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物品抵押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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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品的選擇設立抵押物是抵押貸款合同中的一項內容。個人物品抵押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個人物品抵押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個人物品抵押合同樣本
個人物品抵押合同範文一

甲方(抵押方):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身份證號: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元,借款期限爲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

帳戶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爲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爲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爲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個人物品抵押合同範文二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 ,房屋所有權證號 。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爲__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覈銷登記。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物品抵押合同範文三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住址: 聯繫方式: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營業地址: 聯繫方式:

爲了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 享有對抵押物的完全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使用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 完全瞭解抵押人的權利與義務,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1.3 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4 已對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

1.5 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6 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1.7押物沒有爲其他債權人設定抵押,或雖已設立抵押,但已經將設立抵押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1.8 抵押物不屬於共有財產,或雖屬於共有財產但已就抵押事項取得共有人書面同意;

1.9 甲方以仔細閱讀乙方與被擔保人合同編號爲 的內容,擔保完全出於自願。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依據其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於 年 月 日簽定的主合同(名稱: 編號: )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

2.2 主債權的金額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及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爲 位於 。 抵押物的價值約定爲 元;

4.2、乙方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收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4.3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主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自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4.4 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乙方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4.5抵押物的權屬證明和相關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6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價值產生減損。 乙方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4.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收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或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收的證明;

4.8 、抵押物毀損、 滅失或被徵收的, 甲方所獲得的保險金、 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於提前清償主債權, 或經乙方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應作爲主債權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應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 日內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爲

6.1.1轉讓和贈與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額;

6.1.2對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2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就轉讓所得的價款向乙方提前清償或提存。轉讓價款超過主合同債務數額的部分所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補足;

6.3抵押期間,乙方將主合同的債權轉讓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來抵押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責任;

6.4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 應立即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6.5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並協助避免侵害;

6.6甲方承擔訂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鑑定、估價、登記、公證、提存及其他有關費用;

6.7對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及時簽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主債權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 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7.2.1依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債權未受清償;

7.2.2發生本合同第6.4條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7.2.3甲方或被擔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等情形足以影響其清償能力;或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7.3被擔保人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以及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又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雖有上述人員但其拒絕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7.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以避免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5乙方實現抵押權時,可通過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甲乙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7.6 乙方主債權存在其他擔保的,不論該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實現擔保的順序,甲方承諾不因此而提出抗辯。乙方放棄、變更或喪失主合同項下其他擔保權益,甲方的擔保責任仍持續有效,不因此而無效或減免;

7.7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7.8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並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後,抵押權終止,乙方應協助甲方到登記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保證與承諾,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1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債權總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9.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9.2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條 其它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交備案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抵押物共有人:

月日 年月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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