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盟連鎖經營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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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盟連鎖經營合同 篇1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關於加盟連鎖經營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第一條 宗旨

1.1甲方將自己享有的商標和經營模式等以加盟經營的方式授權許

可乙方在合同期內有償使用,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加盟並按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規定範圍的經營活動,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加盟經營期限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二條 加盟條件

2.1乙方應爲年滿18歲及以上的合法公民。

2.2有長期經營本合同約定的事業並將其發展壯大的意願。

2.3乙方擁有經營本項目足夠的資金,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經營風險。

第三條 組織類型

3.1乙方獨立申請辦理工商登記、稅務、服務、衛生許可等相關執照手續,採取自主經營、獨立完稅、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和個人

3.2若乙方或乙方員工的故意或過失,涉及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承擔其民事和經濟責任;如因此而損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加盟榮譽,乙方向甲方繳納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或解除加盟合同關係。

第四條 責任

4.1乙方不得將甲方加盟提供使用的商標加盟、專有技術、經營模式轉讓給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損甲方的商標、招牌、徽匾等。

4.2乙方在加盟合同期內不得加盟其他加盟。乙方底料、專用油碟香油產品必須經過公司渠道採購,需先付全款後發貨。不得私自與公司以外單位或個人採購,違者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加盟合同關係,並收回加盟,乙方所有費用不予退還。

4.3乙方在經營中所有品、調料及添加劑,必須按照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規範使用操作。反之,責任自負。

4.4甲方提供的原包底料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如有質量問題,甲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的權利

5.

1.1甲方在加盟乙方加盟後,仍擁有該商標和圖案的權利。

5.

1.2甲方擁有加盟專用配方底料、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及鍋底配方的全部權利。

5.2甲方的義務

5.

2.1維護加盟、保護加盟。

5.

2.2提供本加盟項目有期限的商標、字標的合法使用權,製作費乙方自理。

5.

2.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專用底料、專用油碟香油、企業榮譽銅牌、專用鍋具、用具、專用調味品及相關輔料物品的配送,費用乙方負責。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6.1有權在加盟期內、加盟範圍內經營甲方授權的項目,使用相應的加盟商標、圖案、專用配方底料及原輔料、廣告宣傳等。

第七條 加盟條款明細及收費

7.1一次性加盟費 零 元。(公司本年度給予前10家加盟商的優惠政策)

7.2加盟培訓費 零 元。(公司本年度給予前10家加盟商的優惠政策)

7.3本年度前10家加盟商收取加盟費每年 叄仟 元;管理費每年 貳仟 元。

7.4 加盟費和管理費籤合同時所籤年限費用需一次性全部交納。

7.5甲方專用油碟香油每廳2元。

7.6乙方現經營地址: ,面積約 平方。如需變更地址及面積,須向甲方申請備案。

7.7乙方若需增加加盟店,須向甲方申請並協商繳納管理、加盟及加盟費等(原則一次加盟一個店鋪)。

7.8乙方在開業前期或後期的經營途中,若需甲方到乙方現場指導培訓,乙方應給甲方提供所到人員的路費及宿費。另需額外支付甲方人員工資每人150元天。

7.9乙方若需派相關人員來甲方進行現場培訓,甲方提供培訓,乙方路費及宿費需自理。

8.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關於加盟連鎖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40000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比率

______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____%;

__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元以內部分交____%;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爲____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____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____%;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平(譯者注:摺合____平方米)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缺少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第二十二條終結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間

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c公司______________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___元,甲方收到____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爲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爲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爲;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爲__________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爲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月;

(3)使用費每月爲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__________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爲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爲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爲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c公司連鎖加明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及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加盟連鎖經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_____"專賣店/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管理方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櫃。

"公司商標":指稱爲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 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省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層以"______________”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爲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爲: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 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第七條 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爲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相關資料。

2.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 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信息等。

5.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於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自負擔.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 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開業指導收費標準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爲: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 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_______元保證金,作爲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作爲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保證金,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第十二條 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 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購貨款(以銷售單爲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爲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均視爲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 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複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爲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銷售單作爲購貨憑證,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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