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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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經營這是經典擴大自己的企業的最直接的方法,那麼合同書如何書寫,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了經營合同,歡迎大家來收藏哦

簡單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閱讀

特許人(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受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爲了在上海嬰幼兒用品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上海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中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上海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誌、圖案、廣告畫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範圍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鎮(街道)的管轄範圍內開辦上海特許專營店。

2.2區域保護範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開設只開兩家上海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範圍內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方式

3.1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誌、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上海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上海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並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4.1.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上海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力。

4.1.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4甲方爲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行使相應權力。如上海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甲方的義務

4.2.1負責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4.2.4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上海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爲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爲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並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爲乙方的進貨量。

5.1.7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5.1.9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並無其他違約行爲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乙方義務

5.2.1乙方自已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乙方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並保持上海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爲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必須將專營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爲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爲:第一年爲8萬元,第二年爲9萬元,第三年爲10萬元。

5.2.8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9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於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於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持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8000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時返還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三年內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訂貨、補貨、換貨和退貨

7.1訂貨方式:

7.1.1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配置適銷的商品。

7.1.2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樣訂貨。

7.1.3乙方在甲方的網站上看樣訂貨。

7.1.4由甲方給乙方發商品圖冊或光盤,由乙方採樣定貨。

7.1.5訂貨的品種和數量由乙方自主決定。

7.1.6乙方開業時首次配貨量標準:按店內面積每平方米乘以600元(進貨價)爲標準。一般首批進貨不得低於1萬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體的配貨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貨清單後給乙方確認。

7.2爲降低運輸成本,乙方補貨時,按進貨價每次應不低於20xx元。

7.3乙方在甲方所購的商品,無論質量問題還是銷路問題,在沒有污損,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均可向甲方換貨(詳見合同附件二)。

7.4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乙兩方各承擔50%。以後乙方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如乙方一次性進貨達5000元(按進貨價計算),運費由甲方承擔。

7.5乙方如需退出加盟,應寫《退出加盟申請書》,提前一個月以書信或傳真形式交給甲方,甲方保證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請書》一個月內,將其供應給乙方的商品按原供應價收回(詳見合同附件二)。

第八條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各地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保證不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甲方堅持按區域保護髮展的原則,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乙方加盟辦店的保護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制度、營銷經驗、商品批發價等有形和無形的資產均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1-5日內向乙方發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乙方構成違約,保證金將作爲違約金繳納給甲方,不再返還給乙方。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修改、補充和解除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12.2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補充。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合同的有效期爲3年:

從200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而且不需交保證金。

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辦事機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

聯繫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20xx年月日

乙方:身份證號:

地址:郵編:

電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帳號:

簽約時間:220xx年月日

最新食品加盟經營合同

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本部”)與_________(以下稱“加盟店”)本着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爲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_________公司爲標誌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_________公司商標和服務標誌,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標籤、招牌、着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徵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並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願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_________公司商標表示的食品零售店。總部以此爲條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爲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_______公司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_________公司店鋪”:_________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標”:指稱爲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徵。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_________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纔有資格成爲_________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_________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_________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鋪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的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爲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徵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________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爲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爲: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損害_________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爲。

(2)除爲_________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職工傳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授___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店爲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_________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範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鋪。

3.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爲,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設_________公司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爲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總部可以自己或讓第三者在同一區域經營加盟店。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推廣__________________的服務體系,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1.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簽約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授權範圍: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區)行政規劃區內開設_________地區特許加盟店,店址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3.乙方所選店址須報甲方審批,店址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搬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店址,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搬遷店址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其它費用開支,全部由乙方負擔。如乙方擅自變更店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保證金及加盟金。

4.本合同中的甲乙雙方均爲各自獨立的民事主體,________加盟店是經甲方授權在規定城市的經營者,但不是甲方的全權代表,甲乙雙方不存在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及起________加盟店無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雙方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以外的任何行爲,特許加盟店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相關費用

1.本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權利金(即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或資料,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在甲方收到款項後即與發貨。

4.乙方如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展示費、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的經營,財務狀況和服務質量。

2.甲方對________加盟店執行統一的經營管理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在________加盟店內經營合同約定業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業務,如在店內增加其他的業務,須報甲方批准備案後方可經營。

2.乙方應對________加盟店的經營活動保持完整,準確的帳簿,帳目和記錄,並接受甲方的核查。乙方於每月5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月營業明細表》,乙方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準確。

3.乙方在經營________加盟店期間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獨立享有和承擔。

4.乙方應於該店開業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賬戶。

5.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服務的收費標準(經甲方特別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活動。

第五條 合同的繼續、終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合同的延續或終止申請。

(1)乙方提出續約申請,經甲方年度考覈,達到所要求的標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前二個月仍無任何申請,則視乙方放棄續約,屆時甲方視情形在當地另尋合作伙伴。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開設________加盟店。

(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轉讓________加盟店。

(3)乙方違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以致不能繼續經營或損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損害了甲方和其它甲方授權的________加盟店的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其它________加盟店的業務。

(5)乙方發生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等情況,而使乙方同甲方間的招生合作關係破裂。

(6)乙方向其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擔保,抵押。

(7)乙方店主或法人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事處罰。

(8)乙方因服務不善,導致消費者多次投訴,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

(9)乙方有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爲,經甲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甲方法人機構解散,或與他人合併造成甲方同乙方間的特許經營關係破裂。

(2)甲方違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以致不能繼續經營或損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擅自變更營業地址,而未事先通報乙方,給乙方工作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4)甲方有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爲,經乙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第六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另立補充合同或附件,補充合同或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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