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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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

訂立此合同的合夥人: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精選31篇)

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服飾店,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項目/商品_服裝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出資。甲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_負責收銀、__________負責管理、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爲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服裝店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總共兩頁、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總投資爲_________。甲方出資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1、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

三、合夥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出資方式:甲方出資,乙方出資。

1、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甲乙雙方以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有限公司,向________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取得___________經營業務。

五、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合夥負責人及甲乙雙方的權利:

1、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4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公司名稱、合夥經營項目合夥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___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公司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  ___________________。

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公司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公司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公司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公司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公司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公司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公司的內部經營和管理。

其權限爲:

1、公司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公司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公司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公司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公司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公司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

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公司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公司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公司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公司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公司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公司所有,給合夥公司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公司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5

合夥人:甲方

現住址: 合夥人:乙方

現住址: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夥開設 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店,總投資爲 萬元,甲方元 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乙方,出資金額 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退夥,出資的轉讓

1、不允許任何一方私自出資轉讓股份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

第三條 每月 日爲分紅日,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50%的違約金。

第六條 1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及與本店相關的商業行爲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店所有決定權及本合同所有條款由 和 擁有,任何人私自承諾均屬無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廚具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以及技術優勢,經營廚具以及通風排煙設計安裝銷售維修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的店名爲:_______________西安__________公司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西安市蓮湖區勞動北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根據經營地址變換)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廚房設備的設計生產安裝維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股權、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權:_______________在合作期內甲方自願給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爲利益保障。

2、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每月基本保障工資爲2500元。(根據公司發展向上調節)

3、獎金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股份爲依據,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職股東享受項目業績的千分之五。

4.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5,獨立股東業績提成爲

第五條 入夥、退夥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②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③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_______________在單筆交易額爲50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5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一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_____

乙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7

協議合夥人: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共同合夥人爲三方,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夥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的經營項目、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二、賓館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爲宗旨;

三、合夥期限:自年至年,共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合夥人每份投資額。(合夥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爲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爲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並設立合夥方的手機短信業務。

五、合夥共同協商管理人。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爲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所佔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後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夥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夥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餘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後的發展。

七、合夥負責人事務。

1、爲合夥負責人,要對合夥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夥人要對管理人帳目覈查,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夥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夥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後如有剩餘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爲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經合夥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8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自己填)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自己填)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 多種方式(什麼方式自己填,這裏不要填現金方式,不然買電腦等事情就成了雙方要商量的事了)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2萬元。

2、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 現有的20臺電腦及網吧營業執照和證件號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8萬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30萬 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30萬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 共同股份分爲四分、甲方佔三股乙方爲一股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及網吧相關支出承擔:以 共同股份分爲四分、甲方佔三股乙方佔一股 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在經營期限內、任何一方都不能提出退股如果有一方提出就視違約、誰方違約就支付對方違約金30萬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及利潤結算辦法

1、 甲方 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① 出兩人對網吧內務進行管理 ;②負責網吧的一切現金管理 ③ ④ ⑤

(自己看看還要填什麼)

2、 乙方 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①出一人對網吧 外部事項 進行管理;②;負責網吧的一切帳務管理 (乙方管理的每日帳務需甲方當日簽字方能生效,否則作廢處理) ④

3、 潤結算辦法: 每月月底進行結算,雙方當月簽字方能生效。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 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相關部門或者相關人員)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見證人 :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夥經營包裝廠項目,爲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範經營行爲,更好的維護合夥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夥經營協議。

本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夥人爲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後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後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範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3、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5、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夥期限內,

(一)、除非合夥人喪失

(二)、合夥人

(二)、未經合夥人同意自行退夥的,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夥人出現以下行爲,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夥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爲;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夥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爲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爲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1)______,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______,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九條本協議正本壹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合夥人:______合夥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1

合夥人: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住址:

合夥人: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住址:

合夥人:丙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住址:

三方合夥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餐廳總投資爲____元,(其中___元爲原餐廳轉讓總額,___元作爲甲乙丙三方開始經營餐廳的預備資金,計入餐廳專門設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條:暫定三方出資比率:甲方__元,佔總投資比率__%,乙方__元,佔總投資比率__%,丙方__元,佔總投資比率__%(注:投資比率應以實際到賬金額來計算,所出資金須在簽署合同生效開始起計5日之內匯入餐廳設定的銀行賬戶裏),三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照實際出資比率分配盈虧)。

如經營虧損,需要再次注入資金的由三方商議,按照出資比率按時到帳,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開始第一期分紅時間爲半年(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開始以一季度爲標準定爲分紅時間。

合同期內各方不得退股,轉讓。

如果有實際需要變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協商同意方可退股、轉讓,但是優先甲乙丙三方。

第三條:三方共同勞動,乙方負責財務,包括每天的營業數據的統計,報表,現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賬。

丙方負責餐廳吧檯的出品和管理,協助樓面人員的服務,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餐廳的營銷推廣以及其他餐廳內部的事物。

其它餐廳行政,維修,採購,接送客人,外賣等事物由甲方全面安排領導。

甲乙丙三方工資暫定爲甲方:元/月,乙方:元/月,丙方:元/月,另住宿補貼元,如果住公司集體宿舍則無補貼。

第四條:公司資金使用範圍,只允許使用在餐廳經營支出,不允許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資金。

第五條:餐廳涉及到房屋租賃,經營證照資料和其它所有收支憑證由乙方(出納方)保管。

第六條:出現糾紛事項的解決辦法:三方共同協商處理。

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2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酒店”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酒店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爲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地址:xx市xx大道商業街號門面房。

第三條 合夥期限暫定六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 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爲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 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爲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投資所佔比例分配。

2. 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爲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 承擔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夥。

(二) 退夥

1.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 退夥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夥人併合夥人同意;

4.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 出資的轉讓。

1.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夥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 合夥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 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夥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夥人有權沒收其所佔股份。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 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天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共同協商,本着有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3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

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

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

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爲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丙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酒店事務。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酒店經營(以企業登記機關覈准的範圍爲準)。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1、甲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元,佔註冊資本的42%;

2、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元,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元,佔註冊資本的18%;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經清算後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原則上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三)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四)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丙方爲合夥負責人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本合夥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5

甲合作方:

乙合作方:

爲了更好滿足顧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經營,增加更多的服務功能,進一步發揮保健堂的品牌;經雙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經營一樓(國醫館)二樓全層(養生館)主要於休閒養生保健爲主:★電能循經通絡療法★藥物苗藥燻蒸療法★五行梅花灸療法★羣罐排毒療法★風溼關節★經絡全息刮痧療法★經絡獨穴、雙穴調理法★經絡洗髓功調理法★全身推拿理療保健★內功點穴理療法★背部經絡宮廷燻蒸★心靈減壓治療調理★龍派傳人整脊理療★泥療★中醫全身經絡調理★鍼灸火罐刮痧放血★足手面療★去痘、斑、點穴減肥療法★慢性病調理等

二、合作權力與義務:

1)、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公司的統一收費和監督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守則及服務標準;依法開展保健養生的業務;甲方負責人有權檢查、瞭解乙方的經營情況,甲方協助乙方的項目開展經營、協助做好廣告宣傳工作;並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可以再有同類型的產品及項目出現;確保乙方的利益經營。

2)、甲方負責提供營業場地、房租、水、電費及現有設備配套實施;甲方在一層國醫館內原有科室(6室1廳)及原有的設備和牀位(詳見移交表)提供給乙方使用,缺少的醫療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根據乙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在內自行安排裝修設置,如有整體大的裝修改進;並經甲方協商同意纔可以進行整體裝修。

3)、乙方投資200萬元裝修工程款,把二樓全層進行整體裝修;由於裝修費用較高;二樓養生;一樓保健堂國醫館營業額按3:7分成(甲方佔3,館營業額按2:8分成(甲方佔2,乙方佔8)乙方佔7);保健堂國醫館、養生館由乙方統一運作。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營業所需的產品、設備、機器、人員工資開支、技術操作、室內裝修、廣告宣傳、戶外招牌、牆上廣告、人員的吃住、生活用品)等一切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帶來的技術工作人員,均由乙方開支自行管理,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和其它連帶責任。

4)、乙方從開始經營之日起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爲裝修期間免一切費用;第2個月(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試業期間免分成的;第個月起20__年月日至20年月日按營業額稅前(藥費成本除外)《見附件價目表》國醫館按30、養生館按20提交給甲方作爲管理、房租、水電費等開支。5)1、甲方擔保乙方能正常經營,如果乙方在正常經營中遇到相關政府部門干涉不許經營時;由甲方賠償乙方的損失費,包括裝修、遣散工人等及其它的費用。2、如果能重新營業乙方把(甲方賠償的乙方裝修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遣散費除外)還是交給乙方經營。5)、在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義進行其他違法業務活動也不得以甲方企業名義爲其它人提供擔保不得有影響甲方名譽和利益以及欺詐的言行。

6)、在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按照國醫館、養生館的規章制度,統一收費、嚴格執行、並服從公司工作人員管理。甲方有權審覈乙方是否有違法相關的項目和營業內容符合國家規定的項目;如有發生醫療事故,由乙方自己負全部責任;(甲方負責協調)。

三、利潤分配:

乙方不得私自設立藥房,如有病人需要開處方;須到甲方旗艦店購買中藥。其它收入屬於甲、乙雙方擁有,爲了方便管理,甲方收費處有(醫療保險IC卡、POS機和銀聯卡),每月結算時,雙方憑票據覈對後,甲方將收入按分成結算給乙方,月結月清,每月日前結算。按照甲方的財務規定三聯單進行結算;注:(如客人需要開發票,由甲方提供)乙方在(穴位保健外加用中藥及輔助治療物品不在營業額分成之內,要另計算成本費價)《見附件價目表》;

四合作經營期間下列情況可以退出:

(1有正當理由並經雙方同意的可以退出(2)有違反雙方協議約定的;(3)有違法行爲的(4)有被法院強制執行凍結財產的(5)如自行退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相應賠償。

五、合作期滿或終止合作關係的事項: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必須雙方負責代表參與清算賬目清晰後是乙方的設備、財產可以搬走,但要公司放行條。未經協商不得擅自處理室內設備、設施和共同財產.

六、在經營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及時進行雙方溝通和商討解決,並根據協商結果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有效期爲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雙方同意終止經營時經雙方同意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式兩份,自甲乙雙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字):

公司地址:

聯繫人電話: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字):

公司地址:

聯繫人電話:

20xx年 月 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6

第一條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投資建設苗木基地,張建文作爲發起人與楊文濤、張俊峯、李俊佩四人共同成立陝西泰和園林綠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苗木基地(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7、乙方在執行事務中,所產生的費用________(含________元)元以下的,可自行根據業務情況支配,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須書面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________元以上的須經全體股東審批同意。

8、乙方受全體出資人委託,負責戶縣蔣村鎮韓村苗木基地日常事務管理與經營,設定長遠規劃、實施,經全體出資人協商同意,以每月________元給予乙方薪酬和每月享有________天休假,但乙方必須保證每週一至週五到崗(苗木基地)。

9.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1、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乙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以下情況下乙方不承擔責任,自然災害、市場因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7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超市加盟店。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超市加盟一店、二店,總投資爲元,甲出資元,乙出資元,丙方出資元,各佔投資總額的33%。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分別爲:。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

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電話:

合夥人:電話:

合夥人:電話:

年月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8

爲了確保本礦山的正常生產經營,維護各位股東的合法權益,實行董事長負責制,經全體股東商議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本礦山實行董事長負責制,經雙方股東選舉以爲董事長,爲副董事長。

二、本礦山爲股份制,因雙方股東出資不等,在每月的盈利中實行先持平出資資金,資金持平後再退本分紅。

三、礦山開採地點:。

四、本礦山分爲兩大股,其中包括內部股東佔本礦山總股份的50%,包括內部股東拾人佔本礦山總股份的50%,以和爲本礦山的主要負責人,在生產經營中其他股東無故不得干涉兩位負責人的決策。

五、本礦山爲股份制,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本礦山煤礦負責,本礦山以其全部股東按其股份對本礦山煤礦的債務、安全事故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礦山的風險押金

1、礦山風險押金在每月的盈利中提取,風險押金分爲個月全部提完,總金額爲。

2、提取的的風險押金由代管,但由一方以本礦50%的股份做爲擔保,風險押金不能以任何名義和藉口動用,副董事長有權隨時監管。

3、本礦山的風險押金是礦山生產安全的保障,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對銀行實行抵押貸款和個人債務抵押,一經發現扣除一方本礦山所持50%的股份。

4、礦山風險押金在政策徹底不允許開採和礦山自動解散後按原有股東所持的股份的多少進行分攤。

5、股東在轉讓個人股份同樣享有風險金所持股份的分攤權力。

七、財務、會計

本礦山的財務、會計要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名義法規及制度的規定辦理。

1、財務、會計必須每月作出財務、會計報表。

2、資產負債表。

3、利潤分配表。

4、工人工資表。

5、財會情況說明書。

6、本礦山的.所有開支必須持有效票據經董事長簽字,再由會計簽字後方能報銷入帳,否則視無效票據,由出納自己承擔。

7、本礦山如需添置大型設備和其它重大開支必須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商議後再作決定,決定後由兩人簽字後,再由會計簽字後才能報銷入帳。

8、本礦山出納擅自借貸資金又無法收回的,又沒有經過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同意簽字的都由出納自己負責。

9、會計對煤礦的進出票據要登記在冊,做到帳清數明,對礦裏的資金流失做到萬無一失。

10、本礦山每月結算,每月所剩的盈利由會計造出報表後,由正、副董事長簽字領取,其他任何股東在沒有正、副董事長的指派和同意都無權領取所分盈利。

八、本礦山的組織機構

1、本礦山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本礦山的最高權力機構。

2、本礦山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資金,但是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若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則視爲同意轉讓。

3、本礦山設有正、副董事長各壹名,會計、出納各一名,地面管理員一名。

4、本礦山的正、副董事長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把礦山的股份隨意轉讓給他人,不得損害本礦利益,一經查實取消本礦山的職務和所佔股份,只退還持股股金的50%。

5、本礦山的生產經營以董事長負責制,董事長必須負責上下關係的銜接和周邊關係的處理,以及礦山治安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九、在生產過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或合夥出售煤炭,而私自或合夥出售煤炭又不向會計報帳者,屬貪污行爲和盜竊行爲,一經查實取消其當事人所持的全部股份。

十、各位股東要團結一心,共同搞好礦山生產經營,不準拉幫結派,勾心鬥角,如任何股東在無理下挑畔事端一經造成後果者,由挑畔者負責其全部後果。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兩負責人各持一份。請各位股東共同遵守,簽字生效,如有補充協議與此協議無任何衝突。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爲: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爲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爲:外文名稱爲: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爲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項目(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 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爲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爲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爲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爲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爲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合營公司的行爲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爲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爲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爲四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爲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 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着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並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

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爲年.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 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爲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 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爲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於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日期:日期: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0

合夥人: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反覆協商達成一致,自願共同建立河北省二院家屬宿

一、出資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我們作爲超市啓動資金。若需增加,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1、雙方決定在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宿舍(二院西側)院內一近300平米的大廳設立超市。

2、超市名稱:________________

3、超市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日用百貨、糖、煙、酒、食品、副食品、生肉及熟肉製品、禽蛋、生鮮、水果、水產品、糧油、蔬菜等的購進和銷售。

簽名: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1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2

合夥人(甲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合夥人(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合夥人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海外投資諮詢服務、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形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上述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萬元、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經營地點: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2、合夥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

2、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經營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達成退夥意向、

2、單方退夥、一方提出退夥要求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合夥人;如一方因不按約定履行退夥通知義務給另一方合夥人產生了不必要的損害,該部分損害由擅自退貨的一方獨自承擔;

(三)轉讓出資

經營期間原則上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一方轉讓出資時另一方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統一管理合夥的財務出納事務、負責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權力和義務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貨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後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__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3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4

合夥經營協議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_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企業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出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在單筆交易額爲_____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__________賬戶上流轉,由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_負責記賬。每__________(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1、_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_______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5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普通合夥)。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三、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夥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元。

七、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後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餘利潤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5.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十、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夥事務的執行

1.委託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作爲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夥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夥人的權利義務及合夥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夥人 一人一票 並經全體合夥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夥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享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夥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6.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夥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合夥企業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其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爲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6

合夥人: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醫藥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藥品零售店,店名爲福清市宏路百信藥店。總投資爲人民幣3000000元整,甲出資1500000元,乙出資1500000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5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50%。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覈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爲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蔘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重慶新安玻璃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甲方出資佔股65%;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二.合作項目: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專利證號: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爲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爲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8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  住址  。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  ,住址  。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 爲依據,按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爲據,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年 月 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石場”。砂場的地址:_____________

二、合作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爲甲、乙雙方各佔______%;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________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設備和新裝載車爲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餘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後,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服飾店合夥經營合同 篇3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 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 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 日以前將 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 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 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爲該車總價的 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車輛協議書(二)

甲方:趙東芳 身份證號:

乙方:樑小峯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自有的解放牌半掛貨車由乙方入半股,車號爲晉E28004、6762掛。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甲乙雙方商定以壹拾肆萬元( 40000元)的價格合夥。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應付甲方柒萬元(70000元)現金,佔一半股東。

二、至xx年4月 8日以前車上所有違章與事故,以及所有糾紛由甲方無條件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給乙方三個月的考慮期,三個月內乙方感覺不行,可以退股,但由乙方在銀行的貸款以及公司的貸款費用由甲方無條件按時歸還,甲方應全部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車輛協議書(三)

合夥人: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

合夥人: 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退出人: 身份證號 簡稱丙方

上列甲方在xx年**月**日與合夥購買棗陽鄂 F2S 66 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購買方式爲分期付款,首付 2 0000 元,之後月供 33xx年還清,另付風險抵押金 10000 元。至今已經營**個月,月供交到xx年2月。現已退出合夥,該車歸甲方一人所有。乙、丙同意甲方的'邀請,與甲方組成合夥,共同出資、共同經營該車。爲此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車作價 97000元,三方平均攤出,即每人出資65667元。

二、乙方已於xx年**月**日付給甲方40000元,甲方同意下餘25667元乙方於xx年**月底前付清;丙方已於xx年**月**日付給甲方xx年**月底前付清。

三、車輛仍以原名義經營、交付月供,手續不再過戶 。車輛手續由甲方保管,包括車輛掛靠協議、購車合同、分期付款收據等。

四、本協議生效前因該車輛產生的一切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本協議生效後因該車產生的一切糾紛、責任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五、合夥經營期爲三年。實行共同經營、利潤共享、風險共擔。

六、結算賬辦法:定於次月5日以前結清上月所有收支帳款。算賬時列出清單,三方簽字,一式三份,各執一份。賬款結付順序:先結付月供,再結付工資、後分配利潤 。若無款結付工資,賬單列爲下欠數;若無款結付月供,三方平均兌出。

七、合夥經營期間的工作報酬:合夥人均有聯繫運輸貨源、管理車輛、協調事務的義務。乙丙兩方爲本車駕駛司機,月工資各 45000 元。 乙丙有特殊情況需誤工時,應自找或另找司機替代,替代報酬由被替代人支付。甲方跟車服務,每月工資 xx年**月**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辛方

**年**月**日

附: 、各方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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