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技術類)(通用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4W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通用22篇)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範圍

第一類___公司經營中的商業祕密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類財務方面機密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設備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項目成本覈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爲;

7、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特別說明:如乙方無法確定屬於商業祕密,則可向上級及公司諮詢。在得到上級或公司明確答覆“不屬於商業祕密”之前,乙方應按商業祕密對待。

第二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爲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三條脫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將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或離職前的三個月內將乙方調離現崗位(薪酬相應調整)直至離職,乙方應予配合。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爲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爲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禁止惡意損壞行爲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爲的,均爲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爲,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或者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性信息爲止。

3、乙方同意:由於乙方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的三個月內,如因財務方面的需要,乙方仍應配合甲方提供適當諮詢、解答、交接、指導工作。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的,均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___50萬元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1、雙方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爲準,本協議不作爲勞動關係的證據。

2、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2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自離職之日5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爲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3

甲方:_________(擁有方)

乙方:_________(接受方)

鑑於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_業務項目;鑑於甲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乙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甲方合法所有;鑑於甲方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特簽訂如下協議:

1.商業祕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繫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2.祕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義務

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祕密(包括但不僅限於乙方爲保護其自有商業祕密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祕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祕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祕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祕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4.例外約定

(1)該商業祕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衆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乙方從甲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由乙方_____開發出來的技術。

5.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甲方的書面要求,乙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祕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6.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

7.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3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項所列。

(3)本條第2項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爲:_________;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爲侵犯了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8.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11.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3.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爲進行業務合作計劃("本計劃"),雙方可能將相關機密信息揭露或提供予對方。爲保護雙方機密信息之祕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同意訂立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定義:_______________

(一)機密信息: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書所稱"機密信息"係指: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於合作、合力期間,包括雙方初始洽商及其後之各階段(下稱"合作期間")所產出的任何成果;及

(2)合作期間任一方當事人因合作業務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與他方有關之任何形式信息,包括技術圖面﹑報告﹑窗體﹑程序、記錄﹑函件、內部訊息,以書面或電子媒體(如軟硬盤﹑電子郵件﹑因特網)或任何其它與他方有關具有機密性意義之意思表達等形式之文件數據或信息;及

(3)任一方當事人所研究或開發之信息,或任一方當事人於本合作期間因與他方之合作關係所創作、開發、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關係企業所有之一切商業上、技術上或生產上尚未公開之祕密,而不論其是否爲(1)他方或其關係企業所自行開發、(2)以書面爲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請專利、商標、著作權或電路佈局權等智能財產權。

前開機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_______________

(1)經營計劃、產銷計劃、採購計劃、新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定價計劃、市場分析與競爭對手分析、模具圖式、開發中產品、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製造程序、製造方法、產品配方、產品規格、契約內容、不符專利要件之發明或創作、申請專利前之發明或創作、專門技術、人事薪資資料、未對外公開之財務報表等。

(2)生產方法、行銷技巧、採購數據、成本數據程序、財務數據、顧客數據、供貨商或經銷商之數據,及其它與公司營業活動、方式有關之數據。

(3)計算機程序、數據庫、各發展階段之計算機軟件及所有相關文件。

(4)發現、概念、構想、產品規格、流程圖、製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導體芯片及專門技術。

(5)任一方當事人依約或依法令對第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的機密信息。

(6)其它經任一方當事人標示祕密、限閱或其它同義字樣之信息。

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屬本保密同意書所規定之機密信息:_______________

(1)一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爲該方所知悉或成爲公開信息者;

(2)非因一方之泄密而成爲相關大衆所周知者;

(3)經機密信息所有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4)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一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對方企業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信息。

(5)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他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書所稱"保密期限"係指合作期間,包括自初始洽商、計劃、至執行合作之任務(無論完成與否),迄該機密信息喪失其機密性或收到機密信息所有方書面通知解密其中較早發生之日止。

二、 所有權歸屬: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於雙方合作期間,各階段形成或產出之機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因與雙方之合作關係所產生或創作之構想、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製造技術、著作、或機密信息等,無論有無取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或光罩權、集成電路佈局權等智慧財產權,其相關權利與利益均歸創作或開發之一方所有。於合作關係結束時,任一方當事人應將他方所提供之所有數據、信息及已未完成之產出交還他方;且於保密期限內,除爲執行雙方合作之任務之目的外,任一方當事人於任何場合不得對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屬於他方之相同或類似之成果。

三、 保密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任一方當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處所進行任何工作,應遵守他方所有行爲規範及任何管制規定。

(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他方相關之機密信息按以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祕密性:_______________

(1)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2)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三)雙方當事人同意對因執行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爲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爲本計劃之目的外,一方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該當事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該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爲,視爲該方自己之行爲而負其責任。

(五)除爲履行雙方合作之任務外,任一方當事人亦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該機密信息。

(六)任一方當事人應將他方之機密信息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任一方當事人未事先取得他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 reverse engineer 、reverse assemble 或 de-compile )他方之機密信息。

(八)任一方當事人瞭解他方之機密信息亦受著作權法暨相關法令保護,並同意在不違反雙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使用之。

四、 他人機密信息: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合作期間,決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擁有之機密信息。甲、乙雙方並分別保證不將他人未合法授權之智財權或機密信息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當事人於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當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機密信息,如有任何爭議或訴訟發生,提供非法機密信息者應負完全責任。

五、文件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一)所有記載或含有機密信息之文件、數據、圖表或其它媒體之所有權皆歸提供或揭露之一方當事人所有。

(二) 任一方當事人於本保密期限屆滿時,除私人用品外,應將其所有記載或含有他方相關機密信息的筆記、數據或圖表等各種文件全部返還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複印件、副本或抄本,並應徹底銷燬該等機密信息之電子文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備份。其經他方請求返還時,亦同。

六、違約:_______________

任一方當事人如違反本同意書之各項規定,他方除得據以終止本同意書及/或雙方於合作期間之合作關係外,尚得請求違約之一方賠償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七、任一方當事人並不因本同意書之簽訂而將其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智能財產權授權予他方。本同意書之簽訂並未在甲乙雙方之間創設諸如代理、聘僱或合夥之關係;同時亦不表示當事人之間承諾開始進行或於未來從事任何技術上或商務上之合作、計劃或交易。

八、 如任一方當事人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他方之機密信息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與他方充分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信息。

九、 任一方當事人,非經他方事前之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同意書下之權利及/或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書亦拘束任一方當事人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十、 本同意書所規定之機密信息系專屬於揭露之一方所有,該揭露方X隨時要求他方返還之。於前述情況,他方應自費將該機密信息之原本、複印件或複製本如數送交揭露方之主營業所或其指定之其它處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將該機密信息銷燬,並於銷燬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聲明且保證其完成銷燬情事。

十一、任一方當事人應賠償其因違反本同意書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損失。任一方同意因其違約將造成他方不可回覆之損害,且系屬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他方X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其它保全程序以維護其權益。

十二、本同意書於保密期限之規定內,不因甲乙雙方之委任契約或合作關係終止、撤銷、解除或無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書部份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者,不影響其它條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法(衝突法除外)爲準據法,關於本同意書或因本同意書而引起之糾紛,甲乙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照案件提交時其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所有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五、本同意書構成當事人間之完整合意,並取代雙方關於本同意書中所規定之機密信息所有存在於簽約前之書面或口頭討論、通訊、保證或說明。本同意書之修改須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始得爲之。

十六、本同意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以下無其它條款】

簽約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

簽名: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5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現爲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範圍

1.1 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 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戶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___________ 。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爲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信息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 乙方同意爲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

2.2 乙方在爲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爲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 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爲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爲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他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也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否則視爲乙方泄露甲方的客戶信息和祕商業密。

2.5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佈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爲公衆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6 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爲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___________ 。

2.7 甲方客戶信息屬於甲方的高度祕密信息。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 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 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_

、《員工手冊》、《保密制度》。

3.3 甲方有權不定期的修改、補充、發佈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並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臺等進行發佈,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文件,並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爲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爲時,均被視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附則

5.1 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他文本約定爲準。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6

保密協議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繫方式: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已經(或將要)獲悉甲方保密信息,爲了確保乙方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相關業務、技術祕密、圖紙、軟件、計算機程序(包括自行開發及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件和相關資料)、代碼、數據庫、專利、工業版權等。

(二)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交易方面的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資料信息、客戶信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人事管理的信息以及重大決策及發展戰略。

(三)下述資料和信息除外:

1.已經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任何主體違反保密義務或侵權所進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知悉的非保密信息。

第二條 保密責任

乙方除事先已經取得甲方書面批准外,乙方自與甲方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及至日後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非事前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保密信息提供、泄露、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泄密是有償或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協議未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秉持謹慎、誠信的原則,採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盡力維護其於履職期間獲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信息(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或可能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機密性。

(三)乙方除應對自身因履職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信息負有嚴格保密責任外,還應採取合理的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四)乙方不得爲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觸按其職權或級別不應取得或接觸的保密信息。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編制、製作、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文件、手冊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需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前將上述文件(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給甲方,並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複製文件。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包括依賴甲方設備或工作場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祕密信息,除乙方與甲方另行書面約定爲乙方獨享知識產權外,均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第三方轉讓。

在雙方就此項成果的歸屬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甲方就使用並進行生產經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本協議之約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祕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之保護。

第三條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於當然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後三年內仍有義務保守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第四條法律責任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自願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祕密爲己所用或提供給第三方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爲目的,且無論是否實際獲利,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並將非法所得交付給甲方,情形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爲,有權任意採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項或幾項:

1.內部處理: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處分、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2.可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

3.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因乙方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甲方的範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同時,還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泄密行爲造成全部損失金額的300%作爲違約金。

第五條 獎勵機制

(一)甲方鼓勵員工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泄密、竊密行爲。

(二)如乙方舉報泄密、竊密行爲一經查實並協助甲方挽回損失的,甲方將予以一定經濟獎勵,並在人事任免及職級晉升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對因本協議或者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法院起訴;

(二)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7

保密協議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其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雙方當事人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商業祕密的範圍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是指                    。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履行下列保密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到商業祕密脫密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四、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在職期間,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將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當支付甲方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五、爭議解決

第七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公安、工商、知識產權等政府管理部門對乙方侵權行爲或違法行爲進行處理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協議若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衝突,以本協議約定爲準。

第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必須用書面達成且經雙方簽署後才能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8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願意就【             】進行合作,鑑於雙方在本項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爲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信息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信息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事項,即意味該信息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於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涉及到的範圍是: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數據、實驗數據、材料、零部件、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項目相關的內容信息。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數據”、“嚴格保密”、“專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標誌。(2)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於該等信息被披露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信息列爲“保密信息”的聲明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信息:(1)披露時已公開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爲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信息。(3)披露時爲祕密信息,但披露後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信息。(4)披露時已爲“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發佈、公開的信息。(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並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謂“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開發之前已爲甲乙各方所有並於本項目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謂“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信息。

第2條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信息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信息”的僱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僱員承擔保密義務,並經常檢查其僱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並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信息”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發佈、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泄密方防止該等“保密信息”進一步被泄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信息”被進一步泄露採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泄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複製,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資料進行少量的複製。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複製的保密信息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燬。

第3條 “保密信息”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項目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爲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並不產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爲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項目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信息”,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於商業適銷性、適合於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爲: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爲: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爲: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信息已經被合法地成爲公開信息。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於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併、重組、新設合併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爲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爲並採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信息”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信息”是祕密的、有一定價值的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爲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文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並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衝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爲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9

【合同編號: 】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由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自願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內容,並已理解協議各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夠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以及其他雙方約定或者甲方內部規定保密的信息。本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祕密不限於甲方企業本身的商業祕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所屬集團其他成員企業的商業祕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合作協議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銷售祕密:客戶方案、銷售進度、圖紙、樣品、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人力資源信息等;

3、特別指出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有損甲方或者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爲。

6、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

7、其他本着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載體返還

乙方離職時,或者任何時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該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該載體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轉錄到其他載體中的,則應立即銷燬或刪除。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及可舉證之期待利益損失;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本條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不低於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的合理數額,或者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

c)甲方因調查和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錄用費、培訓費等損失也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無競業

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並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追究甲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且乙方須對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提起仲裁(此處可改爲指定法院起訴亦可,看雙方約定)。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爲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 時間: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0

保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客戶個人信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甲方公司的商業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過程、運營策略、推廣方案。

3、甲方公司產業產品的製作過程、定價策略及其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優勢。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獲得的甲方客戶信息、交易數據、分析數據等數據信息。

5、爲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知曉的客戶個人信息。

6、產品銷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數量、客源分部、客戶上下游銷售資料等)。

7、乙方獲知的甲方其他非公開信息。

8、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可以經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爲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爲第三人謀利、或爲故意加害於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取走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乙方失去保存涉密信息載體的資格時,應將所有存有涉密信息的載體清空或交還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因乙方泄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客戶的個人信息,因乙方泄露導致客戶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爲 無限期 ,直到涉密信息依法經公開時爲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法律適用、管轄

1、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爲《保密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1

保 密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門:              職務: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手機):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鑑於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係指乙方在受僱期間及離職之後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其他知識產權(以下統指知識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爲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於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爲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爲,視爲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信息進行交接手續,如發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覈查發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爲乙方泄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並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爲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乙方的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作爲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參加由甲方於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組織的崗前專業培訓,甲方希望乙方能夠對其提供的相關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因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爲保守甲方相關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祕密,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參與學習培訓期間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文件等形式傳授給乙方的培訓資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等信息。

甲方享有該保密信息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訓授課或以發行培訓資料的形式向其宣講和發佈的保密信息,並承諾在採取嚴密措施保護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時,不向除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乙方需經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記錄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磁盤以及其它形式的載體,否則,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不論這些保密信息有無商業價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爲規範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記錄甲方祕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並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4

協議書編號:

保密協議

甲方(資料提供方)乙方(資料接收方)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爲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公佈於衆的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爲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爲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乙方在爲甲方項目申報過程中,需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

(三)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料複印、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四)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許情況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資料。

第四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______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爲乙方的違約行爲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6

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結爲合作伙伴。簽訂此協議是爲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及個人隱密。______________達成協議保護其個人專有的與貿易有關的產業信息。

協議雙方同意向對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獨享信息資源,以達到雙方預期的收益。同時也更進一步達成協議此類信息必須被保護以及確保其機密性。

雙方應遵守的原則包括

(一)防止機密信息在未授權情況下被使用及泄密。

(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泄露任何機密信息。

(三)不得使用此機密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幹擾或利用對方的合作機會,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紹並使對方瞭解其技術,商業機密,業務往來,股東,合作方,資金來源以及今後的業務往來或股東合資中可能的合作機會。如果沒有此項機密信息持有一方的書面形式的許可,本方應確保其完整的機密信息,不試圖接觸,徵集,處理或從中得利。如其中一方違反協議將按規定收取其利用此機密信息所得總數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權。

(四)任何破壞協議的行爲將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糾正,他方按規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僅僅限定在因破壞協議而從預期收效中所損失的。

個人機密指任何信息,數據,知識,無論是口述的,書面的或記錄在任何媒體介質上的因與其他方合作而泄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衆所知的信息。

個人機密不包括如下內容

(一)不因違約方泄露而被社會大衆所知的信息。

(二)不經一方泄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信息。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經由他方提供與機密協議有關文件所得知的。

(四)公共領域內的信息。

(五)_____發展的,被合法文件所證實了的未涉及過此機密的如僱工,代理商,轉包人所得知的信息。

(六)在法律程序調查或政府機關合法的需求,執法過程中泄露的,在此範圍內。此情況下泄密方將盡最大努力及時地勸說另一方去揭發事實真相。

此協議將依據_______________法律制訂。如任何此協議中的條款被宣佈無效或無強制性,那麼此條款將視爲與此協議相分離,其他部分將繼續全面生效。

如雙方在與此協議有關的款項上有任何異議,將向由____________委員會所指定的相關的單個_____者遞交其分歧書。此_____將由_____________實行。__________也將與______________委員會的條款相一致。此_____中所做的任何裁決將是最終裁決,將制約雙方。任何一方將有權向權威法律機構以_____形式遞交此裁決。此_____所需費用,包括但不僅僅限定於法定的雙方所付的費用,將向失去_____權的一方徵收。按_____者所做的裁決。如果_____者的裁決不符,雙方將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費用及其它裁決所需的費用,將平均支付罰款。

此協議中的條款將在協議規定的日期內有效,除非經雙方書面形式的許可更改,廢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協議中去。

此協議複印件具有與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7

本協議於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乙方就 __________項目洽談及開展合作過程中,會相互披露若干專有、祕密或保密的信息,現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僅限於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文件、客戶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信息、投資信息、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信息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信息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信息而形成的資料;(3)屬於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於本協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爲"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爲"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於(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於項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箇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於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並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於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諮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信息乃屬於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採取不低於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祕密或保密信息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項目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縱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情況下以及爲了實施、評估、磋商或諮詢項目,接收方可將保密信息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採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儘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根據本協議須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經合法擁有的信息;

3.12並非由於本協議項下未獲授權的披露行爲或本協議的違反而屬於或成爲公衆可獲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爲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3.2接收方爲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爲"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於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採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範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採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信息仍處於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處於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爲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文件,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爲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視爲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信息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於有關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註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信息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信息的交還

披露方可於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燬,並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燬後,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佔有或控制範圍內。接收方須於接獲上述要求後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於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信息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諮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爲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爲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餘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並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爲方便閱讀而添加,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爲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爲須受中國法律約束並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並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爲: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爲乙方的違約行爲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包括但不限於)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祕密:____________-(如: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範等)、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接觸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爲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爲不再是商業祕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露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的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原門診(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範圍內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

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戶,或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六、甲方爲培訓乙方所花費的培訓費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上述培訓費用(按照實際費用評算)。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爲合同期工資總額的30%。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祕密範圍

1、甲方經營信息: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信息:包括與有合作關係企業和客戶名單、客戶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絡和渠道、客戶抵押物信息、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信息: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戶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戶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範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信息: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外部的)人員泄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不屬於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信息。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項目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項目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爲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並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21

保密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時間】在【地點】簽署:

甲方:

乙方:【專業機構】

甲方因收購【目標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提供專業服務。爲保證收購事項的順利進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內的所有專業機構對於執業過程中所獲知的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執業準則對該等信息予以保密。爲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保密信息的範圍

爲本協議之目的,以下信息屬於保密信息:

甲方關於收購目標公司的計劃、進展情況;

收購的商業條件;

收購完成後關於目標公司的重整計劃、治理結構的調整方案;

參與收購的中介機構及工作人員;

關於目標公司的所有非公開披露信息;

收購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規章予以公開披露前,乙方獲知的與本次收購的有關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開的信息;

並非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或目標公司獲得,亦非來源於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過自行收集、研究而獲得的信息;

義務與責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獲得保密信息的途徑。乙方之僱員、附屬機構、分支機構的行爲均視爲乙方的行爲。

保密信息將由乙方以機密的方式持有並對待,並將不會被乙方用於除協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購外的其他方面,不過,基於以下兩種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給受聘於乙方並由於工作需要而知道這些信息的乙方的僱員和代理人,所有這些人都將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機密性質並將在乙方的指導下以機密的方式對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屬法律要求、主管部門要求或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爲介紹本身的業績,在任何場合提及參與本次收購,但乙方不得介紹任何未經公開的信息。

爭議解決

任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未能達一致,則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主動履行。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或)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乙方:(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

保密協議(技術類) 篇22

保密協議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鑑於

(A) 爲了使接受方能夠考慮參與項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雙方同意:

1.  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內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僱員和專業顧問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論是否採用書面形式、通過肉眼閱讀或機器閱讀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與項目或公司有關的技術、經營、管理、經濟、計劃、業務或財務性質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質的知識產權;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這些副本包括書面副本、在任何電腦中的儲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統的儲存。

(2)  “項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鑑於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僅以考慮和評估其本身參與項目的可能性爲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對所有保密信息保密,並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協議條款。

3.  保護和控制

爲了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應採取類似於爲保護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別是(但不僅限於)在實施此述義務方面,接受方應: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與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離;

(2)   建立和維持足夠的保護措施(包括公司不時提出的任何合理保護措施),以保護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經授權的接觸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電腦上使用、複製、轉移或儲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發生或懷疑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複製或披露,應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認和賠償

(1)   接受方承認其知曉任何對本協議的違反都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和損害。

(2)   如果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公司遭受或發生損失或損害,接受方應給予公司所有該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5.  知識產權

雙方承認,除了本協議所包含的以外,本協議未提供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於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6.  終止

(1)  當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條所述的考慮和評估,或如果接受方於任何時候決定不參與項目,接受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本協議也將立即終止;

(2)  公司可以於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協議終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將停止,並且接受方應於3天內,根據公司的如下選擇,處理接受方佔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將其交還公司;或

(B)  銷燬保密信息並向公司書面保證該銷燬;或

(C)  銷燬保密信息並允許公司目擊該銷燬

本協議終止後___年內,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義務將繼續有效。

7.  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兩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之任何爭議,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現行仲裁規則解決。

有鑑於此,本協議於開頭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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