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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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

甲方: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精選15篇)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

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爲制止侵權行爲,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爲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爲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佈,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佈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佈廣告。加盟店發佈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於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覈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爲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爲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範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覈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覈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爲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爲違約行爲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爲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並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並作爲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爲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爲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並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並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爲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爲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爲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爲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後,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併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祕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爲進行處罰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註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並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爲,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爲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祕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佈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完成後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爲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爲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於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爲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爲,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並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範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違約行爲處罰標準(元)

1違反規定使用總部知識產權

2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違反工作指令

5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侵犯消費者權益

10違反規定發佈廣告

11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違反規定採購商品

13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不履行售後服務的職責

16公開發表不利於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拒不接受檢查

20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21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對員工的違規行爲不予以處罰

27……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爲,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後,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爲新的違約行爲,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爲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爲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爲,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爲,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爲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於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爲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爲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爲加盟店的違約行爲,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並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採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爲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爲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不得再以此爲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爲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並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願意本着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爲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並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範圍,製造、銷售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爲,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範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併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後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併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文件,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文件後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並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爲送達。特殊文件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範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爲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爲了便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並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爲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爲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後,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僱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僱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僱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絡成員開除或除名的僱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僱傭的,在知悉情況後,應當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籤署的其他文件: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文件;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文件;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於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爲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爲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範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爲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並非簡單的複製,而是一項依賴於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範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後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爲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複製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採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准後,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複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覈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並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製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製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爲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3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爲: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爲年。

3. 爲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爲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複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爲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

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爲: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爲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爲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爲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爲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爲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爲,否則視爲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覈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爲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爲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4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爲,並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5

近年來,特許經營在我國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火熱,業內人士迫切希望瞭解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內容,以便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知道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特許經營合同是由一名特許人分別與多名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而特許人爲了統一運作的需要,又希望與不同的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能夠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來說,特許人與受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均採用特許人提供的格式條款。下面我們就某一國際知名連鎖企業的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爲例作一簡要介紹。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於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爲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於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爲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爲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爲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覈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

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衆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爲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賬戶,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爲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賬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賬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賬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爲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賬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賬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爲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爲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爲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爲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6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________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________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X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

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X或由負責人蓋X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 乙方(印):

時間: 時間:

地址: 地址: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爲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爲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爲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

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爲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爲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___正職:__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__________(另附圖)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六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七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2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廈______樓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號: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好友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設備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覈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爲人民幣。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中國 市 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爲中心方圓6米以內爲特許區域,對於乙方所屬區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係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後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後認爲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係,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按照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爲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後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元作爲輔導費用,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爲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採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 作爲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費用、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3.本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爲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____________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於門店服務指導、後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爲_________元 /月 。

2.門店信息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裏,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於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商標識別:____________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cd 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爲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爲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註冊爲企業的字號或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於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後,乙方應完全瞭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或另選地址開業,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或關閉後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管理經營門店,爲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乙方可出示委託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託管經營,但所有後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後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商標並註銷營業執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培訓

一、鑑於雙方爲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生權利義務關係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或代理等關係(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後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係,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係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佈的各項勞動法規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前一個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並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並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佈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稅費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並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後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並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設備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信息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數據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並公佈監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爲,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甲方認爲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爲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乙方的交易記錄、彙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行爲,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並根據情節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四次的統一培訓。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與商業祕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於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本,並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信息。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並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信息。

第二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指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解除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爲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____________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致使乙方受嚴重損失的;

三、因管理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到嚴重損害的;

四、只指控爲刑事犯罪;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時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後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體曝光等,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嚴重違反甲方採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密)商業祕密的行爲;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註銷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統使用權或任何複製品;並在停止營業前三十日內發佈停業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7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後有權拆除,並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於業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文件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3

甲 方:上海市塗料研究所 (供方)

乙 方: (需方)

爲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爲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爲六個月即從日至年月日止, 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 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爲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爲,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纔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爲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爲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爲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用戶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爲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爲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信息,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爲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爲準。

甲方單位名稱:上海市塗料研究所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4

甲方(特許人):聯繫方式:地址:乙方(區域代理人):聯繫方式:地址:簽訂須知:

1、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爲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2、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作爲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甲方獨創擁有的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一條 特許經營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並經營_____________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商標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將該系統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係甲方與乙方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乙方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許可形式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甲方承諾並保證:

1、不許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不以任何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

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在本區域範圍內,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市場開發計劃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開拓本區域市場時,甲方可以自己的名義或許可

第三方在本區域內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區域

1、甲方許可乙方開發的區域的範圍以雙方簽約時的行政區劃爲準,包括該區域所轄的縣(自治縣)、縣級市、市。

2、乙方開發本區域的初始區域爲_______,在該初始區域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少於_______家,加盟店數量不得少於_______家。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事由,甲方保留對本區域乙方的特許權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乙方開發初始區域之外____區域的權利。

第六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爲________年。

2、如果乙方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屆滿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經甲方確認後給予是否同意的書面答覆。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要求續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文件;(4)同意甲方提出的續約費用。

第七條 培訓

1、甲方應當對乙方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報甲方審覈批准,甲方有權否決乙方提出的培訓人選。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1)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2)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3)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以不斷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1)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2)在更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3)應乙方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3、培訓費用根據本規定由甲方組織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乙方要求甲方進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培訓費的收取標準由甲方制定。

第八條 工作指令

1、甲方有權不時向乙方發出工作指令,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2、甲方工作指令限於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3、甲方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該區域的風俗習慣,乙方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向甲方提出暫停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甲方審查不成立的,乙方應當執行。

4、因甲方的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而導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統一配置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2、爲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爲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並按照甲方指定之裝修標準進行裝潢。3、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修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4、爲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直營店及其特許加盟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及其他開業貨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設備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十條 形象維護爲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須遵守以下幾點:

1、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2、店內員工須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裝。

3、客訴之發生不得至足以影響甲方整體形象。

4、不得從事其他足以影響經營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甲方將視違規行爲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罰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使用許可使用

1、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享有獨佔使用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權利做出如下限制和保留:

(1)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不得以與本合同及發展特許經營系統相違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更不得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允許

第三方使用或印製公司商標。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設備提供給

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終止合同。

4、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爲基礎, 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爲: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爲;

(2)除爲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

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爲

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

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5、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公司商標與品牌。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1、乙方或其加盟商無權向

第三方轉讓技術或擅自複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技術資料予

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_________元。

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後兩年內,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餐飲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__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甲方。

4、乙方應與其加盟商、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爲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加盟商、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請求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前,未與

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乙方不對

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2、乙方及其特許店均有義務保護甲方許可其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乙方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十四條 訴訟權利及行使

1、對

第三人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乙方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訴權包括下列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1)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2)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3)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4)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5)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6)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並提起訴訟;

(7)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2、對

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甲方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乙方及其特許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許店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對

第三人的侵權行爲採取措施。

3、乙方及其特許店發現本區域內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甲方。

4、乙方及其特許店有證據證明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爲制止侵權行爲,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證證據。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金額爲_____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_____元作爲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爲持續使用公司商標、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爲特許權使用費。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按照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對於乙方所開設直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爲_____元月;

(2)對於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爲_____元月;按照上述的規定,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_____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乙方仍須按照以上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4、爲保證本合同的規定的義務,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保證金

(1)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__________餐飲店的,則甲方將以乙方違約爲由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2)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屆時如乙方有拖欠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時,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條 供貨與銷售

1、爲確保甲方對乙方及其特許店供貨的持續性,乙方及其特許店每家店開設前需同甲方簽訂供貨協議,並向甲方交納元的供貨押金。

2、爲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許店除開業前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採購貨品外,對於以下貨品,也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採購:

(1)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

(2)爲甲方特製且爲店內必須銷售的產品;

(3)考慮到質量及環保因素而強制使用的產品;

(4)爲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統一使用的產品。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及其特許店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許店之自行進貨之原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及其特許店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可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1、開業前,乙方或其特許店委託甲方代爲訂貨品時,應將定貨單填妥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2、乙方或其特許店應於次月____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如其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____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供貨押金中扣除相應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許店應於____日內補足。

3、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許店不得拒收或退回。

第十八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審覈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3、乙方應當統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財務軟件系統。

4、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會計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九條 分特許權

1、乙方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乙方行使分特許權,應當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規定,不得超過甲方授權範圍和權限。

2、乙方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儘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以下市場開發計劃:

(1)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個月內設立____家直營特許店;

(2)在本合同簽訂後___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爲____家;

(3)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後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爲____家;

(4)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3、乙方可在本區域內招募適合的加盟商,並與其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報甲方審查備案。甲方對乙方與加盟商之間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審查備案,並不表示甲方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6、加盟店對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訴。對乙方終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嚴重影響到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甲方應當在收到申訴____日內做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甲方保留做出決定的權利。甲方在處理加盟店的申訴時,應當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做出公正處理決定,乙方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甲方決定並按照該決定執行。但甲方該決定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分特許合同的規定提起訴訟。

7、本合同無論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均須對加盟商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按照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標準爲依據。

8、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中所規定的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公司商標,以保證加盟店的繼續經營,但每家加盟店必須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許權使用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

9、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繼續營業行爲必須符合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如有損害到甲方或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可按照該合同的規定直接行使該合同中乙方應行使的權利,對加盟店行使各項權利。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1、甲方轉讓合同乙方承諾,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

第三人,而無須在轉讓時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須保證受讓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並將受讓方的情況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認爲受讓方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轉讓行爲。

2、乙方轉讓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乙方要求轉讓合同時,必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並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的情況等報告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

3、優先權乙方轉讓本合同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不得進行轉讓。

4、轉讓補償費乙方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爲甲方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1、合同的正常終止

(1)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

(4)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5)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在____個月前提出終止合同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6)法院、政府行爲要求乙方終止營業的;

(7)因一方的違約行爲而被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8)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的解除權乙方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元:

(1)未能完____市場開發計劃的;

(2)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4)未經甲方同意分立、合併或股權變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6)故意向

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業祕密的;

(7)逾期支付特許權使用費超過三個月的;

(8)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區域外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10)沒有忠實實施甲方爲改善其營運狀況而提出的勸告指導,導致影響到公司形象的;(1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

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爲或從事私人行爲 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者;(1

2)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爲,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 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1

3)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 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的一切行爲;(1

4)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 不良影響的;(1

5)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1

6)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爲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 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解除權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性賠償金:

(1)甲方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2)甲方無故向乙方停止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標被撤消的;

(4)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爲的。

4、合同終止的執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繼續正常的營業或履行以下義務: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2)撤消直營店內外與公司商標有關的內外裝潢、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3)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甲方;

(4)將甲方提供的定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交還甲方;

(5)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6)清算與甲方、加盟店、供貨商的債務;

(7)將租賃甲方的設備、物品返還甲方。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爲發生時上________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許權使用費按________年計算。

2、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3、對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爲,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並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元的罰款。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爲新的違約行爲,甲方有權給予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應當首先通過充分協商給予解決。

2、如果甲乙雙方對於本合同的爭議不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份,雙方各_____份。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連鎖超市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 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 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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