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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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通用3篇)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_的___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_____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______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_____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_____、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_____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 3 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 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借貸合同 篇3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爲止。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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