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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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合同 篇1

委託經營合同篇1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合同(精選3篇)

甲方: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

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

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

甲方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利義務爲: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遊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爲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爲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爲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清。

第六條旅遊的交通工具: 第三條旅遊的生活安排: 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遊服務: 甲方爲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遊的費用: 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日交甲方爲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爲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爲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

________元。

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爲____年。

2.無固定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土地租賃合同常規版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二、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的土地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三、租賃期限爲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爲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_____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

(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五、土地交付時間: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爲甲方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

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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