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計件加工合同(精選3篇)
邯鄲計件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1、甲方備料委託乙方加工零件一批_______件,爲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金額爲人民幣:¥,其中費用組成和零件的名稱、圖號、數量、價格(指含稅率爲__________的發票價格),見(零件委託加工合同清單)。運輸費用由乙負擔,並在甲方指定地點(新都鎮山王村)下貨。
3、加工方式:甲方提供設計圖紙_________份及相應加工材料,並向乙方進行詳細技術交底,乙方按圖紙和相應國標加工,均爲成品交貨。 交貨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貨完結。
4、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和相應國家標準加工,加工完畢自檢後交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已收零件在資本和使用中發現質量問題屬乙方責任的,乙方須在一日內前往處理,並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5、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能按期交貨,則每延期1天,罰金爲合同金額的1%。
6、付款:甲方複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稅率票後,甲方向乙方付款。本合同無預付款。
7、乙方確保不得將甲方的圖紙挪作它用或提供、出售給任何第三方。
8、甲方提供的圖紙,乙方在產品交貨完畢(含技術資料和甲供圖紙)、結清費用後失效。
9、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0、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1、本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人: 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邯鄲計件加工合同 篇2
發包人:_____________木材廠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__木材廠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的__木材廠承包給乙方加工。
乙方對甲方所有的__木材廠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廠,並保證合法操作。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加工期間,實行按件計算,具體包括:鋸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爲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證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木材廠的承包保證金爲元/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保證金: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證金,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木材廠加工所需的各種機器設備等交給乙方,並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場所,但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__木材廠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保證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加工活動。
3、乙方在加工期間所需的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乙方必須嚴格予以管理;該所有的聘請人員由此所產生的工傷、鬥毆等人身傷亡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設備享有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承包過程中將__木材廠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種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交貨而違約,由此產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以木財廠的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於木材廠的消防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於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所有甲方的資產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八、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加工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邯鄲計件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北京市版權局有關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光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書:
加工品種、數量、合同金額
(1)盤片加工
節目名稱
媒體形態
祼片
價格
包裝
方式
包裝
價格
複製
數量
合計
合計: 片 金額:
(2)母盤加工
節目名稱
媒體形態
母盤價格
製作數量
合計
合計: 片 金額:
(3)本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交貨時間及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CD-R、菲林片(CD-R、菲林要求見附件),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交貨與甲方。
交貨方式 ,送貨地點 。
付款方式
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甲方收到乙方製作的產品後,及時安排檢測,對檢驗合格的產品,從收到產品之日與, 日內付清其餘貨款。
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授權乙方加工複製光盤,必須出具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印製的《光盤複製加工委託書》原件予乙方備案,保證擁有該產品的出版權,如複製品種爲境外音像製品或電子版出版物,甲方還應出具國家版權局覈准的版權認證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批准該節目引進出版物相關文件。若甲方追加複製超過委託書數量,應另行補委託書予乙方;如甲方無委託書則乙方有權拒絕複製。甲方保證所複製加工產品的內容全部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管理規定,且具有合法版權,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出現版權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提供CD-R,菲林片給乙方加工。
甲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加工產品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收到甲方委託書、CD-R(母盤)後,及時安排生產。
乙方須嚴格按委託書規定數量加工產品,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增加加工數量。
乙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當出現以下問題中任意一條時,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保留進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複製委託書經辨別後,確定爲假委託書;複製委託書經與簽發單位覈實後,確定爲掛失件或簽發單位不能確認;複製委託書開具的內容與數量與委託加工的節目內容和數量不符。
乙方在加工甲方的產品時,發現其中包含有淫穢、迷信、反動、分裂等內容。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需共同遵守,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由法律途徑解決。
備註:本項內容屬本合合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經填寫,雙方應按合同正式條款對待,並與本合同其它條款一致,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