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名稱認(實)繳出資確認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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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名稱認(實)繳出資確認書 篇1

合夥企業名稱認(實)繳出資確認書

合夥企業名稱認(實)繳出資確認書(精選3篇)

根據《公司法》和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公司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對全體合夥人的認繳和實繳出資確認如下:

1、合夥人: 。

認繳出資 萬元,佔合夥企業總出資額的 %。

實繳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萬元。

2、合夥人: 。

認繳出資 萬元,佔合夥企業總出資額的 %。

實繳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萬元。

(注: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企業名稱認(實)繳出資確認書 篇2

合夥企業名稱認繳出資確認書

根據《公司法》和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公司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對全體合夥人的認繳和實繳出資確認如下:

1、合夥人: 。

認繳出資 萬元,佔合夥企業總出資額的 %。

實繳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萬元。

2、合夥人: 。

認繳出資 萬元,佔合夥企業總出資額的 %。

實繳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萬元。

(注: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企業名稱認(實)繳出資確認書 篇3

公司名稱/姓名:

住址:

性別:

年齡: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順序填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三條?企業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企業性質:

第二章?經營範圍及宗旨

第四條?合夥宗旨:

第五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六條?合夥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夥人性質

1、合夥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人性質爲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夥人還是有限合夥人)。

2、合夥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人性質爲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夥人還是有限合夥人)。

第八條?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盈餘分配,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債務承擔:合夥債務應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於其他合夥人(包括有限合夥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夥人進行追償。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3、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退夥後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4、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6、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7、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合夥協議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其權限是:

1、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查閱有限合夥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事項

第十七條?合夥企業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規定被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企業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夥協議執行,或者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合夥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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