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才派遣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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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才派遣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

蘇州市人才派遣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甲方人才派遣員工,乙方已經瞭解並同意甲方與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單位合作協議的合作條款。根據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依照勞動合同法中關於人才派遣的有關的規定,本合同期限自簽署日起兩年有效,首次用工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爲:___________,工作期限爲2年,試用期爲2個月。

2、 如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有義務另行將乙方派遣到類似崗位就職,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單位就職,須按時在甲指定地點進行政治學習、上崗培訓等業務學習,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佈的最低月工資數發給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終止爲止。

3、 如乙方拒絕上崗培訓、學習或執行其他派遣義務,甲方可依據員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拒絕派遣或學習的行爲,脫離了甲方管理,屬於單方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甲方應同意乙方的協商解除行爲,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雙方均無任何經濟承擔責任。

第二條 工作崗位內容、地點、工作職責:

1、乙方具體工作崗位的崗位標準、內容和地點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在崗位合同中確定,該合同與本合同同等有效,對於合同期內是否符合錄用要求,用工單位崗位協議的制度和標準,具有參照依據。

2、甲方或用工單位可根據經營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和工作表現,依據有關員工的規章制度,有權調整乙方工作的崗位、內容、地點,乙方有義務接受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實行平均每週工作時間爲40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用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和報酬的支付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加班費、績效獎金和其他相關福利由用工單位承擔。

3、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並享有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條 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用工單位爲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規定的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和工作條件。

2、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防護用品。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經雙方約定,乙方作爲派遣員工,每月基本工資爲工作地的政府公佈的最低數確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積金等基數,可參照實際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和績效考覈計劃實行,甲方可根據需要代理。

2、 甲方每月通過開戶銀行匯入乙方銀行卡的基本工資和爲用工單位代發的相關加班費和津貼一併發放,該銀行憑據可替代乙方簽收憑證。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綜合保險金)。基數參照第五條第一款。

2、 乙方因患病或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乙方醫療期。

第七條 勞動紀律及獎懲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 對於違反規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單位可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 當乙方用工單位發生任何付款違約等情況時,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權利,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勞動管理。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一)在用工單位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依法建立的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採取欺騙手法而獲得本合同的簽訂,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支付乙方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如原派遣合同終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單位項目結束等原因,而發生變化,致使乙方崗位缺失,導致本合同已無法履行。

3、乙方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須承擔因此給用工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

4、如甲方或用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無須提前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單位採取欺騙手法,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或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或用工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工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絕甲方的派遣行爲,或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經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三方協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須對乙方進行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辭退乙方,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規定的除外;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規定的。

第九條 協商約定條款

1、關於保守用人公司商業祕密的約定

(一)乙方從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單位及個人資料都屬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離開甲方後,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單位商業信息爲任何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用工單位出資培訓的,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已工作日期,賠償用工單位所有或部分培訓費用

3、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爲郵寄送達地址。

4、在乙方被錄用前所提交的員工登記材料均爲乙方真實情況,乙方承擔材料真僞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損害賠償責任

1.甲、乙和用工單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訴期間,有證據證明給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如從事用工單位高級管理或從事商業祕密工作的,在約定服務期內違反第九條第1款之規定解除本合同,須承擔違約責任。用工單位未提供保密補償金除外。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使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2、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爲:

(一)三方須經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有爭議的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三方協商一致認可。

第十三條 當合同條款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

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乙方成功赴用工單位工作,並乙方用工單位向甲方足額付款到帳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蘇州市人才派遣勞動合同書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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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同,乙方同意爲甲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項目提供勞務,爲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爲保證甲方項目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_________。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

5.如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目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項目所在國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_________個月後,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構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6.乙方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本國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_________名,護士_________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在現場支付。

4._________(幣種)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_________。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工傷、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4.在合同期間內,乙方人員因工傷致殘或死亡,甲方同意:

(1)處理事故、工傷或死亡的一切善後事宜;

(2)負擔所產生的費用;

(3)按_________(甲方國名)現行的工人補償法向死者傷殘者支付撫卹金和/或補償費。

(十六)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力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乙方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乙方人員因行爲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蘇州市人才派遣勞動合同書 篇3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員和其他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爲保證甲方項目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年_月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_________。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

5.如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代表商定後實施。

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屬文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5%。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5%;

平時夜間加班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50%;

節目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__年以上時,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6.乙方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本國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向甲方結算。

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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