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精選14篇)
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說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______年利率爲稅後%,即借款總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後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並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_________(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後有效,否則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並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第七條甲方保證
歸還期限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爲,併爲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藉資金到期後,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願接受下列處治: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戶;借款合同轉爲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款項並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1%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 身*證號碼:
身*證地址:
乙方(貸款人): 身*證號碼:
身*證地址:
因乙方資金週轉困難,向甲方借款,現甲乙雙方就借款事項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於借款合同簽訂之日,以轉賬形式交付,甲方將借款轉入乙方指定賬戶(戶名: 卡號 ),合同簽訂地點爲: ;
二、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爲 至 ,若乙方逾期未還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且乙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雙方約定自借款發生之日起計算利息,月利 %,乙方還款按照先抵償利息,再抵償本金的順序來進行;
四、乙方及抵押人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不動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作爲抵押擔保(抵押人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擔保函費等一切費用),並承諾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無抵押無需填寫)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六、若甲、乙任意一方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照每日 元計算,並且承擔相應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爲保全支出的擔保函費用等費用;
七、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地址作爲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爲送達之日。
八、本合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貸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爲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爲_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爲:
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爲:
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
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或負責人:(簽字)______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合同
出借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證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金額3,200,000,000元(大寫:叄拾貳億元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將用於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未經出借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爲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項出借具體起始日以出借款項全額到達借款人指定賬戶之日起算。
第四條 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壹年期)執行。若借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的,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4.2罰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計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4.4結息
4.4.1結息時,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4.4.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結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利率計算,結息日固定爲每季(每三個月)末月的20號(遇非工作日相應順延),首個結息日爲20__年8月20日,結息日當日利息計入當期利息;本合同項下借款最後一期結息日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歸還之日,利隨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應到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之日)爲結息日當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每期應支付的利息額=借款本金餘額×年利率%×計息天數/360。
4.4.4借款到期時,借款人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剩餘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計入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出借人應將借款全額打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借款一經達到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爲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借款人指定賬戶信息爲:
賬號:
戶名: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6.1還款原則
6.1.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順序,並結合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支付應付違約金;
利息;
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應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當期利息,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6.3償還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本金,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
6.4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提前還款付息,提前還款前需結清實際借款期間的利息,提前還款借款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7.1擔保方式
7.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爲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出借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被擔保債務的範圍內履行清償上述相關款項的義務而無須先追償借款人。
7.1.3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借款人書面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將相關款項支付至借款人屆時指定的銀行賬戶。
7.2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擔保的債務(即“被擔保債務”)範圍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義務、責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責任而給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義務、責任產生的應向出借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它應付費用。
7.2.4借款人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由於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等。
7.3保證期間
保證人對擔保範圍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的權利
8.1.1有權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義務
8.2.1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擠佔、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及其它資本市場投資;
8.2.2借款人應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損益表,並於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並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8.2.3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4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出借人的債務;
8.2.6在未還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徵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2.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並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變更股東、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出借人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爲,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且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1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出借人的權利
9.1.1出借人有權收取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出借人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權取得擔保人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9.2出借人的義務
9.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9.2.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 保證人出現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認爲可能影響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換擔保條件:
10.1.1 保證人發生重大財務虧損、重大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10.1.2保證人發生合併(或兼併)、分立、重組、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以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10.1.3保證人發生停業、被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10.1.4保證人股東發生變更,或保證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危機。
10.1.5保證人與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保證人正常運營的。
10.1.6保證人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後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的。
10.1.7保證人在簽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證書時隱瞞了自身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際能力,或未獲得有關機關的授權。
10.1.8 保證人怠於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其自有財產、提供服務,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接受服務。
10.1.9保證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違約情形
11.1.1借款人的違約
未按雙方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且已經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所負的任何其他債務已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本合同項下對出借人義務的履行;
在合同有效期內,實施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經營方式或轉換經營機制的行爲,且已經嚴重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出借人認爲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措施的;
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義務。
11.1.2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視爲借款人違約:
保證人發生變更股東、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撤銷等情形,足以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
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其他違約情形。
11.2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違約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罰息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罰息。
罰息=挪用金額×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數/360
挪用天數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1.2.3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佈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和延遲支付天數計收罰息。應收罰息=借款人當期應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遲天數/360。
11.2.4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11.2.5行使擔保權利。
11.2.6上述違約情形在30日內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2.1各方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各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使其員工或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
12.2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如協議被宣佈無效、解除、中止或終止,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經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爲《借款合同》之簽字頁,無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 篇5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生產經營。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爲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三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四條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擔保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二條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爲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雙方承諾
第一條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包括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於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餘額等),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二條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
第一條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並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二條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三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四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六條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其他
第一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後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三條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貸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擔保人):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借 據
今借到人民幣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 年 日 月
收 據
借款合同 篇7
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貸款申請書編號: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
工商執照:
企業性質:
地
址:
電
話:
外匯開戶銀行
帳
戶:人民幣
外匯
2.貸款方:
外匯帳號: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
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
金額(大寫)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
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
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
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係的債權人,履行償
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瞭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
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
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
雙方蓋章簽字以後,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8
建築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編號:____字第___號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築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爲
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
發行,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
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
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爲月息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挪
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
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
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
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
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___
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
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
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說明〕簽訂借款合同,什麼樣的情況下要有擔保單位,由建設銀行各省、市、
自治區分行決定。合同副本份數,可由借貸雙方根據需要確定
借款合同 篇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10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爲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_______________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爲月息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年零_____個月。自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止。
2.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借款方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11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 號文批准的 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 年期 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 年期 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爲 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爲 (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爲 年至 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期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年 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爲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 作爲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保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爲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借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並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爲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 篇12
出借人(簡稱甲方):
胯款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
電話號碼:
乙方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經自願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
二、雙方約定的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個(年/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應當按時還款,逾期還款的,乙方按欠款金額每日
( 1)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還款:還款形式爲分期還款形式,還款時應當先支付全部本金所產生的全部利息,借款期限 (年/月),每年償還本金的 %。不能按每(年/月)約定的期限和約定的金額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按(年/月)還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期限屆滿不能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按剩餘本金及利息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及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所產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因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13
流動資金抵押借貸合同
編號:
縣
鄉(鎮)
合同編號
┌──────────────────────────────────┐
│經
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
│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
│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
貸款│
│總額爲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表。
│
│┌─────────────────────┬──────────┐│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年│月│日│金額(大寫)│月利率│ 用 途 │年│月│日│本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
│
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
│
計息辦法計算。
│
│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
│
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按規定收取罰息。
│
│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
│
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
│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
│
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
│
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
│
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
│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爲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
│
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
│
第八、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
│
方作爲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
│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
各│
│
一份。
│
│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
│┌────────┬────────┬──────────────┐│
││ 借 款 方
│ 貸 款 方
│
公 證 單 位
││
││
│
│
││
││借款單位(人):│貸款單位(人):│公證機關:
(章)││
││
(章)│
(章)│
││
││ 負責人:(章)│ 負責人:(章)│公證機關負責人:
(章)││
││ 財會人:(章)│ 經辦人:(章)│
││
││
│
│
││
││
│
│
││
│└────────┴────────┴──────────────┘│
│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
└──────────────────────────────────┘
借款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爲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 開立於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附件一 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
爲了使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______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爲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