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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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雙方簽定營運出 租汽車承包合同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8篇)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營運出租汽車一輛(長安新羚羊130型轎車),車內發動機號爲B7DY20xx2,車架號爲064238,牌照貴DU20xx,承包期間: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風險、愛護、保養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車,按期進行二級維修、年審、車輛等級評定,費用乙方承擔,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規範駕駛、安全行車、每天做到檢查油、水、自動、輪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開帶“病”車上路行駛,乙方開車不準跑路況不好刮到底盤的地方,如發現零部件損壞,乙方要及時負責修復和更換零件。合同期滿,乙方自行應把車維修、保養好,交還甲方車況良好的車輛和所有證件。

三、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擁有出租汽車特許經營所有權,甲方有權隨時對出租汽車承包者進行管理和監督,乙方承包駕駛員,專人專開,乙方無權將車輛變賣、抵押、轉包他人。其車輛所有權歸甲方,甲方只負責出租車公司的費用和保額以下的保險費,超出其他一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擔保:乙方定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合同風險擔保金壹人承包共貳萬元,以甲方收據爲準,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風險擔保金不給退還,甲方同時收回車輛和證照。合同期滿,雙方無糾紛,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合同擔保本金不付息,繼續承包,仍以本合同爲準。乙方交車時,甲方有權檢查,發現損壞的配件、車身、電瓶、燈光等,乙方要負責更換、修理。更換所有配 件必須是正規產品,租車前方已查車輛沒有問題。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內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拖欠,燃油補助全部歸甲方,甲方只承擔公司每月的費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險費,其它費用由乙方 全部負責,人爲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乙方仍應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費給甲方(集體停車經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較大,給甲方車輛造成較大後果的乙方應補給甲方一定損失。

七、非法經營過失。因違章造成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關保險公司,以便及時處理事故及索賠事宜,涉及事故處理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或對方索賠、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如無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較大,對方賠款減去租金的餘款歸甲方。 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仍由乙方 承擔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不準用出租車從 事違法亂紀行爲,嚴禁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做到文明行車, 如違反造成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期間的車輛保管、維修、等級評 定:二級維護、保養責任,在承包期間,並嚴格按甲方與出 租車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執行,否則乙方負責。發生各種 原因導致車輛毀損滅失,被盜被竊,火災、爆炸、停駛、破 碎等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更換車輛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義購新車,並報公司同意批准,辦理相應的營運手 續,繼續承包經營。購臵車輛及辦理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更新車輛所有權歸甲方。

九、乙方對甲方車輛相關手續證件應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毀損滅失,補辦證件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注:移交證件: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納稅證、營運證、營運車輛維護卡,甲方車輛鑰匙一把。

十、爲維護甲方車輛經營權,承包合同期間,乙方若發生下列行爲之一者,均屬嚴重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和車輛證件,終止合同,甲方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押金不予退還。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車輛變價抵押、轉賣、轉包他人。

2、乙方不按時繳納甲方承包費,拖欠時間達十天者。

3、拒不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違法經營。此車只允許本人開,不能有它人開者。

4、不愛惜車輛,營運出現事故。路況不好的路造成車 輛損壞者。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對以上各條雙方都認可,並承擔法律責任,雙方簽字和手印生效,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爲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爲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爲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爲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爲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覈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爲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爲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爲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爲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爲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於乙方。爲規範其經營行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陝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並將以上證件的複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爲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於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於甲方,並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爲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並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爲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於交車後30日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後,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後,即視爲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爲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上崗證: CNG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於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爲 元,月頭付款方式,承包費用乙方按每月日將款匯在銀行卡,不按時支付租金的,累計時間超過 日的,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2、爲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於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繫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並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範、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後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後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並遭保險公司拒賠,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和全部費用,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及責任。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爲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後,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於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爲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並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後,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衝抵,衝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並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雙方簽定營運出 租汽車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營運出租汽車一輛(長安新羚羊130型轎車),車內發動機號爲B7DY20xx2,車架號爲064238,牌照貴DU20xx,承包期間: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風險、愛護、保養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車,按期進行二級維修、年審、車輛等級評定,費用乙方承擔,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規範駕駛、安全行車、每天做到檢查油、水、自動、輪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開帶“病”車上路行駛,乙方開車不準跑路況不好刮到底盤的地方,如發現零部件損壞,乙方要及時負責修復和更換零件。合同期滿,乙方自行應把車維修、保養好,交還甲方車況良好的車輛和所有證件。

三、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擁有出租汽車特許經營所有權,甲方有權隨時對出租汽車承包者進行管理和監督,乙方承包駕駛員,專人專開,乙方無權將車輛變賣、抵押、轉包他人。其車輛所有權歸甲方,甲方只負責出租車公司的費用和保額以下的保險費,超出其他一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擔保:乙方定合同時,應向甲方交納合同風險擔保金壹人承包共貳萬元,以甲方收據爲準,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風險擔保金不給退還,甲方同時收回車輛和證照。合同期滿,雙方無糾紛,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合同擔保本金不付息,繼續承包,仍以本合同爲準。乙方交車時,甲方有權檢查,發現損壞的配件、車身、電瓶、燈光等,乙方要負責更換、修理。更換所有配 件必須是正規產品,租車前方已查車輛沒有問題。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內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拖欠,燃油補助全部歸甲方,甲方只承擔公司每月的費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險費,其它費用由乙方 全部負責,人爲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乙方仍應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費給甲方(集體停車經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較大,給甲方車輛造成較大後果的乙方應補給甲方一定損失。

七、非法經營過失。因違章造成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和甲方,甲方告知公

八、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期間的車輛保管、維修、等級評 定:二級維護、保養責任,在承包期間,並嚴格按甲方與出 租車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執行,否則乙方負責。發生各種 原因導致車輛毀損滅失,被盜被竊,火災、爆炸、停駛、破 碎等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更換車輛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義購新車,並報公司同意批准,辦理相應的營運手 續,繼續承包經營。購臵車輛及辦理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更新車輛所有權歸甲方。

九、乙方對甲方車輛相關手續證件應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毀損滅失,補辦證件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注:移交證件: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納稅證、營運證、營運車輛維護卡,甲方車輛鑰匙一把。

十、爲維護甲方車輛經營權,承包合同期間,乙方若發生下列行爲之一者,均屬嚴重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和車輛證件,終止合同,甲方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押金不予退還。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車輛變價抵押、轉賣、轉包他人。

2、乙方不按時繳納甲方承包費,拖欠時間達十天者。

3、拒不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違法經營。此車只允許本人開,不能有它人開者。

4、不愛惜車輛,營運出現事故。路況不好的路造成車 輛損壞者。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對以上各條雙方都認可,並承擔法律責任,雙方簽字和手印生效,合同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電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於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爲 元,月頭付款方

2、爲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於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繫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並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範、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後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後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爲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後,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於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爲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並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後,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衝抵,衝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並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爲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於乙方。爲規範其經營行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陝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並將以上證件的複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爲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於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於甲方,並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爲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並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爲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於交車後30日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後,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後,即視爲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爲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交車日期:

車上備品: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電 話:

乙方擔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爲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爲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爲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爲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爲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覈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爲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爲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爲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爲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簽字蓋印) 乙方(簽字蓋印)

丙方(蓋章)

經辦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資格證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及政策,以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爲

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出租汽車內部承包營運事宜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先簽訂勞動合同。

第一章 承包方式與車輛

第一條*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備營運資格的出租汽車,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按照雙方約定交納承包費和其他費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補,承包期滿將車輛及其附件返還給甲方。

乙方必須取得小汽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齡)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乙方自行聘請一名機動駕駛員,機動駕駛員必須取得小汽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齡)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須經甲方審覈批准。

第二條* 承包車輛

名稱: 數量:

用途: 道路運輸證號:

經營權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身顏色: 行駛證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隨車證照:行駛證、營運證 、保險卡 ,共 本。 車輛技術性能情況及附件明細見本合同附件1。

第三條* 承包車輛所有權和使用權

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車輛產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有轉讓、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車輛客運經營權使用權屬於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承包車輛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第四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年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承包車輛交付和驗收

(一)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天內將經合法檢測機構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合格且具備營運資格的承包車輛一次性交付乙方。乙方現場驗收承包車輛有關證照、服務設施和合法檢測機構出具的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報告,驗收確認無異議,雙方共同簽訂車輛交付確認書。

(二)乙方如對驗收結果有異議,可要求進一步檢測車輛部件和技術綜合性能。進一步檢測由乙方負責,並應在首次驗收之日起3天內完成並將有關憑證交給甲方。

(三)乙方未在前項規定期限交付驗收憑證的,視爲對車輛部件以及技術綜合性能無異議。

(四)如經進一步檢測發現承包車輛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該檢測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甲方負責承包車輛的更換、修理,直至合格爲止。如進一步檢測符合要求的,該項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承包車輛交付確認書後,乙方正式取得承包車輛使用權。

(六)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但車輛未到報廢期的,乙方須於合同期滿之日起2天內將承包車輛(包括附件1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驗收。車容車貌、技術狀況須符合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規定,驗收具體標準見附件5。如不符合,由乙方負責修理至合格爲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營業損失,由乙方賠償。合同履行期限滿且車輛已到報廢的,乙方須於合同期滿之日起天內將承包車輛移交甲方辦理報廢手續。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依法對乙方的經營行爲、服務質量進行管理,並要求乙方嚴格遵守。

2、要求乙方做好車輛車容車貌和維修檢測等工作,對行車安全、車容車貌、車輛技術狀況等方面進行管理和監督。

3、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和其它費用。

4、利用承包車輛爲載體,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發佈廣告及收益。

5、對本合同項下的車輛進行合理調度,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

6、本合同到期後,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將承包車輛及附屬設施、設備和有關證照交還。承包車輛未達到報廢條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還的車輛車容車貌、技術狀況須符合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規定。

7、對乙方經營過程中違反規定的行爲,有權終止車輛運行。對於乙方嚴重違規行爲,甲方可以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辭退乙方。

(二)義務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並對乙方進行教育、監督和檢查。

2、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職業道德和安全教育的上崗前和在職學習培訓。乙方上崗前應一次性告知乙方須遵守的制度和違反制度帶來的可能後果及經濟責任,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3、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向乙方交付承包車輛。

4、協助乙方辦理承包車輛的營運證照、保險等有關手續,代繳各項稅費。

5、制定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安排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車輛、營運證照審驗。

6、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車輛失竊、被劫和經甲方覈准聘用的駕駛員在駕駛本合同項下車輛從事出租客運服務中被傷害等營運問題。

7、向乙方公佈有關管理規定、收費標準和辦事程序。

8、按成本價向乙方提供車費發票。

9、及時足額向乙方發放政府給予的燃油補貼。

10、及時發放政府指令性任務補償。

11、建立GPS平臺,並對承包車輛及運行服務情況進行監管。

12、建立企業工會組織,支持工會依法開展活動。

13、對違反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在合同期內依法經營承包車輛,並獲得收益。

2、要求甲方辦理承包車輛營運證照、保險等有關手續,代繳各項稅費。

3、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車輛失竊、被劫和經甲方覈准聘用的駕駛員在駕駛本合同項下車輛從事出租客運服務中被傷害等營運問題。

4、要求甲方公開管理制度、收費標準、辦事程序,告知有關管理制度與違反制度帶來的可能後果及經濟責任。

5、參加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的培訓和學習(違章培訓和學習除外),視爲上崗時間。

6、有權加入企業工會,並參加工會組織的活動。

7、參加政府指令性任務的,有權獲得政府補償。

8、有權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並有權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政府新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除外)。

(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和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培訓和學習。

3、服從並積極參與政府部門的疏運任務或突發事件處理,迅速響應政府部門和甲方的統一指揮調度。

4、服從甲方GPS平臺監管和調度,並積極響應電召服務。

5、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出租客運以外的用途,不得用於違法活動。

6、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車輛。根據甲方的安排,定期做好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和車輛技術狀況,到甲方指定的具備資質的維修廠進行保養維修。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對承包車輛進行拆裝或增加設備。

7、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承包兩輛或以上出租車。不得轉包給他人經營或者擅自聘請駕駛員。因各種原因需要司機臨時頂班的,應接受甲方的統一調度安排。

8、自負盈虧,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交付費用。

9、確保行車安全,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優質的營運服務,維護企業形象。

10、承包關係存續期間出現下列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1)承包車輛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有修理、防止損害之必要;

(2)第三人就承包車輛主張權利;

(3)其他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應當通知的事由。

11、積極配合甲方,完成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相關工作,包括政府指令性運輸、質量信譽考覈和承包車輛服務設施的統一變更等。

12、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約定及時交還承包車輛。

13、乙方在營運中遺失有關證件和票據時應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

14、對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配合甲方,向主管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報表、資料。

16、配合甲方做好車上廣告張貼播放工作。

17、根據《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乙方在營運服務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道路運輸證、在車內規定位置放置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2)衣着整潔,文明禮貌;定期消毒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衛生;載客運行時,不得在車廂內吸菸、飲食;

(3)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乘客未提出要求的,應當選擇距離最短的路線行駛;因故需繞道行駛時,應當徵得乘客同意;

(4)不得無故拒載或者招攬他人同乘;

(5)上客後啓動計價器,抵達目的地後按規定收費並出具發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變相多收乘車費用;

(6)不得無故中斷運送旅客服務或者未徵得旅客同意更換車輛;

(7)不得利用出租汽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爲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營運中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並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8)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上車;

18、乙方應按照國家、地方稅務規定繳納自身應納稅費,因欠繳相關稅費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向甲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自主協商,對權利和義務進行補充,但不得改變第六條和第七條的內容及其實質內涵。

第三章 費用

第九條* 承包費、費用和交納期限

(一)承包費由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車輛折舊費和企業合理利潤四部分構成。(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2)

(二)雙方約定第一年每月承包 肆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 4500 元)。合同期內其他年份月承包費定額按合同附件2規定執行。

(三)根據經營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對承包費進行調整,但雙方必須要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四)因我司購置車輛爲雙燃料(汽油/天然氣)車型,目前我市還沒有天然氣站,暫時只能使用汽油。若以後我市設立天然氣站,車輛可使用天然氣燃料,甲方按當年度月承包費標準向乙方增加收取300元每車每月的天然氣設備使用折舊費用。

(五)本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承包費應作相應調整,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但政府減免的有關規費必須從承包費中減除。

(六)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承擔:因車輛設施部分的配置所產生的,由甲方承擔;因車輛配置材料的消耗產生的,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繳交承包費和其它費用的時間爲當月2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3天。甲方收款後應出具收款憑證。

(八)第二年起甲方將根據社保費用增加的幅度調整承包費。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一)爲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承包經營活動依法有序地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叄萬元人民幣/車。

履約保證金金額依據本條第(二)款保證金使用範圍及承包費金額與墊付時間、第二十條有關賠償金金額的約定,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賠償金上限+當期一個月承包費+本合同雙方商定容許最長延期支付期墊付金總額,且不得超過甲方中標標書所承諾的承包經營履約保證金的金額。

(二)履約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除以下情形可以臨時墊付外,甲方不得挪用和截留:

1、臨時墊付應繳而未繳的承包費;

2、墊付乙方解除合同需交納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等;

3、臨時墊付乙方受到處罰時應繳而未繳的處罰金;

4、墊付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甲方應制定履約保證金的管理規定。臨時墊付發生前,甲方應向乙方發出使用通知書,明確歸還時間並要求乙方按期補足;臨時墊付發生後,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及時補足所墊付的全部款項;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追收所欠餘額並按每日1‰計收所欠餘額的違約金。臨時墊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四)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甲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20天內原額無息返還給乙方。如發生上述墊支扣付事項,甲方應將餘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十一條 停產期間承包費的處理

1、因交通事故導致停運的,停運期間,乙方全額繳納承包費。

2、車輛被劫、被盜經公安部門出具認定證明的,乙方免交停運期間承包費。但乙方有責任的,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3、乙方隱瞞事故、酒後駕車、擅自將車輛駛出主管部門覈定的區域範圍及其他違法(違章)行爲造成停運的,停運期間乙方全額交納承包費。

4、乙方因服務質量事件參加整頓學習的,停運期間,承包費全額交納。

5、乙方因車輛故障導致停運的,承包費全額交納。 6、其他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停運的,承包費全額交納。

第四章 安全管理與責任

第十二條 安全服務獎勵

1、甲方每年應根據經營情況從承包費收入中安排一定資金作爲安全生產獎勵金,每年度評獎一次。

2、乙方上一年度無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投訴的,甲方在下一年度按100元/月減免乙方管理費。

第十三條 保險事項

爲合理規避意外風險,甲方應按本款規定足額購買有關保險,否則乙方有權拒付保險額度範圍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1、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萬元。 2、承運人責任險,不低於萬元。 

保險險種和保費額的約定按甲方與保險公司當年度的保險清單執行。

第十四條 事故處理與損失分擔 (一)事故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涉及車輛的事故時,乙方應當立即報告公安部門和甲方,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按照有關技術標準修復車輛,辦理索賠等有關手續。

(二)損失分擔(包括車輛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失)

1、合同期間,乙方在營運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約定保險公司免賠額以下部分由乙方負責;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開始,乙方自負300元。

2、發生車輛被劫的,乙方須承擔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付或部分賠付後的損失。

3、發生車輛被盜時,乙方應當在發現車輛被盜後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向甲方報告。對於保險公司賠付後剩餘損失部分或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付的損失,作乙方對車輛保管不善處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4、對乙方隱瞞事故、酒後駕車、擅自將車輛駛出主管部門覈定的區域範圍及其他違法(違章)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部分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提出變更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轉讓本合同,因故需終止承包的按本合同第十七條辦理。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提出方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增加支付與本合同當期一個月的承包費等額的賠償金給對方。

(二)非對方過錯的,在承包期3年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2萬元作爲賠償金;第4年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1萬元作爲賠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承包車輛,並按規定扣除或沒收履約保證金:

1費的。

2、乙方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註銷從業資格證的。 3、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處以勞動教養。 4、一年內被有效投訴服務質量事件達3次及以上的。 5、發生重大以上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

6、違反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7、違法組織參與出租汽車行業不穩定事件的。 8、將出租汽車轉包給他人經營或者擅自聘請駕駛員的。 9、連續2次或一年內累計5次以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者。 10、將出租車證件轉借他人使用的。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超過約定的車輛交付時間天,甲方仍未交付承包車輛。 2、在雙方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承包車輛交付時經綜合性能檢測不合格,且甲方無法修理至合格或不能更換合格車輛的。

3、除本合同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外,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名目的抵押金、風險金或保證金的;

4、甲方被取消經營權的;

5、甲方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的。如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停產停業的除外。

第二十條 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時,雙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依法追償的權利,即甲方合法的追償權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滅失。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除非甲方提出停止收取乙方承包費並免收與本合同當期一個月的承包費等額的賠償金,承包經營權仍屬乙方。30日後,乙方可以終止承包,且不承擔甲方未能找到新承包者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該類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願意在甲方繼續從事出租汽車營運

的,可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對認真履行本合同,且在合同期間誠信守法、提供優質服務的,甲方可優先與其續約,有關合同條款另行商定。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終止

(一)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依本合同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誤辦理相關營運手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每延誤一天,甲方每天按100元給乙方賠償。延誤超過1個月的,可以第十九條第1項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退還所收取的履約保證金或逾期支付的,按應付金額的1‰×逾期天數計算並付給乙方違約金。

(三)甲方沒有在乙方承包經營開始前明確告知乙方有關管理制度,或沒有事先在相關制度中寫明處罰金額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處罰金。

(四)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交付承包費的,按應付金額的1‰×逾期天數計收違約金。

(五)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返還承包車輛的,或沒按甲方管理制度執行,應按本合同期最後一月的承包費標準交付逾期部分承包費,並償付違約金1萬元。

(六)本合同到期後,承包車輛尚未達到報廢年限時,乙方交回的車輛技術狀況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維修至檢測合格,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並以合同期最後一個月的承包費標準,按逾期返還天數賠償甲方。

(七)因本合同第十九條之1、2兩種情形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第一年每個月承包費的標準及乙方等待的時間,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等待時間自本合同約定給付之日起至甲方明確告知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車輛之日止,甲方不明確告知乙方的計算至乙方提出終止合同之日止,所計算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若乙方因遭遇意外致使死亡的,或經三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傷殘或患病導致不能繼續駕駛的,解除本合同,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二)經批准利用承包車輛發佈廣告的,所獲直接收益歸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涉及內容僅限於書面。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其它合同文本或簽訂其它補充協議改變本合同的主要權利義務或者改變雙方的勞動關係。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爲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爲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爲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爲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爲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覈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爲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爲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爲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爲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公司

承包方:_

公司(發包方)與_(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_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覈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爲一年,即從20_年八月七日起至20_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爲: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爲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發租方:永興縣就業服務局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所屬大橋路292號門面原承租業主(金利來商業廣

場)申請,甲方同意將該門面租賃給乙方經營。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擬定合同條款如下:

一、租賃經營場地

甲方所屬大橋路292號門面。

二、租賃經營期限

從20xx年6月1 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繳納方式

1、乙方需繳納房屋租賃押金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給甲方(包括違約金,水、電費及財產防損保證金等),此款限合同簽訂時繳納。乙方租賃經營期滿後,無違約行爲、無水電欠費及財產損壞等,甲方予以退回(不計利息)。

2、乙方租賃經營費(不包括任何規費及其他一切經營費用和稅費等)第一年爲人民幣壹拾玖萬零玖佰陸拾貳元整(¥190962.00)。以後,每年租賃費在上年度租賃費基礎上遞增3%,直到租賃年限結束。

3、繳納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十天內一次性將第一年租賃費交清給甲方,次年的租賃費在第一年租賃期結束前一個月繳清,以後年度按此類推,直到租賃年限結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房屋門面只提供裸體框架,提供水電搭接口。乙方因經營需要的一切設備設施(包括消防)安裝和裝飾裝修全部自負,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

2、乙方在租賃經營期內實行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一切相關證件,並負擔全部所需費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負擔並及時進行申報交納,如國稅、地稅、工商、衛生、消防和其他一切政策性規費等。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使用的水、電等費用按照水、電部門覈定的價格及損耗全部由乙方交納給甲方或水、電管理部門。否則,甲方有權停水、停電,並有權向乙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對房屋門面擁有所有權,乙方在租賃期內擁有使用權,但無權轉讓、出租、轉包。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出租、轉包,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甲方批准認可。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門面使用權,其所收租賃費一概不予退還。

6、爲了維護房屋門面的安全性,乙方不得隨便打洞砌磚,確因需要必須經甲方同意認可,戶外廣告安裝要符合房屋整體效果的要求,保持整潔漂亮,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7、乙方在經營中必須遵紀守法,合法經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經營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和假冒僞劣商品。不得在租賃物內從事餐飲和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通程電器永興大橋路店的核心業務(家電類業務)。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全部負責。

8、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加強安全管理和維護治安秩序,切實加強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如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和生產經營經濟糾紛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9、乙方與原租賃業主私自協商產生的轉讓費肆拾伍萬元等費用,甲方一概不負責。乙方在租賃經營期滿後必須保證附着牆體的裝飾和水電管線的完整,不得損壞,一切固定設施如裝璜改造設施等全部歸甲方所有。否則,恢復甲方原有設施模樣。

10、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繳納租賃費,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因單方終止合同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1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影響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如造成合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原則的基礎上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協議,與本合同一併具有法律效力。

13、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協商、調解、訴訟。

14、本合同書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資產所有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資產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軋花廠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36個月(________年)。

二、承包費用及交納期限:

1、承包費用:每年壹佰捌拾伍萬元,________年承包費共計伍佰伍拾伍萬元整。

2、交納期限:每年承包費分三次付清。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後一次出__公司場地時付清捌拾伍萬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後一次出__公司場地時付清捌拾伍萬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後一次出__公司場地時付清捌拾伍萬元整。

三、承包經營期間資產的所有權

1、在合同期內,軋花廠的資產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對甲方的資產進行轉讓、轉租、分租、設定抵押和典當及對外投資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資產所有權的行爲,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合同期內,甲方的資產由乙方使用,乙方在向保險機構投保的同時負有保護、維修、保養的義務。對於乙方的過失、疏忽或由乙方可以防止的任何第三者的行爲造成的對於甲方資產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責任。合同履行屆滿後,乙方必須保證設備的完整,並能正常運行,但設備檢修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有證件必須合法,使乙方收購加工正常進行,爲製造良好的收購加工環境。

2、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經營期間的會計、出納等重要監管崗位由甲方人員擔任,但必須服從乙方的管理,其每人的年工資45000元(包括統籌、保險),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可給其單獨開立賬戶,財務實行獨立覈算,非合同約定,甲方不能截留乙方的貨款及收購資金。

5、甲方按乙方銷售皮棉、棉籽、短絨的金額,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

6、甲方必須在乙方每年還完貸款後,在3個工作日付清乙方的投資款及利潤,乙方必須提供合理的票據。

7、合同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讓財產或轉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8、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產或不能正常生產時,除積極解決外,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利按照市場價格自行收購,但乙方不得爲了爭奪資源(籽棉)哄擡價格,而給甲方造成風險隱患。

2、乙方所生產的皮棉、棉籽等產品均由其自行銷售,甲方不得干預。

3、甲方現有廠內所有的生產設備、機器設備、裝卸設備、檢驗儀器、消防器材、財務設備等均以盤點清單爲準交由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承包期結束後,乙方將此交回,交保證甲方能正常使用。

4、蓬布按盤點清單交由乙方使用,承包期結束後,乙方必須將蓬布縫補完畢,並保證甲方能使用。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上級相關的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6、合同期內,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上報收購日報表、財務報表等,乙方提供的報表數據必須是真實、完整的。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使用的電費,由甲方根據供電局的電費通知單向乙方收取。乙方不得拖延繳納電費,若由此而產生的滯納金和利息由乙方全部承擔。

8、合同期內乙方自行招聘的職工,不與甲方形成勞動關係,所需各種待遇、經濟補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併發放。乙方留用甲方職工的應按照規定爲職工繳納合同期內的社會保險、統籌等費用,此筆費用由乙方及時劃撥到甲方賬戶上再由甲方統一向社保部門爲其代繳。

9、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各種稅收、費用及發生各類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以前的債權、債務以及前年度稅收及其他費用均與乙方無關。乙方承包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承擔。(土地使用稅和本廠正式職工的殘保金由甲方承擔。)

10、合同期內,由於乙方管理疏忽或違法行爲,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經濟、損失及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相關損失。  1

1、按上級部門的要求,乙方所有員工必須參加工傷保險,所收購的籽棉也必須投保,其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

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庫存的現有材料配件,若乙方領用,則以現金方式付清。  1

3、合同期內,乙方所產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冬季暖氣費)均由其自行承擔。

六、承包保證金  爲保證甲方資產的安全,以免給甲方造成鉅額損失,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需向甲方交  納保證金50萬元(伍拾萬元整),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違約和爭議和處理

1、乙方應遵守本合同中規定的關於甲方資產使用約定。

2、承包期間,由乙方造成的經營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其他

1、消防設施:國家政策有所變動,變動部分由甲方承擔,並保證乙方在當年收購籽棉期前技改完畢,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2、合同履行屆滿,雙方對承包期間的各種債權債務及各項損失進行清算,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類債務(包括工人統籌、各類事故)應在清算完後立即結清,屬於乙方的資產及時歸還乙方,並同時退還所剩餘的保證金。

3、本合同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4、如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遇到不可抗拒原因(自然災害等),致使甲乙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無故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佰萬元整,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承包經營合同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郝官村籃球場修建工程,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郝官村精神文明陣地建設,籃球場修建總面積630平方米。

二、工程內容:籃球場場地平整及平面混凝土澆築,要求修建好後符合籃球場標準。

三、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價款:以總承包人民幣叄萬元的單價進行修建。

五、質量要求:C25水泥砂漿澆築,保質期限爲________年,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及返工,由承包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除賠償損失外,另給付違約金1萬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支付 萬元,其餘部分,待工程經上級檢驗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相關部門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4

發包方:

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LED屏幕的廣告經營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內容: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LED屏幕廣告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利潤分配及結算方式:

營業收入減除必要且合理的費用支出後,爲雙方共同的純利潤。甲方分配純利潤的____,乙方分配純利潤的____。年結算一次,首年結算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一結算期的最末結算日之後的十天內,雙方須將賬目算清,___方給付___方應得利潤。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財產所有權取得方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擔的義務。

2、乙方若將經營權轉包給第三方,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然後與甲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甲方將現有的LED屏幕及其它相關設備,在承包期起算日前調試正常,交給乙方經營使用。

4、承包期內,甲方負責LED屏幕及相關設備的維護、修理,並保證電力的正常供應和運行。維修、維護費用及電費暫由甲方支付,結算時併入費用支出,從營業收入中減除。

5、乙方負責所承接廣告的製作,製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每月發佈總計____小時以內的免費廣告或政府公益信息,廣告或信息的製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負責賠償。

四、其它

1、合同到期後,甲方若重新對外發包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合同期滿後,甲方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後期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攬方)附加身份證複印件

加工,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甲方爲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爲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二、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月,年月日起至年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爲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6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爲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爲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爲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爲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爲××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爲××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爲××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爲××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爲××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爲××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爲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爲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爲:××××××%,××××××%,××××××%。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爲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爲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爲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爲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爲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爲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爲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繫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繫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爲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爲×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爲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着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爲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爲。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爲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覈、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爲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覈,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爲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爲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爲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爲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爲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爲××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爲第一期,時間約爲×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爲××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爲,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覈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爲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爲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7

發包方: 飯店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爲發揮甲乙雙方各自資源優勢,使甲方所有的飯店取得更大經濟效益,甲方根據需要將飯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未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以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保標的

甲方發包的標的爲甲方正在經營使用的飯店,包括營業用房、店內設施、各種證照等。(具體見詳單)

二、 承包期限:

暫定 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繳納方式

1、承包費用爲 元人民幣。在合同生效後當日付 全年承包費 元;在第一個承包年期滿前一個月內付清下年度承包費,以後以此類推。

2、乙方應向繳納 元的承包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合同自然終止時予以退還但不付息。

四、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收取承包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中的衛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進行監督檢查;

3、

(二)甲方義務

1、進行發包的飯店有獨立產權,且對外沒有任何債務及糾紛;

2、提供設備現完好無損、且正常使用的;

3、使用的各種證照合法有效;

4、使用的水電氣正常使用;

5、維修保養。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 有權自主聘用工作人員,包括現有人員。

3、乙方可更換經營使用的證件負責人。

(二)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根據約定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各種證件並保證合法有效、費用自理;

3、承包期內,乙方負責以甲方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使用甲方的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但酒店開業所需的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及其年檢,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予以協助。相應的營業執照、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原件由乙方保存。

4、乙方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稅,如發生偷漏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被處罰的,由乙方賠償甲方。

5、對甲方所有的設施、設備及時進行檢查、維修,如出現非甲方原因的損壞,乙方應進行賠償;

6、甲方的營業用房,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7、乙方經營用電、水、氣等根據 標準由乙方向 繳納;乙方經營中的各種費用包括行政機關收取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因經營需要,乙方經甲方同意後可對甲方的房屋進行裝修、增添設備設施;

9、經營中發生的勞資糾紛、行政處罰、債務糾紛等均由乙方處理並承擔費用;

六、特別約定

1、因經營需要,乙方重新裝修或增添的設施設備,在該合同終止或解除、到期後,屬於乙方投資的,如乙方能自行拆除且不損壞原有狀況的,可由乙方拆除,如不能拆除,乙方不得拆除且甲方不給乙方補償;

2、因乙方原因使該合同未到期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繳納的承包費用及承包保證金不予退還。

3、因政府搬遷或政府行政命令,該約定的渭南迎賓館飯店停止經營、另行選址等,合同自行終止,且不按甲方違約處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據應根據約定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交付標的物,或給與乙方必要的協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逾期的按應交租金的日萬分之三承擔違約金,逾期20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相關規定,被行政機關處罰、員工投訴、負有債務等,影響甲方聲譽、對外形象的,乙方應自行處理並承擔費用,同時應承擔 元的違約金

5、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設施、設備損壞或給他人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並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4、合同屆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九、標的物的交付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 日內將發包標的移交給乙方,並辦理移交手續,見詳單;

2、合同終止、解除或到期後,乙方按照原移交清單向甲方移交發包給乙方的財物,如設備設施損壞,乙方折價賠償或重新購買。

十、其他

1、 承包結束時包括終止解除,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設備、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清理自身設施設備的拆除工作並保證清理完結。

2、 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3、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誼,將由雙方協商處理,形成書面材料作爲合同附件。

4、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市 _____ 夏泉煤礦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夏泉煤礦《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範圍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爲600萬元每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 元(大寫: 萬元整)的承包金,其餘承包金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元的承包金期滿後第二個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的承包金別 元(大寫: 萬元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場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爲準)。並積極配合協調有助於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3.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公路使用、產生的地質災害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並交於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2.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3.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承包金。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等嚴重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乙方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6.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夏泉煤礦轉讓給第三方生產經營。

8.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9.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生產經營,不得做有損於甲方聲譽和形象的事。

10.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1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誠信爲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效。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超範圍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後果以及因此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3.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如逾期超過 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場所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經雙方共同協商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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