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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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1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精選12篇)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爲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爲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爲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爲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_%。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_______________;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____________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_________差_________等_________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爲,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爲了確-----公路工程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本工程的部分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爲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和內容:  

1、承包範圍:  路基土石方工程以及相關的附屬工程,以及按規定程序批准的路基工程變更的工程。  

2、承包內容: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工程計量以監理檢驗合格並籤認範圍內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壓實方)計算。工程中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各項費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之中。  

2、工程承包單價爲含稅單價,稅款由乙方向有關稅務部門交納,或由甲方向有關部門代交,但費用將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路基土石方工程數量由甲方技術員提供,乙方人員必須每五天與甲方有關技術人員、領工員對所完成工程量進行覈實籤認,並且及時上報工程部進行審覈。如乙方負責人不在現場應指定現場代理人負責籤認,乙方不進行工程量籤認,則以甲方覈定工程量爲準。  

3、工程價款按附表所列的單價乘以完成的工程量、工日或臺班數量計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一、本項工程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且要求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以不影響工程總工期和明年施工組織的總體安排。  

二、乙方進場後,甲方將不定期考覈乙方工程完成情況。如因人工、機械數量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增補。若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甲方視情況的嚴重程度有權縮小乙方工程量或進行清退出場,乙方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進場後要服從甲方技術人員及各職能部門的領導。乙方應根據甲方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車輛調整,安排好拉運任務,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任務。  

四、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屬正常停工。  

五、乙方所拉運的材料應滿足甲方的質量要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拉運的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費用不得結算。  

六、如因乙方材料拉運不及時而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要按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應有的損失。  

第三章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檢查消除施工現場所有安全隱患(包括火災、水災、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現場安全操作等工作。施工前要與甲方簽訂《安全合同》。  

二、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措施,按照業主及監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施工場地嚴禁賭博、吸毒、販毒、偷盜、鬥毆等違反社會治安活動,乙方必須自覺辦好民工的暫住證及計劃生育證,否則後果自負。  

四、在全部施工期內,所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機械損壞及人身傷亡事故及其它損失、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五、嚴禁酒後駕車,防止交通事故。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之前所發生的安全、交通事故,均與甲方無關。在施工現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自負。在乙方要求或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可作爲中間人協助調解。  

六、對不服從甲方管理的有關人員、機械設備,甲方隨時有權勒令其退場,並終止承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雙方義務  

一、甲方合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指導、質量檢測及工程測量工作。幫助乙方協調與業主、監理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和羣衆的關係。幫助乙方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及其它需要甲方解決的問題。  

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機械使用的柴油,油款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油價含管理費、運費、季節浮動)。  

4、依照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合同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拉運工程材料,負責所拉材料的質量,按時完成拉運任務。駐地建設有序整齊,有利於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開工前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將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全部進場,接受甲方檢查。  

3、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從甲方派出的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執行甲方的各項指令。  

三、乙方在施工期間食宿自理。  

第五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義務。除工期得以順延外,對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賠償。  

2、工程未驗收,業主要求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經甲方與業主協商後承擔部分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窩工、停工而造成的工程損失,甲方將按乙方1—5%合同價日進行處罰,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時進場約定的材料,或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或未履行規定的合同義務,乙方將按合同價的1—10%向甲方賠償違約損失;情節嚴重者,甲方有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  

第六章工程款結算方式:  

1、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規定的驗工計價時間,到甲方統計組覈對當月完成工程量,並進行結算,甲方給乙方開驗收單。年底,甲方按乙方驗收單進行結算。如乙方不按上述程序及規定的時間進行工程結算,則甲方視乙方自動放棄工程量確認權,按甲方統計的工程量及合同單價結算。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並完成工程總量的30%,經甲方驗收合格,工程覈算員簽字後由施工負責人簽字批准,可逐步預借不大於完成工程造價的10%作爲乙方生活費和其他費用。待該項工程全部完成後,經甲方有關技術人員會同監理人員認定符合本項工程所應達到的質量要求後,按業主總撥款比例逐步分期付款。年底價款支付至60%,其餘部分按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支付。如工程質量未能達到設計標準或乙方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不予結算,並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施工期間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動退出施工現場,由此造成經濟損失要按乙方完成工程總量的30%---50%進行扣除。  

第七章糾紛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發生經濟糾紛時,應按合同條款本着友好、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都必須在地域範圍內進行。  

第八章附則  

一、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後自行終止。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甲方: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 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並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總價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總價35%)___________元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合同總價5% )___________元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審覈完畢如無異議視爲同意,並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餘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稅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1、 開工前_____天,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騰空的部分房屋而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歸堆,遮蓋,採取保護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承擔相應費用;  

3、 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係;  

4、 不得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6、 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 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 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 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害等事故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負責修復;  

4、 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儘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污染環境,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 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2、 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爲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並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後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年____月____日發佈的____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2、 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其中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作同意。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內參加驗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後,結清工程餘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  

3、 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傢俱或居住,則視爲驗收合格。  

4、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室內環境質量  乙方與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年____月____日發佈實施)的建築裝飾材料。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根據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年____月____日聯合發佈實施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進行室內環境的檢測,並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根據建設部建辦質17號文件精神,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屬裝修裝飾工程最後一個環節,應列入工程預算中,檢測結不合格,雙方應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責任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治理費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和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並另籤補充合同。  

六、工期延誤  

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簽字,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七、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聯繫電話及其職責等通知乙方。  

八、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並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爲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 甲方責任:  

(1)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供材料、設備,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機械臺班的實際損失。  

(2)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的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質量問題或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  

(4) 甲方未按約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5)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築結構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 乙方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等,如有損壞,應予賠償。  

(4)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它約定事項  

1、 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運,甲方可委託乙方負責,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安裝好後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則  

1、 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3、 本合同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非法轉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爲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託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爲。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裏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爲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後者是自願採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爲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範圍:本合同監理屬於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係。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爲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爲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築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築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爲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築業企業或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係。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爲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範,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後,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後才能復工。發佈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覈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覈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准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託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爲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於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爲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後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後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爲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合同的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爲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並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准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准的業務範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爲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5.由於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佈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爲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爲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爲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發包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監理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5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與乙方就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建設工程總價款爲:___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該項目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已經甲方、乙方及______方驗收,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進行了工程結算,並簽訂了《______工程結算協議書》。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雙方在此相互確認:除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外,雙方相互無任何其他應付款項或需承擔相關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雙方對以上所述事實均予以確認,並無異議。

基於以上所述,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償還所欠工程款項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1、付款憑證;2、付款明細、3、未付款明細)。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4、還款計劃明細;如系分期支付,請寫明分期付款的階段及數額)。

第三條強制執行條款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確的瞭解,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2、乙方保證承擔舉證義務,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項付清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證處提供有關證據證明其已經支付了應付款項,並分別由甲方和承辦公證員覈對簽收,否則視爲乙方對未支付事實的確認,即乙方未按期履行當期應付款項。

3、甲、乙雙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證處按期提供付款憑證,且甲方出具文件說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依據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甲方承諾在申請強制執行證書之前,將按照乙方在本協議中確定的聯繫地址向乙方發出《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函寄或送達),同時註明寬限期起止日期。在寬限日期截止時,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證處舉證其已按期支付了應付款項,或雖積極舉證但不足以對抗甲方的債權,也未與甲方達成任何關於還款的展期協議,則視爲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實確有發生,在此情況下,甲方將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

4、甲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公證處出具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及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5、甲方在申請執行證書時,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並提供以下文件,保證向北京市公證處完全、正確地披露乙方履行債務的情況: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

(2)《授權委託書》;

(3)《強制執行申請》;

(4)乙方已經履行還款義務的書面證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包括乙方已償還/未償還款項數額等情況);

(5)經公證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

(6)甲方在北京市公證處的監督下向乙方發出的《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諾願以其全部資產接受強制執行,其資產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各自的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在達成簽訂本協議意向後即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本協議的公證事宜。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應付款項;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有關收款和債務抵消的財務手續,並有義務在乙方付款當日向乙方出具有關發票憑證。

3、甲、乙雙方指定聯繫地址及北京市公證處指定聯繫地址:

甲方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證處聯繫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公證員: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此確定:如任何一方的聯繫地址、電話及傳真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給對方和北京市公證處,如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的義務而發生的無法聯繫的狀況,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一方承擔由此而帶來的法律後果。

第五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件:戰爭、騷亂、罷工、瘟疫、水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任何類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其他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說明。

3、發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因未盡本項責任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或是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保密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自北京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經公證處公證。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______份,一份留存於北京市公證處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託乙方供料、加工: 。(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 石材供料時間: 年 月 日。

3. 交付地點爲(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 。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 。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

4.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 承接方式

1.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 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並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 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 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 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兩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 。

第四條 運輸與裝卸

1. 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 方承擔。

2. 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 □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 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爲本合同附件。

2. 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 合同總價:人民幣 (大寫)。

2. 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 日內(或另行約定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 。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 (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 (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3.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爲: 。

4. 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餘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保脩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 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

3. 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

4.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

5. 其他違約責任: 。

第八條 保修

1. 保修期限 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 保修項目 。

3. 保修內容 。

4. 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 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爲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石材供料單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石材名稱

國碼/等級

規格(單位)

數量

加工要求

計價單位

成品單價

合計

備註

以上材料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他相關服務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服務(可多選):□深化設計 □排版 □養護 □安裝指導 □其他 。

甲方變更服務項目,須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產生的費用或造成對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2. 要求明細

相關服務一 費用: ;

相關服務二 費用: ;

相關服務三 費用: ;

相關服務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7

發包單位(甲方): 有限公司

承包單位(乙方):

爲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天津

工程地址:天津市 區

工程範圍:天津 拆除專業工程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覈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

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爲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8

1.在研究了上述項目第合同段的招標文件(含補遺書第________號—第________號)和考察了工程現場後,我們願意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元)的投標總價,或根據上述招標文件覈實後確定的另一金額,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復工作。

2.第合同段由k+至k+,長約________km,設計等級爲高速公路,路面主要採用瀝青混凝土路面。有立交________處;特大橋________座,計長________m;大中橋________座,計長________m;隧道________座,計長________m,以及其它構造物工程等。

3.如果你單位接受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的開工通知書後,在本投標書附錄內寫明的開工期內開工,並在個月的工期內完成本合同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該工期從本投標書附錄內寫明的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

4.如果你單位接受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你單位認可的條件,以本投標書附錄內寫明的金額,提交履約擔保。

5.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開標之日起70天的投標文件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本投標書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書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並隨時接受中標。

6.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生效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之間共同遵守的文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7.我們理解,你單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標價的投標或你單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標。同時也理解,你單位不負擔我們的任何投標費用。

8.隨同本投標書,我們出具金額爲人民幣50萬元的投標擔保。如果我們在本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或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的28天內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你單位有權沒收投標擔保金,另選中標單位。

投標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

(全稱)(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傳真:

_________________(職務、姓名)(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分包合同。鑑於_____商已同_________國  ______________大型電氣項目管理局(以下簡稱業主),就在_________國的__________號工程項目的設計,運輸和施工簽訂了合同。鑑於分包商願按該合同實施土建和安裝工程而報了價,鑑於_____商已接受分包商的報價,依據分包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號文件及其所附的報價表(注),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下列文件應是本分包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1.電氣、機械及技術操作的合同通用條款(________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條款。

3.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技術規範。

4.工作範圍和技術要求。

5.土建和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的報價表。

二、定義

1.“_____商”:係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係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將工程的任何部分轉包給別的任何專業公司或機構。

3.“_____商的工程師”:係指由商指派的監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員。

4.“分包”:係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條“工作範圍”規定而要執行的工作。

三、工作範圍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國境內,根據業主的技術規定,建設_________工程項目,如圖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監督人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提供運輸、測繪工具及設備,挖掘及鑽孔機械,吊車,以用於塔架安裝和絕緣箍,地線配件,拉力條的安裝以及導線掛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漿材料、鋼筋,並運送到工地。

3.爲所有熟練和非熟練工人及行政人員提供住宿、膳食、供水、衛生設備、交通費用和社會保險。

4.運送由商提供的材料:商在BB庫房中的塔架、導線、絕緣材料、五金構件、接地材料,包括從商在BB的庫房到施工現場的運輸,並負責卸車和保管。

5.分包商應按商提供的縱斷面圖和測繪圖確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應測量檢驗,以保證塔架的位置和線位方向符合合同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取得商批准後,應對測繪圖作相應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術規範要求  熟悉業主技術規範的分包商,應按照業主的要求,並承擔屬於分包工程範圍內的與分包商有關的全部責任。

五、勞動力  分包商應:

1.自始至終提供足夠數量的工人,以滿足_____商工程師在工程進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時間、節假日方面,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

3.支付工資並服從當地關於對工人報酬的一切規定。

4.爲其僱員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_____商和_________國主管部門提供他們所需的有關其僱員的一切情況。

6.對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或風險,自費爲其僱員和工人提供保險費及工人補償。

六、法定責任  分包商應對下列事項承擔責任:

1.遵守_________國關於所得稅的規定。如果其僱員中有人對僱主給他們的報酬不付個人所得稅,分包商也應對此完全負責。

2.根據_________國的法律,爲其僱員支付各種國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應服從所有適用於本分包工程範圍內的_________國的法律、地方法及規定。

七、與業主談判  除_____商的工程師授權外,分包商任何時候均不能與業主接觸或談判。

八、維修保證期  分包商將從接收補步驗收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所有工程,不會由於其僱員的工藝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質量差而發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損失的責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應保障商不承擔各種人身傷亡或財產(非工程部分的財產)損失的責任,並保障_____商不承擔屬於分包商和其僱員所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要求訴訟費、指控和其他費用的責任。

十、保險

1.工程保險:_____商應按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自費對永久和臨時性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進行保險,這應包括分包工程在內

2.第三方保險:包括分包商在內的第三方保險,將由商承擔,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費用。

3.工人補償:分包商應自費負責其工人的保險,包括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

4.對以_____商名義的保險單中的索賠補償的確定,分包商應在3天內備齊各種有效的證單。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險償付的各種損失和費用,分包商應對此承擔責任。所有扣減款額應記在分包商的帳上。  對屬於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_____商的或租給_____商的全部機動車輛運輸設備和工具,如未計入_____商的保險單,分包商應自費保險。

十一、運輸  分包商應提供該分包工程施工及運送其人員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運輸車輛。

十二、工具及設備  該分包工程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設備、撥具、張緊裝置、操作線、傳動滑車等、分包商應自費提供。  分包商應遵守_________國有關各種工具、設備、機械及運輸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關規定,並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一俟該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應負責把上述全部設備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國。

十三、_____商材料的交付  _____商應負責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導線、絕緣裝置、絕緣體及導線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線等。分包商應在_____商的倉庫提取材料,將材料裝車,運送到施工現場並卸車,費用自行承擔,按雙方同意的工程進度計劃,對分包商各項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該項工作開始前一週爲分包商備好。如果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給分包商,_____商應准許分包商一個相應的延長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應注意該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鋼筋、燃料、潤滑劑等,在_________國市場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時,分包商應自費安排從其他國家獲得這些材料,從而保證該分包工程不間斷地進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該分包工程價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約數,變化範圍在177;_________%之內,則單價不作任何變化。  如果變化值超過_____;_________%,應按_____合同一般條款中第_________條規定處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區  _____商應取得由業主寫給市政府有關部門的介紹信,爲分包商選定建立其宿舍區的場地。函件所花費用和有關宿舍區的一切費用均由分包商承擔。

十七、_____商的監督  _____商將指定一位或幾位工程師監督該項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員應對其承擔義務。

十八、許可證和執照  _____商應幫助分包商獲得分包商僱員所需的入境簽證、居住證和勞動證、該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設備進口許可證,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資進口許可證,要獲取由業主寫給_________國有關當局的證明信。辦理這些函件所花的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開支均應由分包商承擔。

十九、竣工及懲罰  根據雙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時得到材料,分包商就應按下列規定日期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  (各分項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於分包商的錯誤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該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誤一天,就向_____商支付拖延分項工程的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作爲罰金或違約罰款金,罰金或違約罰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分包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過錯  如果_____商認爲分包商未能認真或迅速地進行施工,或沒有準確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視_____商工程師所發佈的與工程有關的各種合理的書面指示,或違反合同規定,_____商可以向分包商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職、疏忽及違約行爲。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內,未能執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況下,_____商將有權僱用其他人並立即對被忽略部分的工程進行施工。另一種方法是在不損害_____商其他正常權利的情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_____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_____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關的),並對設備正常磨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考慮分包商對這些設備所擁有的任何權利。此外,對按分包合同規定應屬分包商的那部分餘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_____商有權保留並要求不付,或根據已完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這項工程或實施其中的一部分,費用如超過應屬分包商的餘款,那麼分包商應承擔這部分超過的款項

二十一、進度報告  分包商應按_____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週和每月的進度報表。

二十二、廠商證明書和試驗報告  分包商應呈送用於該分包工程的水泥、鋼筋、砂、礫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廠商證明及試驗報告,並取得_____商對此批准。混凝土試塊的報告單應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請單一起呈送。所有試驗及試驗報告書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條款  _____商應按如下規定向分包商付款

1.預付款,其金額爲分包合同價總額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等值銀行預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內,付給分包商;保函有效期爲_________個月。

2.每月完成的並經業主驗收的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憑暫時驗收證書。

4.分段工程佔分包價的_________%;憑最終驗收證書。  按_____合同規定,只有工程經業主在四周內驗收後,上述1、2及4條規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發票之日起五週內,才能付給分包商  應付給分包商的款額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國的當地貨幣: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當地貨幣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國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過電匯付給分包商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匯費應由商負擔。  預付款將用美元支付,預付款中超過_________%的美元數額應從前三次的進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驗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應符合業主的要求,如相應的規範和在現場協商中作出的決定,總的原則應該是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但一旦發生爭議,則業主代表的決定應爲主導意見。

二十五、稅捐  分包商應對所有與該分包工程有關的稅捐的付款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所得稅稅款。

二十六、履約保函  在分包合同簽訂後15天內,分包商應根據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無條件履約保函,額度相當於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有效期爲_________個月,自本分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號法律(_________國對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_____商受_________國_________號法律保護,並享有第______條,______條款所規定的免稅權,這些免稅權也適用於分包商。

二十八、爭議的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圖紙  在收到最終付款之時,或在此之前,分包商應向_____商退還所有_____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圖紙和技術規範。此處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於除本協議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時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_____商或業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資料。涉及本協議目的的除外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爲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__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11

申請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______單位擔保,並經_____________批准,向______________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爲_______年_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爲_______‰;年息爲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爲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並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民用居間協議書 篇12

甲方:蘭殿濤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蘭學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蘭殿濤,需建房屋三間,由承包施工方乙方蘭學東磚工師傅承包建築。經甲、乙雙方協商,條款如下:

一、甲方建築範圍

整棟房屋建築及乙方施工範圍:房屋、牆體、陽臺內部需鋼筋樑柱,樓梯結構、水泥板、前後天溝、雨棚、一樓、二樓、三樓地面內外粉涮,內牆面涮白、天蓋、房屋前面磁磚、階基都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甲方要求建築標準及質量

1、甲方要求一樓高度暫爲地面到樓面3.5米,二樓高度爲3.3米,三樓陸抖牆縮飛。

2、內部結構需鋼筋樑柱,必須由甲方確定,乙方不得擅自變更。

3、乙方施工必須保證施工質量,誤差不得超過0.5公分。乙方施工期間,甲方視爲質量不滿如需返工,乙方得遵守甲方意見,損失材料費得由乙方承擔賠償。

三、乙方承包施工價格及收費範圍

1、按照雙方磋商,乙方收費爲每平方米爲壹佰零三元整(103元),乙方收方一樓、二樓按照東邊牆角到西邊牆角,附加西邊檐邊30公分,側面按照前面牆角到後面牆角,附加後面檐邊40公分,三樓按照一層平方米的三分之一收方。一樓實體牆附加施工費壹千陸百元整(1600元)。

四、甲方要求期限、付款

1、在甲方材料滿足情況下,乙方不得拖延時間,須按期完工,期限爲農曆五月竣工。

2、甲方付款必須照乙方施工進度進行支付。整棟房屋完全竣工,甲方驗收合格後一切款目付清給乙方。

五、甲方提供

甲方只提供房屋材料、茶水,不提供施工期間早、午、晚餐以及乙方施工工具和跳架。

六、安全措施

甲方要求乙方承包施工,必須安全施工,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杜絕事故發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要求證明人、村委證明。上述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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