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範本4篇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爲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爲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籤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測量任務和質量要求表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設 計 單 位
工 作 內 容
工 作 量 和 技 術 要 求
備 注
附件2 工程地質任務及質量要求表
工 程 地 點:
設 計 單 位: 設 計 負 責 人:
勘 察 階 段:
建築物名稱(或代號)
結構類型
層數及總高度
基礎砌置深度及標高
基礎類型
總荷重
單位面積荷重
另提交:
一, 場地的地形圖(附有舊址座標
二, 總平面佈置圖。
三, 詳細的勘察技術要求(另附)
四, 場地附近已有勘察資料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範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託文號、日期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技術要求
1.4 預計工程量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項目名稱
文件資料份數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託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 乙方按下列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稱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數
年
月
日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4份,超過4份另行計算。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爲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後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的資料),並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及時爲乙方創造並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徵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並承擔費用。
5.1.5 按時爲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他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後,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並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籤署意見,作爲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託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範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託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並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1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1‰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1日,應減收勘察費1‰。
6.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1式8份,雙方各執4份。
委託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籤):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籤):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範本(3) | 返回目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爲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爲
元估算設計費爲
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
│工程編號│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 │規模│建築層數│結構│設計內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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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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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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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
┌────┬───┬────┬────┬────────┬──────┐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
場地位置
│
│
├────┼───┼────┼────┼────────┼──────┤
│設計單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務書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資料│
│要求提交資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術│
│
│
├────────┼──────┤
│
│
│ 內容 │
│要求提交資料份數│
份 │
│要求
│
│
│
├────────┼──────┤
│
│
│
│
│附任務書附圖
│藍圖 份 張│
├───┬┴──┬┴──┬─┴─┬─┬┴──┬────┬┴──┬───┤
│順序號│總圖 │建築物│設計地│層│高度 │建(構)│結構 │對差異│
│
│編號 │名稱 │坪高 │數│(米)│築物等級│類型 │沉降敏│
│
│
│
│(米)│ │
│
│
│感程度│
├───┼───┼───┼───┼─┼───┼────┼───┼───┤
│
│
│
│
│ │
│
│
│
│
├───┴───┴───┴─┬─┴─┴───┴────┴──┬┴─┬─┤
│
建(構)築物基礎
│
主要設備說明
│地下│備│
├─┬──┬─┬─┬────┼─┬─────────────┤
│ │
│形│尺(│材│砌│單位荷重│設│
設備基礎
│下設│ │
│ │ 米│ │ │
│ ├─┬──┬─┬──┬───┤
│ │
│ │ ×│ │置│(噸/米│備│形│尺(│材│砌 │單位荷│室備│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噸│
│ │
│ │ )│ │深│)或總荷│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總荷│
│ │
│狀│寸 │ │度│重(噸)│稱│狀│寸)│料│
│重(噸│地況│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雙方協議,由委託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
┌────┬──────────────────┬────┬─────┐
│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份 數 │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
│序 號 │
勘察或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份數│質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樣式一)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範本(4) | 返回目錄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
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爲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爲
元估算設計費爲
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
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
│工程編號│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 │規模│建築層數│結構│設計內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
┌────┬───┬────┬────┬────────┬──────┐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
場地位置
│
│
├────┼───┼────┼────┼────────┼──────┤
│設計單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務書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資料│
│要求提交資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術│
│
│
├────────┼──────┤
│
│
│ 內容 │
│要求提交資料份數│
份 │
│要求
│
│
│
├────────┼──────┤
│
│
│
│
│附任務書附圖
│藍圖 份 張│
├───┬┴──┬┴──┬─┴─┬─┬┴──┬────┬┴──┬───┤
│順序號│總圖 │建築物│設計地│層│高度 │建(構)│結構 │對差異│
│
│編號 │名稱 │坪高 │數│(米)│築物等級│類型 │沉降敏│
│
│
│
│(米)│ │
│
│
│感程度│
├───┼───┼───┼───┼─┼───┼────┼───┼───┤
│
│
│
│
│ │
│
│
│
│
├───┴───┴───┴─┬─┴─┴───┴────┴──┬┴─┬─┤
│
建(構)築物基礎
│
主要設備說明
│地下│備│
├─┬──┬─┬─┬────┼─┬─────────────┤
│ │
│形│尺(│材│砌│單位荷重│設│
設備基礎
│下設│ │
│ │ 米│ │ │
│ ├─┬──┬─┬──┬───┤
│ │
│ │ ×│ │置│(噸/米│備│形│尺(│材│砌 │單位荷│室備│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噸│
│ │
│ │ )│ │深│)或總荷│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總荷│
│ │
│狀│寸 │ │度│重(噸)│稱│狀│寸)│料│
│重(噸│地況│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雙方協議,由委託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
┌────┬──────────────────┬────┬─────┐
│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份 數 │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
│序 號 │
勘察或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份數│質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