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加盟飯店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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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公司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通用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合作開設______________餐館,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爲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設備屬於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啓動資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其餘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四、雙方簽約後,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______________營業手冊》一套、物資採購計劃、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覈,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______________%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爲當月營業額的______________%;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爲當月營業額的______________%;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______________%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爲當月營業額的______________%;

七、每月的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2

合同範本範文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範本(一)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範本(二)

貸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利率_____。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抵押物總金額:___。

3.抵押期限: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條件(登記生效)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月日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3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爲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夥宗旨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六條: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第九條:企業法人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爲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爲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的權利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爲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爲。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③清繳所欠稅款④清理債權、債務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4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經營____飯店,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加盟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二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爲,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如需續簽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協商續簽,乙方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餐飲加盟合同的特許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餐飲加盟的條件與要求

1、餐飲加盟者必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盟店應註冊爲____,並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營業場所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餐飲加盟的培訓職責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訓及承擔以下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利益分配及送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該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發包人將位於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 承包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承包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後用,第一次承包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於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承包飯店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 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稅,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 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拆遷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均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由於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拆遷、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章):____________承包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設立並經營酒店,經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礎上,雙方現依法達成以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方式

1、雙方根據總投資,按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共同經營管理合夥組織,共同分享收益、分擔損失。

2、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份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資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入: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資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至,如合夥到期酒店仍能夠合法正常經營且雙方均未提出異議也未進行合夥解散清算,本協議自動繼續按原約定條款履行。

三、合夥組織

1、合夥項目:_________________酒店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1/7頁

3、酒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

4、酒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

5、經營形式:_________________個體工商戶

四、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酒店工商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之一,應當於之前依法辦理酒店經營所需全部證照,保證酒店的經營手續合法,並保證辦理工商、消防等相關證照年檢的及時和合法。

2、乙方作爲酒店的實際經營者之一,就投資比例對酒店享有贏年終分紅權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

3、雙方的出資只能用於對酒店的成本性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費用、進貨、員工薪資等正常經營開支),合夥人不得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擅自挪用合夥出資。

4、雙方均享有酒店的財務管理權,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爲避免甲方利用登記經營者的身份便利隱瞞經營狀況或對乙方製造財務查閱障礙,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進行監督和審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閱財務賬簿原件,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相應資料。合夥期間若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等財務問題而產生爭議糾紛且甲方不能舉證證明資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時,甲方應當按照資金實際損失或可預見收益的數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對於酒店經營管理過程所涉各類事項(採購、僱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雙方均應協商並爭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各類事項作出決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加盟飯店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四川省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性別,族,生於年月日,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餐飲、茶點的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於

2、經營場所的建築面積約6600平方米。

3、經營場所的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經營管理和乙方承包經營期滿交還該經營場所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伍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爲餐飲及茶點等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範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陸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第五條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由應當交付天信公司的房屋租金和應當交付甲方的承包金組成,分別按下列方式計算及交納。

1、年月至月應當向天信公司交納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向天信公司實際交納,乙方從月起至月止(連續3個月),每月1日向甲方支付萬元(大寫:)。從年月日起,乙方與甲方(甲方不付支付房租義務,實爲監督乙方履行向天信公司實際交付房屋租金的義務)一道向天信公司每半年一次性交納房租,具體房屋租金數額以與天信公司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爲準,直至承包期限屆滿時止。

2、乙方除向天信公司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爲萬元(大寫:);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爲萬元(大寫:);第五年的年承包金是萬元(大寫:)。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爲20xx年4月1日起,每月1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爲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形狀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變動。承包經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2、天信公司出售房屋,房屋的優先購買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享有該權利。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

(8)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6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在交付給乙方時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於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經營期滿後,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設備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承包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範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0%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10萬元(大寫:)的定金。本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萬元(大寫:),用於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10萬元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保證金(包括10萬元定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20xx年4月1日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20xx年4月1日起之後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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