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合同(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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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合同 篇1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代加工合同(精選10篇)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明細見附頁,買方檢驗合格後收貨,供方負責質量期限爲一個月。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和方式:買方工廠或買方指定染紗加工廠。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陸運至買方指定場地,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棉紗回潮不超過8.0%(若超過8.0%按實際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標準袋包裝,每袋棉紗毛重不低於25.5公斤。

第七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採用按照規定的各項指標要求及賣方樣品抽驗的方式,合格的卸車,如供方有異議,可派技術人員與買方技術人員共同檢驗,否則退回。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和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單方面違約的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依法向濱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合同簽訂後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保證棉紗配棉不低於3級;採用空粘或機械接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產品,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爲其加工甲方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爲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爲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覈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爲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爲準)作爲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爲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爲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爲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爲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爲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範性文件,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爲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爲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爲: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爲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爲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爲0805以上元件平均爲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爲0.3%, BGA爲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爲12個月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爲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爲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爲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爲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爲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爲,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代加工合同 篇4

購貨單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供貨單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模具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模具的名稱:按照每次《模具外協加工單》標註的名稱;

2、出產單位: 商標:

3、模具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如<<模具外協加工單>>)執行。

第二條 模具的包裝標準:

第三條 模具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交貨期限

1、交貨方法: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送貨到甲方工廠,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運輸方式:__________。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將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條 模具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模具的價格:×××××元人民幣/套;

2、模具貨款的結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費。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圖紙及該圖紙的電子文檔(如附件)。

第六條 模具的工藝要求:模具圖紙、模具外協加工單如附件。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

2、驗收手段: ;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總貨款的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模具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3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雙方另行協商履行期限,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甲方因生產需要,要求增加該模具數量,其價格另議。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雙方本着誠原則簽定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地址:

電話: 電話:

二01 年 月 日

代加工合同 篇5

甲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

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

一、簽定時間:_____年__月__日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制單款號貨品名稱數量貨期單價每件成本價備註

二、甲方以下達“生產加工制單”方式委託加工,明確委託加工服裝的款式、數量、貨期、及提供OK樣板、工藝製作要求和質量標準,經雙方認可,即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產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別需求等,必須有書面通知。

三、乙方負責每款生產加工單的雙程運輸費用。縫紉線由___方提供,其費用由___方承擔。線的供應商:______線價: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實樣、嘜架及樣板等檢驗確認無錯,方可投入生產。若有問題,需及時通知甲方。否則,造成質量的問題及經濟損失,由加工方承擔。

五、乙方需根據合同要求保質保量生產並如期交貨。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不能出貨,則按此款數量的零售價賠償,並承擔延誤客人合同期的違約金。如超期一天按該貨品總價的1%扣款,如超期兩天按該貨品總價的2%扣款,以此類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齊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貨,雙方另行定貨期,並需簽字生效。

六、乙方交貨成品數量缺失,以每千件爲單位,三件以下按貨品的成本價的兩倍予以賠償。三件以上按該貨品的成本價加市場零售價的兩倍予以賠償(在加工費中扣除)。

七、大貨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發現成品油污、跳線、爛孔、抽紗、色差等情況,通知乙方來解決。如乙方不及時來返執或貨期緊迫,甲方尾部幫手配片、返執,甲方則扣除乙方返工工時,按每小時3.00元計算,在加工費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單裁數規定物料損耗計算,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清點來料、覈對一切來料並簽收。布料、物料如有質量問題不能生產,應及時交予甲方處理。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裁牀開裁前負責對布料進行檢查。如發現布料有質量問題(含布料短碼)及實際用量超過制單用量,應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決辦法,雙方確定無異後,方可開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計還成本:鳳眼0.1元/粒,鈕門0.025元/粒,打棗0.018元/粒,剪線0.2元/件。

十一、結算方式:按甲方實際出貨數量結算,5‰可接受次品視情況而定(最多按單價半計),超次品按成本價扣回。此月出的貨待下月25號至30號結算,如有特殊情況會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雙方應本着精誠合作的態度,如因合同或其它產生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這日起生效。

甲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加工合同 篇6

訂做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方(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一、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日期

交貨日期: 合同簽定起 日內

其它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驗收標準、方法:按樣品工藝爲檢驗標準。

四、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方式及地點:乙方負責送到甲方安裝地(北京範圍內)。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如出現問題根據問題所屬承擔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

九、其它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戶名: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 做 方

制 作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單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加工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照執行:

一、加工方式、生產要求:

1、乙方公司所需產品( 岩棉板 )在甲方工廠加工生產,由乙方負責提供品牌標籤材料。甲方提供產品原料進行生產、加工、包裝。

2、甲方根據乙方所要求的質量等級、規格等負責生產,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均由甲方全權負責。

2、在合作生產加工期內,甲方所生產出的乙方產品外包裝上需印刷乙方的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等相關信息,並以此作爲乙方對外宣傳所在的生產基地,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宣傳。

3、乙方負責產品在所售區域的政府送檢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並免費提供樣品,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訂貨需提前五天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七天內負責把產品交付給乙方。

5、乙方收到產品後,應立即驗收。如有數量不符,產品質量等問題,乙方須在七天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覈實確認後負責調換符合要求的數量、質量給乙方,並負責調換產品的往返運費。

6、合約期間,乙方在付完訂金後,甲方到乙方處提取包材並有義務保護和維護好乙方包材。如在生產期間出現包材破損(不合格品除外)由甲方負責(具體以甲乙雙方協商爲準)。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的產品規格、標準等生產加工,所需生產加工費用及運輸費用等由雙方協商後以每次乙方的蓋有公章的書面生產加工單爲結算依據。

2、乙方訂貨須預付貨款總額的 % 作爲定金,剩餘貨款分期支付或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乙方只能將貨款訂金和貨物尾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公司帳號,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產品原材料上漲等原因,甲方要求上漲價格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前已經下過訂單的產品甲方不得漲價。

四、合同的續簽和終止:

1、協議到期後,乙方若有意續簽須提前30日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之後作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託加工項目

1.委託加工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以甲方下單爲準.

3.單價:_______________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5-7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爲準。

二、委託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爲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僞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製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後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於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範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杉杉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託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製作誤差率爲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並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於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爲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後,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餘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後,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爲: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製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4.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_________%違約金;

7.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8.每件產品必須加貼防僞標識,每少貼一件賠償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繫,乙方若有此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它事項

企業質量問題細則爲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代加工合同 篇9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爲其加工甲方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爲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 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作爲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覈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爲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爲準)作爲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 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 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簽訂本合同地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事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加工合同 篇10

甲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________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於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____型標準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爲____________%,其損耗部分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__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____________的商標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 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加工標準____ 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 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 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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