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抵押借款合約(通用17篇)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
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
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
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2
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年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抵押率爲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_________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
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
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_________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3
甲方: , 年月 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乙方: , , 年 月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借款人因資金週轉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保證出藉資金是自己合法擁有的財產,借款人保證本借款不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 元;
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不計利息。
第三條、款項支付:出借人將借款以轉賬形式提供給借款人,領取他項權證後交接全部借款。
第四條、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還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遲延違約責任
如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全部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在還款時,若同時存在到期本金、違約金的,按以下順序清償:違約金、本金。
2、借款人如果違約,應承擔甲方爲事先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抵押物被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查封、或出現擔保法規定的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時,出借人無需另行通知,借款在上述事件發生之日提前到期,借款人應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否則,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至實際還清借款之日。
第六條、有關費用的支付: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爲了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合法房地產的權利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爲履行該合同的擔保。
抵押期限爲:自房地產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抵押房地產是位於 的房地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 ,現用途爲 ,他項權利沒有設定,本抵押權人享有第 壹 順序抵押權。
抵押登記完成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經抵押雙方當事人協商確認:本合同抵押房產其作價人民幣 ,債權初始價 元整,評估房地產價值的比例爲 %。
本合同主債權屬於因借款形成的債權,該價值約定不能作爲實現抵押權等價值依據,土地價值不另外提供估價報告書並且不另作抵押。
抵押人不能以此限制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誤工費、交通費、不良資產處置費等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九條、有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
在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抵押等方式處置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抵押人的書面同意,未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的上述行爲無效,抵押人處置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條、抵押人隱瞞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等情況的,抵押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登記處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不因借款條款的無效而無效。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需向借款人送達相關書面材料,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借款人確認本人有效送達地址爲 ,郵寄至以上地址即爲送達,郵件退回或拒收視爲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地在 。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4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範圍爲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39;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爲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爲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爲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乙方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2.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3.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八條 貸款的展期申請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________年。
第九條 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條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甲方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5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
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6
編號
貸款方:
胯款方:
胯款方爲取得借款,貸款方爲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
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胯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
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
其它 元,評估現值共計 萬元。
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爲條件,覈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
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的抵押財產。
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爲抵押物,或由貸款方覈減相應的貸款額。
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胯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
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
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
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胯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胯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並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單 張。
2.
3.
4.
胯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以上所列財產已在保險公司投保,到期後由借方負責續保。
保險單據由貸方保管。
經雙方協商,本單所列抵押財產在__方保管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
胯方公章: 貸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7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X。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X) 乙方:(公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8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
爲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人建設銀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定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行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爲____,金額____萬元,用於____。貸款期限爲__年__月至__年__月。借款合同編號爲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所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抵押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爲:____萬元;抵押期限爲: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爲____萬元,抵押率爲____%,抵押期限爲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佔管: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 面值 │ 單位 │ 數量
產權證書:________,共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共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共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爲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爲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時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爲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份。
股份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覈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9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權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借 款 人: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抵 押 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爲了明確甲方與乙方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抵押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計壹拾萬元整 (1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經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____月利息按貳分半計算 。
第四條 借款期限:三 個月,自 20________年 08____月 28____日起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爲。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第八條 坐落在 ____區廈室房屋所有權證: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尚未辦理 的房屋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給行,並取得貸款總計萬元,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剩餘價值作爲抵押,爲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該房屋沒目前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
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爲 行 ,本《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權人爲
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該抵押房屋首先保障
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六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人、抵押人執1份;公證機關1份。 抵押權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抵押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0
合同編號:____年____字第____號
抵押人名稱: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 元人民幣(¥ )。
3、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2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期限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爲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價款利率爲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結。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使用權人爲: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
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風險提示: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
爲確保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房屋所有權證號。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經登記後生效。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至。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 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附: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萬元 已經爲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註: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5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____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你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爲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此,特設定本抵押書。本抵押書爲無條件和不可撤銷的,爲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詳細抵押物清單及抵押人所有權證明)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險種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本抵押書第一款所列用作貸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過,今後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也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你行的監督檢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將立即負責補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分公司投保,並辦妥以你行爲第一受益人的權益轉讓手續。
三、抵押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件一項或數項時,你行有權依照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抵押物,以所得款優先償還你行在本抵押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書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抵押人有其他違反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或本抵押書規定事項。
對你行根據本抵押書及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處理抵押物,以清償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抵押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抵押書自抵押人有效簽章後生效。
2、本抵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抵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合約 篇17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爲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確保甲、乙雙方於X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 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 ,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2,佔地面積:_______2,房產證號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 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爲: ,此抵押 期限自_至。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 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 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爲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 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 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 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 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爲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 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 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 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 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 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進行補充, 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後,依 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