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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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精選21篇)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利息______%。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若屆時不能全部還款,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遲延履行金。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__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車質第____號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當戶(借款人_________)/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___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爲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質物

1.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品牌爲________________,車輛號牌爲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______的車輛(以下簡稱該車輛)作爲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爲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1.2“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擔保的債權範圍

2.1當金(¥:__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第三條質權的存續期限

質權的存續期間爲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爲止。

第四條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條質物的佔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5.2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條保險

6.1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爲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爲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6.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爲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6.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________________上,作爲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第七條質權的行使

7.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7.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置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9.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9.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9.3當金本金。

第十條通知與通訊

10.1甲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10.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________________

12.2________________

12.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3.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質押財產證件資料清單

質押財產證件資料清單

一、質押財產證件

1、車輛購置原始發票;

2、車輛購置稅證;

3、車輛行駛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車輛保險單(正本);

6、養路費證;7、車船稅證;

8、車輛鑰匙。

二、出質人資料

1、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5、單位對經辦人的委託書;

6、身份證複印件;

7、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

8、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9、共有人同意質押典當的書面證明。

甲方和財產共有人保證以上“質押物清單”中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同意質押並簽字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4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元(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元,月利率爲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爲:  

第四條.借款期限:__日至__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__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5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 )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爲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7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 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 物品數量重量大於或小於1克,向甲方作質押。  

2、  

3、  

4、  

5、  

6、 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爲(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____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____日(月)按足____日(月)收取利息。  

7、 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____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戶(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 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於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贗品。甲方佔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 乙方保證:(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二)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0、違約條件: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

1、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2、 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  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

4、 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並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  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方常用電話號碼: 乙方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8

在逼不得已的時候需要借款,用自己的車去抵押,這時需要一份標準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爲大家蒐集的車輛抵押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借鑑。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9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乙 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0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爲: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元整,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爲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2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爲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以下是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一)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爲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甲

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爲 ,月利息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

第一個月的利息;此後,於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五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爲一個月的利息)。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於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後,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爲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爲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抵押權及於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併、被兼併、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並盡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

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採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後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爲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爲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並另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爲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爲前提條件。

5、如

第三方爲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並有權同時要求

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於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辦理機動車抵

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二)

甲方;(出借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 元整, (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爲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三)

甲方: 身份正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四)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 車輛架號 發動機號 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爲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

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爲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爲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五)

甲方(借款人、質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貸款人、質押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質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車架號碼分別是:發動機號碼分別是:機動車所有人: 機動車輛照號碼分別是:,實際行駛里程 公里,外觀內置情況:

二、借款金額: 人民幣萬元整。質押車輛評估價值: 人民幣萬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合計: %。

五、本合同約定:

甲方按月交納和綜合費用,即每____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六、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質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七、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

八、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票證資料。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4、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人放款之日起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債務爲止。

7、超期付息費還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5增收違約金。

8、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駛質押權處理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的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不接受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變更。

一、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捺印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3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營業證號:

爲確保乙方與甲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的履行,乙方願用其所有的車輛提供抵押擔保,甲方接受乙方的抵押,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擔保的主債權:《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幣 萬元(¥: 萬元)。

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應付其他費用、違約金、罰息以及債權人爲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償還甲方本金及利息人民幣 元。

三、抵押物:乙方用其所有的 車 輛爲上述債權提供抵押:

1、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四、抵押登記:本合同經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抵押登記的有關憑證由甲方保管。

五、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的責任,併爲車輛辦理各項全額保險;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其他不適當的處分行爲;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物的處分:當債務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還款或支付利息、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抵押登記的註銷:債務人已償清全部債務或符合其他法定註銷情形的,由抵押人憑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注消的書面證明或雙方簽訂的注消抵押登記協議到登記部門辦理註銷登記。

八、爭議解決方式:按主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附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1份,交登記機關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因甲方還銀行貸款,現向乙方借款一事達成如下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促雙方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元(人民幣大寫元整);

二、甲方自願用車號爲家用小轎車作爲抵押,將此車現交於乙方;

三、借款利息按借款總額月息30‰計算,自借款之日起計息;

四、借款期限爲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違約條款:_________________若甲方沒有按時向乙方還款,此車(作價爲元,大寫人民幣元整)歸乙方所有,且甲方承擔差額借款(元整)及所有借款相應利息(計元整)。之後乙方辦理此車的過戶手續時,甲方須爲乙方提供相應的材料,協助乙方辦理此車的過戶手續。

六、該車屬放置在乙方處,期間如此車出現違章、交通事故等,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在此之前此車出現的違章、交通事故等由甲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延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6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元,評估值爲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障實現編號爲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爲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爲(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爲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爲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爲

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爲

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爲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後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____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鑑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價值,作爲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借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____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複、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於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爲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____區的地號爲b-29號地塊、面積爲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衢州國用(20)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爲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爲擔保本協議

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XX銀行市分行金額爲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爲質押,存單的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爲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爲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市經濟____區地塊編號爲b-29號、面積爲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爲衢州國用(20)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擔保單位:  乙方:貸款人: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爲乙方小額貸款提供擔保,乙方願將所有權屬於自己的房產一處(必須有房屋產權證),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處位置 做爲反擔保抵押爲甲方,如乙方違約不能按期還貸,甲方有權處置房產還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公證部門(證詞和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註明:此合同一式叄份,蓋章有效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20

質押合同

出質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質權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

爲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質權人出質,以擔保主合同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爲明確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爲:(金額採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複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質權的費用以及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爲“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質權人用於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最終證據,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四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載明(詳見附件一),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在此以質權人爲第一受益人向質權人出質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於質物或出質權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作爲合同一方簽署的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質物或出質權利被扣押或被徵用而使出質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質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爲:(寫明幣種,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質押率爲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質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質押率時,質權人隨時有權要求出質人立即提供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質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五章 出質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六條 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該等文件如爲複印件,則須經出質人加蓋公章確認爲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有效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 出質人的公司章程或批准設立文件和出質人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出質人合法存續狀態的文件;

3. 出質人的董事會或者有權決定本質押事宜的其他出質人內部機構同意出質人將質物或出質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的決議;

4.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原件;

5. 在以動產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提供根據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在以權利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相應文件:

(1) 經出質人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原件;

(2) 除公司債券之外的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原件;

(3) 關於出質權利進行登記的所有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權或股票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 相關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2) 相關公司就出質人的出資簽發的出資證明書,以及由註冊會計師就出質人出資出具的驗資報告;

(3) 相關公司經審計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表;

(4) 相關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出質人將其股權進行質押的決議(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所需的相關公司的審批機關的批准;

(6) 就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7)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准;

(8) 當出質的股票佔相關公司股本總額的5%以上時,已將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擔保向公衆披露的有效證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額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有權部門出具的出質人享有基金份額的證明文件;

(2)就本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3)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准;

(4)基金份額質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質權人合理要求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質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出質人在此向質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出質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爲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2. 出質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並已採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爲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質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有效簽署。

3. 出質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出質人向質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並且以複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5. 出質人合法擁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如質物或出質權利屬於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質的財產,出質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6.質物或出質權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和處分權方面的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質押外,質物或出質權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託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質物或出質權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7.出質人已取得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出質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爲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8. 除本合同外,出質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質物或出質權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質物或出質權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9.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10. 出質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種稅項),並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11. 爲確保本合同和質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出質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將質物或出質權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2.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出質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3. 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並將會對出質人的財務狀況、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或出質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4. 出質人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15. 質物或出質權利合法存續,且屬於可以出質的範圍。

16. 相關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相關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均已取得並且完全有效。

出質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並且出質人將隨時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出質人的承諾

第八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出質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出質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有效資料。

3.應質權人的要求,出質人應隨時向質權人報送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4. 出質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質權人。

5. 出質人應按期支付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6. 出質人應及時將有關出質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質權人。在質權人認爲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質物或出質權利價值減損時,質權人可要求出質人提供進一步的、質權人認可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7.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要求定期向質權人報送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所對應的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有關財務報表和出質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響質押標的價值的信息。

8. 出質人應立即通知質權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

(2)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只要被擔保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完畢,除非得到質權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爲:

(1) 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任何部分;

(2)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質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質押或擔保權益;

(3)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爲,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益的任何行爲。

10.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質權人並採取措施使質權人免受侵害。

11.質物或出質權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將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補足擔保物的價值或提供新的擔保)。

12. 除非質權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質人應繼續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項下的除分紅以外的全部權利,並盡到作爲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股東所應履行的謹慎及誠信義務。

13.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變更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 出質人應將其作爲相關公司的股東所參與作出的有關相關公司的任何決定或決議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交有關決定或決議的複印件。如果出質人擬同意作出的上述有關決議涉及相關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關公司的合併或分立,則出質人應事先取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現金分紅應支付到出質人在質權人開設的賬戶內,除質權人書面同意外,出質人不能支取賬戶中的任何款項。質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八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十條 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票據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一條 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債券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與質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憑證均應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後由出質人交予質權人保管。

第九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處分

第十三條 以載明兌現或者提貨日期的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該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提貨或者與出質人協議將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兌現的資金、將提取的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後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對於出質的票據,在票據到期時由質權人託收,收回的票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轉入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在質權人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戶,或在質權人處開立定期存單繼續提供全額存單質押擔保。如託收有問題時,出質人同意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無條件地補充提供全額保證金/存單質押,或立即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收回其出質的票據。

第十四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出質基金份額或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五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六條 在質押期間內,一旦發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質權人即有權以其認爲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包括但不限於直接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或出質權利折價清償被擔保的債務。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並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仍有權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十七條 在質權人依前條規定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過程中,質權人有權依法採取下列行動:

1. 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權以質權人認爲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質物或出質權利,並對出質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要求出質人償付質權人爲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質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出質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條 一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須協助質權人取得與質權人實現其質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並協助質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質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質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質權人爲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委託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質權人因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而需交納的稅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質權人應將餘款交付出質人。

如質權人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質權人仍有權向主合同債務人追索。

第二十條 質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章 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一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質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出質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併到質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質權人要求的險種對質物進行投保,並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於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保險單據中均應將質權人列爲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二十四條 如果出質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爲投保,出質人須向質權人補償質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五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中斷、取消或變更任何關於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六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出質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質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並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出質人應當按質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複印件提供給質權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作爲或不作爲損害質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出質人違反本條之規定,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出質人聯名或以出質人的名義,採取其認爲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並確認質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出質人支付,並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 。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期限屆滿時,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如就質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出質人須依質權人要求對質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一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並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的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爲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質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併、分立、重組、破產或是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的改變或是對被擔保債務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於質權人爲被擔保的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質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二章 違約事件

第三十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已到,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存在無力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質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出質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對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質物或出質權利主張任何權利;

7.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被確認爲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並會影響質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徵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的債務的任何部分由於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出質人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出質人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1. 發生了針對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2.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出質人未能按質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增加其他擔保;

13. 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4. 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 出質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質權人認爲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質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根據本合同第九章的規定,以其認爲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三章 質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出質人以權利出質時,在本合同簽訂後十個質權人工作日內,由出質人會同質權人到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由質押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十四章 稅和其他扣減

第三十三條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衝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質人對其支付給質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質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於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出質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出質人應將完稅憑證的複印件遞交給質權人。

第十五章 費用和補償

第三十四條 出質人作爲委託人的,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質權人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鑑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三十六條 無需事先徵得出質人的同意,質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出質人應當爲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生效後,出質人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佔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後,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出質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質權人佔有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第四十條 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質權人可以宣佈主合同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主合同債務人償還全部應付款項。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佔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佔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出質人對此應予以協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中約定的質物與實際交付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佔有的財產爲準。

第四十三條 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從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爲擔保自己的債務,經出質人同意,可以以其所佔有的質物爲第三人設定質權。

第四十六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佔有質物,並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債務人清償債務或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後,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第四十七條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爲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四十九條 在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出質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爲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天即被視爲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爲送達。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五十二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自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質權自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法律要求登記的,質權自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設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向質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並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後的____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質權人應:

□ 向出質人返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

□ 協助出質人辦理質押的解除或註銷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二.

第二十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質人持________份,質權人持________份,質押登記部門存留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質人和質權人於_______簽訂。

第六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質權人實現債權、質權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對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爲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六十一條 第十章質物的保險爲可選章節,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相關公司”指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股份質押時的關聯公司。

(本頁爲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出質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質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一

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序號名稱質物數量/出質權利憑證份數/出質股份數額/基金份額質物權屬證明/出質權利憑證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爲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爲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

車輛抵押借款標準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民法典》和,甲方向乙方申請爲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爲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賬戶。本合同簽署後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 (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

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爲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爲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____月____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____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爲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

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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