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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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雙方與____年____月___日在_____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爲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現有房產一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爲甲方。該房屋共計___萬由甲方支付____萬元首付款,其餘辦理按揭。裝修及傢俱、電器的購買由甲方出資。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及房內傢俱電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到乙方的手續,房屋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 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爲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爲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 對於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集中存放於共同的賬戶,視爲共同財產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其餘的_____%視爲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共同的賬戶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義務。

五、 對於離婚的約定:

1.如果男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1)、男方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淨身出戶。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應向女方賠償精神損失__________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2.如果女方今後有過錯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六、 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爲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 雙方自願簽訂,清楚瞭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八、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 篇2

供貨單位(以下稱甲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貨單位(以下稱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單位(以下稱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爲 需向甲方訂購 ,貨價 元(大寫: )。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國家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爲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 年 月 日簽訂了 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 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爲 元(大寫: ),信託期限爲 年 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 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 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 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 %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

第六條 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爲信託金額的 %,共計 元(大寫: ),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 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 元(大寫: ),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信託合同補充條款

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住所:

郵碼: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單位(以下稱丙方):

住所:

郵碼: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 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 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 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 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 元(大寫: )。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爲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期付款合同

購貨單位(以下稱乙方):

住所:

郵碼: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單位(以下稱丙方):

住所:

郵碼: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

住所:

郵碼: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丙、丁三方爲執行財託字第 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爲 年 月。分 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爲

第一次償還日期: 年 月 日,金額 元(大寫: )。

第二次償還日期: 年 月 日,金額 元(大寫: )。

第三次償還日期: 年 月 日,金額 元(大寫: )。

第四次償還日期: 年 月 日,金額 元(大寫: )。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 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 %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 %的罰金外,並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劃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 %的利息及利息金額 %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銀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丁 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 篇3

男方: 身份證號碼:

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和,無法共同生活,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現有的房產爲婚前男方購買、歸屬男方。

三、房內傢俱、家電等設施歸屬男方。

四、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五、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考慮到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對家庭有較大的付出,男方願意補償人民幣10萬。

男方承諾,上述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前述財產爲基礎。

任何一方不得隱匿、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

如任何一方有隱匿前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匿、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匿、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隱匿、轉移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若男方未在規定時間前按時向女方支付前述10萬元,則每逾期一日,其應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直至10萬元全部支付完畢爲止。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處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十、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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