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事宜合同書(精選3篇)
諮詢服務事宜合同書 篇1
一、服務範圍
1、服務費用:萬仟佰拾元
2、付款方式:甲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二、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爲認可;
5、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
6、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7、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爲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四、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爲準。
五、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諮詢服務事宜合同書 篇2
委託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工程造價相關管理規定,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築面積
6.諮詢業務範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A、建設工程清單編制; B、建設工程標底編制C;建設工程工程結算和決算;
二、本協議書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通用條款賦予的定義相同。
三、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及解釋順序爲: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協議書;
2.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款;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通用條款;
4、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履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5、通過招標方式獲得諮詢業務的,還包括下列資料:
(1)招標文件;(2)投標書及其附件;(3)中標通知書。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和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若委託人提供諮詢資料延後則時間相應順延,若增加工作內容具體完成時間另行約定。
七、委託方如考慮到工作需要,安排諮詢方市外出差的,其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八、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1、正常酬金計算方法
根據江蘇省工程造價行業主管部門及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本項目的諮詢服務酬金計
2、正常酬金支付方式
1) 預付款:本諮詢項目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人向諮詢人支付諮詢預付款 元;
2) 正常服務酬金:分別於(1)完成初稿支付 元,(2)提交諮詢成果文件後 內一次性支付 元。(正常服務酬金應扣除預付款)。
3)(預算項目)完成項目組價移交資料時,付合同諮詢費的__________%或_________元。剩餘部分在 _____________內一次付清__________%或_________元。
4)(決算項目)完成項目組價移交資料時,付合同諮詢費的__________%或_________元。剩餘部分在______________內一次付清__________%或_________元。
3、其他約定:本合同最遲支付全款時間爲 年月 日。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正本二份,委託人、諮詢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事宜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在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有豐富的諮詢服務經驗,甲方對“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SJ”)相關情況的瞭解,乙方需要甲方在該領域向其提供諮詢服務。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甲方爲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爲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範圍:“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全部地產投資項目的招投標諮詢服務。
二、 甲方爲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內容:
1、 甲方爲乙方提供:“XSJ”的資信情況諮詢。
2、 甲方應乙方要求不定期地爲乙方提供“XSJ” 擬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的詳盡情況諮詢。
3、如乙方參加“XSJ‘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則甲方應爲乙方就該招投標需要的必要工作提供諮詢服務,包括爲乙方投標書的編制提供必要的諮詢服務、爲乙方的投標全過程提供完備、有效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提供諮詢服務的方式:
甲方主要採用向乙方提供有效地諮詢意見方式,及採用向乙方負責人經常的不定期會晤、座談方式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標準、方式,時間:
1、甲方提供的唯一的諮詢服務,促成乙方“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項目招投標中中標,並簽訂建設施工合約,乙方按住宅項目中標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柒(7%)稅後,公建項目中標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拾壹(11%)稅後,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該諮詢服務費應在工程合同簽訂後五天內支付第一筆費用,住宅項目額度爲中標總額的百分之叄點伍稅後3.5%,公建項目額度爲中標總額的百分之伍點伍稅後5.5%,餘下部分按工程款實際支付比例分批支付,但該諮詢服務費,應在乙方收到該工程總價款50﹪時完全向甲方付清。甲方不提供發票。
2、如乙方依據第二條款在“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標項目招標中與其他企業聯合中標,如(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則乙方應一樣按照其在中標中所佔的份額依照本條第四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不向或不及時向甲方支付應當支付的諮詢服務費,則乙方應按照甲方應取的諮詢服務費的百分之二百(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要求甲方就“XSJ”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項目某一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提供諮詢服務,且乙方在該項目中中標,則乙方除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按本條第一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且協商不成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年 月 目 年 日 乙方: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