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工程合同(通用3篇)
網絡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中冶尚園配電工程
1.2工程地點: 信陽市羊山新區
1.3工程內容: 電纜 (見附表)含電纜敷設、電纜連接、電纜頭製作。
1.4施工範圍:電纜安裝、調整、試驗。
第二條 甲方責任
2.1負責監督工程中的施工質量等問題。
第三條 乙方責任
3.1乙方全權負責本工程的設備、材料採購及安裝施工和調試、
第四條 工程費用及結算
4.1工程費用總費用爲 1000000 元 大寫:壹佰萬圓整。
4.2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後1個月內全部付清 。
4.3 如到期未能付款 延期每個月交滯拉金1.5萬 元 (壹月/壹萬伍仟圓整)直到付清合同款爲止。
第五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5.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終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失效。
5.3合同履行期間任務一方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份數
6.1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2本合同副本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網絡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包方) 年月日
應委託方需要,(項目內容)由我公司(保山科教電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承建。爲了加強工期效率,提高工程質量,結合我公司人員情況。現我公司決定將本次工程的具體實施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商議,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對本次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1、(大寫: )待工程結束後從總工程款中扣除。
2、整個工程的預算情況,實際結算將依據工程結束後實際工程量進行覈算。
3、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事項將由乙方(承包方)自行負責承擔,如因用電、用水、用火、施工、管理等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由於整個工程將由乙方負責承建,因此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在 年內如因工程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修善施工,將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善。
5、應武警保山醫院要求爲了進一步做好網絡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將本次工程的施工圖,網絡拓撲圖等資料外泄,並採用嚴密的防範措施,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造成的泄密問題,將由乙方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工程結束後,甲乙雙方對整個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及佔量。結算總量,將由雙方佔量商議的最終工程量爲準。甲方必用。
7.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9.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協議共計兩頁,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網絡工程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來承建從達旗交管大隊至達旗新能能源交警檢查服務站專用光纜鋪設工程,在承建過程中,乙方會按照甲方的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甲方委託的光纜鋪設工程。
經雙方協商,乙方的施工開始日期爲20xx年11月1日,交工日期爲20xx年11月12日。
二.合同報價
合同總報價爲:14000元(壹萬肆仟圓)
三.付款方式
待工程驗收通過之後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四.違約條款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約。違約方須向被違約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本合同未盡事項和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人民法院解決。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