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合作經營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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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通用17篇)

乙方:

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經營儲煤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臵、大小、性質:現甲方有場地一塊,場地性質爲煤炭儲存、集站所用,位於五寨縣孫家坪鄉陽坡村西南角(陽坡村加油站西側),長約 米,寬 米,佔地面積約60畝,用於煤炭堆存、集站,自願乙方合作經營。

二、場地使用期及權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時間。場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場地管理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均無權擅自改變場地性質。

三、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場地的整修、碾壓、鋪墊及場地所需設施設備的配臵、購買和安裝。

2、甲方雙方共同負責場內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3、所有場地鋪墊、人員工資、設備維修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認可後方可支出,費用共同承擔(各50%)。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確保場地性質。

2、甲方負責縣政府、環保、煤管站、經貿委、鄉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的關係,確保場地的正常使用,出現一切干擾煤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均由甲方負責,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派遣四名場地管理人員,協助乙方做好煤場巡查工作。主要任務:一是負責場內煤炭安全,確保客戶無煤炭丟失、被盜情況。二是負責保障場地內供電、供水正常。三是負責協調當地村民關係,杜絕一切不利於場地的行爲。四是自覺服從乙方管理和任務分配。

4、甲方負責協調進站煤的短倒,確保場內存放煤炭的短倒費用與萬通內部一致

5、自覺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場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煤場全部管理、人員安排。確保場地秩序正規和人員安排合理。

2、乙方負責協調客戶、各種收費及帳物管理。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帳目由乙方管理,雙方共同監督,定時公開。

3、乙方負責場內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戶使用場地的劃分。

五、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本着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原則,在排除場地所需費用開支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共同分享利潤,各按50%的利潤分成。

六、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場地內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只涉及場地使用事宜,其它場地所有權問題及有關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問題與乙方無關。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協議。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爲改變影劇院停車場無人管理、亂停亂放、頻頻失竊的現象。適應市民停車和商業運營發展的需求,現甲乙雙方對該停車場進行合作經營管理,現就合作管理的停車場相關事宜,雙方議定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對該停車進行經營管理。

二、委託管理範圍: (附平面圖)。

三、合作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經營利潤分配:

五、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向政府管理部門申報停車場備案登記手續和物價部門關於停車收費的價格批准手續,並負責提供備案登記手續所需的相關材料複印件。

2、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費用。

六、乙方職責:

1、乙方負責停車場設施的安裝和維護。

2、乙方受託期間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正常運營。

3、確保停車服務熱情周到,客戶滿意,如出現停車糾紛等現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閘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5、負責安排專門人員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七、對大型活動及領導來訪車輛的停泊予以保障並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確保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觀看電影和到乙方消費的車輛停泊。該條款下所有停車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八、乙方對社會車輛嚴格按物價部門覈定標準收費;乙方對商戶和住戶戶主的車輛應予一定優惠,並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共同經營“遊樂場”。爲保證雙方權益,簽訂如下條約:

一、合作經營地點、名稱:甲方將位於福州大學城的“浙閩商貿城”二樓約1200平方米場所及二樓原有的消防、空調等設備(見附表)提供給乙方經營遊樂場。

二、經營時間:暫定捌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利潤分成:正式經營第一年,甲方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28%,乙方實際營業額的72%。第二年至第三年,甲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30%,乙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70%。第四年至第八年,甲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40%,乙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60%,爲考慮到市場的培育期第一年無保底,第二年起每月保底營業額十五萬元,若連續三個月未達到可選擇按保底抽或雙方協商退場事宜。

四、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陸萬元。在本遊樂場正式開業後三個月,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叄萬元,在合同期滿,甲方退還餘下保證金叄萬元。

五分成付款方式:自正式營業日起,在每月的12日——15日內用人民幣現金拆帳,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拖延時間超過半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六、遊樂場的設備、設施及場所相關裝修由乙方負責,遊樂場內機器調試、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並保證其正常運轉及入場機器設備達到80%以上。

七、人員配置及費用 :遊樂場所需工作人員由乙方全權聘用並承擔其全部工資費用;甲方派出收銀員一名負責營業銀,其工資、福利待遇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八、甲方爲乙方裝配獨立電(水)表各一隻,每月的電、水費和稅費按甲乙雙方每處分成比例共同承擔,其各自承擔額在每月的上交的分成額中扣除。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權收取所逾期欠款額的5%滯納金,若逾期達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期內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商場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若商場規章制度和遊樂場正常經營有相牴觸,雙方應視實際情況協商議定)。乙方應主動接受工商、稅務、物價、治安等有關部門和商場管理人員的合法監督和管理,合法經營,否則後果自負。

十經營期內,乙方要健全遊樂場管理制度和上下級及值班制度,加強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事故發生,如有機臺遺失或被人爲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自雙方簽訂合同後,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若中途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付雙方履約保證金。

十二、若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轉讓或轉租遊樂場,在不損壞甲方原有利益的情況下,須先通過甲方同意,乙方纔能轉讓轉租,並主動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在合約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等原因而無法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並經雙方結清帳款,機臺退後,甲方退清乙方履約保證金餘款。如因政策性等原因造成停業並享受經濟補償的,按國家相關政策三方協商進行相應補償。

十四、合同簽訂一個月內,因經雙方努力還無辦理有關證件而無法開業的,雙方應無條件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履約保證金,在此前有關辦證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簽訂並辦證後十五天內,乙方的設備設施若還沒進場,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不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合同中如有不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職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集裝箱運輸合作經營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將原有的車輛、人員、業務等所有資源進行整合,按照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業務、統一結算的原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作經營項目爲集裝箱卡車運輸,經營範圍:以集裝箱運輸爲主,其它普通貨物運輸爲輔。

三、合作份額、車輛所有權和合作債權債務

1、合作份額:甲方投入合作經營集裝箱卡車爲五十臺,乙方投入合作經營集裝箱卡車爲三十五臺,雙方組成聯合車隊,車隊合作份額爲甲方佔58.82%、乙方佔41.18%,車隊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

2、車輛所有權:甲乙雙方車輛的所有權維持不變。

四、合作費用和開支

1、聯合車隊實行統一財務記賬。

2、聯合車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費、過橋過路費、提箱費、司機工資、管理人員工資、辦公經費及其它用費,計入運營成本。

3、車輛維修保養、配件、年審、季檢、保險等費用,統一報銷,統一記賬,分開覈算,不計入統一的運營成本。

4、聯合車隊日常運營的流動資金全部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按合作比例支付甲方每月1% 的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5、聯合車隊實行統一的出車和管理費用標準。

五、合作利潤分配

1、合作利潤按月結算,每季分配一次。

2、合作利潤按各方所佔合作份額分配。合作利潤爲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

六、合作事務執行

1、聯合車隊的日常管理以乙方爲主、甲方協助,乙方派員任經理、乙方派員任副經理,其餘人員在現有雙方管理人員中擇優錄用。

2、雙方原有客戶的運輸業務進行統一整合,實行統一接單、統一調度。

3、聯合車隊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監督,主要負責本合作項目的應收應付、賬務結算和財務覈算。

4、聯合車隊的經營中雙方必須友好協商,如未經對方同意,而私自決定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方承擔,並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七、合作經營期限

1、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爲貳年,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2、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如有必要,可續簽合作協議。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

1、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2、享有退出合作的權利。

(二)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九、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

2、合作清算時,首先應以合作利潤償還合作債務。

3、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如以合作利潤償還債務後仍不夠償還債務,各方應按所佔合作份額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償還合作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解散的,應對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合作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一方擅自解除合作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其它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地址:沙河口區龍祥花園330號,經營面積______平方米,經營範圍: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爲批准的爲準)。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爲20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爲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每月人民幣______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爲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長波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爲耿長波。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______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附件爲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地址

1.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英文名稱爲:_________,法定地址爲:_________

2.外商投資企業除中文名稱外,也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外文名稱。合營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字號或商號;

(2)標明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

(3)組織形式;

(4)不得與國內同行業的另一企業名稱混同。

第三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四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五條 合資企業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合資企業滿意的利潤爲指標。合資企業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合資企業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六條 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範圍是:

1.生產_________產品;

2.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3.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1.合資企業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者雙方商定的外幣_________)。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各方的出資方式:

1.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乙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2.合營企業各方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以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爲出資的,其作價由合營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合營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

3.外方出資的外幣,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或者套算成約定的外幣。中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需要折算成外幣的,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4.外方作爲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中方的投資可包括爲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爲中方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6.外方以工業產權或者專有技術出資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顯著改進現有產品的性能、質量、提高生產效率的;

(2)能顯著節約原材料、燃料、動力的。

7.外方以工業產權或者專有技術作爲出資,應當提交該工業產權或者專有技術的有關資料,包括專利證書或者商標註冊證書的複製件、有效狀況及其技術特性、實用價值、作價的計算根據、與中方簽訂的作價協議等有關文件,作爲合營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 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二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一方向非合資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資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三條 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1.甲方責任:

(1)辦理爲設立合資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注、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出資;

(3)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外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7)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9)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10)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2.乙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出資,並負責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運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5)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企業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

第十五條 技術保證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1.乙方保證爲合資企業提供的_________(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企業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企業,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爲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企業,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企業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六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爲,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企業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準。

第十八條 合資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爲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企業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20xx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審批。)

第十九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能滿足合資企業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合資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第二十二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三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商標爲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合資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爲合資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3.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4.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5._________

對於其他事宜,可採取_________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藥明確約定)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九條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三十二條 合資企業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企業委託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三十四條 合資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五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三十九條 合資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爲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四十一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二條 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三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乙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用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四十八條 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並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四十九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五十條 合資企業的期限爲__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成立日期爲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五十一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企業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二條 保險

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五十三條 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五十四條 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五條 保密

1.合資企業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資企業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資企業的業務範圍內使用。合資企業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資企業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甲方應對合資企業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應對合資企業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祕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2.合資企業、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資企業,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爲公衆所知。

(2)保密資料爲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資企業、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漏之前,已爲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4)_________

第五十六條 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1.合資期滿,不再延長。

2.合資雙方一致認爲提前解散合資企業於雙方有利。

3.合資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4.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5.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6.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7.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8.合資的任何一方或合資企業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9.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10._________

第五十七條 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審覈並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變更、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資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九條 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十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六十二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二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四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場地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六十五條 合資企業租用場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爲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合資企業租用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爲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爲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六十六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_________方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八條 對本合同或合資企業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企業的利益受損爲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第六十九條 協商不能解決時,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十條 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企業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七十一條 仲裁時使用語言爲____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六條 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資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爲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甲方煤炭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車輛轉讓

1、甲方現將一輛,大梁號 ; 牌重型倉柵式半掛車:車號 掛,大梁號 轉讓給乙方所有。

2、車輛轉讓價格爲元)。

3、支付方式:乙方在對車輛進行驗收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按約定方式支付價款後,甲方應將該車輛及該車輛的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車輛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4、甲方將自有車輛轉讓後,車輛繼續以甲方名稱登記。車輛上戶登記,並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字日之前該車輛發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簽字之後該車輛發生的債權、債務及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轉讓給乙方後,該車輛的保險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的保險利益由乙方享有,由乙方通知保險部門。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應予協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 合作經營

1、合作經營期限:乙方掛靠甲方從事煤炭物流業務的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車輛因事故、年限、報廢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況出現,本合同自然終止。

2、合作經營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乙方和乙方所聘請、僱用的人員,不屬於甲方職工,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3、乙方權利義務

① 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按每車3000元/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②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按時交納車輛運營所需費用,並承擔運營中的風險,運營所產生的利潤歸乙方所有(除應當扣除的費用外)。

③ 乙方按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制度,對運營車輛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養、例保並及時對運營車輛進行季檢、年檢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④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爲乙方統一提供車輛配件、輪胎、油品,並保證質量不低於市場相同產品質量,價格不高於相同產品的市場價格。乙方不得在外採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採購經理批准。

⑤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不得擅自轉讓、轉租、抵押經營車輛,如有以上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收回一切經營證照,乙方承擔 元違約金。

⑥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4、甲方權利、義務

① 甲方負責辦理煤炭運營的相關手續,保證合作經營的正常運行。

② 甲方負責乙方的貨源,並辦理運費結算,承擔壞賬風險,如甲方無法提供當日貨源,可免收乙方當日管理費(甲方提供貨源乙方拒絕運輸除外)。

③ 甲方在每月初向乙方公佈上月車輛運費收入、費用支出和利潤清單。

④ 甲方應當及時辦理乙方交納運營車輛費用的相關手續。

5、爲保證甲方資金週轉,甲方延期三個月支付乙方應得利潤,自第四個月起,甲方每月末將乙方第一個月的所得利潤和乙方結算。

6、合作經營期間,乙方參加甲方指定、統一投保的險種,並全額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保費按年計。乙方應於每年度保險到期前一個月內將次年度的保險費一次性全額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辦理保險費繳納;否則乙方應承擔 元違約金,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後果。

7、在合作經營期間因車輛所發生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8、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甲方經乙方的要求協助處理相關的事故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事故賠償及保險理賠。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差旅費等)。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

五、雙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內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本車輛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通過友好協商, 同意在××市合作經營。爲保證合作經營正常運營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經營單位

3、合作單位名稱: ××品牌實木傢俱專賣店(以下簡稱:專賣店)。

4、專賣店地址:××市××區××路10號柏圖傢俱商場三樓。

第四章 經營目標、範圍和規模

5、合作經營的目標:採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在經營產品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拓展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專賣店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合作經營範圍:專賣店主要開展××品牌實木傢俱代理銷售等有關業務。

7、經營規模: 專賣店屬於貿易企業,以資本和市場決定經營規模。隨着業務發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況下,經營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專賣店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

8、專賣店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三十三萬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爲人民幣出資。甲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如果因經營需要增加投資,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資。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共同協商確定:甲方佔有1/3股份,乙方佔有1/3股份,丙方佔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轉讓其股權時,須經其他兩位合作人同意,其他兩位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後,全體合夥人應按各人所持有股份從新調整職責。

11、新加入的合夥人應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按股權比例與原合作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責任、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經營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

13、利潤分配:每月的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按月提取工資、獎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利潤,留取20%作爲發展基金,其餘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每三個月分配一次。因經營需要產生借款(一萬元以上借款需經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因正常經營產生的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分擔。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職責

14、甲、乙、丙三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乙方職責:乙方爲合作經營工作具體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經營貨品;④管理專賣店日常經費開支。

甲方、丙方職責: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配合專賣店日常經營等。

15、專賣店的員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16、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訂,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17、主持專賣店工作的合夥人必須每個月向其他合夥人通報專賣店的經營情況,包括管理、銷售、財務等情況。

18、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專賣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經營的活動,專賣店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9、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三方同意通過。

第八章 勞動報酬和獎金

20、乙方每月從專賣店經費中領取----千元作爲管理勞動報酬(包括聘請職員的工資)。

21、顧客主動上門採購傢俱,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10%作爲乙方及職員的勞動獎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紹的客戶,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20%作爲介紹人的獎金。

第九章 稅務、財務、審計

23、專賣店的會計年度從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次年從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專賣店會計應做好每月甲乙丙三方各自的業務記錄,以備查詢,覈對。應在每個月月初將上個月的公司盈利狀況提供給甲乙丙三方過目。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24、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丙三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5、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26、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28、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於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寧市簽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爲壹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33、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餐飲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餐飲有限公司

甲方爲經營××酒店,已承租了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廣場××室房屋,並已進行了前期裝修和部分開業準備工作,共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因缺少開業所需的資金、流動資金以及在上海地區經營管理酒店的能力,該酒店目前無法開業。

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該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經營的相關事宜,特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將該酒店發包給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經營該酒店。

二、鑑於甲方缺少開業所需的資金及流動資金,該酒店尚不具備開業經營條件。爲此,乙方同意代甲方投資人民幣300萬元,作爲其餘開業資金及經營流動資金。該投資甲方同意以承包金抵充,分期償還乙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八年,自酒店全部交接之日起計算。

本協議下述所稱的每年或每個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計之日起連續計算12個月期間。

四、承包金額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爲人民幣陸拾萬元。

該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該酒店及其設施、設備、裝修等,不另行計取費用。

2、支付:

前五年每年的承包金,直接抵充乙方投資,無須另行支付;以後每年的承包金,乙方應當於每個承包年期滿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當年的承包金人民幣陸拾萬元。

五、酒店的交接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當將該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設施設備、酒店用品等財物及財務賬簿、收據、發票。

六、經營管理

1、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乙方有權自主確定具體經營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間將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經營項目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

2、承包期內,乙方負責以甲方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使用甲方的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但酒店開業所需的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及其年檢,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予以協助。相應的營業執照、衛生、消防等經營手續,原件由乙方保存。

3、乙方承包期間,由乙方以甲方名義選聘員工,員工工資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建財務賬簿,並負責經營中的賬務管理,收據、發票等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稅,如發生偷漏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被處罰的,由乙方賠償甲方。

6、乙方承包期間,如須以甲方名義出具文件或需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7、乙方經營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進行裝修、改造或增添設施設備或增加經營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的新增投資在雙方承包時,甲方按評估值補償乙方。

七、相關費用及責任的承擔

1、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該酒店所發生的水費、電費、採暖費、排污費等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該酒店所在房屋的房租由乙方負責交納。

3、乙方經營期間自負盈虧,乙方承包經營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經營的利潤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維修

酒店經營過程中,如因甲方前期裝修或設施設備發生的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如系正常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如酒店及其設施設備需進行大修或更新等,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九、本協議期滿,雙方可協商一致續簽合同。如甲方出租或再行發包的,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權或承包權。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均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人民幣××萬元的違約金,並退還尚未償還的乙方投資。

十一、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餐飲有限公司乙方:××餐飲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經營商鋪.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合夥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1項,合夥人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 >商業街.並掛號< >的名義,無償提供商鋪內的所有一切配套經營.

第2項,經協商選出財務保管人,貨源負責人,最終決策人.任命店長及店內職務人員.並所有股東必須配合服從.不可違背職務人員的權力.

第3項,所有股東有權利參加所有會議,及重要決定的投票權力.

第二章:合夥人的職責

第1項,所有合夥人必須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並積極完成給其的任務,不可與管理人員發生任何矛盾,如有不可避免,及時會議協商,不可擅自做主。如有違反,視情況而定,嚴重者解除本合同,並不予退出所擁有的資產。

第2項,如合夥人未經同意超過一個星期沒有上班,或擅自離職者與上條通行

第3項,所有合夥人須按照店內規章制度上班,沒有特殊優待。

第4項,如在經營過程中有意見不合,可投票決定,或由最終決策者做出策略。

第5項,最終決策者有權利決定股東的職務及分配。

第三章:盈利的分配

第1項,盈利是指一個月扣去店內所有費用,所剩下的資金爲盈利。

第2項,所有盈利按個人的股份以一百股計算分配。

第3項,紅利在發完工資後三個工作日內由財務主管計算分配。

第四章:退股方式

第1項,所有合夥人在本合同書期限未滿前不予退股,合同期滿後需退股者,可按當時的市場值根據其所投資的股份退出。如未到期退出一概不退出投資股,可保持股份,不予分紅,其得到的紅利由其他股東平分,待到店鋪轉讓或拍賣經營時,可按其股份分配。

第2項,退出股份需經股東會議共商決議,並計算出市場值。

第3項,退出的股份首先由店內購買,經股東同意可轉賣給他人,如未轉賣,其他股東平衡分配。

第五章: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_____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於並共同經營,該項目爲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覈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爲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方佔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體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爲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夥期限爲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設備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三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爲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爲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爲負責人,爲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爲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六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大項開支實行公開制度________元以上必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七.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爲主,其他人爲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1.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3.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4.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場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對於_____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期限: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經營場所,用於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衛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稅務和治安費用等,其包括:水電,治安,公共關係,房費等一切費用。

3、甲方需保證場內的正常運行,並負責機器設備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出現人爲破壞,被盜,沒收均由甲方全面負責,照價賠償。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機器設備並負責維修費用等。

2、乙方提供技術人員。

三、分成方式:

1、雙方按營業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結帳一次,帳與現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結帳時按機器的總底分結算,乙方不定時間查看帳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解決。

2、如受政策影響,特殊情況和經營狀況不好,甲方需保證乙方的設備安全運出。

3、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單方違約,任何一方有權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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