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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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通用16篇)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爲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爲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爲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爲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爲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爲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

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乙方爲甲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信息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共計人民幣31800,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70%,爲人民幣31800,在項目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共2頁第1頁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4

甲方(客戶):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爲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提供績效考覈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爲人民幣元 (含稅)。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5

本合同是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甲方”)與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由乙方爲甲方提供客戶服務。

第一條 合同約定的服務

乙方負責按照與甲方商議好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參見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統及資源,爲甲方提供客戶服務。

場地: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其爲符合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證其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證其運行的項目本身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記、文件、執照及批准。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具體數據、信息和知識,並提供相關培訓。

5.甲方負責提供給客戶發送的短信和電子郵件的模版。

6.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監督乙方的服務工作,並按照相關流程提出建議與改進方案。

7.甲方應指派項目管理人員與乙方項目負責人保持溝通,協調項目工作事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時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服務內容。

2.乙方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證系統服務的正常進行,並給予合同確定的服務時間內不間斷的技術支持。

3.乙方聲明並保證:

(a) 其爲依照其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組建併合法存在的公司。

(b) 其已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對本合同的簽署、交付及執行進行授權。

(c) 其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 其已獲得並將保有履行服務及繼續營業所必須的現有的所有同意、登記、文件、執照及批准。

(e) 提供應有的謹慎、專業的服務,乙方應成立專項小組,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與甲方的協調工作。

(f) 提供的服務及與服務有關的任何材料與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務的任何目的相適應; (g) 乙方應保證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所有行爲均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爲的暫行規定》)的規定,。 (h) 乙方在沒有徵得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在任何廣告、商業展示或公開陳述中,或者出於其它任何商業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稱或標誌,或者其它任何縮寫或改編。 (i)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四條 報酬與支付

1.服務費用包括(參見附件2):

2.乙方當在項目運行後的每月25號向甲方提供項目每月服務費用(含5.27%營業稅),甲方應當在收到發票後10個工作日之內付款。

3.甲方應在乙方開具發票後及時將服務費支付給乙方,逾期甲方應當向乙方就欠付金額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雙方的共識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就首次發票足額付款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賬戶信息:

公司名稱: 上海貝塔斯曼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 022993—工行徐匯支行長橋分行

帳號: 1001299309016203882

第五條 合同的期間

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雙方的授權代表簽署以及蓋章後生效,服務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信息保密

1.雙方承諾,對於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據本合同合作的範圍內所得到的所有數據和信息給予最嚴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爲第三方使用信息應當獲得合同對方的事先批准。合同雙方應當促使所有根據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務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擔此等保密義務。

3.保密義務不應當適用於目前已被雙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雙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獲知的構想、概念、專有技術和技術或信息,且不適用於那些可普遍獲得的

或意在向公衆公佈的信息、數據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關係終止或屆滿之時,任何一方應當立即向另一方交還與按照本合同履行義務相關的其從另一方獲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規定不應適用於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應當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規定的雙方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提前終止或屆滿後的兩年內仍然有效。

6.如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單方面違反本保密條款,將對由此給對方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必要時,違反合同一方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果出現了嚴重阻撓任何一方提供服務或物品供給的不可抗力事件,諸如罷工、停工、戰爭、政府命令、火災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範圍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導致服務或商品供給無法實現,則該方應當無任何延遲地通知另一方關於其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受影響的程度,並出具有權機關的證明。

受到影響的義務履行部分應當推遲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後再進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嚴重程度不需要更長的時間得以恢復,質量標準均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後的14個工作日內恢復。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導致任何一方在超過6個星期的期間內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應商獲取相關服務的權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協議雙方確保給予對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時間超過12個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後的12個星期內本協議任何一方無法恢復其物品供應和服務的大部分,則另外一方有權根據其自身考慮提前終止整個協議或終止本協議的個別部分,且需給予書面通知。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仲裁

本協議及其附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引起的或涉及本協議而出現的異議、爭議、索賠要求或者違約、正常和提前終止本協議、或由此致使本協議失效,應當由雙方通過協商和談判予以解決,如協商未成的,則應交將上述事項遞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分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裁決,仲裁以中文進行。雙方在此均明確任何上述仲裁裁決爲最終裁決。

第九條 通知

本協議範圍內的所有通知均應當以函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進行。 向甲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送至*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進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項應以合同中填寫的聯繫方式進行通知,任何一方發生變更,應於變更之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引致的一切法律責任由變化的一方承擔。該通知亦可用於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訴訟)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確認,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據以上或變更通知中註明的聯繫方式送達,守約的一方有權要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以公告方式送達。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須在國家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執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內容與國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規章制度相牴觸,該部分條款自動廢止,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雙方將根據法律規定和業務需要重新約定相應內容。

3.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需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經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方爲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乙方爲甲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信息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共計人民幣31800,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70%,爲人民幣31800,在項目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7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實施地點:

工程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項目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集成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信息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項目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集成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設備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監理項目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項目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項目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和設計人、集成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集成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集成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爲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項目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爲。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項目組提供如下設施: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8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爲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斷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爲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爲乙方提供商務信息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提供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乙方委託進行商務信息諮詢的法律資質和條件,因乙方不具有相應的法律資質而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根據客戶需求組成專業調查小組,爲甲方展開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調查成果。

(4)確保各階段的調查和諮詢工作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5)乙方不得將爲家方調查的商務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作爲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指派專人作爲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開展商務信息調查諮詢工作;

(2)爲甲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相關信息;

(3)對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或修改意見,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對委託調查諮詢的項目內容、期限做出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第三條:收費及支付方式

1、

2、以上費用由甲方通過現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信息和知識產權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爲或者訴訟行爲導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由此對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1

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年4月20日至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爲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2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爲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乙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價格與支付

3、1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大寫: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

4、1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稅費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保證

7、1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轉讓

9、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語言和標準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適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3

甲方(客戶):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爲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提供績效考覈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爲人民幣元 (含稅)。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4

甲方: 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爲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諮詢方:

(蓋章) (蓋章)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5

簽定日期: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第一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爲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對 區域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統一化的保安巡邏服務。並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和區域實施安全保衛,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預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爲發生。

第二條 乙方將按照甲方所規定的區域將實行日夜巡視,並積極配合協助甲方搞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條 認真盤查可疑人員及出入車輛,校驗有關嫌疑人員的工作證或有關證件。

第四條 在工作區域內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彙報,並認真填寫執勤記錄。

二、聘用保安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第五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共 名。

第六條 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b 年 月 日。

第七條 服務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八條 保安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勞動工時。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應遵守《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限制。

四、保安服務質量要求

第九條 着裝整齊,佩帶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責,每週進行二次訓練。 第十一條 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建立緊急處理機制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應迅速及時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 建立月檢、季檢制度,對每名保安各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以督促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條 每半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第十五條 崗位執勤的保安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制度規定及巡邏規範要求,熟悉各區域周圍的地形、地勢及設施情況。

第十六條 對於區域內發生的一切可疑情況,在問清來意、進行登記之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覈實。

五、服務費標準及支付

第十七條 保安服務費標準爲:

保安員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全年費用: 。

第十八條 保安服務費實行按 預付制,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爲 每 保安服務費: 。如支付日期最後1日爲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則節假日、公休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爲支付期限。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第二十條 甲方應爲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設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爲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義務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服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負責人以外人員的直接指揮。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責支付保安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如工傷、醫療等)等福利費用和伙食費,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保證所派保安員具備任職崗位職業資格。

第三十條 乙方應及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七、雙方協商的其他內容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內遇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服務費價格。

第三十三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責任的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八條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已方各執貳 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爲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信息的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信息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爲準;

(三)乙方爲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爲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乙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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