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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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書 篇1

託 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精選13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受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爲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願將自有資金:幣種_____ ,金額 (大寫_______________)委託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爲明確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公司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髮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只收取相應委託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託貸款事項

第2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幣種爲:_____ ,金額爲 (大寫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貸款期限爲: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爲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爲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爲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託人應自行審覈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託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如果委託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託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後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爲止;逾期罰息利率爲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爲止;挪用罰息利率爲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委託人應當在受託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爲“委託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爲“委託人賬戶”),用於發放委託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委託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爲“借款人賬戶”),用於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託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託貸款的發放

第6條 委託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個對公營業日將委託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以用於發放委託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並且受託人取得委託人簽發的《委託貸款通知書》後,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發放方式爲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託人《委託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爲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託人提交借據,由受託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託貸款金額從委託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貸款發放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爲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發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託貸款。

第五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爲下列第 __________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爲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爲_____ ,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並應按第11條的約定於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託人劃入委託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應付款項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爲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託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同意後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託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擔保方式爲以下第 _____項:

15.1 受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爲 _____擔保字第 _____號《保證合同》;

□ 編號爲 _____擔抵字第 _____號《抵押合同》;

□ 編號爲 _____擔質字第 _____號《質押合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16條 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貸款金額和委託貸款期限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爲 。

對於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爲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託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託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爲 。

第17條 委託貸款手續費由委託人承擔,受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_____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委託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託人對於委託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託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託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委託人自願委託受託人,以受託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並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託人聲明其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託人保證其提供的委託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委託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委託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託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託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託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託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託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託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託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託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 委託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託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並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餘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 委託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系委託人指定,委託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託人確認。

第28條委託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受託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爲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託人或/及受託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採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託人和受託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爲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並且借款人基於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託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託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 受託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託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放的委託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後尚未收回的,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受託人不承擔委託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於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

第38條受託人在向委託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爲委託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託人實際劃付給委託人的利息應爲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託人有權委託受託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託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託貸款本息;

39.3 委託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39.4 委託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

39.5 委託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交付委託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託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並使用委託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託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並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並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爲;

40.8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9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託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後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託人、受託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提供委託貸款服務,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負責辦理委託人委託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

41.3 受託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託貸款,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託人未收到委託人書面通知,則在委託貸款逾期滿1年後,受託人有權將該筆委託貸款註銷,受託人不再履行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託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的法律規定,委託人、受託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託人對委託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託人無權要求受託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

第43條委託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託人無義務爲委託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託人的要求並經受託人同意由受託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託人應承擔受託人爲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託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爲。

第46條 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申請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爲;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託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託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託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生上述任何委託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或借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要求委託人糾正違約行爲;

2、受託人有權拒絕爲委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託人要求委託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並按如下第 _____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3、其他: 。

第十二章 受託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託人負責,受託人僅限於協助出具並代爲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後沒有通知受託人的,受託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託人的郵寄憑條作爲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託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複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爲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託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託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託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發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爲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爲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爲送達日期;(2)如爲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採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3)如爲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爲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爲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後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爲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爲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並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託人或/及借款人爲同受託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託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託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託人、受託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託人、受託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爲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

2. 委託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託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託人、借款人及受託人各執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託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託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在 簽訂。

委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2

貸款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借款方: 銀行賬號:

地址: 電話:

根據借款方爲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爲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爲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爲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擔保人負責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書 篇3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自(借款日)__年__月__日至(還款日)__年__月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

錢款說明:

用途 還款須知 抵押說明

(第二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三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還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 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用_________作擔保抵押物 。附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期不歸還擔保抵押物歸貸款方。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 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章)

電話: 電話: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簽字)(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4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____________國公司,與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爲“銀行”),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爲壹佰萬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爲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爲:

“營業日”:指位於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________”:指位於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衆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______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爲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爲壹佰萬美元(¥________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爲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期票出具日期;(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III)分爲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爲“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爲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爲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爲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爲準:(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爲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爲遵守出貸承諾可爲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爲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爲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____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爲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爲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爲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____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爲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爲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______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爲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爲成爲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爲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爲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爲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爲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爲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爲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稅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稅,依擔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爲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爲。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_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______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稅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爲基金儲蓄(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爲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 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並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國有管轄權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 貸款條件

6.1 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於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並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爲銀行所滿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並且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並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採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採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並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並不限於,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有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有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並作爲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爲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並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 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並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範圍除外;

7.1 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後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並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 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後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儘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採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並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並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於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其他債務,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託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協議和票據基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並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准或授權及進行登記,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准、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後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和投資委員會第37項批准書)的經確信的副本。

7.5 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並隨時在徵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爲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築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不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並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 存繼、商業行爲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爲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爲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於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爲當事人一方並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 違約事件

8.1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或者是自願的或非自願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補充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於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沒有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爲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爲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爲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並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並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並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並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並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後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日或以後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生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佈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並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儲的款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並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佈或通知。

第九條 管轄地

9.1 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並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後,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 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託、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_公司(位於____________)作爲它的代理行爲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消弱和影響基於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爲了便於在銀行在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加利福尼亞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代理行,並且保證答覆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於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諮詢。

9.3 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於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宣誓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從出庭不便爲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 其他

10.1 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有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於各方之間民諒解的內容,並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 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因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特聘的美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旅差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並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採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 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爲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民意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爲了特定的目的時纔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授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 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佈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                對貸款銀行:

致:                   致: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爲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後8天視爲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爲收到時間。

10.6 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法律並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 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

10.9 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衝突的情況下,不論爲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爲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 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 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政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 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籤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

雙方於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爲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5

發放貸款方:

借貸款方:

應借貸款方請求,發放貸款方將自有資金向借貸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經借貸款方與發放貸款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請共同遵守。

—、發放貸款方向借貸款方提供人民幣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二、此項貸款按月息一分五釐計收。

三、貸款期限爲一年。

四、此項貸款從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計收利息。

五、借貸款方必須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

六、對借款方不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發放貸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還付清之日終止。

借貸款方: 發放貸款方:

日期: 日期:

中介人:

貸款合同書 篇6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爲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爲:,使用權人爲:。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乙方:

貸款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爲進行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爲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建設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賬戶。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_________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_________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_________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

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_________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爲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_________。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8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償付給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未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6.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第6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的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

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爲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

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貸款用途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_個月(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賬戶劃出之日爲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爲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個月結算一次。

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爲固定結算日。

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賬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

手續費率爲本合同貸款總額的%;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

無論是人爲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借款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貸款方,經貸款方同意後生效,否則貸款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借款方自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賬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爲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爲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爲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貸款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

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爲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

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_____(批准單位)_________號文批准的_________項目。

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爲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款方存檔備查。

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賬戶劃出之日爲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爲借款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款方賬戶之日。

如借款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款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款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_________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貸款方通知爲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

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爲固定結算日。

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賬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

手續費率爲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於第__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

承諾費費率爲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爲_________,並在_________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

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

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

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_________日定爲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

無論是人爲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貸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

借款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貸款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

貸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賬戶內。

借款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貸款方。

借款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

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貸款方外,借款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

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貸款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貸款方,經貸款方同意後生效,否則貸款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借款方自負。

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貸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貸款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貸款管理

借款方須按時向貸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貸款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

貸款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借款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有義務向貸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

借款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貸款方同意。

第十二條 還款

1.借款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_________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款方並獲得貸款方的許可。

對不經貸款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款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不予罰息。

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三條 保證

1.借款方保證向貸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款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證按時向貸款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款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款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款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款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款方之間的所有債務。

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款方應向貸款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款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款方隨時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3.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貸款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5)借款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4.凡借款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借款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爲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五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爲借款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方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方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貸款方:

借款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貸款合同書 篇12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爲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書 篇13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企業營運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產設定抵押借款作爲營運週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瀋陽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號】(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幣萬元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人民幣萬元(或同等金額的外幣)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營運週轉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國銀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總金額下,依甲方實際資金需求乙方給予配合逐筆撥付,並以現金或匯款入賬戶方式支付。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

2.房產:【地證字第】

3.抵押期限:兩年(或爲: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4.抵押權包含前欠未還、現借款、轉讓債權及利息違約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1.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土地與房產,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3.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貸款本息。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借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2.甲方開立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估價、登記、證明及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訴訟、律師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系經虎門鎮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雙方各自代表簽字,且經由虎門鎮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訂立時間:二年月日

訂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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