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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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精選19篇)

負責人姓名: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一、爲搞活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土地山林租賃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書,以資共同遵守。

二、 承租經營土地山林地點: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新回龍鎮立溪村。 承租經營面積和經營方式:承租經營面積共約 萬畝,以當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地界圖(紅線圖)爲準,其中包含地界內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庫、道路、景觀等,由乙方承租並以自主經營方式進行開發經營。

三、 承租方(乙方)經營規定範圍:以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種養植爲主題的項目開發經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畝每年 元;合同簽訂並生效三日內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經營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營。 計 萬元,由乙方一次性結清給甲方。

四、同期滿,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經營權,場內不動產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有優先權,承租費標準按當時市場情況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內可以轉讓承租經營權。

五、 甲方和乙方主要責任和義務:

甲方:

1、 提供地界圖(紅線圖)、林權證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測定的面積數據以及有80%以上村民簽字同意出租經營該土地山林證明文書,並按要求辦理完善政府備案報批手續。

2、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因項目開發和經營管理需要動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關設施等申請要求,應給予支持,並負責向上級辦理報批手續;有關部門收取的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並歸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證乙方擁有自主開發經營權,所有開發經營活動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和合同規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撓;甲方應着力保持生態、水土和植被原貌,對惡性破壞行爲以及干擾乙方正常開發和經營活動的人和事應堅決予以制止,並妥善處理。

乙方:

1、 乙方保證從事以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種養植爲主題的項目開發經營;不破壞生態、不從事污染生態環境經營活動,項目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 根據項目發展需要適當安排當地村民就業。

六、 乙方以獨立承包經營方式進行自主經營,期間所有投資、收益和盈虧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遵循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將本村( )組農戶的承包土地流轉到村委會集體,現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概況

1、租賃土地名稱:

2、土地坐落位臵:

3、土地總面積: 畝,(流轉土地 面積,未流轉自行種植面積爲 畝)。以實際丈量爲準繳款。

4、土地質量等級:一麥一稻良田。

二、土地租賃期限爲十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土地的用途,種植糧食作物,一麥一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進行監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變土地用途。

2、甲方提供給乙方現有的排灌水系,水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協助乙方調解因租賃土地過程中與周邊農戶所發生的糾紛。

4、現有國家農業補貼歸各農戶所有,乙方不予享受,國家對農田補貼的化肥農藥種子等歸乙方享有,,如因國家政策性調整補貼給種田大戶的資金以及各項農資歸乙方享有,與甲方無關。

5、承租期內秸稈全部粉碎還田,禁拋禁燒,否則後果自負。

6、東西,南北條田路,溝必須保證完好,其它大小田塊乙方可以自行調整。

7、在承包期間,所有承包戶田塊禁止植樹或其它種植,圈外樹木離承包田塊不少於10米。

8、繳費方式:半年制(種麥前交麥季上繳,割麥前交稻季上繳),以此類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租賃的土地享有種植、管理、出售糧食的權利,利益歸乙方所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自負盈虧。

2、乙方在租賃期間,用工由乙方自行安排。

3、乙方應先交納土地租金後種植,每年度向甲方交納租金爲每年每畝 元。

4、租金價格調整方式:從承包之日起到20xx年如雜交稻賣1.6到2元/斤,每畝增加10元上交爲封頂,調整時依據國家收購價或三家市場收購價平均值計算。

5、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青苗賠償費,乙方基礎設施費等歸乙方所有。

6、各小組現有服務於土地的水泵,無償給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須保證完好交給甲方。另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充足的水資源,如因其它原因導致水資源不足,甲方負全責。

7、在乙方所承包的地塊上所有水庫供乙方無償使用。(包括水庫使用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及時將土地交給乙方種植或中途違約,承擔乙方造成的損失(含種子、農藥、肥料及已投入的基礎設施等),另支付違約金上交款的20%。

2、乙方違約:乙方在種植期間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違約金是上交款的20%。

七、附則

1 、付款方式:乙方以現金兌付,由甲方的村委會統一結算後按時發放到流轉戶手中。

2、合同履行中糾紛解決的方法,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3、租賃期滿後,如需繼續租賃,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租賃,重訂合同。

八、本合同不因村組幹部或法人代表的變動而影響合同的履行。

九、除莊基之內的樹木定於本年內全部放清,否則下季不打款,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小組,鑑證單位各執一份,報鎮農經部門備案一份。

十、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從鑑定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土地租賃經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1、甲方將具有承包經營權的位於 ,四至分別爲:西至 、東至 、北至 、南至 的約 畝土地出租給乙方用於蓮藕種植經營。

2、租賃期限自年 日起至年月止。

3、租賃費爲元,於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4、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土地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不得改變土地約定用途,不得破壞性使用土地,不得爲他人設定任何權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承租土地上建設長久性房屋,但可搭建臨時性看管房。

6、承租期間,因自然因素所致雙方損失,各自承擔。

7、承租期滿,若甲方繼續出租本合同所涉土地,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8、承租期滿,若甲方不再出租本合同所涉土地或乙方不再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涉土地,乙方應拆除一切地上設施,並將所承租土地恢復至本合同簽訂時的狀況,但若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履行此義務。

9、承租期間,若本合同所涉土地財產所有人依法與甲方終止承包經營關係,本合同終止。合同因此終止後,乙方應拆除一切地上設施,並將所承租土地恢復至本合同簽訂時的狀況,但若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履行此義務。

10、承租期間,若國家或當地政府徵用本合同所涉土地,本合同終止。因本合同所涉土被地徵用而得一切補償均爲甲方享有。

11、甲乙雙方應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否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爲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畝,租給乙方作爲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公曆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_______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爲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費爲每畝_________元,每年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___鎮一牧場的________畝左右個人承包土地轉包給乙方,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設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包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付款方式:即從______年至______乙方向甲方每年每畝交納______元整,承包費每年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用(按實際種植面積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權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用地。

2、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在乙方種植期內甲方負責供應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依法保護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2、乙方在承包期內,承包地不得進行抵押,如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在承包期內,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付對方違約金______元(______萬元整)。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籤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________畝。每畝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租賃給乙方 。

二、租賃時間爲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________棵,每棵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間:每間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___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的範圍及用途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於市(縣)路(鎮)號,位於第層,共______〔套〕〔間〕,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共爲平方米。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房屋設施移交表。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爲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個月的日(一次性支付)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的維修與裝潢

1、在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正常維修有乙方自行承擔,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大修理的,乙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對房屋的裝修改造方案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該裝潢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義務,裝潢部分與第三方產生糾紛的,乙方應付全責,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租賃期滿後,乙方自行拆除並恢復原狀。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的資產產權性質不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用甲方是資產申請貸款或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2)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合法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按水、電錶使用數,按月向水電部門或我單位財務部交納水電費,如乙方拖欠,不交水電費,說產生的違約金甲方加5倍從保證金中扣除。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經營資格,全權負責本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工作,主動接受工商、稅務部門的管理,依法納稅。

(2)合同簽訂前需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紙質證書,營業執照或經營其他物品在資質、質檢證,稅務登記證等資料。

(3)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服從相關部門管理,承擔其安全、防火、防盜、保險、計劃生育、門前三包、衛生、環境等管理工作,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結束後,乙方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不負人任何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清償。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不得自行將房租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擅自搭建。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搭建的。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拖欠房租或水電費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合同簽訂是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爲,甲方在合同終止時退還該保證金,但不計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義務的,視爲違約。如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或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3、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5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在租賃房屋內的自己財產,甲方有權直接進入租賃房屋,自行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擔保方(蓋章)簽字: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範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 。土地四至爲,土地證編號爲 。

第二條、租賃期限 :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爲 元,總共 畝,年租金總額爲 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於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爲按年支付,於每年的 月 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佔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 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租賃土地的地名叫面積畝{以賬本爲準}。四址東西南北共有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當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_____畝。每畝_____元。共計_____元,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爲_____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棵,每棵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間,每間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日期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訂立。

鑑於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爲生產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用地點、面積與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來的_________水庫的_________畝作到生產排水使用。

第二條 租用時間與補償金額

1.租用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補償給甲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大塘污染死魚損失費_________元。

第三條 補償金額與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_____年大塘污染受損的補償金_______元和_____年補償金______元(共______元整),餘下的款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第二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餘款_______元全部付清

3.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補償金額每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即___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給甲方有利補償後,甲方提供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給乙方作生產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範圍內進行養殖,但乙方再不負責塘內養殖後果責任。

3.甲方保證乙方生產處理後的水排入大塘內,但乙方的餘泥不得排入大塘內,否則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3年內,每年無償提供_________給乙方。

5._________年乙方無償派出鉤機幫助甲方一週的時間挖深魚塘。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如有變更須經甲乙雙方代表商定後加補充協議。

2.如因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天災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應在下一年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協商解決。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補償金給甲方,尚欠補償金餘額,則按銀行同期存款計息補償給甲方。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養殖場;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工業總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補償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爲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爲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審覈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___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260平米左右,裏面設施四圍牆、有鐵門、混泥土地坪、彩鋼棚150平米。

經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期間,甲方提供水電設施和場地。

2、租賃期爲五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將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爲捌萬_____元(¥:80000.00_____元)整,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轉讓權、使用權和出租權。

3、在租用期內,如果被政府徵用,甲方將付給乙方未滿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設施費用__________元。

4、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轉租。

5、若甲方的彩鋼棚因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設施損壞,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乙方在愛護甲方的建築物及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租用期間乙方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8、在租用期間,乙方所用水電費及其它稅費由乙方負

責。未盡事宜,如有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如遇政府徵收或拆遷,甲方應退還乙方未租賃滿時間的房租費。

注:若甲方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滿的房租費和設施費,還要賠償乙方所有房租費有設施費用的20%。若乙方違約,乙方將賠償甲方未滿房租費的20%。

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街道    村,面積爲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爲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第五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條 續租

6.1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 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稅)。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爲  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 %,租金總額爲人民幣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   專戶內,開戶銀行        ,賬號:

7.4 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 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__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 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分割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麪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審覈方式共同確定。

第九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的房產抵押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詳見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第十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房產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第十一條 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1.1 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2 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4 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1.5 爲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2 補償

11.2.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  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11.2.4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3.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3.4 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3.5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爲,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3.6 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4.1 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14.4 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14.5 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爲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14.6 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16.2 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2.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16.3 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3.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爲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8.1.1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爲送達;

18.1.2 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爲送達。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附則

20.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爲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20.3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0.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20.5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湘潭縣錦石鄉碧泉村碧龍村民小組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湖南碧泉農產品發展有限公司

鑑於甲方以通過村民大會表決同意出租本合同項下的

閒臵荒山,並以獲得政府的行政許可。乙方系湘潭縣錦石鄉人民政府引進的農產品生產企業,所開發的項目符合國家環保及產業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土地概況

轉讓使用土地坐落於湘潭縣錦石鄉碧泉村村民小組。該宗土地名稱爲 。該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閒地,轉讓土地的四至範圍以乙方現場查勘邊線爲準,面積約 畝(具體以實地測量爲準)。轉讓土地範圍甲方應準確確定權屬、界線到組到戶。

第二條 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爲年。

第三條 轉讓用途

乙方轉讓甲方該宗土地設立生產基地,主要建設碧泉農產品發展有限公司。

第四條 轉讓價格

1、轉讓價格:荒山閒地基價爲每畝每年300元,水田基價每畝每年800斤∕畝。按國家指導價格爲準、荒山閒地及旱土、轉讓及山塘價格以後每五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在基價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畝價格計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轉讓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轉讓合同鑑定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的土地______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爲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爲每年每畝地小麥、玉米各______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爲甲方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8

出租方(甲方):

社員代表人: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 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該田地總面積爲________畝(具體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記卡爲準)。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 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土地租賃合同書四、租金計算、付款方式: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以每畝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年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從第六年起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調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後一年內繳當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收款收據。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六、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設的基礎設施歸集體所有。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書。

七、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土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甲方位於白家樹林三十畝.大棚二座平房三間.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爲三年,租賃期間爲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費用爲___元,甲方提供打井用水,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進行樹木砍伐,如有不可抗因素(修路.徵地等)除外。

二.乙方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和造成的人員損傷與甲方無關,責任全部有乙方承擔。

三.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若不再續簽,乙方要在合同到期後三日內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完畢後乙方人員及物品全部撤離租賃區。

四.電費繳納:乙方自簽定合同日起,與甲方共同記電錶底數,按時繳納電費。

五.乙方租賃期間應對大棚及房屋 電線 楊樹進行管理,如有損壞(如大風.火災)應及時修復原樣。

六.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大棚及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以上項目的使用權,合同將自動終止。

七.自雙方簽定合同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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