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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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借款人:                                貸款人: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精選12篇)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爲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並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爲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佈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____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爲: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爲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處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爲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1.註銷借款?a href=///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詞褂玫拇睢?.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爲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2.申請書

(1)流動資金外匯借款申請表                               萬 元

申請單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

萬美元

┌─┬──┬──────┬──────┬──────┬─────┬──┐

│ │所有│主要產品名稱│上年銷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創匯額│淨創│

│ │制 │      │      │      │     │匯額│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況│  │      │      │      │     │  │

│ │  │      │      │      │     │  │

├─┼──┴───┬──┴───┬──┴─┬────┴┬────┴──┤

│ │申請貸款金額│  期 限  │用匯計劃│ 還匯計劃 │ 進口物資名稱 │

│貸├──────┼──────┼────┼─────┼───────┤

│款│      │      │    │     │       │

│情│      │      │    │     │       │

│況│      │      │    │     │       │

│ │      │      │    │     │       │

├─┼──────┼──────┼────┼─────┼───────┤

│ │新增銷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稅│新增淨創匯│  還匯來源  │

│經├──────┼──────┼────┼─────┼───────┤

│濟│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

申請單位法人代表:____項目負責人:____財務負責人: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單位地址:____電  話:_____

(2)流動資金外匯貸款項目審查意見書

┌────┬──┬────┬──┬────┬──┬─┬────────┐

│貸款單位│  │貸款金額│  │貸款期限│  │出│外貿收購( ) │

│    │  │    │  │    │  │口├────────┤

├────┼──┼────┼──┼────┼──┤方│外貿處理( ) │

│進口原料│  │產品名稱│  │出口何國│  │式├────────┤

│    │  │    │  │    │  │ │自營出口( ) │

├────┴──┴────┴──┴────┴──┴─┴────────┤

│              貸款單位概況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 址  │  │電 話  │  │

├─────┼──┼────┼──┼─────┼──┼─────┼──┤

│     │  │    │  │出口金額( │  │平均換匯成│  │

│去年產值 │  │利  潤│  │收購金額或│  │本美元/元│  │

│     │  │    │  │創匯金額) │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

│(銷售額之 │  │淨創匯額│  │聯繫人部門│  │聯繫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審查要點       │    信貸員審查意見      │

├────────────────┼─────────────────┤

│1.出口計劃是否落實      │                 │

├────────────────┤                 │

│2.企業管理及加工能力、週期如何│                 │

├────────────────┤                 │

│3.換匯、創匯及利潤情況如何  │                 │

├────────────────┤                 │

│4.還款來源、還款計劃是否可行 │                 │

├────────────────┤                 │

│5.貸款有何風險        │                 │

├────────────────┤                 │

│                │                 │

├────────────────┼─────────────────┤

│     科長審查意見     │      經理審定意見      │

├────────────────┼─────────────────┤

│                │                 │

│                │                 │

└────────────────┴─────────────────┘

年  月  日

3.擔保書

信用擔保書致

分行:

根據你行與__________(下稱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貸款。現我__(下稱擔保人)願意擔保:當借款人不論由於什麼原因不能按與你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願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是在________註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額爲貸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金額即________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和有關費用。如你行允許借款人的貸款到期後展期,只要擔保金額不超過貸款合同的金額。擔保人不會因此而解除或減少擔保責任。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後,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擔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從擔保人開立在你行的________賬戶中扣收,並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你行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擔保人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本擔保人不會因爲借款人與你行同意對貸款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或因借款人與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擔保人,在本擔保項下的貸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你行對借款人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產或與其它公司合併,或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並不解除擔保人在此信用擔保書下的責任。

九、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你行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你行如將本擔保項下的貸款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並不影響債權人向擔保人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擔保人地址:

擔保人名稱:

開戶銀行證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書

(1)借款授權書及授權人簽字樣本致    分行:

茲授權我公司____(職務)____(姓名)向你行全權辦理我公司所需貸款事宜,授權人有權與你行接洽辦理貸款,並有權在我公司的貸款申請書,貸款合同上簽字,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債務均由我公司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隨附授權人簽字樣本,授權人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保證及時通知你行並將變更的借款授權書送達你行。

授權單位:     (簽章)

董事長:______(簽章)

附:授權人的簽字,樣本或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貸款意向書致____:

關於貴公司__年__月__日爲____需要向我行申請__的來函收悉。經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該項貸款,條件是:

1.貸款項目必需經我國政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並已領取營業執照;

2.根據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項目有關的各項資料;

3.經我行進一步審查,確認該項目貸款符合我行各項貸款條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貸款到期通知書  ____公司:

貴公司於__年__月__日與我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金額爲____。按合同還款計劃規定,本期還款將於__年__月__日到期,還款金額爲____。希望貴公司作好還款準備,按時來我行辦理還款手續,否則將作逾期貸款或違約處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貸款轉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據貸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單位____(批准金額)的貸款將於__年__月__日到期,現貸款餘額爲__,我行自到期日後一天即將該項貸款轉入740逾期貸款科目,原帳號__現改爲__。我行並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__%的罰息。

望你單位儘快安排好資金,早日結清上述貸款。                        ××銀行外匯信貸部

年  月  日

中國銀行信託諮詢公司委託貸款協議

委託人:  (下稱甲方)

受託人:  (下稱乙方)

借款人:  (下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就委託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資金,並委託乙方一次性貸給丙方。

二、貸款期限爲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利率:

四、甲方將委託的資金撥入乙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  賬戶內,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委託將款項撥至丙方指定的賬戶。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託委付金額的0.6%委託貸款手續費,於乙方撥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貸款用途爲流動資金。

七、借款償還:本貸款屬委託性貸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證按本協議所規定的借款期限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本貸款可以提前歸還但需一週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歸還貸款時,應將款項劃至乙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戶。乙方收到資金後將款項劃收甲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戶內。

九、風險責任:本貸款本息收回風險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監督貸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十、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根據該法進行解釋。

十一、本協議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還清本息時即自動失效。本協議正本叄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合同號

貸款方:中國銀行信託諮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號

電話: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

電話: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以及    文批准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大寫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個月(__年)。

第四條 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甲方通知爲準。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____在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號賬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爲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爲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爲每季度/半年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 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還款期日前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人民幣____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號賬戶內。

第九條 還款擔保: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作爲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內,無條件代爲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爲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 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爲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 甲方將委託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託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並轉、清盤、破產、人事變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致中國銀行信託諮詢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  (以下簡稱借款人)於  年  月  日簽訂的中託字第

號貸款合同書的規定。我    應借款人的要求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貴公司擔保下列各項: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和金額償還貸款時,本擔保人將全部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擔保的金額爲(貨幣)    及其相應的利息和有關費用。

二、當收到貴公司的書面通知,說明借款人無力履行其還款責任時,本擔保人保證在三日之內立即無條件地償還借款方所欠貴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關費用、稅款及因延誤還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如本擔保人在收到貴公司書面通知的三日內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貴公司有權從擔保人在銀行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款(開戶行爲中國銀行  帳號  和工商銀行  分理處)。

四、本擔保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    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或有權提供此類擔保的政府部門,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擔保人確認擔保人提供此項擔保沒有違犯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政策和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今後也不會受上述法律、規定、政策變化的影響。

保證人:(公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貸款借據貸款合同號:                   年 月 日  編號:

┌──────┬─────────┬─────┬───────────┐

│ 借款單位 │         │ 開戶行及 │           │

│      │         │  帳號  │           │

├──────┼─────────┼─────┼───────────┤

│ 貸款單位 │         │ 開戶行及 │           │

│      │         │  帳號  │           │

├──────┼─────────┼─┬─┬─┼─┬─┬─┬─┬─┬─┤

│ 借款金額 │         │億│千│百│十│萬│千│百│十│元│

│ (大寫) │人民幣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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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借款│                  │

│率│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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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 序│   日 期   │   還款金額   │   備 注   │

│ ├───┼─────────┼─────────┼────────┤

│ │ 1 │   月 日   │        元│        │

│還├───┼─────────┼─────────┼────────┤

│款│ 2 │   月 日   │        元│        │

│計├───┼─────────┼─────────┼────────┤

│劃│ 3 │   月 日   │        元│        │

│ ├───┼─────────┼─────────┼────────┤

│ │ 4 │   月 日   │        元│        │

│ ├───┼─────────┼─────────┼────────┤

│ │ 5 │   月 日   │        元│        │

├─┴───┴─────────┴─────────┴────────┤

│茲借到中國銀行總行信託諮詢公司上列貸款,我單位願遵照銀行貸款辦法辦理│

│;按月息  ‰計付利息;在貸款到期時保證按還款計劃還清貸款本息。  │

│              借款單位(蓋章)  擔保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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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 │ 日 │ 償還本金 │ 結 欠 本 金 │  備  注  │

│ ├───┼───┼──────┼─────────┼───────┤

│還│   │   │      │         │       │

│款├───┼───┼──────┼─────────┼───────┤

│記│   │   │      │         │       │

│錄├───┼───┼──────┼─────────┼───────┤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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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合同號

貸款方:中國銀行信託諮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號

電話: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

電話: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以及  文批准立項,借貸雙方就下列外匯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萬美元(大寫___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固定資產貸款僅限用於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__個月,從甲方第一次撥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按中國銀行__年期外匯固定資產貸款每__月浮動利率加__%。並每__月調整一次,同時通知乙方。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匯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於每次用匯前十天以加押電報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匯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的用匯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在____行開立的外匯第____號賬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匯通知的同時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匯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匯,除須於該次計劃用匯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將對延遲用匯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③如提前用匯,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匯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④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匯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如需在用匯前對外開出信用證,須事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辦理。

第六條 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爲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匯天數,以360天爲一年計算,乙方須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條 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匯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提前還款期前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____萬美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應以與貸款幣別相同的外匯償付,並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外匯第____號帳號內。

第九條 還匯擔保: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____作爲乙方的擔保人。並由上述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匯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內,無條件代乙方償還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匯,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匯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匯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爲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 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爲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 甲方將委託  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託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修改合同或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並轉、清盤、轉產、人事變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匯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中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外匯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合同號:  存檔號:

借款方:  貸款方:  日 期:  地 點:

貸款合同                             合同號:

借方: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爲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

金額: (小寫)

(大寫)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批准單位)____號文批准的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爲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二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三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四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戶劃出之日爲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爲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戶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計算。

(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於(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爲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戶,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爲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貸款手續費借方應於第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爲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爲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爲違約行爲,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爲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__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__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爲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

2.

3.

4.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貸方所在地的仲裁機關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爲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爲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簽章:         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貸款合同                              合同號:

一、合同雙方

借 方: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爲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 種:

金 額:

(小寫)

(大寫)

四、貸款用途:

五、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a)按年利率  %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 (libor+ )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於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關、停、並、轉時,保證最遲於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爲違約行爲,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貸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  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  %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中國有關部門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蓋 章:       蓋 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日 期:           中國信息信託投資公司貸款合同中投人貸字第  號                   年  月  日  申請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由    單位擔保,並經   批准,向中國信息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用於   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爲  年  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爲  ‰;年息爲  %(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  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戶中扣回。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爲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並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    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       擔保單位(蓋章)     貸款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

財務部門(蓋章)       財務部門(蓋章)     業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申請書(代借款借據)

19  年  月  日

┌───────────┬───────┬────┬──┬───┬──┐

│借款單位名稱     │       │開戶銀行│  │帳號 │  │

├───────────┼───────┼────┴──┼───┴──┤

│申請款金額(大寫)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種類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  分期借款  │    分期還款    │           │

│ ├──┬──┬──┼──┬──┬──┬──┤           │

│借│日期│金額│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計│           │

│還├──┼──┼──┼──┼──┼──┼──┤借款批准後以本申請書作│

│款│  │  │  │  │  │  │  │爲借款借據      │

│計├──┼──┼──┼──┼──┼──┼──┤           │

│劃│  │  │  │  │  │  │  │借款單位蓋章 負責人章│

│ ├──┼──┼──┼──┼──┼──┼──┤           │

│ │  │  │  │  │  │  │  │           │

├─┼──┴──┴──┴──┴──┴──┴──┴───────────┤

│業│                                │

│務│                                │

│部│                                │

│意│                                │

│見│業務部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

├─┼────────────────────────────────┤

│公│                                │

│司│                                │

│審│                                │

│定│                                │

│意│                                │

│見│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2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傳真:                                           郵政編碼:

受託貸款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____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爲: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髮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爲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託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委託貸款合同(參考格式)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格式適用於建設銀行各級行委託代理業務中受託與借款單位簽訂的各類人民幣委託貸款合同。

二、貸款依據必須填寫清楚。合同中委託人、委託代理協議名稱、貸款科目必須寫全稱。如煤代油基建貸款須填寫“根據國家計委(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煤代油基建貸款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煤代油基建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條均應按委託方的文件和規定填寫。

四、第九條、2中“借款到期前__日”需認真測算後填寫。爲便於會計帳務處理,一般不少於30天。

五、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可以填寫本合同條款未涉及而又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便要注意不能違背建設銀行與委託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不得侵害委託方的權益。

六、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

委託貸款展期協議書(參考格式)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______號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託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應於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餘額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託人規定調整爲____。

三、貸款展期後,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後,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__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貸款展期協議書(參考格式)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協議書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息,經委託方同意,並出具書面文件時,由建設銀行(受託貸款人)與借款單位簽訂的委託貸款展期協議。展期協議只有和合同在一起纔是有效的。

二、展期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均按委託方的文件規定填寫。

三、本協議書的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同借款合同的規定一致,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3

申請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提供貸款單位: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建設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覈定的貸款指標範圍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爲付款時審覈依據,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做爲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_____(單位)_________資金中清償。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的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縣簽署: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爲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爲‰;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爲‰;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爲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爲準,首期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爲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元

(大寫)_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爲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第二十五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爲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爲抵押物購買以甲爲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爲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由丙方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爲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上述擔保爲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爲選擇第(2)項)。

(1)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爲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爲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條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爲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註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爲,均屬違約行爲。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爲,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下列文件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貸款申請表;

(2)借款借據;

(3)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乙方:

授權代表: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年月日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5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爲: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爲: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髮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爲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託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7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貸款人:濟南法蘭信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吳英軍

住所: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

郵政編碼:250001

電話:6565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本合同貸款、借款爲同一含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和用途

第1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2 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體用途等均以借款憑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第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爲_購買濟南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 層第 號商鋪。

第二章 利率、罰息和複利

第4 條 本合同項下的合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6.9%)(請在□中劃“√”)□[上] 浮動35% □[下]浮動 %,確定爲年利率 %;

本合同簽訂後,貸款發放之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放款當日適用的貸款基準利率及本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第5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後,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調整,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導致本同貸款利率調整的,乙方無須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貸款利率不變[適用於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 本合同貸款利率於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適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的當日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調整後的利率於當日開始適用,分段計息;

3. 按月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月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4. 按季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季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按照上述第3、4 種方式調整合同貸款利率時,調整後的合同貸款利率自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後的第一個結息日的次日起開始適用(但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的日期爲本合同項下的結息日時,則本合同調整後的利率自該結息日的次日起適用),開始適用之日即按調整後的利率計息;

5. 其 他: 。

第6 條 乙方對甲方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計收逾期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爲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罰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爲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7 條 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違約使用的借款金額,自違約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按實際違約天數計收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爲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8 條 合同貸款利率發生調整時,本合同項下的逾期利率、罰息利率在調整後的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6 條、第7 條約定的比例自動作相應的調整,並與合同貸款利率同時開始適用,分段計算。

第9 條 依照上述約定調整合同貸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罰息利率時,雙方無須另行簽訂協議,任何一方均無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也無須通知擔保人或徵得其同意。

第三章 還 款

第10條 甲方已在中國民生銀行開立賬戶,賬號爲 。

該賬戶作爲甲方的借款發放及還款賬戶,甲方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到期應付的本息。 該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銀行卡失效/超過有效期等賬戶狀態異常導致甲方無法經由該賬戶正常還款,或甲方擬變更該賬戶時,甲方應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甲方應到乙方指定網點____________還款。

第11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歸還方式爲下列第 項:

1.按照利隨本清方式還款, 到期一次還清借款本息[適用於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爲每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 按季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爲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4.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以相等金額償還借款本息;

5.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6.按月組合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償還借款本息;

7.按(月/季)結息,按《個人借款還款計劃表》所列的次序、時間和金額分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爲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8.其它還款方式: 。

第12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償還借款本息時,還款日爲每月 日,但首次還款日爲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13 條 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30 天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外,雙方另行約定爲: 。

第四章 擔 保

第14 條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擔保:

1.甲方用其所購買的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第 層第 號商鋪作爲其借款的擔保並抵押給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或仍未與乙方達成還款協議的,乙方有權變賣甲方抵押的商鋪歸還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變賣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如變賣所得不足以彌補償還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轉讓上述所購商鋪,必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參與轉讓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否則,甲方對外簽訂的此類合同無效。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15 條 甲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6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信息,虛構交易、交易對象,僞造、變造交易文件、支付憑證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7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受到相關行政處罰的,甲方同意賠償乙方因該行政處罰而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銀行執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條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條 乙方將貸款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借款發放賬戶即完成了貸款發放義務,即視爲甲方已經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並從貸款的發放之日開始計息。

第22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還本付息)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對月對日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計息期爲整年(整月)的,計算公式爲:利息=本金餘額×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爲整年(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算公式爲:利息=本金餘額×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餘額×零頭天數×日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還本和利隨本清以及雙方協商的其他方式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實際天數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即每年爲365 天( 閏年366 天),每月爲當月公曆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爲:利息=本金餘額×實際天數×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應當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的由雙方簽訂展期協議;甲方展期申請未獲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足額還款。

第三章 借款的償還

第24 條 甲方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爲:

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還款額=

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 −1

甲方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爲:

借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 ×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第25 條 甲方應在每一結息日或還款日17 時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結息日的次日(或貸款發放日)起至該結息日(含該日)之間產生的利息,以及於該結息日或還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無論結息日是否爲銀行營業日,甲方均應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條約定開立的賬戶足額存入資金並授權乙方在結息日扣收。

第26條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從本合同約定的甲方開立於中國民生銀行營業機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未約定賬戶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中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繼續清償,因此造成的利息損失及其他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陳述和保證

第27條 甲方爲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7.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合同;

27.2 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27.3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乙方受託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對象將全部或部分借款轉至甲方其他賬戶或與該筆交易無關的其他第三方賬戶的,視爲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證不以通過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財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27.6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27.7 甲方保證隨時根據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覈查;

27.8 甲方保證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個人職業、健康、婚姻狀況、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個人信息、與本合同約定個人貸款的貸款用途、還款方式、還款來源、還款能力、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等貸款信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9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於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曉或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27.10 甲方保證如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貸款清償義務前,未經乙方同意,不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或轉讓給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 27.12 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後,如經乙方覈實,甲方不符合規定的借款條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時,甲方無異議;

27.13 如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爲房產,甲方保證在獲悉抵押房產即將拆遷的信息後,立即將拆遷信息通知乙方。

第28條 乙方爲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8.1 乙方保證擁有充分的授權訂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個人信息、商業祕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證在無法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進行貸款支付時,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第29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並停止繼續發放借款,並有權處分抵/質押財產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2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本息發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汽車、消費品等從事違法活動;

29.4 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資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真實或向乙方隱瞞重大事項,危及乙方貸款安全;

29.5 甲方發生失業、停業、被宣告失蹤、處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狀態、被監禁等,或發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註銷等可能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的情況;或

本合同項下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或因發生合併、分立、重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擔保責任;或因法院裁決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業、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清算、破產、關閉,導致無法履行擔保責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6 抵(質)押人將抵(質)押財產拆除、出售、轉讓、交換、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質)押財產,足以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7 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明顯減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未能獲得補救和恢復,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8 甲方因涉及訴訟、仲裁,嚴重影響其履行債務能力,或被司法機關宣佈對其財產予以沒收或採取強制措施,影響其履行對乙方的債務清償能力的;或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償債責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能力受到影響,或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10 甲方因職務、收入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或者發生其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29.11 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

29.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採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乙方報告借款的支付情況的;

29.13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29.14 甲方違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且乙方認爲甲方的上述行爲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國家的相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30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0.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

30.2 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其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的調查瞭解,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婚姻狀況、個人資產狀況、收入、支出、負債、對外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30.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30.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書面報告、賬戶信息、支付憑證等資料,接受乙方現場查證;

30.5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對甲方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財務、資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涉及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發生其它可能影響其還款的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0.7 甲方支付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2) 違約金;(3) 損害賠償金;(4)複利;(5)罰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30.8 甲方變更通訊地址、工作單位、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等,應於變更後五日內通知乙方; 30.9 擔保合同項下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保證人發生重大變化,以及發生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

30.10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鑑定、評估及法律服務等所有相關費用;

30.11 在貸款存續期間,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將甲方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及相關借款情況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經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

30.12 如本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財產爲房產,當該房產被拆遷時:如拆遷採取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立即清償本合同項下債權,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調換後的房產作爲本合同擔保財產並重新簽署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在新的抵押登記未辦理完畢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如拆遷採取補償款補償方式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將補償款存入乙方並簽署質押合同,以補償款存單作爲本合同項下擔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戶並簽署質押合同,將補償款存入該專戶作爲本合同項下擔保。

第31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1 乙方有權檢查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根據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具體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賬戶信息、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並進行現場覈查,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1.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爲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如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31.3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宣佈甲方借款提前到期;

31.4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或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32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在甲方及擔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之前,乙方並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33 條 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34條 如乙方需向第三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債權,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關債權轉讓的通知後,依本合同的約定向轉讓後的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3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36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爲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九章 附 則

第37條 通知和送達

37.1 按本合同約定由任何一方發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書面通訊,應以掛號郵寄、圖文傳真、專遞或者其他通訊形式發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頁所列各方的地址;

37.2 如採用掛號郵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郵後第4 日,即視爲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採用圖文傳真方式,發送成功回執所示之日,即視爲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採用專遞方式,專遞人員將上述文件或通知送達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視爲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果聯繫方式之任何一項發生變更,相關方應在變更後5 日內將更改後的聯繫方式按本條的約定書面通知對方。此後,本條約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請應按變更後的聯繫方式送達。

第38條 本合同內容,由簽約雙方協商一致而確定,如有特別約定,已在本合同第20 條予以補充和修正,該特別約定與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第20 條所作特別約定爲準。

第39條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並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0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41條 合同附件:

1、甲方出具的借款借據;

2、乙方開具的房款收款收據;

3、甲方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4、甲方其它資產證明(房產證等)複印件;

5、甲方在民生銀行開設的銀行卡複印件

甲方: (簽字)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爲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 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 開立於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 險、 險、 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9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爲_________,借款用途爲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爲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爲結息日,次日爲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爲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爲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爲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爲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爲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10

申請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建設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覈定的貸款指標範圍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爲付款時審覈依據,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做爲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_____(單位)_________資金中清償。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的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 市_____ 縣 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 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爲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 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 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爲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爲 ‰;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爲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爲準,首期 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爲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爲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爲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爲抵押物購買以甲爲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爲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爲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爲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爲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爲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爲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爲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註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爲,均屬違約行爲。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爲,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文件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2022年銀行借款合同 篇12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 ___.預計用款爲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年____元;__年____ 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 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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