的保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產生糾紛,以工程所在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結果作爲責任承擔的依據。

十、維修保養

1、本協議範圍設備產品乙方應當按《產品質量法》以及政府有關文件提供售後保修服務,和按照雙方在保修期滿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提供保養服務。

2、電梯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免費保修期爲兩年,具體按建設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文(建計【1994】66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保修期從電梯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之日起30天內正式移交甲方後起計。免費保修期內,如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以致影響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貳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叄小時內完成應急處理,其它情況下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12個工作小時內派人維修。若因甲方管理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乙方適當向甲方收費。若乙方在得到通知後不按以上約定的時間派人維修,甲方可另請專業人員維修,並有權憑維修費用的合法票據要求乙方支付。

3、保修期內,乙方至少每月一次派員前往設備系統、工程現場進行維修保養並跟蹤瞭解設備系統的運行情況,建立用戶跟蹤卡,對設備系統、工程的運行情況做好跟蹤紀錄。

4、在雙方簽訂維修保養合同的條件下,乙方應建立24小時電話熱線跟蹤服務。若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屬產品質量問題按保養協議條款執行。

5、本着長期合作原則,爲了減輕雙方工作負擔,乙方應按照廠家標準在安裝現場免6費爲甲方培訓設備維護工若干名(每20臺梯1名),以便於設備的日常保養及一般性故障的維修及應急處理。

6、甲方一個項目安裝設備臺數超過40臺後,若甲方需要並願免費提供合適場地,乙方直接於現場派駐2名以上維修人員,設立維修保養工作站,提供24小時不間斷服務。

十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分批合同簽訂前,協調土建設計單位按乙方技術要求設計。

2、提供土建圖紙並會同乙方確認土建數據及設備技術規格條件,並以此爲依據覈定分批合同價格,及時與乙方簽訂分批買賣合同和安裝合同。

3、分批合同簽訂後,在收到乙方根據土建情況的設備設計方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

4、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安裝、物料存放場地及施工臨時用水、用電,費用由甲方負責,但甲方並不承擔由於臨時用水或臨時用電波動而帶來的任何責任。

5、按分批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買賣合同和安裝合同款項。

6、電梯設備進場後負責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相關人員對設備、配件、材料進行開箱初步檢驗,驗收的內容包括:品種、型號、規格和外觀。

7、委派現場管理代表,檢查、檢驗產品、設備、配件、材料及安裝施工工程的質量,監督、協調並處理甲、乙雙方在供貨、安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有關事宜。

8、負責協調總包商、土建分包商及其它分包商與乙方的配合工作,確保土建分包商或其它分包商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分批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設備、完成安裝並通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驗收。

2、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設備、配件、材料的運輸、裝卸,安裝、及正式移交前的保管並承擔有關費用。

3、負責按設計圖紙、甲方要求或常規使用要求進行安裝和施工。

4、遵守甲方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安裝、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防盜及安裝施工的安全負責。5、負責處理乙方各環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工資並按規定爲其辦理各種保險。對驗收過程中提出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直至通過驗收並承擔因未能按時通

6、過驗收給甲方帶來的實際損失和違約責任。

7、安裝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施工現場所有已完工的建築及建築裝修、設備、器具、綠化苗木等。

十二、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及分批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第十四條所述的情況。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設備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的,除按應付設備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分批合同。如甲方有超過_2_個項目的分批合同均存在延遲付款超過_60_天的情形,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總檯數設備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遲延交貨設備價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嚴重影響甲方工程進度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分批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能按分批安裝合同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完工設備安裝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分批電梯安裝合同。如因乙方原因而引致該承包工程之竣工日期(包括甲方確認延長之時間)有所延誤,甲方會覈算乙方對該承包工程竣工之延遲所應負的責任。當甲方書面確認因乙方之交貨遲誤或安裝工期遲誤引致該承包工程延遲之日數時,乙方應按照由乙方所引致之延誤天數,按照該承包工程延遲竣工日期所發生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上限爲按照各分批合同設備總價的10%,甲方可於應支付乙方之任何款項中扣除相應之拖期違約賠償金額。

4、乙方所交產品型號、規格、質量和數量不符合協議規定的,由乙方免費修理、更換,在不影響最終工期的情況下,甲方可不追究違約責任。

5、甲方逾期付設備安裝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安裝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安裝工期順延。

6、甲方不及時對乙方提供的設備、配件、材料、安裝施工工程進行檢驗、驗收或未能協調其它承包商配合乙方安裝造成乙方工期延誤及損失的,應予相應賠償。

7、如乙方在安裝施工時破壞甲方或住戶財產,應負責相應賠償。

十三、不可抗力在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可視不可抗力發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4天內,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文件給對方。上述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罷工等社會動盪。

十四、解決爭議的辦法凡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分批合同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它事宜

1、由於本協議提供之設備價格極爲優惠,在本協議有效範圍內,甲方不得另行與除乙方外的其它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若乙方產品更新換代或因甲方需要更新產品的型號規格,而該產品確爲乙方不能提供的,甲方方可選擇其它廠商訂購,否則甲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

2、甲方也可根據其屬下項目的實際需要,向別的供應商訂購本協議範圍外的電梯或進行招標,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

3、本協議及其附件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滿。

4、分批合同若與此協議所列內容牴觸,以分批合同爲準。

5、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由乙方在工程項目所在地之直屬分公司提供兩個具備相關安裝資質的電梯安裝隊伍供甲方選擇,具體負責電梯安裝工程。

7、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其它約定

A、鑑於本協議項下乙方提供予甲方設備之價格和條件極其優惠,涉及乙方重大商業利益,甲方承諾除法律另外規定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作證,並且甲方須就該項目價格由專人保管和保密。如令第三方獲得並知曉本協議及其具體內容的,因此產生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應無條件承擔。

B、鑑於本協議範圍內的房地產項目涉及甲方發展規劃及重大商業利益,乙方承諾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作證甲方於本協議中獲得的優惠條件及本協議範圍內甲方房地產項目具體情況。如令第三方獲得並知曉本協議及其具體內容的,由此產生的甲方一切損失,乙方應無條件承擔。

甲方:(蓋章)

授權簽約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乙方:電梯有限公司(蓋章)(簽字)

授權簽約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梯戰略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爲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提高中小企業服務質量,促進中小企業快速發展,承接中小企業財稅專業化服務,政策優惠解讀輔導,發揮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服務功能,讓更多中小企業受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以共同發展和長期合作爲目標,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章、總則

1、甲乙雙方以廣東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優勢和廣州*賬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財稅服務、政策優惠解讀輔導優勢的互利互惠爲基礎,一致同意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係。雙方將發揮各自優勢,推進廣東省中小企業平臺服務功能與財稅服務事業的共同發展,實現中小企業服務質量提升與專業可持續協調發展,滿足中小企業實際需求,解決中小微企業財稅問題。

2、甲方視乙方爲重要的長期合作伙伴,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選擇乙方爲財稅服務的主要合作服務商之一,選擇並統籌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積極推薦乙方作爲其中小企業、產業帶,商業集成圈產業客戶、廣東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和政府重點服務的中小企業服務項目的業務合作伙伴,並在平臺推廣、產業帶佈局、中小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報輔導和引薦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將甲方作爲最重要客戶之一,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中小企業服務平臺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務資源和平臺優勢,積極支持甲方平臺服務功能、產業政策釋義,財稅服務專家解答,政策優惠解讀輔導、財稅代記賬服務等服務項目,爲甲方服務平臺下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便捷優惠的財稅服務、政策優惠解讀輔導服務,支持中小企業減負優惠策略,支持中小企業成長,全力推動廣東中小企業平臺發展。

3、本合作協議爲框架性文件,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原則性約定,甲乙雙方簽訂的各項具體業務協議、合同均應遵照本協議所確立的原則訂立。

4、本合作協議框架下涉及的具體業務,均須另行簽訂業務合同,並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雙方的業務審批條件和辦理程序的前提下進行。本協議約定事項與業務合同不一致的,以業務合同爲準;業務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事項則適用於本協議。

第二章、業務合作領域

1、雙方同意在廣東中小企業服務平臺上進駐,爲平臺上中小微企業提供線上或線下服務,並同意由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發起的各項活動予以支持,提供中小企業財稅專場培訓或國家戰略產業稅制政策的調整解答,快速推進中小企業在服務平臺上了解到財稅最新政策以及中小企業實際應用解決方案、分享中小企業財稅服務中出現的各種案例、努力實現爲中小企業提供可持續優質服務的總體規劃框架下,由乙方對中小企業服務平臺下所有中小微企業提供企業註冊、代理記賬、財稅服務、政策優惠解讀輔導服務等全方位財稅解決方案服務、乙方在收費策略、服務質量、專業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2、財稅與政策輔導服務

乙方根據中小企業服務目標、相關平臺政策和服務指導目錄、區域發展政策和地方政府規劃,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乙方開通服務區域條件的前提下,以中小企業財稅服務爲重點,爲各產業集中帶,產業園,跨境電商,物流行業,科技等優勢產業、優質中小企業提供更高層次會計到家服務支持,爲有研發科技行業,新型商業模式企業提供政府扶持項目申報輔助服務。

財稅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商事服務、記賬服務、會計到家服務、企業優惠補貼政策諮詢服務、高新企業認定輔導服務、跨境電商歐盟地區VAT報稅服務、清算註銷業務等,具體項目由有需求企業方和乙方協商決定。

3、諮詢與管理服務

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積極推薦乙方作爲中小企業服務平臺財稅服務領域專家欄目解答服務商、國家稅務改制實際操作培訓合作服務商。

乙方將積極利用網點優勢,充分運用線上財務記賬軟件及企業微信號、APP,爲甲方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及甲方重點支持的產業帶,產業園區和重點項目提供一站式、高質量、個性化的財務諮詢及財稅管理服務。

4、中小企業財務顧問

乙方將充分利用在信息、知識、人才、產品、渠道等方面的綜合優勢,爲廣東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重點支持的新興產業中優質企業和重點項目在資本運作、項目融資等方面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有效支持企業進行戰略調整、資產管理改革和產業結構升級。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盡職調查、項目融資策劃、銀團貸款顧問、財務制度顧問、財務重組顧問、收購兼併顧問、赴港及海外上市顧問、信息諮詢、新三板培育輔導等。

乙方將協助甲方旗下廣東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完善平臺財稅服務各項政策發佈,豐富產業政策及稅收籌劃內容、優化財稅服務產品項目、提高管理效率,促進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實用性與綜合服務功能性,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發展和完善,爲促進中小企業服務健康發展。

第三章、服務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全面適當地履行如下義務:

(1)將乙方作爲財稅服務領域平臺推廣指定服務商之一。向乙方推薦優質客戶和優秀企業實際需求項目,推薦和使用乙方的各項財稅服務產品。

(2)發揮協調和組織優勢,不斷深化企業實際財稅操作問題解決通道,推進和完善治理企業通過中小企業服務平臺互動體系建設,完善政策支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專業信息數據採集,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服務功能。

(3)向乙方及時提供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政策改革、服務規則調整等方面的信息。必要時,邀請乙方列席甲方及所屬有關職能部門召開的財稅專項培訓,講解,釋義,輔導等需求的專項會議、講座等。

2、乙方承諾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全面適當地履行如下義務:

(1)積極發揮財稅服務在中小企業服務平臺作用,促進中小企業服務平臺與中小企業更緊密地融合,依託品牌、服務、產品等綜合優勢,積極支持中小企業服務平功能更完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和安排甲方推薦的優勢產業客戶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服務申請,在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給予優惠的扶持與業務合作的支持。

(2)充分發揮自身的網絡、網點和專業人員優勢,積極爲甲方指定優秀中小企業提供優質快捷財稅諮詢服務,爲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功能不斷完善提供財稅問題解決配套服務。

(3)大力推動財稅服務產品創新,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財稅服務和產品支持,促進甲方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的可持續發展。

(4)按照約定的業務合作範圍,爲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專項政策輔導服務,並對甲方就所提供服務的監督、質詢、批評和投訴,給予高度重視和迅速妥善處理。

(5)關心中小企業生存狀態,儘可能提供中小企業生存,發展提供有益財稅規劃提出合理策略,積極爲中小企業新型商業模式涉及到財稅問題等提供諮詢和建議。

第四章、聯合協調機制

1、爲落實上述議定事項,甲乙雙方同意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負責貫徹本合作協議項下的約定,並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

2、雙方建立對口聯繫制度,本着務實、高效、誠信的原則,逐步落實上述業務合作內容,保證雙方日常聯繫和業務交流的順利進行。甲方明確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乙方指定全省各網點進行作爲合作的對口聯繫單位。

雙方對口單位間應加強聯繫、及時溝通,就財稅服務、財稅實操,財稅諮詢,專項申報,產業政策項目輔導等方面的問題進行通報和研究,並對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確定工作方案,各自負責督促和落實。

第五章、附則

1、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漏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政府祕密和商業祕密,但依據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應司法、行政等機關要求對外提供,向所聘請的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提供的以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其他事項

(1)本合作協議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作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有效期______年,於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4)本合作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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