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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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

先生/女士: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精選13篇)

根據你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爲;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前到(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不像轉正之後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複雜,此時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是認爲自己不適應工作的,也可以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勞動者)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營業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條款。

(一)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23日爲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爲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並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佈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後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爲管理規定》

(六)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5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期爲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甲方對乙方進行入職前的培訓,乙方參加考覈合格後進入兩週實習期,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聘,合格後進入試用期。

三、勞動紀律

詳見附表《公司考勤制度》並簽字確認。

四、勞動報酬

入職前培訓、考覈不合格者培訓期間無底薪。試用期底薪(基本工資) + 交通補 助 + 話費補助 +提成,基本工資:20__元 /月;交通補助:50元;話費補助:100元; 提成: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出差補助: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兩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 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 勝任工作的。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勞動關係的, 需提前一週提 交書面辭職報告待批准後離職。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 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勞動部《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本合同期滿,試用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六、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6

用人單位:

員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爲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爲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7

試用期勞動協議書(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試用期勞動協議書(二)】

甲方: (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協議書(三)】

編 號:

甲方: 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生產因素,需要各崗位人員,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

本合同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試用期勞動合同二. 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並承擔本崗位工作任務。

2.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並按合同規定和各崗位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

三. 勞動制度

1. 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 甲方發放各崗位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維護生產設備,搞好崗位環境衛生工作。

五. 工作任務和勞動報酬

1.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工作,完成甲方分配的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暫定乙方的崗位是 ,暫定崗位工資 元。如有需要,甲方有權調動乙方崗位和工資。

3. 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工資,即次月的28日發放。

4.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必須完成甲方交給的月計劃生產任務,按勞計酬。具體作息時間由各車間、部門自行調整。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乙方自覺自願加班,加班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報到生產部批准後在月工資中發放,不再另計報酬。乙方請假時,不計報酬。

5. 乙方對報酬存異議時,必須在次月提出,否則視爲認可。

6. 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的當月工資,甲方應按規定在次月28日發放。

六. 保險福利

1. 乙方因公受傷時,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2. 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按月代爲扣繳,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3. 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爲乙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4. 乙方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簽字、蓋印: 。

七. 教育與培訓

1.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

2. 甲方派人或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後,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三年,另附籤《培訓協議》。

八. 合同終止和解除及續訂及責任

1. 合同期滿時,合同即行終止。

2. 甲方拖延工資,未經乙方同意時,即行終止。

3.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合同解除。

4. 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公共形象時,合同解除。

5. 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6. 因乙方違反企業制度或違反法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

7. 甲方認爲乙方無法勝任甲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 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0. 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按企業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提出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附則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簽訂,簽字生效。

2. 對本合同有異議時,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解除或更改

3. 因部分職工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將不負責其各類保險費用,視爲自動放棄,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索取。

4. 乙方必須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任務。

5. 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並自願接受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

6. 乙方在進入甲方上崗後,必須認真學習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標準)。

7. 乙方因某種原因,請求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否則將視爲自動離職,放棄任何報酬。

甲 方: 乙 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期限爲: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爲: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爲: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爲: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計件單價爲: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9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爲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瞭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爲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目前,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爲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某些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6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爲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爲一,二者一樣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法立法中勞動者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1.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爲6個月。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築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麼技術含量,3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爲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等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就涉及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沒有必要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多次約定試用期。

3.爲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徵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爲一年以上。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問題上,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1.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爲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並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後達成的協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於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爲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勞動合同法對約定試用期的行爲進行了限定,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3.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

同期限裏。不管試用期之後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有其他承諾,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4.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衡。如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的用人單位爲了規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試用期爲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甲方對乙方進行入職前的培訓,乙方參加考覈合格後進入兩週實習期,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聘,合格後進入試用期。

三、勞動紀律

詳見附表《公司考勤制度》並簽字確認。

四、勞動報酬

入職前培訓、考覈不合格者培訓期間無底薪。

試用期底薪 + 交通補 助 + 話費補助 +提成,基本工資:元 /月;

交通補助:元;

話費補助:元;

提成: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

出差補助: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兩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 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 勝任工作的。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勞動關係的, 需提前一週提 交書面辭職報告待批准後離職。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 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 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勞動部《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本合同期滿,試用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1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_____

聯繫電話:_____

身份證號:_____

家庭住址:_____

風險提示:_____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______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爲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______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_______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民法典》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______月以上不滿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

2、勞動合同限一期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一)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爲__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爲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_______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_______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爲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爲的行爲,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爲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_______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商業祕密保護:

第二十條 競業限制:

第二十一條 服務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_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3

“試用期”是伴隨着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爲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因爲存在不籤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

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爲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後再籤也不遲,不試用怎麼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試用期一般是規定在勞動合同裏面的,如果在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那麼試用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該如何明確呢?發生爭議後該怎麼解決呢?所以,在試用期間就是要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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