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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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精選1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爲。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爲抵押,爲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個人抵押借款合同即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複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2

借款人(債務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個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到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_____借款期限內的 (______年/______月)利率爲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_____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_____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______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 (______月/季)末______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_____ 。

第六條 提前還款:_____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_____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_____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_____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_____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_____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______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_____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______號樓 單______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東房權證 字第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_____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估價報告編號:_____ 字第______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_____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_____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_____抵押物爲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_____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_____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_____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3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4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爲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 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 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爲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爲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爲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爲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爲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個月,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

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爲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於,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爲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

每月利息_______元。

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

付息日爲每月的日,還本日爲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還款日爲每月_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

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爲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准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爲視爲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爲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

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爲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爲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________】%/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關於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

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爲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爲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爲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爲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爲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爲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爲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爲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爲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爲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爲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本金(大寫)爲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爲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爲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爲唯一受益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爲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  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友好協商約定如下:

一、乙方自願以個人所有(品牌型號:_____ ;發動機型號:_____ )車架號; ______)爲該項借款作債務擔保(乙方必須保證車輛沒有交通違章、肇事、和費用的拖欠,以及乙方車輛的合法性並擁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爲,必須另向甲方支付上述拖欠金額20%的賠償金。

二、雙方商定上述借款月費率爲______% 。

三、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應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清上述借款本息。本條內容若因乙方以任何理由導致本條不能履行即視爲其違約,則上述車輛價值雙方自願共同認定爲與借款額本息累計價值同等,車輛所有權即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歸甲方所有(車輛管理所辦理過戶手續),同時雙方在本合同中的債務關係自動消滅,相關書面材料隨之失效。

四、乙方還清上述借款本息之日起甲方歸還乙方車輛(車輛在擔保期間,甲方妥善保管好乙方車輛,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損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予履行本合同,則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擔保中的車輛。

六、本合同自第二條雙方實際履行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9

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爲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動資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寫:美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實際需要分期貸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幣支付借款;

2.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內,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提款通知後三日內,將美金_________元,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4.本筆借款的提款期爲本協議生效後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_________%;

2.根據匯率變化,允許利率有_________%的浮動,具體由雙方當時協商;

3.利息本金:按實際借款金額;

4.利息日期:按實際借入天數計算;

5.還息時間:以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計利息一次,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四、借款期限

1.償還期:_________年;

2.甲方視爲經濟情況,亦可以提前償還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於_________年內償還;

4.甲方在同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清償權。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及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作爲抵押,甲、乙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甲方按時償還所借的本息,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六、違約責任

2.甲方如延期償還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則要支付雙倍利息;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友好的協商;

2.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通過_____方式解決;

3.本合同自簽署後,經外匯管理局登記後生效,本合同項下還本付息,事先經外匯管理局批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師樓存證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0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1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押物必須交由乙方暫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押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乙方將會處置質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質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按合同處置,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2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和《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於 鎮(鄉) 村(集鎮、社區)  街 號,甲方於________年以 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爲:公 用( )字第 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2,用途爲 ,使用年限爲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宗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佔地面積爲 2,建築面積爲 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爲人民幣 元,抵押金額爲人民幣 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人民幣 元,抵押期限爲___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准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後,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註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爲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民法典》處理。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向個人抵押借款借條 篇13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於________年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

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

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

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

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

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

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分頁閱讀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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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與

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敗訴,以致對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權利和義務:  

1. 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39;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  X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分頁閱讀第1頁:

第一章總則第2頁: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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