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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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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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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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姓名:
│正面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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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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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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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1、財政覈撥□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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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政撥補□
│籍貫:
省
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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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費自給□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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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化管理□
│學歷:
│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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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資格或工人技術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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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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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成立文號: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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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證號:
│進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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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聘前職務:
│現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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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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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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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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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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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爲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爲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爲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羣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