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加盟經營合同(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6W

餐飲加盟經營合同 篇1

甲方:(特許方): 身份證號: 電話:

餐飲加盟經營合同(精選5篇)

乙方:(受許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大千粗糧王自助餐”。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雙方爲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爲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切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總部無關。

3. 在裝修和經營過程中人員、產品、質量、安全如出現一切事故,都與甲方無關。

4. 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授權加盟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5. 雙方鄭重承諾其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 使用甲方的現有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字樣及標識作爲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 使用甲方菜品製作等專有技術的權利。

5. 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6. 請求甲方從技術、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方面提供支持、幫助、指導的權利。

7. 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8. 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準物品、標準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 授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授權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5.甲方在上述範圍內出售產品,乙方有優先代理或優先經營權,其銷售合同雙方另行簽訂。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沒有書面回覆甲方,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經營。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授權期滿後,不改變地址地點和經營項目,本品牌不再收取加盟費,如需技術指導另行收取技術指導費,指導費由雙方相互協商決定。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

1.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 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加盟費。

第六條: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規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火鍋底料和烤肉配方,並允許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湯料及菜品加工技術。但不得妨礙甲方向該區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該使用權。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培訓。

? 如乙方人員到甲方培訓,其往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培訓、實習由甲方承擔。

? 如加盟店開業後15天后,應乙方要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訓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3. 爲充分保證“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廳”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4. 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持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5.開業期間,應乙方邀請,甲方派出管理人員到乙方協助開業工作,工作時間15天。所派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開業後,每季度進行一次免費技術指導。

6. 開業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開業策劃方案和建議。

7. 乙方可根據經營所在地民衆的消費習慣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以外的飲食品種以適應市場需求,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8. 甲方在技術、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術革新,應無保留向乙方推介。

9. 乙方加盟的甲方技術和品牌,不存在任何聯營問題,在裝修和營業中出現任何問題都與甲方無關。

10.乙方有權在陝西地區發展加盟,但必須通過甲方同意,神木以外的加盟屬於共同加盟,乙方無權在陝西以外的其他地區發展加盟,如乙方在神木開分店,加盟費用雙方協商收取。

11. 乙方開業的第一年甲方每季度去乙方店面指導工作一次(費用甲方包含),一年後如需甲方上門指導工作,工作人員的吃、住、路費由乙方承擔。

12. 除陝西以外通過乙方所加盟的店,甲方需向乙方付介紹費,按照加盟費的10%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保密

1. 乙方在於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信息,無論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爲祕密。

2. 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 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1. 自行製作和使用與“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及產品配方。

2.2. 降低服務質量或菜品質量,引起社會輿論造成消費者嚴重投訴。

2.3.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商標向他人轉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第九條: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 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 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條:終止程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

1.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商標,包括所有類似“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的名稱及商標,以及含有“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的任何其它名稱或標識、標記或類似的圖案、文字。

2.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特許經營體系,包括與“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相關的物品及輔助資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業祕密、加密資料及專有資料。

3.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儘快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註銷執照事宜,並消除在公共名錄中的“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名稱刊登的資料。

4.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衆作出詆譭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認爲其中條款不適用於實踐。可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補充協議。

雙方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加盟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

聯繫人:

聯繫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繫人:

聯繫方式: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互利共贏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加盟,爲明確雙方在經營中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一、餐飲加盟的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限爲XX年。

2.如需續簽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3.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自甲方處獲得的一切資料、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經營信息、文件材料及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物品。

二、餐飲加盟的特許內容

特許內容: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特許乙方使用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經營權以任何形式允許第三方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

特許地域(特許經營店地址):

三、費用支付

1.加盟費:元/年。共計元。

2.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年度加盟費X元以及保證金X元。每一年度的加盟費應於每年月日前支付。

甲方賬戶信息:

賬號:

開戶行:

收款人:

3.合同有效期滿,甲方應當將剩餘保證金退還。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有權制定統一的銷售價格。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貨源,併爲乙方開店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2.根據需要向乙方提供一定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向乙方提供宣傳材料的製作和設計思路或模板,相關印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合理進貨要求;

2.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區域內不得再授權於第三方同樣的經營權;

3.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4.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5.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義務

1.遵循甲方制定的統一營運操作規程,且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要求和標準,積極維護品牌形象;

2.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物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

3.店面裝潢應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工作人員着裝及形象應符合甲方要求;

4.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5.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以及協調上報工作;

6.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7.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進貨,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

8.乙方對其自甲方處獲得一切甲方未公開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管理方式、宣傳材料、產品信息等。

五、供貨、換貨、退貨

1.甲方應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在貨源充足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進貨要求後及時將貨發出;

2.甲方向乙方供貨時,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若乙方一次性進貨達到元,則甲方應當承擔運輸費用;

3.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擔;

4.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5.乙方經營期間原則上不得退換貨品。但若貨品質量出現問題,則乙方應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時繳納加盟費、保證金等費用,若未按時繳納,則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應繳納費用%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

2.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材料及技術指導,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在乙方繳納保證金後,所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經催告後未支付的費用,甲方均有權自保證金中扣除;

4.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第四條的相關義務,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根據對應事項扣除乙方%的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保證金餘額不滿元時,乙方應在日內補交,保證金持續日不能達到本條約定數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加盟經營合同 篇3

甲方:(特許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受許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大千粗糧王自助餐”。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雙方爲各自依法註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2. 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爲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切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總部無關。

3. 在裝修和經營過程中人員、產品、質量、安全如出現一切事故,都與甲方無關。

4. 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授權加盟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5. 雙方鄭重承諾其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 使用甲方的現有註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字樣及標識作爲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 使用甲方菜品製作等專有技術的權利。

5. 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6. 請求甲方從技術、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方面提供支持、幫助、指導的權利。

7. 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8. 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準物品、標準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 授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授權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3.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5. 甲方在上述範圍內出售產品,乙方有優先代理或優先經營權,其銷售合同雙方另行簽訂。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沒有書面回覆甲方,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經營。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如授權期滿後,不改變地址地點和經營項目,本品牌不再收取加盟費,如需技術指導另行收取技術指導費,指導費由雙方相互協商決定。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

1. 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 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加盟費。

第六條:支持、保障

1. 在本合同規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火鍋底料和烤肉配方,並允許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湯料及菜品加工技術。但不得妨礙甲方向該區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該使用權。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培訓。

 如乙方人員到甲方培訓,其往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培訓、實習由甲方承擔。

 如加盟店開業後15天后,應乙方要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訓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3. 爲充分保證“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廳”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4. 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持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5. 開業期間,應乙方邀請,甲方派出管理人員到乙方協助開業工作,工作時間15天。所派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開業後,每季度進行一次免費技術指導。

6. 開業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開業策劃方案和建議。

7. 乙方可根據經營所在地民衆的消費習慣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以外的飲食品種以適應市場需求,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8. 甲方在技術、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術革新,應無保留向乙方推介。

9. 乙方加盟的甲方技術和品牌,不存在任何聯營問題,在裝修和營業中出現任何問題都與甲方無關。

10. 乙方有權在陝西地區發展加盟,但必須通過甲方同意,神木以外的加盟屬於共同加盟,乙方無權在陝西以外的其他地區發展加盟,如乙方在神木開分店,加盟費用雙方協商收取。

11. 乙方開業的第一年甲方每季度去乙方店面指導工作一次(費用甲方包含),一年後如需甲方上門指導工作,工作人員的吃、住、路費由乙方承擔。

12. 除陝西以外通過乙方所加盟的店,甲方需向乙方付介紹費,按照加盟費的10%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保密

1. 乙方在於甲方合作的過程中所獲得一切有關甲方的信息,無論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視爲祕密。

2. 乙方無權直接或間接的把從甲方獲得的祕密傳送給第三方。

3. 只要祕密尚未公開,不論在合同有效期內還是終止後,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該祕密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1. 自行製作和使用與“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及產品配方。

2.2. 降低服務質量或菜品質量,引起社會輿論造成消費者嚴重投訴。

2.3.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商標向他人轉讓、出借、轉賣、製作和使用。

第九條:合同終止

下列情況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1.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但當事人必須在發生之日起5日內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一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對方收到書面通知時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又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4. 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5. 乙方財產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條:終止程序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再是被授權的“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加盟方,但應完成下列事項辦理:

1.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商標,包括所有類似“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的名稱及商標,以及含有“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的任何其它名稱或標識、標記或類似的圖案、文字。

2.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特許經營體系,包括與“大千粗糧王自助餐”相關的物品及輔助資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業祕密、加密資料及專有資料。

3. 在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儘快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註銷執照事宜,並消除在公共名錄中的“大千粗糧王自助餐”名稱刊登的資料。

4.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衆作出詆譭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認爲其中條款不適用於實踐。可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補充協議。

雙方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加盟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一、基本要求

1、店鋪面積(含廚房):120平方米以上。

2、加盟費:一次性付清元( )。

3、特許權使用費:元/月,按年交( )。

4、本鋪保證金:一次性付清( )。 合同期滿後加盟無任何違反合同的情況下,總讓應全額退還,不計息。

5、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經營應到總店另籤合同)。

6、加盟店無權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開分店應向總店提出申請。

二、適用區域

1、縣級城市( )。

2、沿海發達地區的城市鄉鎮,工業園區( )。

3、地級市、直轄市、省會城市( )。

三、保護區域

總店保證省會城市,直轄市受權2-3家,地級市受權1-2家,縣級城市受權一家。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1、同等品質,品牌,價格的物質上在加盟店當地就近購置。

2、凡屬總店經營特色的物資供應,由總店統一配送。總店收費標準爲:收取物資物品在當季當時市場進購價的基礎上,另平均加收不高於15%的費用,其相應產生的交通運輸費也由加盟方承擔。

3、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廚師進行專業培訓(不另行收費,乙方交通費用自理)。

4、甲方負責有償提供經營特色菜品的物資供應,以確保加盟店口味與總店一致。(如:高級辣蟹幹鍋莊的專業調料)。

5、甲方提供產品組合:川式香辣蟹、川式香辣海蝦、香辣鴨脣、盆盆蝦等特色菜餚。

五、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對店面招牌進行裝修。

2、按規定繳納費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資)。

3、乙方不得自行進行對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導致總店受損,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其法律責任)。

4、乙方需及時付清甲方貨款及其它所產生的費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技術支持

1、付清加盟費後按照要求加盟店打總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廚師到總店進行集中培訓,時間30天左右,不收培訓費,但產生的食宿,交通費用由加盟方承擔。

3、加盟店隨時可派廚師來總店參加培訓,不收培訓費,但食宿、交通費自理。

4、甲方提供產品製作技術,有償提供高記辣蟹專用調料,在廚師指導下購買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電話諮詢。

6、開業前總店會爲加盟店的營銷出謀劃策,並按照當地的消費實力菜譜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

7、甲方菜品調整支持乙方同步。

七、雙方關係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總店和加盟店的關係純屬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總店,由此而致使總店受損,則越權的加盟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如有毀約按有關合同法處理糾紛, 如有合同內容的修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加盟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 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縣)區,開設“嘉樂漢堡” 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 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 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爲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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