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賣合同書範本三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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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寄賣合同書範本三篇精選

甲方(寄賣行):(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保證人:乙方(寄賣者):_______________(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保證人:

甲乙雙方爲共同順利完成本次寄賣交易工作,經雙方及保證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下,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_________,該寄賣物的具體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該寄賣物的保值價格爲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該物品售出後由甲方按該價格付給乙方,乙方收妥貨款後,按每月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佣金作爲費用。甲方寄賣期間爲_______,即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實際收到寄賣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應對寄賣物的所有權、抵押情況、質量事宜加以保證,若在寄賣期間因上述原因無法完成寄賣活動,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四、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賣物的所有權證明、出租合同、保險憑證、抵押憑證等有效證件。

五、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乙方對寄賣物的所有權、質量等問題加以隱瞞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在寄賣物銷售過程中,故意對寄賣物造成損壞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動期間內,不得隨意收取物品,只能在活動結束後的時間收取。

六、寄賣物在寄賣期間未能及時售出的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如乙方寄賣物在協議期內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賣,乙方繼續按月支付甲方佣金。

七、乙方在寄賣物銷售過程中,由於急需要現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元

八、在上述第七條中,乙方已經向甲方的借款。實際借款日借款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爲準。如乙方的寄賣物沒有賣出,也未還清甲方借款,也未支付佣金。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寄賣物進行處理,或可以直接抵於甲方債務來清償全部金額。

九、乙方應按期支付佣金。保證人願作爲乙方對向甲方按此合同載明的全部借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

十、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1、保證範圍爲本合同第八條約定項下的借款本金、佣金、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此債務所產生的必然的、合理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差旅費。

2、保證方式爲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清償責任,也可要求乙方和保證人共同承擔履行義務。

3、保證期限爲本合同第八條約定乙方最後還款期限後的一年內。在有效的保證期限內,保證人在接到甲方書面追償通知後十日內清償上述債務。

十一、合同解除、變更和中止:

1、乙方、保證人提供的資產權屬關係是虛假的,屬於詐騙借款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借款關係,要求乙方、保證人提前清償全部債務。

2、乙方、保證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隱匿、轉移或非法處分資產或喪失商業信譽以及出現其它喪失還款能力或保證能力的情形時,甲方有權中止提供借款,或要求提供新的保證或抵押;也有權解除借款關係,或要求乙方、保證人提前清償全部債務。

3、乙方、保證人擅自全部或部份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借款關係,提前收回借款。

4、乙方、保證人拒絕甲方對其行使財產監督權時,甲方有權中止提供借款,也有權解除借款關係,要求乙方、保證人提前清償全部債務。

十二、借款到期,由乙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借款及佣金。乙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甲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日____%的標準計算。保證人未在接到甲方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後的十日內足額清償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甲方當時通知的乙方債務總額5%的承擔違約金。

十三、當乙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乙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優先償還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

十四、甲、乙及保證人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借、貸、保證人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保證人簽字: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簽約日期:簽約時間:簽約時間: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篇二】

甲方(寄賣方):

乙方(寄存方):

保證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商品寄賣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下列物品委託乙方賣出:

寄賣品名稱、寄賣品價格、寄賣品特徵(規格、保存情況、數量)、寄賣品照片另付補充協議。

二、寄賣及利潤結算:

1、寄賣結算:

寄賣品價格合共在一萬元人民幣以下(以零售價格計算),由甲方提供貨物,不收取貨款,按賣出後實際數量每週結算;

2、利潤結算:

(1)貨物零售價格由甲方提出建議,甲方只按批發價收取貨款,其餘部分利潤由乙方擁有。

(2)乙方在賣出商品後兩日內應通知甲方,雙方並應每一週結算一次款項。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寄賣方):

(1)甲方承諾擁有寄賣品的個人所有權,保證寄賣品保證質量及無損壞,若寄賣品的來源出現疑議,甲方需承擔所有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若需在合同期限內提前取回寄賣品,須在取回日之2天前通知乙方。

2、乙方(寄存方):

(1)若寄賣期間寄賣物品因乙方存放不當而造成商品質量問題或損壞、遺失等,乙方須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另行協議,賠償金額不得低於賣品真實價值。

(2)乙方履行對甲方的保密責任。並在寄賣品賣出2日內通知甲方,扣除乙方利潤後,於一周內與甲方進行結算並將所得金額交予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爲一年。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甲方須在超出合同終止日期30日內取回寄賣品。若甲方因個人原因未在此期限內取回寄賣品,30日以後乙方及保證人不負責寄賣品之任何損壞或遺失賠償責任。

2.甲方於合同期限到期前向乙方領回寄賣品,需出示提前領回商品單,以簽收單據爲準。

五、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1、保證範圍爲本合同第二條約定項下所產生的商品實際款項以及甲方因追索此

債務所產生的必然的、合理的費用。

2、保證方式爲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清償責任,也可要求乙方和保證人共同承擔履行義務。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雙方就本合同的簽訂、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提出法律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Email:

簽字:

保證人:

地址:

電話:

Email:

簽字:

乙方: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Email:簽字:

【篇三】

甲方(寄賣行):

乙方(寄賣者):_______________(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乙雙方爲共同順利完成本次寄賣交易工作,經雙方及保證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下,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_________,該寄賣物的具體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該寄賣物的保值價格爲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該物品售出後由甲方按該價格付給乙方,乙方收妥貨款後,按每月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佣金作爲費用。甲方寄賣期間爲_______,即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實際收到寄賣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應對寄賣物的所有權、抵押情況、質量事宜加以保證,若在寄賣期間因上述原因無法完成寄賣活動,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四、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賣物的所有權證明、出租合同、保險憑證、抵押憑證等有效證件。

五、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乙方對寄賣物的所有權、質量等問題加以隱瞞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在寄賣物銷售過程中,故意對寄賣物造成損壞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動期間內,不得隨意收取物品,只能在活動結束後的時間收取。

六、寄賣物在寄賣期間未能及時售出的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如乙方寄賣物在協議期內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賣,乙方繼續按月支付甲方佣金。

七、乙方在寄賣物銷售過程中,由於急需要現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元

八、在上述第七條中,乙方已經向甲方的借款。實際借款日借款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爲準。如乙方的寄賣物沒有賣出,也未還清甲方借款,也未支付佣金。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寄賣物進行處理,或可以直接抵於甲方債務來清償全部金額。

九、乙方應按期支付佣金。保證人願作爲乙方對向甲方按此合同載明的全部借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

十、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1、保證範圍爲本合同第八條約定項下的借款本金、佣金、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此債務所產生的必然的、合理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差旅費。

2、保證方式爲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清償責任,也可要求乙方和保證人共同承擔履行義務。

3、保證期限爲本合同第八條約定乙方最後還款期限後的一年內。在有效的保證期限內,保證人在接到甲方書面追償通知後十日內清償上述債務。

十一、合同解除、變更和中止:

1、乙方、保證人提供的資產權屬關係是虛假的,屬於詐騙借款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借款關係,要求乙方、保證人提前清償全部債務。

2、乙方、保證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隱匿、轉移或非法處分資產或喪失商業信譽以及出現其它喪失還款能力或保證能力的情形時,甲方有權中止提供借款,或要求提供新的保證或抵押;也有權解除借款關係,或要求乙方、保證人提前清償全部債務。

3、乙方、保證人擅自全部或部份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借款關係,提前收回借款。

4、乙方、保證人拒絕甲方對其行使財產監督權時,甲方有權中止提供借款,也有權解除借款關係,要求乙方、保證人提前清償全部債務。

十二、借款到期,由乙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借款及佣金。乙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甲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日____%的標準計算。保證人未在接到甲方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後的十日內足額清償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甲方當時通知的乙方債務總額5%的承擔違約金。

十三、當乙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乙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優先償還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

十四、甲、乙及保證人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借、貸、保證人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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