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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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

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精選15篇)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附件:shophouse unit lease contractthis agreement is made at _________, on the _________day of_________ , between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or" and mr./mrs/miss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e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gree as follows:

lessor agrees to lease and the lessee agrees to take on lease unit(s) of shophouses, room nos _________, situated at _________road, tambon _________, district of _________, province of _________, with telephone number _________, for a period of _________ years at a monthly rental of _________ baht.

lease period aforementioned in clause 1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the date the lessor completes all details as in clause 3, and notifies the lessee in writing within 7 days thereof.

lessor agrees to complete repair of the shophou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_________.

this contract signing date, the lessor has received a deposit as rent security amounting to_________baht. should the lessee be overdue on rent payment for any month, the lessee agrees for the lessor to immediately deduct the amount due from the said deposit as rent payment.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to the lessor by or before the_________th day of every month. should the lessee be in default of rent payment within the said period, the lessee agrees that this contract then becomes extinct without any notification.

ent of all building and land taxes shall be borne solely by the lessee.

ld the shophouse be legally condemned befor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ontract becomes extinct and shall not claim any damages from each other. provided that the lessee still resides in the building for which the lessee shall pay rent to the lessor until the lessee moves out of the building and completes handover of the building to the lessor.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and all telephone bills to the telephone organization of _________ from the day of the enforcement of this contract.

lessor agrees that he shall not increase the rent for a period of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contract or (signature) :_________     lessee (signature) :_________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2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_______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爲_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3

主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本單編號: 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與出租方已簽訂《租賃合同》(“主合同”),現雙方經協商達成本洗車器交接單。

第一條 租賃蒸汽洗車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賃洗車器(“洗車器)爲: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爲:__________月,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RMB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承租方應於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個月的租金,並在簽約同時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臺。

第四條 使用限制

保證洗車質量,機器的使用限制爲: □ 無; □ 每灌限使用不得少於_____臺車。

第五條 機器的保養、維修、更換

合同期內,保養:每清洗_____臺車或每隔_____月,車輛應當到指定地點免費保養一次。

維修:機器出現故障,經公司檢驗非人爲情況下可免費維修。超過六個月機器出現大故障並影響使用時我公司可以更換調整。

第六條 司機及其勞務費

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司機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司機的勞務費。勞務費由固定勞務費和額外勞務費兩部分組成,固定勞務費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額外勞務費爲:

A.司機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額外勞務費:RMB _____元/日,_____以後繼續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爲:RMB _____元/日;

B.週六、日及法定節日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爲:RMB 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與出租方結算上一個月的司機勞務費。

在書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後,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有權調整司機的勞務費。

第七條 其他

本機器交接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印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4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和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和車輛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和車輛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車輛狀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盤錦遼河油田長征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院內

2、出租房屋面積共1275.87平方米(建築面積),出租房屋詳細位置和麪積見圖紙。

3、出租車輛共兩臺,車牌號爲遼L69920和遼L15908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車輛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和車輛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和車輛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和車輛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和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爲30萬元(大寫叄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車輛租金按天計算:遼L69920100.00元/天、遼L15908160.00元/天。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車輛的保險等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主要是水電費按實覈算)。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車輛維修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5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聯繫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 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爲 ,發動機號爲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汽車爲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視爲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範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後,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髮生時,雙方以協商爲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運行良好。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合同爲長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就租車事宜達成多個具體租車協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訂車,並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確認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規定。

2、 當乙方接到甲方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雙方確認,雙方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經公安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車輛駕駛員應是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並有豐富駕駛經驗及技能的人員,足額辦理了乘員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目的地經營範圍的旅遊客車。

4、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輛保險單; (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4)道路運輸證; (5)道路運輸規費繳訖證; (6)山東省營運車輛駕駛人員上崗證書; (7)其它有關資質證明。

5、 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 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 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 租車費用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爲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每 結算一次,並開具發票。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訂車單複印件和結算單。

9、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爲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爲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 %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爲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爲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東營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車輛有償出租給乙方做辦公用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達成以下車輛租賃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租賃車輛狀況

本合同所指的車輛是甲方的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轎車____________輛(型號:____________,車輛原值發票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覈定載人數爲______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原值________萬元;該車輛附屬設施設備和購入發票見附件。

上述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

1、車輛租賃期爲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在上述租賃期內,雙方共同約定租賃期內車輛每租金爲(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不含稅〕〔含稅〕。租金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當開具收款收據或者按《發票管理方法》及時提供合法的發票。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三、押金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時,須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之外的押金(___________幣)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且押金不能作爲租金使用。合同期滿後,租金及相關費用繳清後,甲方在________天內無息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提供車輛應當設施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營運證、道路通行證、保險協議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應該按期繳納該車輛的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船稅費等相關稅費,確保該車輛達到合法的行駛狀態。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乙方確認簽收清單。在租賃期內,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租車輛所有的燃油費、過橋路費、保管停車費、清洗維護保養費。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安全文明駕駛,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交通違章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和給甲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間,該車輛發生故障,如屬乙方人爲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負責維修;如屬於車輛正常故障,由甲方負責承擔維修費用,但乙方於維修前須告知甲方,徵得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發生________次性的車輛修理費金額達到該車輛原值的________%以上,則由乙方應當承擔車輛的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總修理費金額的________%。

4、甲方負責該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爲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如保險公司認爲不符合賠付條件的和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長期租賃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的,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有下列情況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將所租該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給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該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五、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守約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如果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守約方擁有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法規定增加補償的權利。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押金及剩餘租金外,還須賠償乙方違約金,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甲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若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違約金先用押金和剩餘房租衝抵,多退少補,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乙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賠償雙倍押金給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3、如因國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甲方車輛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是雙方有義務採取積極措施防止對方經濟損失進一步擴大。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變更及補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或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或條款爲準。

3、乙方在租賃到期後,應該屆時歸還所租車輛,應當保證車輛完好及附屬設施設備齊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復或向甲方交納修復所需費用。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車協議》,否則視爲非法佔用甲方車輛。

七、合同爭議解決

如有未盡之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車輛登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簽名後即時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爲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爲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爲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爲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爲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爲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週,即被視爲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爲,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併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電話: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0

承租單位(甲方):     合同編號:

出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爲: 55號,機械設備進場時間爲:XX年11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牆,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並焊接扶牆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牆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並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項目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XX年10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調試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爲: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後報驗及費用、扶牆費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餘款在拆除拉走後付清。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設備,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護和保養。

三、機械設備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設備。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並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機械設備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設備(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設備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設備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後,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七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爲: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並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八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爲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爲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信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代表人:             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蓋 章: 蓋 章: 蓋 章: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信息:車型:_____,車牌:______,數量:_____部,出廠年月:20__年__月__日。

2、租賃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個月,即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金爲每月RMB_____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爲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爲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每日從___:__至__:__,(週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後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爲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__日前與乙方覈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信息: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爲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並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誌,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爲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爲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租賃車輛爲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爲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_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爲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3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4

甲方:乙方:

甲方有出租車一輛,車號爲豫A-T,車架號,發動機號,掛靠__市出租車公司,現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出租車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出租車,應向甲方交納租車押金元整,小寫:元整。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甲方可另押元

月後無電子警察等違章,如數退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月租金元整,交納時間爲每月日。每超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元整。乙方超期天不交費用和租金甲方有權收車,押金不退。

三、費用:乙方負責加油及修車費用。保險費、車船稅、審車及其它一切費用和公司費用由方負責。

四、車況:本車電臺,計價器臺,備胎只,隨車工具套,鑰匙套,本車承包前全部零部件齊全、完整,車況良好,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交給甲方一輛車況如初的車,自然磨損除外。

五、賠償:本車如遇到車禍、碰撞、失竊、盜搶、自然等人爲自然災害損失時,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本車雙方估價爲元人民幣(不含手續),如遇險,除保險公司賠償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

六、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從業人員手續。手續費及從業人員應交納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該車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和管理、維修、保養義務,沒有轉讓、變賣、抵押權。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法令,遵守客運管理處和出租汽車公司的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嚴禁運輸贓物和參與違法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負,其他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在出租車承包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等對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九、本車隨車帶有證件:

(1)機動車行駛證(2)營運證(3)營業熱照

(4)計價器周檢證(5)污染物排放檢測證(6)附加費本

(7)車船使用稅完稅憑證(8)服務監督卡(9)保險單

(10)加氣卡個(11)氣瓶使用合格證

本車實際帶有種,合同期滿時乙方應齊備、完整地將以上種證件交全甲方。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補辦,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十、此出租車承包合同不做收款收據,不做押金憑證。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

十一、出租車承包合同期內方必須購買交強險、乘客險和萬商業三責保險。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查看保險的權利。

十二、本全責有效期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出租車承包合同一式兩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信息部對甲乙雙方均不瞭解,對雙方不負任何責任,只起提供信息作用。簽訂合同服務終止。

十五、出租車承包合同期內,政府補貼歸方所有。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車輛租賃標準版合同書 篇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爲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覈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爲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爲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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