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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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精選16篇)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質押車輛品牌: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臺

車架號碼分別是: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分別是:__________機動車所有人:__________機動車輛照號碼分別是:__________,實際行駛里程__________公里,外觀內置情況: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質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借款費用:月利率:_____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

五、本合同約定:

甲方按月交納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六、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七、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

八、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票證資料。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4、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人放款之日起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債務爲止。

7、超期付息費還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5‰增收違約金。

8、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駛質押權處理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的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不接受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變更。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捺印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2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爲:

型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複印峻□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爲:。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僞,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複印峻。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3

企業車輛質押合同

甲方(質權人):___

乙方(質押人):___

鑑於:甲方已於___年___月___日與借款人___簽訂編號爲___《借款合同》,乙方自願提供車輛合格證爲甲方於___年___月___日與借款人___簽訂編號爲___《借款合同》提供質押,爲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車輛合格證質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自願將車輛合格證交予甲方質押保管。借款人___全部償還借款後,甲方將車輛合格證返還給乙方。在質押期間內,車輛合格證所對應車輛由乙方代保管,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的真實性,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是真實存在的。

3、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的沒有權利瑕疵,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沒有以任何形式對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進行出售、出租、抵押、質押、擔保等,保證沒有第三人對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的車輛主張權利。

4、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對車輛合格證。

5、在質押期間內,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所得款項必須優先用於償還對甲方的借款。不因單個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的釋放而影響剩餘批次車輛合格證繼續質押的效力。

6、在質押期間內,甲方不承擔乙方車輛合格證質押或可導致所對應車輛不能出售、出租的風險。在借款人___未償還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車輛合格證的要求。

7、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合格證質押效力及於所對應的車輛,出現提前還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後,借款未能清償的,甲方有權對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進行處臵,甲方有權自行到乙方處提取車輛並轉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權以任何形式處臵車輛,所得款項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借款。

8、質押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___全部償還借款。質押範圍及於借款本金、利息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9、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乙方應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合同約訂履行地點: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典當合同:

一、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臺。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典當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典當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當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典當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典當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爲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3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爲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典當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爲本合同的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5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爲了確保甲方與乙方簽定的第 34051592 號當票和[20xx]年[車]字典第[023]號《中徽典當借款協議》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願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車作爲質押典當借款。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經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設定質押的質押物情況

1、車輛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碼LVSHEFEK97F354000、漆型/顏色 黑色、入戶日期 20xx年9月3日、行駛公里數 / 。

2、甲方將上述汽車質押給乙方,將汽車和汽車有關證件:費憑證、保險單等 由甲乙雙方檢查確認簽字後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條 甲方典當的當金爲(大寫)壹拾伍萬圓整,月典當綜合費用率爲: 4.2%,月利息率爲: / 。甲方在本合同屆滿後5日內與乙方協商,在繳清前期費用後經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當,續當需簽訂《續當合同》。

第三條 質押期限爲自 20xx 年12月22日起至20xx 年12月 21 日止。

第四條 典當期滿或續當期滿後如果甲方逾期還款的,乙方對逾期當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綜合費用,並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利息,另甲方承擔逾期期間每天逾期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汽車質押典當給乙方,甲方以質押物優先受償乙方款項的範圍包括: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典當期間乙方保管質押物,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質押物並有義務保持質押物的外部完好無損,甲方可隨時檢查。汽車質押期間,如外部出現損傷,由乙方負責。因停放時間過長,造成內部損傷的,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當金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質押期間,質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

第九條 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爲絕當。如絕當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委託書對質押物委託評估,並委託拍賣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所得價款乙方優先受償當金、綜合費用、利息、違約金及乙方實現質押權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登記事項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除依法歸還當金以及支付綜合費用、利息等款項外,另應承擔全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則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可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甲方承諾: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併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完質押登記手續,質押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 公證處、車管所 各執一份。

出質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財產共有人:年 月

質權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6

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借款本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

2、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不予辦理展期。乙方到期償還甲方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本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費用。雙方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其他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月利息爲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車輛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置抵押車輛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放款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車輛二次抵押合同中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車輛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7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爲:

型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複印件□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爲:。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僞,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年月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8

甲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

乙方(質權人): 身份證號:

爲確保乙方與借款人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以其車輛作質押,爲該筆借款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元整,(小寫: ¥ )。

第二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實際發放爲準。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期間: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權得以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物、質押物的保管及費用

1、質押物的名稱:車輛,車輛牌號: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質押物以及相關權屬證明等交付乙方佔用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 元。該保管費爲主合同履行期間之保管費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應繼續向乙方交納保管費,標準按每月 元執行。

3、質物的估價金額爲人民幣 元,質押人確認該質押物的實際價值與上述估價相符。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質押擔保的範圍爲主債權、利息、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以及爲實現質權和債權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在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後,乙方必須將質押物及相關資料交還給甲方。

第一條 根據合同,雙方確認被擔保主債權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2、質押期間,質押物有損害或者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影響乙方權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替換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擔保。

3、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行質押(抵押)質押物或以其它足以影響到質權行使的方式處分質押物。

4、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處分質押物的,其處分質押物所得價款應提存,如乙方代償,該筆價款優先用於清償甲方的擔保債權。

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資料並將車輛及時交給乙方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不能有任何隱瞞事實之處。

6、質押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和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保險期滿未及時辦理續保手續的,乙方有權代爲辦理續保手續,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視爲已經徵得了甲方的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債務履行期滿乙方未受甲方清償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質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行使質押權

1、借款人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消、被宣告破產的。

2、借款人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

3、借款合同被借款人單方毀約的。

4、甲方向乙方隱瞞質押物共有等權屬重複質押、出資(合資)、轉讓以及虛假登記等嚴重危害質權實現的事項的。

5、借款人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或刑事案件導致重大信用危機的。

6、借款人違反了與出借人、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

7、質押期間,甲方不能保證質押物價值足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經乙方催告後甲方仍不採取補足或其他擔保措施的。

8、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明示違約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違約的;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經出借人及乙方同意的延長期間內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延期向乙方交納質押物保管費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每月應交納金額的10%計算。

2、質押期間,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價值相當的質押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擔保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擅自處分質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質押物原狀或提供相應的補充擔保,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4、質押期間,甲方不能保證質押物價值足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等權屬爭議、被查封、扣押或已經設定過質押權等權利瑕疵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各方對合同的解釋存在爭議時,以保證乙方利益爲原則處理糾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加指模) :

乙方(簽名加指模) :

年 月 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9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

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

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

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

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

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

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0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約訂履行地點: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典當合同:

一、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臺。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典當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典當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當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典當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典當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爲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3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爲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典當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1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2

個人車輛質押合同的最新範本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3

借款合同(車輛質押)

出借人:                   (簡稱甲方) 法人:

借款人:                   (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乙方因臨時資金週轉,申請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內容,供雙方信守執行。

一、借款內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元),借款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爲   % 。乙方保證該借款用於合法途徑。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應在每月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應以現金方式向甲方結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就未償還的部分按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若乙方在約定借款期限內提前還款,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追討該債權所產生的其他費

用(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擔保處置約定:乙方自願爲本次借款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擁有自主產權、合法購置,依規依法交納規費、可正常行駛、可正常過戶(無分期按揭付款、無擔保質押、無缺審漏審和其他無法過戶車輛)的車輛質押擔保,於    年    月   日型號爲         、牌照號爲        、發動機號爲        、  車架號爲         ,交由甲方保管,並將該車輛行駛車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機動車輛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直至本次所借款本息還清後歸還乙方。

甲方應爲乙方質押車輛作安全保管,甲方無義務爲該車輛交納任何規費。

乙方如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乙方自願將質押車輛作過戶或其他處置。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條約定的費用爲止。多餘部分歸還乙方。

三、 訴訟管轄: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機構代碼證: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車輛價值評估報告

賣方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2、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權人委託書和機動車所有人委託書;

5、如是代理的,還需代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6、機動車登記證書;

7、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需要到車管所辦理。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4

簽署地址: 簽署時間: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一、借款用途及金額

由於乙方 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籌藉資金,乙方保證不得從事違法用 途,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 ________(大寫),___ ___(小寫),乙方從甲方所借款額爲現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

自乙方向甲方籌藉資金之日起,利率爲__ ___%(年、月、日),金額:_____ _ 元(大 寫) 利息按(年、月、日)結算。

三、還款計劃

借款期限爲_ (年、月、日),借款當日先付 (年、月、日)利息,金額(大 寫)_ _ 。以後每(年、月、日)_ ___日支付利息。若規定付息日 乙方未及時支付利息時,利息即轉入本金開始計算複利。

四、借款期限

乙方保證從_ ___年_ _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的規定償 還利息和本金。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甲方有權限期追回欠款。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賠 償甲方所有損失。

五、質押措施

乙方自願將名下車輛質押給甲方持有:

車輛品牌: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車輛號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型號: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該車輛的評估價爲:_____________元,若乙方沒有按本合同規定進行還款,乙方將自願放棄對本車輛的所有權利。該車輛完全屬於甲方所有。

六、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署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加部分。

七、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還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八、保證條款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乙方將以本人現在和未來所有資產進行擔保並優先償還,其中包括夫妻雙方的現金、房產、汽車、有值證券、股權等有效資產,若乙方未能及時歸還借款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本人的所有資產進行抵押、轉讓、拍賣等變現行爲,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五)因乙方無法按時償還本金、利息,給甲方帶來的交通費、誤工費、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不良資產處置費等由乙方支付。

(六)乙方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本金和利息時,自到期之日起每天按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七)因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期限內,合同中的該車輛由甲方持有,所以甲方有義務對車輛的進行有效保護,若因甲方保護不當原因造成車輛的損壞或者對第三方造成傷害的,由甲方負責,如遇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處。

(八)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如數歸還借款後,甲方即將車輛和相關資料歸還乙方。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中間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簽署本合同所在地管轄法院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

十、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壹份,由甲方負責保管。

以上《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的各項內容,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簽名: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紋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紋確認: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5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_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B、機動車輛強制險;C機動車輛座位險;D、第三者責任險;E、盜搶險;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機動車輛質押及借款協議 篇16

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型號: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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