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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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1

甲 方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精選13篇)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代表:

日期: 乙 方

單位名稱:甲方(供方): 合同編號: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和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桂之坊產品供銷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及金額: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瓶)含稅單價(元/瓶)金額合計(元)

合計貨款金額合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00元),若最終數量有變化,以實際數量爲準。

二、質量標準及驗收:

(一)甲方保證所供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二)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代表在卸貨現場共同驗收數量、質量,並簽字確認。

三、包裝、物流方式:紙箱包裝,汽車運送。

四、發貨日期: 年 月 至 日。

五、交貨地點、方式:甲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車費及運費由甲方負責;到達乙方指定地點,卸車事宜及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

(一)驗收合格,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有效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貨款至甲方所提供的以下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賬 號: (二)乙方開票信息

賬戶名:

識別號: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延期付清貨款或付款後甲方無法按時供貨,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按此批貨款總價 %支付違約金給對方。

(二)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共同委託國家認可的檢測部門對質量進行鑑定。經鑑定,產品質量符合標準要求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鑑定費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爭議處理: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爭議提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處理。

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各執貳份;合同掃描件同正本合同相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貨款兩清,完成交易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爲明確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供貨設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注:上述價格爲不含稅金及運費供貨價格。

二、付款方式:

1、從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預付設備總款的15%,即:元,大寫:,給乙方作爲購買設備預付貨款,同時本供貨合同正式生效(註明:當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項後,乙方開始籌備甲方所需設備,供貨週期爲80天)。

2、乙方將甲方所需全部設備籌備齊前三天以書面及電話形式通知甲方後,甲方在乙方供貨所在地(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66號)確認合同設備無誤後再付給乙方設備餘款80%,即元,大寫:,乙方開始安排發貨,剩餘尾款5%,即元,大寫:,於12個月內支付。

三、保修及售後服務:

乙方對所出售給甲方的上列全部產品提供一年內免費保修,一年後如需維修只收取相應配件成本費用;由於甲方使用不當,人爲破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之內,乙方爲此而提供的相應服務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遲於合同規定時間付款,自超過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未支付部分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2、如乙方遲於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無論何種原因,自超過交貨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五、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報經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階段因爲火災、水災、風暴、地震、爆炸、*、戰爭、政府行爲、或任何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義務時,應盡彼此通知義務,並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4日內,取得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雙方同意,可憑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2、簽署人:簽署人均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且簽署人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權。

3、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

4、修改:除非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改變、修訂、放棄、刪除或任何其它改變均無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授權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注:傳真件有效)。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並形成補充條款,經雙方審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3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如下產品: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貳佰貳拾壹萬伍仟捌佰貳拾元整。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肆拾萬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95%付給乙方,另外5%爲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過後付給乙方。

三、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四、運輸方式:公路運輸費用承擔:乙方交貨時間:貨到九十天內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六、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4

產品供銷合同

合同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日期: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甲方前期支付20%訂金,甲方收到貨物並驗收無誤後30日內,憑乙方開具給甲方的增值稅發票原件付清剩餘80%的貨款。

第三條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___甲方倉庫___

2.交貨日期:_____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延期交貨責任

由以下原因導致交貨延期,逾期五日內,每逾期一日,甲方可延期五日付款.逾期超過五日,乙方應償付甲方貨款總值千分之_2_的違約金。

(1)由於乙方生產力不足、工作人員操作不當、機器故障、原材料儲備不足等原因導致無法按期交貨。

(2)產品顏色、造型、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重做。由此導致無法按期交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由此導致無法按期交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產品包裝不符合甲方要求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利拒絕收貨,若導致延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產品的技術性能資料以及相應的證書報告。若乙方未提供相關資料使得甲方未能及時完成設計導致產品無法按期完成,逾期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延期免責

(1)自然災害、流行病、工人罷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延期的,免責。

(2)合同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的,交貨期按照節假日天數順延,週末除外。

(3)甲方應在訂單後15日內明確包裝設計、產品印刷詳情等,未及時提供該信息導致乙方無法按期交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客訴追責

(1)因質量問題導致的貨物退回,乙方應退回全額貨款,並償付甲方貨款總值百分之_30_的違約金。

(2)因質量問題導致部分產品無法使用,每款次品數量超過1%比例乙方應無條件補齊數量,並承擔運輸等所有費用。

(3)客訴次品率超過百分之_5_,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乙方客訴免責

以下原因導致產品質量產生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2)超過產品有效期。

2、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明確產品顏色、型號、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後,中途如需更改,應事先與乙方協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如中途單方面無原因退貨,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甲方如無法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應與乙方協商,如乙方不同意延期,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2_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違約金。

(四)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無原因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第五條合同失效條款

以下原因一方可單方面解除此合同:

1、若因乙方延期原因導致甲方失去客戶訂單或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利單方面解除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次品率超過百分之_5_,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產品,如乙方拒絕,甲方有權利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於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變更、修改

1、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或蓋章後生效,授權代表必須爲在合同上簽字確認的授權代表。

2、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承擔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造成的一切損失的,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結束。

第十四條附件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通知與送達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除非另行書面通知。

2、本合同下述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爲雙方通知送達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如果任何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將通知郵寄至前述地址,自受送達人簽收或拒收即視爲送達,由此引發的法律後果由被送達人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 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6

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自願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並共同遵守:

序號

名稱

型號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1

2

3

4

5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後,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製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並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並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7

甲方(買方): 地址:

乙方(賣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設備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甲方購買如下設備: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機械總價 ,在乙方將上述設備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以上價格均未含稅,含17%增值稅另加8%(進口機型10%)。

三、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設備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設備過程中,出現非人爲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3、設備質保期爲________年,乙方負責委派專業工程師現場指導安裝、操作,如在質保期內出現非人爲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

四、貨物驗收

交貨期限:乙方收到甲方訂金後30個工作日內發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運輸費用承擔:長途費用由乙方支付,短途中轉及搬運費用由甲方負責,經甲乙雙方認定確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不可抗力而產生的損失費用雙方是具體情況分別分擔。

五、交貨及驗收

1、乙方提供的必須提供交付的有關資料。

2、甲方在貨到後按照訂單對設備進行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____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4、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七、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甲乙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8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爲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爲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爲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附件:(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9

甲方(買方):

地址:

電話:

乙方(賣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建築材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如下:

一、 合同內容:

甲方購買材料的名稱、型號、單位、單價、數量、總價具體內容見《材料價格表》。

二、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萬元,在乙方將上述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全部支付給乙方。

三、 產品質量: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材料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供方提供三鐵相連的模具150個左右,供方保證需方正常使用情況下二十天,如有斷裂或大洞,供方負責調換。

三、交貨地點:需方廠內以過磅爲準。

四、運輸方式:供方運輸到需方廠內。

五、結算方式:先付總貨款30%的材料款,貨交完之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按實際過磅重量計算。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或提起訴訟。

八、其它約定事項:如需方要發票另加稅款17%。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11

甲方:(供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產品供銷事宜正在協商談判,爲進一步談判,現就已經達成一致的事項,簽訂本意向書。

一、 甲方每月需供應乙方符合約定要求的 ,常年供應。

二、 甲方供應乙方的產品價格依據即時市場價格。。

三、 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無論價格如何漲跌,甲方均不得中斷供貨。

四、 甲方供應乙方的產品由 方以運輸方式運到乙方指定場所,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 甲方供應乙方的產品運抵乙方指定場所後,由乙方指定人員進行檢驗,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乙方爲甲方出具收貨單,甲方憑收貨單結算貨款;不符合約定質量的標準,退回甲方,運費由甲方承擔。

六、 甲方的貨款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憑乙方開具的收貨單結算,併爲乙方開具發票。

七、 違約責任

1. 正式供銷合同簽訂後,非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供貨或者停止供貨的,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甲方每月供應乙方的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數量不足的,甲方應在下一月的前天內補足。甲方連續個3月供應乙方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數量均不足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結算貨款的,每延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當期未結算貨款8‰(或萬分之幾)的利息。

八、 本意向書爲雙方達成正式供銷合同之基礎,雙方在本意向書基礎上協商簽訂正式供銷合同。正是供銷合同簽訂後,本意向書效力即行終止。

九、 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1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如下產品: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95%付給乙方,另外5%爲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過後付給乙方。

三、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四、運輸方式:公路運輸費用承擔:乙方交貨時間:貨到九十天內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桂之坊產品供銷合同書 篇13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爲共同開拓 市場,提高雙方的經濟利益,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現就___公司的產品供銷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區域定位及保護:

根據雙方約定,需方負責在_____地區銷售供方的產品,供方不能向該區域內其他客戶供貨(徵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設有辦事處區域除外)。

二、供貨價格:

供方向需方供貨按年月日價目表供貨。以後新產品以供方的通知爲準。

三、銷售任務要求:

1、需方必須將供方目前產品在所約定地區設立良好的終端銷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季度銷售供方系列產品不少於___萬元,即平均每月資金回籠給供方不少於___萬元,貨款三個月內達不到萬元的銷量,供方可隨後發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須通過加強終端銷售網絡管理,嚴格執行供方市場銷售政策的有關規定,如出現需方低於供貨價格銷售。供方有權停止供貨或中止合同。

四、結算方式:

現金結款,款到通知發貨。運費由供方承擔。

未按上述約定結算方式結清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五、優惠返利標準:

1.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方根據需方的銷售額(以回籠資金爲準)。提供現返和年終返利,每次訂貨現返五個點(九五折供貨),若年終銷售總量完成,則可補該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須在需方結清所有款項的前提下方可結算,返利可以現金或貨物抵扣的形式體現。

六、售後服務:

需方必須承擔供方系列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免費爲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七、退貨和損耗的處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貨必須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請,並列出清單,經得供方同意後方可退貨。

2.退貨產品是非供方製造中產生質量問題。需方人爲損壞,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供方應承擔的退貨責任中。

八、定貨方式:

定貨的規格、數量以需方的傳真爲準,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貨,必須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備貨。需方每次補貨時,必須將庫存情況書面通知供方,以確保合理庫存。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再續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重新簽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供方:__________ 供方聯繫電話: 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需方聯繫電話: 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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