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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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通用16篇)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爲_____每月支付一次利息。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月,自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五)、甲方的還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爲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七)甲方由丙方爲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八)、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爲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爲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爲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爲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爲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爲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丙方:(公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縣)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條款

1、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____,借款的利息爲______________。

2、實際放款日爲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爲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實現債權而支付的_____、訴訟費、公證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評估費、差旅費、鑑定費等。

第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______________其他事宜

1、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終止。

3、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甲方向乙方申請額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額度借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額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額度見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

本合同所稱借款額度(也簡稱“額度”),係指乙方根據對甲方的信用評價及甲方提供的擔保而確定的,甲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額。對於可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只要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不超過借款額度,甲方可以連續申請借款,不論借款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但在任何時點甲方所申請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對於不可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甲方可以多次申請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累計已經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

本合同所稱的額度借款,係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額度所發生的借款。

第二條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見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

第三條 借款額度的使用與可用額度

一、在額度有效期間和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以根據需要申請借款,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對於不可以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額度須在借款合同生效後一年內支用完畢;超過一年未支用的,其額度自動失效。

二、可用額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時,根據本合同項下已經發生的支用情況計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額。

在額度從未使用之時,可用額度=借款額度。

如額度已經被使用,可用額度的確定須區分額度是否可以循環:對於可循環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當前合同項下所有貸款的本金餘額;對於不可循環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合同項下所有的貸款本金累計發放額。

第四條 單筆借款的支用

申請支用借款額度時,甲方應提交《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經乙方審覈同意並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按約定發放貸款。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約定及《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內容確定。

乙方放款時,將所發放的貸款直接劃入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的賬戶。對於單筆的貸款,以乙方首次將款項劃入甲方指定存款賬戶之日爲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貸款的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長度相應推算,但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借款額度有效期間的截止日。

第五條 額度項下借款發放的前提條件

對於甲方的支款申請,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纔有義務發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3.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4.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5.雙方約定的其他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利率可採用固定利率、浮動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爲準。

二、罰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單筆借款,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爲準。

(二)若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發生逾期,逾期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爲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

不再公佈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乙方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首次發放時,基準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合同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爲起息日在每年的對月對日,當月無起息日對日的,則以當月的最後一日爲利率調整日。

在確定“同檔次貸款利率”時,對於單筆貸款,應按照該筆貸款的期限長短確定所對應的貸款利率期限檔次。

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後的新利率政策,對於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乙方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

三、計息和結息

(一)貸款利息自單筆貸款發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按日計息。在計息時,每月的計息天數均按30天計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間的關係爲: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雙方另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乙方將依照約定的還款法及當期應執行的利率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如有)。甲方應當在每期還款時限前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本息。借款到期後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與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結息頻率,在每個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直至全部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清償完畢。但對於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後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每月一次的結息頻率,於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對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

(二)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約定還款日,依該筆貸款所對應的《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還款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約定應由甲方承擔而由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剩餘款項按照下列原則償還:

(一)對於本金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利息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法律、法規或規章另有規定的貸款,按照先還本後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對於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貸款,按照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二、還款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可以使用以下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依所對應的《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還本付息還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利息和本金的還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還款法。

三、還款方式

(一)委託扣款方式: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系統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應還款項。如該委託扣款賬戶爲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應還款項。

委託扣款方式下,甲方最遲應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內。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並有權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後的任意時間直接從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但該扣劃並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儲蓄存摺、借記卡扣款結果通過甲方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補登存摺方式或打印對賬單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發對賬憑證。

(二)櫃檯還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該還款方式下,對每期應還款項,甲方須最遲於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足額償還應還款項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 若甲方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營業櫃檯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款項,乙方將按照“按日計息”原則將甲方因提前償還當期款項而多還的利息結轉至下期(但乙方對該部分多還的利息不計付存款利息),用於抵扣甲方下期應還款項中相同數額的利息。

四、提前還本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可以申請提前還本。甲方提前還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金。甲方提前還本的,須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辦理還本手續。

甲方提前還本時,應首先償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本息。 甲方申請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貸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還本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提前還本的金額以及當期的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甲方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權收取提前還本補償金。甲方申請提前還本時,可同時申請縮短借款期限。申請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方生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數額的縮短借款期限補償金。具體按照所對應的《____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執行。

第八條 借款期限、還款方法的變更

(一)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請縮短借款期限,但應事先提出申請,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借款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

胯款期限變更後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變更之日起,貸款利息、罰息利率根據新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規則確定(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二)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申請變更還款方法,但應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還款方法變更的相關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申請變更借款期限或還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繳納一定的費用。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方面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個人身份、還款能力及個人信用的資料。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繳納合同約定的各類費用;

(五)甲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七)甲方應接受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通過合理方式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採用委託扣款方式還款的,甲方應按以下要求確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實合法的委託扣款賬戶資料;

2.按約定將每期還款額足額存入委託扣款賬戶中;

3.甲方如變更委託扣款賬戶的,應在約定還款日之前十五個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櫃面辦理變更手續;

4.如委託扣款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餘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全額扣收本息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餘額並向乙方申請扣款,或及時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還款。

(九)甲方應在知悉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財產被列入拆遷範圍、強制徵用、強制報廢等可能造成抵押財產滅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質人與第三人就抵押財產、質押財產(質押權利)發生任何糾紛的;

3.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償前,甲方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對其債務清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5.甲方作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併、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形的;

6.發生其他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將借款用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期貨買賣,不得用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消費與投資。

(十一)如本合同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借款人,則各借款人應就本合同項下全部合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即乙方有權要求任何一個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義務。

二、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_________銀行業務需要使用、個人徵信使用或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權瞭解、覈實有關甲方及其家庭成員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借款申請和借款額度使用有關的資料;

(四)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

(五)甲方的資信情況發生變化,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時,乙方有權調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六)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七)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並有權向上述個人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查詢獲得的信用報告限用於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用途範圍內;

(八)甲方未按期足額償還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_______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劃款項爲外幣,乙方有權按扣收時_______銀行公佈外匯牌價的銀行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清償甲方應付款項。如甲方對乙方還負有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其他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決定將前述扣收款項首先用於清償其他任一筆到期債務。

第十條 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情形

(一)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4.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爲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9.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爲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對________銀行負有的其它到期債務,或乙方發現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爲的;

11.甲方的個人及資信情況或還貸能力出現其他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國籍變更、住所地變更、婚姻情況變動、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收入降低、失業、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債務等),乙方認爲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的;

12.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還債務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爲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2.作爲保證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承包、託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註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併、兼併 、收購重組、分立、合資、(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低價或無償轉讓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的;

3.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4.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5.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質押期間內,抵押或質押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因第三人行爲、國家徵收、沒收、徵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質押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2.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質押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人或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四)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爲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爲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絕履行擔保義務,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爲甲方違約。

二、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停止發放本合同及《________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項下的借款;

2.調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3.宣佈各筆或單筆貸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則計算出的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複利。對於甲方未按時還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佈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則計算出的逾期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複利。對於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擇較重者計收罰息和複利,不予並處。

5.從甲方在_________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款項用以抵償甲方應付款項;

6.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爲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7.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8.行使擔保權利;

9.本合同項下執行浮動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時足額還款情形的,乙方有權對甲方尚未歸還的全部借款上浮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具體按乙方確定並通知甲方的標準執行;

10.委託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衆媒體發佈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權採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雜項約定

一、 費用的承擔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與借款有關的登記、評估、保管、鑑定、公證、律師服務、保險等費用(如有)以及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爲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二、公告催收

對甲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爲,拖欠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記錄的證據效力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甲乙雙方之間債權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爲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

五、雙方間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

第十三條 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其他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 甲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於發生變動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變動方承擔。乙方發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項時,也可採用在乙方網點張貼公告、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業務辦理過程中使用的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貸款支付憑證、提前還本申請書等文件或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麼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企業間借款合同範本

6、違約條款:根據你們的意見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麼服務期限或什麼附加條款請註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貸款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甲方向乙方申請額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額度借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額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額度見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

本合同所稱借款額度(也簡稱“額度”),係指乙方根據對甲方的信用評價及甲方提供的擔保而確定的,甲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額。對於可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只要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不超過借款額度,甲方可以連續申請借款,不論借款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但在任何時點甲方所申請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對於不可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甲方可以多次申請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累計已經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

本合同所稱的額度借款,係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額度所發生的借款。

第二條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見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

第三條 借款額度的使用與可用額度

一、在額度有效期間和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以根據需要申請借款,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對於不可以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額度須在借款合同生效後一年內支用完畢;超過一年未支用的,其額度自動失效。

二、可用額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時,根據本合同項下已經發生的支用情況計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額。

在額度從未使用之時,可用額度=借款額度。

如額度已經被使用,可用額度的確定須區分額度是否可以循環:對於可循環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當前合同項下所有貸款的本金餘額;對於不可循環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合同項下所有的貸款本金累計發放額。

第四條 單筆借款的支用

申請支用借款額度時,甲方應提交《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經乙方審覈同意並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按約定發放貸款。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約定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內容確定。

乙方放款時,將所發放的貸款直接劃入雙方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的賬戶。對於單筆的貸款,以乙方首次將款項劃入甲方指定存款賬戶之日爲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貸款的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長度相應推算,但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借款額度有效期間的截止日。

第五條 額度項下借款發放的前提條件

對於甲方的支款申請,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纔有義務發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3.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4.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5.雙方約定的其他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利率可採用固定利率、浮動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爲準。

二、罰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單筆借款,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爲準。

(二)若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發生逾期,逾期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爲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

不再公佈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乙方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首次發放時,基準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合同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爲起息日在每年的對月對日,當月無起息日對日的,則以當月的最後一日爲利率調整日。

在確定“同檔次貸款利率”時,對於單筆貸款,應按照該筆貸款的期限長短確定所對應的貸款利率期限檔次。

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後的新利率政策,對於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乙方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

三、計息和結息

(一)貸款利息自單筆貸款發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按日計息。在計息時,每月的計息天數均按30天計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間的關係爲: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雙方另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乙方將依照約定的還款法及當期應執行的利率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如有)。甲方應當在每期還款時限前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本息。借款到期後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與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結息頻率,在每個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直至全部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清償完畢。但對於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後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每月一次的結息頻率,於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對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

(二)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約定還款日,依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還款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約定應由甲方承擔而由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剩餘款項按照下列原則償還:

(一)對於本金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利息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法律、法規或規章另有規定的貸款,按照先還本後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對於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貸款,按照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二、還款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可以使用以下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依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還本付息還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利息和本金的還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還款法。

三、還款方式

(一)委託扣款方式: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系統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應還款項。如該委託扣款賬戶爲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應還款項。

委託扣款方式下,甲方最遲應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內。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並有權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後的任意時間直接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但該扣劃並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儲蓄存摺、借記卡扣款結果通過甲方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補登存摺方式或打印對賬單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發對賬憑證。

(二)櫃檯還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該還款方式下,對每期應還款項,甲方須最遲於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足額償還應還款項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若甲方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營業櫃檯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款項,乙方將按照“按日計息”原則將甲方因提前償還當期款項而多還的利息結轉至下期(但乙方對該部分多還的利息不計付存款利息),用於抵扣甲方下期應還款項中相同數額的利息。

四、提前還本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可以申請提前還本。甲方提前還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金。甲方提前還本的,須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辦理還本手續。

甲方提前還本時,應首先償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本息。甲方申請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貸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還本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提前還本的金額以及當期的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甲方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權收取提前還本補償金。甲方申請提前還本時,可同時申請縮短借款期限。申請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方生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數額的縮短借款期限補償金。具體按照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執行。

第八條 借款期限、還款方法的變更

(一)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請縮短借款期限,但應事先提出申請,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借款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

借款期限變更後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變更之日起,貸款利息、罰息利率根據新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規則確定(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二)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申請變更還款方法,但應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還款方法變更的相關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申請變更借款期限或還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繳納一定的費用。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方面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個人身份、還款能力及個人信用的資料。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繳納合同約定的各類費用;

(五)甲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七)甲方應接受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通過合理方式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採用委託扣款方式還款的,甲方應按以下要求確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實合法的委託扣款賬戶資料;

2.按約定將每期還款額足額存入委託扣款賬戶中;

3.甲方如變更委託扣款賬戶的,應在約定還款日之前十五個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櫃面辦理變更手續;

4.如委託扣款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餘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全額扣收本息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餘額並向乙方申請扣款,或及時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還款。

(九)甲方應在知悉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財產被列入拆遷範圍、強制徵用、強制報廢等可能造成抵押財產滅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質人與第三人就抵押財產、質押財產(質押權利)發生任何糾紛的;

3.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償前,甲方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對其債務清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5.甲方作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併、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形的;

6.發生其他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將借款用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期貨買賣,不得用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消費與投資。

(十一)如本合同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借款人,則各借款人應就本合同項下全部合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即乙方有權要求任何一個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義務。

二、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中國建設銀行業務需要使用、個人徵信使用或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權瞭解、覈實有關甲方及其家庭成員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借款申請和借款額度使用有關的資料;

(四)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

(五)甲方的資信情況發生變化,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時,乙方有權調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六)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七)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並有權向上述個人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查詢獲

得的信用報告限用於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用途範圍內;

(八)甲方未按期足額償還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劃款項爲外幣,乙方有權按扣收時中國建設銀行公佈外匯牌價的銀行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清償甲方應付款項。如甲方對乙方還負有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其他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決定將前述扣收款項首先用於清償其他任一筆到期債務。

第十條 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情形

(一)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4.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爲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9.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爲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對中國建設銀行負有的其它到期債務,或乙方發現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爲的;

11.甲方的個人及資信情況或還貸能力出現其他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國籍變更、住所地變更、婚姻情況變動、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收入降低、失業、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債務等),乙方認爲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的;

12.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還債務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爲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2.作爲保證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承包、託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註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併、兼併、收購重組、分立、合資、(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低價或無償轉讓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的;

3.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4.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5.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質押期間內,抵押或質押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因第三人行爲、國家徵收、沒收、徵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質押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2.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質押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人或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四)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爲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爲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絕履行擔保義務,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爲甲方違約。

二、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停止發放本合同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項下的借款;

2.調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3.宣佈各筆或單筆貸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則計算出的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複利。對於甲方未按時還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佈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則計算出的逾期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複利。對於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擇較重者計收罰息和複利,不予並處。

5.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款項用以抵償甲方應付款項;

6.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爲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7.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8.行使擔保權利;

9.本合同項下執行浮動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時足額還款情形的,乙方有權對甲方尚未歸還的全部借款上浮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具體按乙方確定並通知甲方的標準執行;

10.委託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衆媒體發佈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權採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雜項約定

一、 費用的承擔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與借款有關的登記、評估、保管、鑑定、公證、律師服務、保險等費用(如有)以及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爲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二、公告催收

對甲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爲,拖欠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記錄的證據效力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甲乙雙方之間債權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爲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

五、雙方間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

第十三條 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其他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甲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於發生變動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變動方承擔。乙方發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項時,也可採用在乙方網點張貼公告、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業務辦理過程中使用的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貸款支付憑證、提前還本申請書等文件或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貸款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甲方向乙方申請額度借款,乙方同意提供額度借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額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額度見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

本合同所稱借款額度(也簡稱“額度”),係指乙方根據對甲方的信用評價及甲方提供的擔保而確定的,甲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額。對於可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只要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不超過借款額度,甲方可以連續申請借款,不論借款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但在任何時點甲方所申請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餘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對於不可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在借款額度有效期間內,甲方可以多次申請借款,但甲方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與甲方累計已經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

本合同所稱的額度借款,係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額度所發生的借款。

第二條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見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

第三條 借款額度的使用與可用額度

一、在額度有效期間和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以根據需要申請借款,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對於不可以循環使用的借款額度,如分次支用的,借款額度須在借款合同生效後一年內支用完畢;超過一年未支用的,其額度自動失效。

二、可用額度是指甲方在每次支用時,根據本合同項下已經發生的支用情況計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額。

在額度從未使用之時,可用額度=借款額度。

如額度已經被使用,可用額度的確定須區分額度是否可以循環:對於可循環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當前合同項下所有貸款的本金餘額;對於不可循環使用的額度,可用額度=借款額度-合同項下所有的貸款本金累計發放額。

第四條 單筆借款的支用

申請支用借款額度時,甲方應提交《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經乙方審覈同意並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按約定發放貸款。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法等按本合同約定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內容確定。

乙方放款時,將所發放的貸款直接劃入雙方在《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的賬戶。 對於單筆的貸款,以乙方首次將款項劃入甲方指定存款賬戶之日爲起息日。借款期限自起息日起算,貸款的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長度相應推算,但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借款額度有效期間的截止日。

第五條 額度項下借款發放的前提條件

對於甲方的支款申請,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纔有義務發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3.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4.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5.雙方約定的其他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利率可採用固定利率、浮動利率或其他利率方式,以《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中約定爲準。

二、罰息利率

(一)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單筆借款,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爲準。

(二)若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發生逾期,逾期罰息利率以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爲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

不再公佈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乙方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首次發放時,基準利率按借款起息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合同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爲起息日在每年的對月對日,當月無起息日對日的,則以當月的最後一日爲利率調整日。

在確定“同檔次貸款利率”時,對於單筆貸款,應按照該筆貸款的期限長短確定所對應的貸款利率期限檔次。

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後的新利率政策,對於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乙方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

三、計息和結息

(一)貸款利息自單筆貸款發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按日計息。在計息時,每月的計息天數均按30天計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間的關係爲: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但甲乙雙方另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乙方將依照約定的還款法及當期應執行的利率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如有)。甲方應當在每期還款時限前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本息。借款到期後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與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結息頻率,在每個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直至全部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清償完畢。但對於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期後如仍有未償清的本金、利息或罰息的,乙方將按照每月一次的結息頻率,於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對日結計甲方當期應還本金、利息及罰息。

(二)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約定還款日,依該筆貸款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還款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約定應由甲方承擔而由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剩餘款項按照下列原則償還:

(一)對於本金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利息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貸款,或者法律、法規或規章另有規定的貸款,按照先還本後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對於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貸款,按照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二、還款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可以使用以下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依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確定: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還本付息還款法。即指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利息和本金的還款方法。

4.其他乙方同意的還款法。

三、還款方式

(一)委託扣款方式: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系統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應還款項。如該委託扣款賬戶爲甲方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乙方從該賬戶中扣收甲方應還款項。

委託扣款方式下,甲方最遲應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內。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櫃面營業終了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造成借款拖欠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並有權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後的任意時間直接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但該扣劃並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儲蓄存摺、借記卡扣款結果通過甲方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補登存摺方式或打印對賬單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發對賬憑證。

(二)櫃檯還款方式:甲方直接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該還款方式下,對每期應還款項,甲方須最遲於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

甲方未能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足額償還應還款項的,乙方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複利。 若甲方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之前,到乙方指定營業櫃檯足額償還當期應還款項,乙方將按照“按日計息”原則將甲方因提前償還當期款項而多還的利息結轉至下期(但乙方對該部分多還的利息不計付存款利息),用於抵扣甲方下期應還款項中相同數額的利息。

四、提前還本

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甲方可以申請提前還本。甲方提前還本,需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金。甲方提前還本的,須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辦理還本手續。

甲方提前還本時,應首先償清拖欠本息(如有)。甲方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本息。 甲方申請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貸款本金的,乙方按照提前還本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提前還本的金額以及當期的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甲方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的,乙方有權收取提前還本補償金。甲方申請提前還本時,可同時申請縮短借款期限。申請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方生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因此支付一定數額的縮短借款期限補償金。具體按照所對應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約定執行。

第八條 借款期限、還款方法的變更

(一)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請縮短借款期限,但應事先提出申請,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借款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

借款期限變更後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變更之日起,貸款利息、罰息利率根據新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規則確定(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二)對於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申請變更還款方法,但應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批准後,雙方簽訂還款方法變更的相關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申請變更借款期限或還款方法的,乙方可以因此要求甲方繳納一定的費用。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方面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個人身份、還款能力及個人信用的資料。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繳納合同約定的各類費用;

(五)甲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六)甲方如要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七)甲方應接受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通過合理方式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採用委託扣款方式還款的,甲方應按以下要求確保乙方有效扣款:

1.提供真實合法的委託扣款賬戶資料;

2.按約定將每期還款額足額存入委託扣款賬戶中;

3.甲方如變更委託扣款賬戶的,應在約定還款日之前十五個工作日到乙方指定的櫃面辦理變更手續;

4.如委託扣款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餘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全額扣收本息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餘額並向乙方申請扣款,或及時到乙方指定的營業櫃檯還款。

(九)甲方應在知悉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抵押財產被列入拆遷範圍、強制徵用、強制報廢等可能造成抵押財產滅失情形的;

2.抵押人、出質人與第三人就抵押財產、質押財產(質押權利)發生任何糾紛的;

3.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措施等的;

4.在借款全部清償前,甲方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對其債務清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5.甲方作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併、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形的;

6.發生其他對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十)甲方不得將借款用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期貨買賣,不得用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消費與投資。

(十一)如本合同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借款人,則各借款人應就本合同項下全部合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即乙方有權要求任何一個借款人履行全部合同義務。

二、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中國建設銀行業務需要使用、個人徵信使用或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權瞭解、覈實有關甲方及其家庭成員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借款申請和借款額度使用有關的資料;

(四)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

(五)甲方的資信情況發生變化,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時,乙方有權調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六)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七)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並有權向上述個人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查詢獲

得的信用報告限用於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用途範圍內;

(八)甲方未按期足額償還其在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中劃收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且無須提前通知甲方。如扣劃款項爲外幣,乙方有權按扣收時中國建設銀行公佈外匯牌價的銀行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清償甲方應付款項。如甲方對乙方還負有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其他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決定將前述扣收款項首先用於清償其他任一筆到期債務。

第十條 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情形

(一)甲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無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資料的;

4.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其監護人不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或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爲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

9.甲方低價轉讓、無償轉讓或隱藏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認爲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0.甲方未履行對中國建設銀行負有的其它到期債務,或乙方發現甲方有其他拖欠債務的行爲的;

11.甲方的個人及資信情況或還貸能力出現其他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國籍變更、住所地變更、婚姻情況變動、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收入降低、失業、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債務等),乙方認爲可能或已經對其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且甲方未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的;

12.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對其償還債務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爲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2.作爲保證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承包、託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註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併、兼併 、收購重組、分立、合資、(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低價或無償轉讓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於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的;

3.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4.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5.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抵押或質押期間內,抵押或質押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的,構成甲方違約:

1.因第三人行爲、國家徵收、沒收、徵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質押權利)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2.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質押權利)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人或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四)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爲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乙方認爲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絕履行擔保義務,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視爲甲方違約。

二、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任一違約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停止發放本合同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項下的借款;

2.調低、暫停直至取消甲方借款額度;

3.宣佈各筆或單筆貸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則計算出的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複利。對於甲方未按時還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佈全部或部分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合同約定規則計算出的逾期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罰息和複利。對於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擇較重者計收罰息和複利,不予並處。

5.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款項用以抵償甲方應付款項;

6.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爲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7.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8.行使擔保權利;

9.本合同項下執行浮動利率的借款,如甲方存在不按時足額還款情形的,乙方有權對甲方尚未歸還的全部借款上浮貸款利率、罰息利率,具體按乙方確定並通知甲方的標準執行;

10.委託第三方或通過任何公衆媒體發佈公告等方式進行催收或追償;

11.以法律手段催收或追償借款本息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12.解除合同;

13.有權採取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雜項約定

一、 費用的承擔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與借款有關的登記、評估、保管、鑑定、公證、律師服務、保險等費用(如有)以及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爲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二、公告催收

對甲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爲,拖欠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三、乙方記錄的證據效力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甲乙雙方之間債權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權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爲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

五、雙方間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二條。

第十三條 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個人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傳遞給其他方的通知,須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 甲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於發生變動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變動方承擔。乙方發生需通知甲方的事項時,也可採用在乙方網點張貼公告、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通知。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業務辦理過程中使用的個人額度借款支用單、貸款支付憑證、提前還本申請書等文件或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8

甲方: (簽字)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配偶: (簽字)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名章)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其中標註爲粗體的爲甲方特別提請乙方注意的關鍵條款。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做了詳細的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貸款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名章):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人簽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簽字)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9

貸額度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借額度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會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了____________需採購網上____________產品,向甲方申請易貨額度,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及國務院頒佈的《民法典》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額度借用數額及擔保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數額爲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產品質押(抵押)擔保。

二、額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期限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額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用於專項採購網上____________產品,限用於____________。

四、額度借用手續費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額度借用手續費爲借用額度的_____%計算,總計_____元人民幣。其額度借用手續費按半年計算,每半年爲一結算期。

額度借用手續費在批准給予額度十天內將乙方手續費轉入甲方結算中心賬戶,甲方收到乙方手續費後將額度轉入乙方賬戶,供乙方使用。

五、額度支用

1.本合同項下給予的額度,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專項使用,如有改變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將辦完額度借用手續及將額度借用手續費轉入甲方結算中心賬戶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額度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可開始使用。

六、額度償還

1.本合同項下借用額度應按本合同第二條額度借用期限內償還。由於客觀原因乙方不能按期歸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審覈同意並在乙方支付下一額度使用期借用手續費後,才能延期償還。

2.乙方償還借用甲方額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幣償還(或相等額度償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額度借用期不能延長,必須按本合同第二條截止日期歸還。

七、借用額度保證

本合同項下乙方借用甲方額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質押(抵押)進行無條件不可撤銷作爲償還額度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即構成違約: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償還額度;

2.乙方提出額度展期申請,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時償還額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額度;

4.乙方在借用額度使用期內,本企業由於任何原因的被兼併或倒閉;

5.乙方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爲。

(二)違約處理

乙方構成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按下列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書面通知乙方,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情況;

2.對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額度的,甲方有權凍結借予乙方的額度;

3.拍賣或變賣乙方質押(抵押)產品,用於償還額度和拍賣所需費用。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在額度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借用額度違約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商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協議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用額度的“借用易貨額度申請書”及“委託拍賣合同”、“抵押(質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關使用額度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0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__ 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因流動資金不足,特向甲方借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並簽訂此合同。

一、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 借款利息

借款月利息爲 ,利息按月結算,須在每月 日之前將利息及等額本

金(本金平均分配,按月償還,即本金/借款月數)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如果借款期間銀行基準利率上調,經雙方協商借款利率上調幅度。

三、 借款期限

借款期爲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還款方式

每月以等額本息方式償還,即每月將【本金/借款月數+月息(本金*1.5%)】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即每月還款總額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 ¥ 。

五、 權利義務

1. 甲方承諾按時足額提供借款資金。

2. 乙方承諾按前述約定方式及時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 保證條款

1.乙方以其所有資產作爲本筆借款本息償還的擔保。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本筆借款所有的監督,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可瞭解乙方的項目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七、 違約責任

借款到期之日乙方應及時歸還所有款項,如歸還逾期除按前述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外還應加付0.5%的利息;乙方歸還本金的時間如超過兩週,利息按雙倍計付;乙方歸還借款的時間如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行使前述擔保權並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八、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本合同即成借據。

九、 合同終止:甲方收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及利息無訛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附則內容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1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經營週轉的需要向甲方申請循環借款,在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當事雙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循環借款,並達成以下各項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循環借款限額

一、甲方給予乙方的循環借款限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在循環借款有效期內,乙方在完善擔保條件後可在限額內循環使用該借款。

二、乙方不得將該資金用於雙方約定外及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

三、該循環借款限額是指在借款的有效使用期限內甲方給予乙方在同一時點借款餘額的最高限額,並非指期間內歷次使用金額的累計額。

四、甲方給予的上述借款限額並非構成甲方必須按上述借款限額足額發放的義務,乙方使用借款,需要逐筆申請,經過甲方逐筆同意後發放。

第二條 循環借款有效期

循環借款的有效期爲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寬限期爲 個月,即循環借款項下的所有借款到期日不能超過 年 月 日。

該“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的實際發生期,即在該有效期內乙方均有權提出用款需求,借款發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合同》爲準,《借款合同》和對應的借據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及費用

循環借款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浮動利率,單筆借款的利率和收取方式由《借款合同》確定。

第四條 還款

本循環借款協議項下的借款償還方式由單筆《借款合同》確定。

第五條 擔保條款

本協議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爲抵押與保證,乙方需與甲方另外簽署《抵押合同》、《保證合同》。 擔保範圍爲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乙方應償付的借款本息及其他甲方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實施制裁,有權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催收;

二、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及乙方應付的利息,或者停止發放本協議項下乙方尚能使用的借款金額:

1、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

3、擔保人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擔保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乙方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約定利率上浮50%計付罰息,直至本息還清爲止;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超過30日的,除按上述約定支付罰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爲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與資料有任何一項虛假的,均應按借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送達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委託律師以非訴訟或者訴訟方式催收借款所發生的調查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及其他合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發生違約行爲後,甲方對其任何違約行爲予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表明甲方對違約行爲的默許或認可,也不表明甲方願意放棄追究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爲確保乙方按時償還借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借款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債務,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2

借款人(甲方):____(註冊號: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貸款人(乙方):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擔保人(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

住址:____

電話: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於經營活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茲遵守。

一.借款金額:最高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整。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單筆或多筆累加不超過最高借款金額。

二.借款期限:約定的借款期限爲____個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出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利息、費用:以每日按實際佔用金額及實際佔用工作日日數計算,多筆借款累計使用天數不足五天按五天計收。

四.歸還本息:於借款到期日前付清。

五.特別聲明:

1、鑑於甲方聲稱本次借款用於短期、臨時性的資金週轉,並再三保證準時足額償還,在此前提下,基於誠實信用的原則,乙方纔騰出經營性資金對甲方作支持。

2、甲方明白乙方借款給甲方將導致經營盈利上的減少。如未能準時足額償還,不管乙方由此導致損失的多少,甲方特別保證除支付上述利息以外,自願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20%的懲罰性違約金

六.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乙方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或依法處臵擔保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上述之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負無限連帶責任。無論以下擔保存在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乙方得以不分順序地選擇向部分或全部擔保人追償,以保證實現債權:

1,由提供擔保;擔保期間爲兩年。

2,由提供擔保;擔保期間爲兩年。

八.合同各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九.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的xx市人民法院裁決。如借款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借款人和擔保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十一.本合同記載的地址爲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合同其他方,並得到對方的確認後,變更事項方纔生效。否則仍以上述地址爲有效送達地址。一經正常投遞即視爲送達。

十二.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完畢且借款劃出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十三.甲方同意乙方委託xx市萬江互利投資策劃服務部代爲支付上述借款,劃入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戶名:____,帳號:____,開戶行:____ 。

注: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擬定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在自願基礎上籤署本合同。

甲方:____(簽章)乙方:____(簽章)

擔保人:____(簽章)

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甲方):XX有限公司(註冊號: )

地址:

電話:

貸款人(乙方):

地址:

電話:

擔保人(丙方):1、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電話:

2、XX有限公司(註冊號: )

地址:

電話: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於經營活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茲遵守。

一. 借款金額:最高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單筆或多筆累加不超過最高借款金額。

二. 借款期限:約定的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出之日起計算。

三. 貸款利息、費用:以每 日 按實際佔用金額及實際佔用工作日日數計算,多筆借款累計使用天數不足五天按五天計收。

四.歸還本息:於借款到期日前付清。

五. 特別聲明:

1、鑑於甲方聲稱本次借款用於短期、臨時性的資金週轉,並再三保證準時足額償還,在此前提下,基於誠實信用的原則,乙方纔騰出經營性資金對甲方作支持。

2、甲方明白乙方借款給甲方將導致經營盈利上的減少。如未能準時足額償還,不管乙方由此導致損失的多少,甲方特別保證除支付上述利息以外,自願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20%的懲罰性違約金

六.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乙方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或依法處臵擔保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上述之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負無限連帶責任。無論以下擔保存在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乙方得以不分順序地選擇向部分或全部擔保人追償,以保證實現債權:

1,由 提供 擔保;擔保期間爲兩年。

2,由 提供 擔保;擔保期間爲兩年。

八. 合同各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九.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的xx市人民法院裁決。如借款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借款人和擔保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十一.本合同記載的地址爲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合同其他方,並得到對方的確認後,變更事項方纔生效。否則仍以上述地址爲有效送達地址。一經正常投遞即視爲送達。

十二.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完畢且借款劃出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十三.甲方同意乙方委託xx市萬江互利投資策劃服務部代爲支付上述借款,劃入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戶名: ,帳號: ,開戶行: 。

注: 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擬定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在自願基礎上籤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4

授信人(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理人】 聯繫人【負責人】

電話:【公司電話】 地址:【公司地址】

被授信人(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人】 聯繫人:【法人】

身份證號碼:【證件號碼】 居住地:【當前地址】

電話:【電話】

乙方因【貸款用途】的需要向甲方申請額度授信,在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當事雙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授信額度,並達成以下各項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信額度

一、甲方給予乙方的授信額度爲人民幣(大寫)【貸款金額大寫】萬元,授信方式爲短期貸款。在額度有效期內,乙方在完善擔保條件後 □可循環 /□不可循環使用該授信額度。

二、乙方不得利用該授信獲得的資金用於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

三、該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內甲方給予乙方在同一時點貸款餘額的最高限額,並非指期間內歷次使用金額的累計額。

四、甲方給予的上述授信額度並非構成甲方必須按上述授信額度足額發放的義務,乙方使用授信額度,需要逐筆申請,經過甲方逐筆審批和同意後發放。

第二條 授信的有效期限

授信額度的有效期爲 月,即【貸款期限】,授信寬限期爲2個月,即授信額度下的所有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 年 月 日。

該“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授信的實際發生期,即在該有效期內乙方均有權提出用款需求,貸款發放日和到期日以《用款協議》爲準,《用款協議》和對應的借據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及費用

一、授信項下的貸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即在貸款有效期內保持不變,單筆貸款的利率和還款方式由《用款協議》確定,還本付息日爲非工作日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二、額度承諾費。乙方按授信額的 %每年向甲方繳納額度承諾費,在簽署授信額度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甲方承諾在授信有效期內優先滿足乙方的用款需要,無論乙方使用或足額使用與否,額度承諾費一旦收取不予退還。

三、賬戶管理費。乙方在授信有效期內向甲方申請用款時,每月需按用款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賬戶管理費,在簽署《用款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還款

一、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在甲方的開戶銀行開立結算賬戶,並應於每月還款付息日前在該賬戶內存入足額的.資金以償還當期到期債務。

二、本授信項下的貸款償還方式由單筆《用款協議》確定。

第五條 提前還款

貸款發放後,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不得少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其整數倍。

第六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第七條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爲【貸款方式】(保證/抵押/質押),擔保人需與甲方另外簽署《最高額【貸款方式】合同》。 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系列用款協議中乙方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息及其他甲方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授信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二、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授信額及乙方應付的利息,或者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乙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項下的貸款金額:

1、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

3、擔保人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擔保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的;

4、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或擠佔挪用貸款的,對其擠佔挪用部分,在按上述利率計息的基礎上加收 50%的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甲方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對其未償還部分,在按上述利率收息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罰息部分不重複收取。

上述“重大”是指每一項糾紛或投資或財產處分等行爲涉及的金額達到或超過授信額。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乙方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50%計付罰息,直至本息還清爲止;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超過30日的,除按上述約定支付罰息外,還應按貸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爲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與資料有任何一項虛假的,均應按貸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通知送達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委託律師以非訴訟或者訴訟方式催收貸款所發生的調查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及其他合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發生違約行爲後,甲方對其任何違約行爲予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表明甲方對違約行爲的默許或認可,也不表明甲方願意放棄追究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爲確保乙方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貸款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債務,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執一份。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5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出借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需要、資信狀況和擔保情況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不超過(金額大寫)_貳佰伍拾萬元整 的人民幣借款,借款種類爲 ,借款用途爲 。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間內,借款人可循環使用上述借款額度,但在該期限內任何一時點上的借款餘額不得超過該借款額度。具體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據、借款借據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爲準,借款借據、借款借據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爲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出借人實際情況調整上述額度。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爲每(月)(天)利率 5.7 ℅。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賬戶(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爲按 (月、季或年)付息,每 (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 日爲結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爲違約。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往復使用,整貸零還或整還,零貸整還或零還,按借據及銀行對賬單的實際發生額,點對點、日對日計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願爲本合同出借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借款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後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範圍:保證擔保範圍爲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出借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出借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出借人主張債權時,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爲,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爲連帶共同保證關係。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監管方式: 借款人自願接受本合同監管人的監管,委託監管合同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保證人同意後,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另行簽訂借款展期還款協議。借款展期後,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其利率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確定。

第十二條 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十、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徵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託經營、託管、租賃、合資、兼併、合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十二、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發生偷(逃)稅、破產、解散、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十四、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債務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條 保證人如發生第十二條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未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借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對擠佔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借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出借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出借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公司指定銀行開設賬戶,出借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時或給付現金,即視爲履行了發放借款之義務。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六條 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證人同意出借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八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條中借款額度指最高額借款本金餘額不得超過該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該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擔保的範圍。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若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四、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爲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 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版個人額度借款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債權人:

債務人:

合同簽訂地:

20xx年2月版

簽約重要提示

爲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閱讀,檢查並確認以下事宜:

一、您有權簽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經取得充分授權;

二、您已經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合同條款,並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責任承擔、免除或限制興業銀行責任、以及加黑字體部分的內容;

三、您已經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並願意接受這些條款約定;

四、興業銀行提供的合同文本僅爲示範文本,合同相關條款後均留有空白行,並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五、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請及時向興業銀行諮詢。

經債務人申請,債權人經審覈同意給予債務人額度授信,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非立約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則本合同以下詞彙作如下定義和解釋:

一、“授信額度”指債權人在綜合評價債務人的資信情況及所提供擔保的基礎上,爲債務人覈定的在一定期限內綜合融資額度最高本金限額。

本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分爲“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額度”除本合同另有說明外,適用本合同所有條款約定,“非自助額度”不適用本合同關於“自助額度”的條款約定。

二、“額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個不中斷的連續期間,在該期間內,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在債權人處辦理額度授信項下的業務。額度項下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且貸款到期日不得長於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額度授信有效期屆滿,額度授信即失效。

三、“餘額”:債權人對債務人辦理額度項下各類業務實行餘額管理和控制。該餘額是指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債務人按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債權人所給予的授信額度而形成的各項餘額之和,包括未到期餘額和已到期未清償餘額兩部分,即:

(一)“未到期餘額”是指債權人依債務人申請在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爲債務人辦理各類業務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作出清償的責任期限尚未屆滿所形成的各項待清償債務本金餘額。

(二)“已到期未清償餘額”是指債權人依債務人申請在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爲債務人辦理各類業務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作出清償的責任期限屆滿但仍未清償的各項債務本金餘額。

四、“自助額度”是指債權人根據債務人申請,在額度授信項下覈定一定的額度,同意債務人在該覈定的額度內以本人借記卡作爲貸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經密碼驗證,由債務人在債權人提供的業務平臺(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上實施操作,循環使用貸款,自助完成借款與還款,無須逐筆出具書面借款申請,無須逐筆簽訂借款合同。個人自助額度項下的個人自助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個人自助額度期限到期日。

五、“總合同”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所簽訂的《個人授信額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債務人根據《個人授信額度借款合同》約定,在授信額度內經債權人審覈同意後辦理融資業務時雙方簽訂的具體約定每筆主債務金額、主債務履行期限及其他權利、義務的合同。本合同爲各分合同的總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分合同的約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約定爲準。但對於分合同中約定的貸款期限及貸款到期日超過本合同“額度授信有效期”約定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爲準。

個人自助額度項下每筆借款及還款的金額、期限等以債權人形成的電子記錄爲準,該電子記錄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債務”指債務人向債權人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各項業務時所產生的債務本金、利息以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變賣費、電訊費、差旅費、處置費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銀行的營業日。

八、債務人是指額度授信申請人。債務人如有配偶,則共同債務人爲債務人配偶;債務人如無配偶,則共同債務人爲自願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的其他人。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條 對立約方的說明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

第三條 授信額度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二。

本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包括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其中自助額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爲準,非自助額度爲授信額度扣除自助額度的剩餘額度,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體業務中借款金額涉及到外幣的,按照借款發放當日興業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外匯基準價摺合成人民幣計入授信額度。

第四條 額度授信有效期及調整

一、本合同額度授信有效期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三。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債務人可循環使用授信額度。各分合同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且貸款到期日不得長於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個人自助貸款外,債務人必須逐筆申請,經債權人逐筆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在債務人逐筆申請使用授信額度時,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個人資信、還款能力、財產狀況、抵質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二、本合同不構成債權人向債務人必然提供融資的確定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有權單方面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額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額度金額及自助額度期限等作出調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額度而無需事先徵求債務人同意。前述“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一)債務人產生重大或有負債;

(二)債務人發生重大經濟困難和風險;

(三)債務人還款信用下降,還款風險增加;

(四)債務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關聲明與承諾不再真實有效;

(五)債務人所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或所從事的行業發生重大變化;

(六)債權人認爲有必要改變、調整或取消債務人授信情況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授信用途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四。

第六條 自助額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授信額度項下,債權人同意授予債務人自助額度,借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額度金額、額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二)。其中,自助額度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項下可使用的授信餘額,具體自助額度金額以興業銀行在業務辦理渠道提示的信息爲準;自助額度期限須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且到期日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額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準利率爲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或興業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同期指個人自助額度生效之日,同檔次指自助額度期限對應的期限檔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上浮動確定。其中:絕對值利率浮動是在基準利率上加或減浮動百分點確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動是在基準利率上乘以係數確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幣按照360天計算,其他幣種按市場慣例計算)。

(四)自助額度項下所有自助貸款執行本合同約定的自助額度借款利率,並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不分段計息。所有貸款以借款實際佔用天數計算利息。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三)。

三、貸款本息償還方式具體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四)。

四、貸款罰息與複利

(一)如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債權人有權對被挪用的借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1,計收方式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方式執行。

(二)如債務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即構成借款逾期的,債權人有權對逾期的借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2,計收方式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方式執行。

(三)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債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複利的計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計息方式計息。

五、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內自助額度期限屆滿,若債務人重新申請自助額度的,債務人應提交貸款用途等證明材料,債權人有權根據貸款具體情況,對自助額度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要素經審批同意後確定。重新申請的自助額度以債權人審批爲準,但重新申請的自助額度到期日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債權人與債務人就重新申請自助額度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額度(包括但不限於額度金額、期限、利率等)變更,債務人必須另行申請,經債權人另行審批,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個人資信、還款能力、財產狀況、抵質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七、如因債權人停辦相關業務,或因信貸規模調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債權人無法發放借款的,債權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關於自助額度的相關約定,債務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七條 擔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擔保合同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六。授信額度(含自助額度)項下的所有債務均由上述擔保人(即保證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提供最高額擔保。

二、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簽訂完畢、擔保手續辦妥前,債權人有權不辦理債務人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的支用申請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項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額度的放款等各項義務。如本合同項下擔保權不可能生效的,則債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債務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發生下列事由,債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採取措施:

(一)保證人違反最高額保證合同的約定,或保證人資信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擔保能力減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違反最高額抵押合同的約定,或故意毀損抵押物,或抵押物價值可能或已經明顯減少,或其他有損債權人抵押權的事件;

(三)出質人違反最高額質押合同的約定,或質物價值已經或可能明顯減少,或質押的權利必須提前兌現,或其他有損債權人質權的事件。

四、對於本合同既有物權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債權人有權在行使擔保權時進行選擇,既可以先行使物權擔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證擔保,還可同時行使物權擔保和保證擔保以清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

五、債務人以自有的財產設定抵押或質押的,債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其他擔保人同意並不因此在債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仍然提供合同約定的擔保。

第八條 立約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債務人辦理個人額度授信業務時,應當符合債權人要求的各項具體條件,積極配合債權人所進行的資信調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債權人所需要的文件資料,爲借款提供足額的擔保,辦理必要的各項手續,並保證向債權人所提交的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項下的結算業務,債務人均須通過在債權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辦理。

三、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債權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覈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債務人承諾如貸款資金的實際支付情況違反本合同協議約定的,將及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由此引起的責任由債務人承擔。自助額度債務人不得在其指定作爲貸款支用與償還結算工具的借記卡上開通辦理監管部門禁止貸款資金進入投資領域業務的相關功能,包括但不限於開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黃金、外匯買賣等。一旦債權人發現債務人在其借記卡上開通上述業務功能或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債權人有權採取暫停放款、提前收貸乃至取消債務人額度等各項措施。

四、債務人在此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於其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簽署和執行未違反任何對債務人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條例或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並可強制執行的,如因債務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時的權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無效,債務人將立即無條件賠償債權人的全部損失。

五、如債務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債務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從債務人在債權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上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六、無論本合同簽署之後的任何交易階段,如債務人將有關具體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給債權人審覈,債務人保證全部文件的真實性,債權人將只對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實性作出決定,債權人對債務人從事的具體交易實質既不參與也不知曉,更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約定開辦個人授信額度借款的各項條件後,債務人可享有債權人已開辦的個人授信額度借款項下的各項貸款業務,循環申請使用額度內貸款,債權人應當及時滿足債務人的借款需求,但業務平臺產生設備或通訊等故障的除外。債務人在債權人提供的業務平臺辦理個人自助貸款的,貸款辦理的時間以債權人在辦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時間爲準。

債務人在工作時間因業務平臺設備或通訊等故障無法辦理業務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及債務人在非工作時間申請辦理業務而發生的任何損失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八、凡與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約定的借記卡卡號相符並通過密碼驗證的借款均視爲債務人實施的操作,債務人應當按期足額還本付息。

九、債務人使用自助貸款的,債務人有權打印、要求債權人打印或傳真借款以及還款的電子記錄,債權人應積極配合。

十、債權人應當恪守對債務人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但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應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任一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債務人清償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而未付的其他費用。

十二、債務人(含配偶)同意債權人就授信額度使用情況、其收入、財產和就業狀況、擔保實力等情況進行必要調查。根據政府部門、銀行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關於建設個人徵信工作的需要,債務人(含配偶)應允許債權人向上述部門、機構所建立或認可的信用徵信系統報送信用信息,並允許相關信息被合法查詢。

十三、如債權人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的,債務人應配合辦理。在辦理公證手續後,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四、在授信額度項下各借款本息清償前,債務人發生下列事由的,應及時通知債權人:

(一)婚姻狀況發生變化;

(二)個人收入明顯減少,財務狀況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四)取得出國(境)資格後計劃出國(境);

(五)涉入、即將涉入或可能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

(六)其他可能影響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項下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發生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情形或發生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債務人應及時通知債權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擔保措施前,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申請辦理包括“自助額度”在內的本合同項下各類融資業務。

由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的,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債務人應負責跟蹤、調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質押物是否發生前款約定的情形並及時通知債權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下列情形視爲債務人違約:

(一)債務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二)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債務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四)債務人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償債誠意;

(五)債務人與他人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等;

(六)債務人拒絕或阻撓債權人對其收支情況或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七)債務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蹤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債務人履行借款合同義務;

(八)債務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九)債務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分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十)債權人認爲危及借款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十一)債務人或擔保人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叉違約情形的。

二、債務人違約,債權人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幾項措施:

(一)暫停債務人的貸款額度;

(二)減少或取消債務人的貸款額度;

(三)宣佈債務人額度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提前屆滿;

(四)解除合同,要求債務人清償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五)要求債務人承擔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三、債務人雖未違約,但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三款、第八條第十三款、第八條第十四款的約定,債權人亦有權採取上述措施。

第十條 交叉違約

債務人及擔保人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被視爲債務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債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分合同的約定提前回收融資款項,並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借款、融資或債務出現或可能出現違約或被宣佈提前到期;

(二)任何擔保或類似義務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違反有關債務擔保以及其他類似義務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違反的可能性;

(四)出現或即將出現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到期借款/融資的情況;

(五)危及本合同項下融資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通知

一、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中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繫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發送的所有通知或文書,視同送達。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一)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發出後5個工作日;

(二)如果是電傳,則爲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日;

(三)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七。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立約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債權人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公證,則本合同在依法辦理公證後生效,至債務人還清或擔保人代爲還清全部債務時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債權人給予債務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債務人延緩行使其在

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的,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債權人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應視爲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不影響債務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義務。

四、因債務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引起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的,則債權人所支付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在訴訟或仲裁期間,債務人不得以解決爭議爲由拒不履行義務,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五、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各項合法費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資而實際發生的中介機構的必要費用等均由債務人承擔。

第十四條 特別約定條款

一、對立約方的說明

(一)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二)債務人

1、債務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2、共同債務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二、授信額度

本合同項下額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額爲(幣種) (大寫) 元整。

三、額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爲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於 (綜合消費/經營/其他用途)貸款額度授信。

五、自助額度

(一)債務人以本人借記卡(卡號爲: )作爲貸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授信額度項下,債權人同意授予債務人自助額度爲 (幣種) (大寫) 元整;自助額度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用途爲 。

(三)自助額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準利率選擇下列第 項:

(壹)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貳)興業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種約定定價方式確定,借款利率爲 %。

(壹)百分比浮動定價,借款利率等於基準利率乘以係數 ;

(貳)絕對值浮動定價,借款利率等於基準利率加 %或減 %。

(四)自助貸款的貸款本息償還按下列第 種約定執行:

(壹)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借款到期日爲還款日。

(貳)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週期)計息,每個公曆 (月/季末月/其他週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爲結息日,到期結清貸款本息;

(叄)其他償還方式: 。

(五)自助貸款的罰息率爲:

1、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爲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爲借款利率上浮 %。

六、擔保合同

下列合同爲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擔保合同:

(一)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爲 ,擔保方式爲 ;

(二)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爲 ,擔保方式爲 ;

(三)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爲 ,擔保方式爲 。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壹式 份,債權人、債務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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