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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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精選30篇)

文明 水平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誕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 拜託 代辦署理人 住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甲方 地點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 處事處

按照《中華 羣衆共和國 休息法》,甲乙 單方經 對等 商議 贊成, 志願 簽署本 條約, 配合 服從本 條約所列 條目。

1、 休息 條約 限期

第一條本 條約 限期 範例爲—- 限期 條約。

本 條約 見效日期—年–月–日, 此中試用期–個月。

本 條約——– 停止。

2、 事情內容

第二條乙方 贊成 按照甲方 事情 需求, 擔當— 崗亭(工種) 事情。

第三條乙方應 根據甲方的 正當 請求, 定時 實現 劃定的 事情 數目, 到達 劃定的 品質 尺度。

3、 休息 庇護和 休息 前提

第四條甲方 擺設乙方 施行—- 事情制。

施行 按時 事情制的,甲方 擺設乙方 逐日 事情 工夫不 超越八小時, 均勻每週不 超越四十四小時。甲方 包管乙方每週 最少 歇息一日,甲方 因爲 事情 需求,經與工會和己方 商議後 能夠 耽誤 事情 工夫, 普通 逐日不得 超越一小時,因 特別 緣故原由 需求 耽誤 事情 工夫的,在 保證乙方 身材 安康的 前提下 耽誤 事情 工夫 逐日不得 超越三小時, 每個月不得 超越三十六小時。

施行綜 算計算工時 事情制的, 均勻日 戰爭均周 事情 工夫不 超越法定 尺度 事情 工夫。

施行不 按時 事情制的,在 包管 實現甲方 事情 使命的 狀況下, 事情和 歇息休假乙方自行 擺設。

第五條甲方 擺設乙方加班的,應 擺設乙方 劃一 工夫補休或依法 付出加班 人爲;加點的,甲方應 付出加點 人爲。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 供給 須要的 休息 前提和 休息 東西, 成立建全 消費工藝流程, 訂定 操縱規程、 事情 標準和 休息 寧靜衛生 軌制及其 尺度。

甲方應 根據 國度或北京市 無關 劃定 構造 擺設乙方 停止 安康 查抄。

第七條甲方 賣力對乙方 停止政治 思惟、職業 品德、 營業 手藝、 休息 寧靜衛生及 無關規章 軌制的 教誨和培訓。

4、 休息 報答

第八條甲方的 人爲應 遵照 無功受祿 準繩。

第九條 施行 按時 事情制或綜 算計算工時 事情的的乙方爲甲方 事情,甲方 每個月–日以 貨泉 情勢 付出乙方 人爲, 人爲不低於–元, 此中試用 時期 人爲爲–元。

施行不 按時 事情制的 人爲 付出按—– 施行。

第十條 因爲甲方 消費 使命 不敷,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 包管乙方的月 米飯錢不低於—元。

5、保險福利 報酬

第十一條甲乙 單方應按 國度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 無關 劃定 交納職工養老、 賦閒和大病醫療 兼顧及 其餘社會保險 用度。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單方 消除、 停止 休息 條約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 無關 劃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 抱病或非因工 掛花,其病假 人爲、疾病 佈施費和醫療 報酬 根據—————— 施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 掛花的 人爲和醫療保險 報酬按 國度和北京市 無關 劃定 施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 供給 如下福利 報酬——————————————。

6、 休息 規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 服從甲方依法 訂定的規章 軌制: 嚴厲 服從 休息 寧靜衛生、 消費工藝、 操縱規程和 事情 標準; 敬服甲方的 財富, 服從職業 品德; 主動 參與甲方 構造的培訓, 進步 思惟 醒悟和職業 妙技。

第十六條乙方 違背 休息 規律,甲方可 根據本 單元規章 軌制, 賜與 規律 處罰,直至 消除本 條約。

7、 休息 條約的 變動、 消除、 停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 條約所 根據的 法令、行政 法例、規章 發作 變革,本 條約應 變動 相干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 條約所 根據的 主觀 狀況 發作 嚴重 變革, 以致本 條約 沒法 實行的,經甲乙 單方 商議 贊成, 能夠 變動本 條約 相干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 單方 商議 分歧,本 條約 能夠 消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 以下 情況之一,甲方 能夠 消除本 條約:

1.在試用 時期,被 證實不 契合 任命 前提的;

2. 嚴峻 違背 休息 規律或甲方規章 軌制的;

3. 嚴峻 瀆職、 兩袖清風,對甲方 長處 形成 嚴重 損傷的;

4.被依法 追查刑事 義務的。

第二十一條 以下 情況之一,甲方 能夠 消除本 條約,但應 提早三 旬日以書面 情勢 告訴乙方:

1.乙方 抱病或非因工 掛花,醫療期滿後, 不克不及 處置原 事情也 不克不及 處置由甲方另行 擺設的 事情的;

2.乙方 不克不及勝任 事情, 顛末培訓 大概 調解 事情 崗亭,仍 不克不及勝任 事情的;

3. 單方 不克不及 根據本 條約第十八條 劃定就 變動 條約 告竣 和談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 接近 停業 停止法定 整理 時期 大概 消費 運營 發作 嚴峻 艱難,經向工會 大概 部分職工 闡明 狀況,聽取工會 大概職工的 定見,並向 休息行政 部分 陳述後, 能夠 消除本 條約。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 以下 情況之一,甲方不得 根據本 條約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停止、 消除本 條約:

1. 抱病或非因工 掛花、在 劃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任務兵復員 入伍和 建立徵地農轉工 職員 初度 參與 事情未滿三年的;

4. 任務服兵役 時期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 掛花,醫療 閉幕,經市、區、縣 休息 審定委員會確認 完整或 部門 損失 休息 才能的,按——- 打點,不得 根據本 條約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消除 休息 條約。

第二十五條乙方 消除本 條約, 該當 提早三 旬日以書面 情勢 告訴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 以下 情況之一,乙方 能夠隨時 告訴甲方 消除本 條約: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 要挾 大概 不法 限定人身 自在的 手腕 自願 休息的;

3.甲方 不克不及 根據本 條約 劃定 付出 休息 報答 大概 供給 休息 前提的。

第二十七條本 條約 限期屆滿,甲乙 單方經 商議 贊成, 能夠續訂 休息 條約。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 牢固 限期 休息 條約的,乙方離休、退休、 在職及 滅亡或本 條約 商定的 消除 前提 呈現,本 條約 停止。

8、經濟 抵償與 補償

第二十九條 以下 情況之一,甲方 違背 息爭除乙方 休息 條約的,應按 以下 尺度 付出乙方經濟 抵償金:

1.甲方 剝削 大概 無端拖欠乙方 人爲的, 和拒不 付出乙方 耽誤 事情 工夫 人爲 報答的,除在 劃定的 工夫內全額 付出乙方 人爲 報答外,還需加發 相稱於 人爲 報答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 抵償金;

2.甲方 付出乙方的 人爲 報答低於本市最低 人爲 尺度的,要在補足低於 尺度 部門的同時, 別的 付出 相稱於低於 部門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 抵償金。

第三十條 以下 情況之一,甲方應 按照乙方在甲方 事情年限,每滿一年發給 相稱於乙方 消除本 條約前十二個月 均勻 人爲一個月的經濟 抵償金, 至多不 超越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 商議 分歧,甲方 消除本 條約的;

2.乙方 不克不及勝任 事情, 顛末培訓 大概 調解 事情 崗亭,仍 不克不及勝任 事情,由甲方 消除本 條約的。

第三十一條 以下 情況之一,甲方應 按照乙方在甲方 事情年限,每滿一年發給 相稱於本 單元上 年代 均勻 人爲一個月的經濟 抵償金:

1.乙方 抱病 大概非因工 掛花,經 休息 審定委員會確認 不克不及 處置原 事情,也 不克不及 處置由甲方另行 擺設的 事情而 消除本 條約的;

2. 休息 條約訂 馬上所 根據的 主觀 狀況 發作 嚴重 變革, 以致本 條約 沒法 實行,經當事人 商議 不克不及就 變動 休息 條約 告竣 和談,由甲方 消除 休息 條約的;

3.甲方 接近 停業 停止法定 整理 時期 大概 消費 運營 情況 發作 嚴峻 艱難, 必需 淘汰 職員的。

以上三種 狀況, 假如乙方被 消除本 條約前十二個月的月 均勻 人爲高於本 單元上 年代 均勻 人爲的,按 自己月 均勻 人爲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 消除本 條約後,未按 劃定 賜與己方經濟 抵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 抵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 抵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 付出 分外經濟 抵償金。

第三十三條 付出乙方經濟 抵償時,乙方在甲方 事情 工夫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 尺度發給經濟 抵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 抱病 大概非因工 掛花,經 休息 審定委員會確認 不克不及 處置原 事情,也 不克不及 處置由甲方另行 擺設的 事情而 消除本 條約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 年代人均 人爲六個月的醫療 補貼費,患 沉痾和絕症的還應 增長醫療 補貼費,患 沉痾的 增長 部門不低於醫療 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 增長 部門不低於醫療 補貼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 違背本 條約 商定的 前提 消除 休息 條約或 因爲甲方 緣故原由訂立的 有效 休息 條約,給乙方 形成 損傷的,應按 喪失 水平 負擔 補償 義務。

第三十六條乙方 違背本 條約 商定的 前提 消除 休息 條約或 違背本 條約 商定的 守舊 貿易 機密 事變,對甲方 形成經濟 喪失的,應按 喪失的 水平依法 負擔 補償 義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 消除本 條約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 領受的 職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 領受費。其 尺度爲:——————————————–。

9、 休息爭議 處置

第三十八條因 實行本 條約 發作的 休息爭議,當事人 能夠向本 單元 休息爭議 調整委員會 請求 調整; 調整 不可,當事人一方 請求仲裁的, 該當自 休息爭議 發作之日起六 旬日 外向———— 休息爭議仲裁委員會 請求仲裁。當事人一方 也能夠 間接向 休息爭議仲裁委員會 請求仲裁。對 判決 不平的, 能夠向 羣衆法院提 告狀訟。

10、 其餘

第三十九條甲方 如下規章 軌制———————————-作爲本 條約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 條約未盡 事件或與 此後 國度、北京市 無關 劃定相悖的,按 無關 劃定 施行。

第四十一條本 條約一式兩份,甲乙 單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印)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 拜託 代辦署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鑑證 構造( 蓋印)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僱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教師用________元作爲押金。

3.需要辭職的,需前一個月向學校負責人打招呼,否則扣除押金。

4.需要請假的,需提前向負責人打招呼。

爲了杜絕月月都有請假現象,現制定一月內有請假一次月底扣除________元工資。

需要請假的請及時與家長溝通並進行調課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人民幣/月的授課報酬;甲方按月支付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以及甲方權利

1、給學生授課必須準備教案以及有關課程規劃,不得隨意進行課程;課堂做好回課、新課、預習工作。

2、按時上課、按點下課、不得提前下課以及推遲上課。

一經發現扣除本節課全部工資。

3、上課必須認真對待,教法新穎能吸引學生,不得使用老一套教法,強行要求學生學習以及敏感語言“笨、慢、錯了等”推薦鼓勵、讚美教學法。

4、佈置作業要合理,並且要求佈置課前預習作業,佈置的作業必須在課前回訪。

5、對學生進行考勤,對每節課沒來學生必須做好電話回訪工作。

對缺勤的學生安排適當時間進行補課;6、有組織課堂紀律管理的能力,決不允許課堂中學生亂跑現象。

維持課堂紀律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學生如有突發意外情況的,乙方應及時和本中心負責人或家長聯繫並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7、保證教學質量的提升,學期末組織考試以及考級。

經常主動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繫,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生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嚴格遵守,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

8、乙方除特殊事由不得隨意請假。

如特殊事由不能按時間上課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9、乙方應做好教師本職工作,不得有違法行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合同。

乙方違法行爲以及人身安全問題與甲方沒有關係。

10、乙方試聽學生按報名費用5%提成。

試聽未成功的不發放工資。

工資按課時記錄填寫爲標準,不見課時記錄單不予以發放工資。

11、提前10分鐘到校備課。

不得踩點上課。

教學進度隨時記錄,不得進度太慢。

12、絕對不允許挖學生情況,負責扣除押金。

第四條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五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

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____日內(含____日)書面答覆對方;____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爲員工。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後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設備、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甲方應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爲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爲7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鑑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鑑證人員:

訂立時間:鑑證時間: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5

企業名稱(蓋章):

經濟類型: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職工人數:

甲方 乙方:

企業首席代表:職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第一章總則

爲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企業與工會代表(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企業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單位行政應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平等協商中,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爲,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對方協商代表。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一條 本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本單位杜絕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並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二條 本單位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於 年。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職工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勞動者辦妥續訂手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除職工不願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規定。

第四條 本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五條 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

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本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並隨着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 本單位於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單位則應提前支付。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八條 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單位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本單位提出增資要求,單位要予以明確答覆。

第九條 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本單位對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每週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週的 。因生產需要對某工種不能實施以上標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告知職工。

第十一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種、崗位的職工,單位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二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工會協商後,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三條 本單位對連續工作 年以上的職工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規定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經部門領導批准後,視爲其已提供正常勞動。

第五章保險與福利

第十四條 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工會協助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單位應創造條件,爲職工提供集體福利,並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單位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實施。

第十六條 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 %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工會協助單位合理安排使用,工會應當協助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條 單位應逐步改善並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八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九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於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條 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 單位對 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工會發現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應建議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二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

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 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 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二十四條 單位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單位對危及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爲進行懲處。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五條 單位應與工會就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特殊保護進行平等協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級別以上的接塵、有毒、高空、冷水,高溫、低溫等作業,以及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渡、礦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業。

第二十七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必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取得《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持證上崗。

第二十八條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在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十八週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超過半年,各進行一次體檢。

第八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並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條 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和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度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一條 本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會有權協助並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單位應按年度向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 工會應組織或協助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餘時間學習,並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獎懲

第三十三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與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覈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審議通過,並向全體職工公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 單位對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五條 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單位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後,製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爲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單位應當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單位因破產、兼併、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 ;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四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本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二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備案後生效,單位與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 工會(蓋章):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公司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爲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公司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公司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

(6)所得稅或個人收進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職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公司並徵得公司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國家法定公衆假期,如因業務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該法定假日前後六十天內補放。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 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爲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貿易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

(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十天薪酬爲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爲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用度。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用度。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貿易祕密,包括甲方的供給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爲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 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公司的一切物品、證件、文件及有關資料及其複印件交回公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爲重,不得對外泄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爲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籤 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公司員工勞動合同書,合同範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書》。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爲(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______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_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爲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______月,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錄用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酒店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爲___酒店的員工。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酒店的服務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5.工資每月發放一次,定於10號發放。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員工享有本單位合同工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必須承諾保守酒店機密。

第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考察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一定數額的培訓費,其標準爲每滿一年按培訓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第七條:本合同未明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履行過程中協議補充條款或變更。

第八條: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若產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籤): 乙方(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便於甲方投資經營的_______商場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爲該店的營業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於甲方經營的__________商場內從事營業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按乙方所在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五、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爲: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通訊費+交通費+社保福利共計____元。

六、如乙方未辦理社保卡,甲方有權代扣代交。

合同期內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後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七、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員工所在商場的專櫃,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專櫃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八、規章制度

《營業員手冊》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公司按本條1、項第b、第c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7、甲方貨品從乙方所在商場撤櫃,失去銷售場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一、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二、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爲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爲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三、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就業申請書》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爲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場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爲。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7小時,每週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爲嘉獎、記功、晉級、評爲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爲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爲甲方考覈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爲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2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天),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民法典》條款規定:

第一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名稱: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乙方對甲方公司情況、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形式:自20X年1月5日起至20X年1月4日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重慶市璧山縣建設賓館3層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教師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覈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作級別,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條(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有關報酬依據《勞動法》及甲方內部管理制度辦理。

第五條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見附表1、2。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工資待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七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如下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如出現如下情況之一,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除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並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終止與其他僱主訂立的勞動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於其他僱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方面有隱瞞、造假、虛報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凡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甲方有關資料(含複印峻、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擅自傳播和複製(拷貝)甲方有關資料,離職時未歸還所有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屬於未能保守商業祕密的行爲。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詳細瞭解員工手冊內容,承諾嚴格遵守。乙方累計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視爲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雙方確認造成甲方損失1000元以上的爲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民法典》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爲未及時;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4.因違反《民法典》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2.乙方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才能支付。乙方工作交接未辦結的,無權領取經濟補償。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和文件,以確保甲方能夠及時爲乙方辦理轉移手續。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乙方未辦理完畢前,甲方可以暫時不爲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第九條競業限制條款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並保證兩年內不在璧山縣行政地域範圍內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業已獲得公司的相關文件,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及以後頒佈或修訂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需要對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_________》)中的相關音樂作品進行錄製或重新錄製;

2.由於乙方具有錄製音樂作品的相關經驗,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參與音樂作品的錄製,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參與錄製的音樂作品包括以下內容:

1.電影片頭音樂;

2.電影片尾音樂;

3.電影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的其他相關效果音樂。

第二條錄製角色

乙方在音樂作品的錄製過程擔任的角色爲_________。

第三條錄製時間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錄製,該日爲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四條錄製成果的交付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錄製日程完成音樂作品的錄製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其錄製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錄製作品,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於接到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覈並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視爲甲方對錄製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覈認爲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爲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覈認爲音樂作品錄製成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錄製成果進行修改或潤色並將錄製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爲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第五條定金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爲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六條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酬金¥_____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其餘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於音樂作品錄製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爲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爲 職位,工種爲 ,乙方應經過30天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做滿30天可獲得試用工資,未滿30天者自動放棄試用工資。

(二)實習期滿但不能獨立操作、且沒有合適崗位調整由車間負責人直接辭退。

(三)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爲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經甲方考覈合格,正式轉爲正式員工。

(四)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進廠工作實習試用期間男工:2500/月、女工:2100/月。轉爲正式員工後,執行計件工資或崗位工資。

(三)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爲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本廠職工在職在崗工作滿一年以後,享受工齡補助每人50元/月。

(四)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二)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三)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五)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六)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提供乙方各項保險福利。(由乙方工齡長短決定甲方負擔的費用多少)

(三)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員工宿舍全部配備空調,雙職工提供夫妻房。

(四)節假日甲方開放棋牌室等娛樂設施。

(五)在員工宿舍不可以用任何電器。

第五條 解除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甲方可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三)乙方因工負傷,正在進行治療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四)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①工作未滿半年,自願辭職或者被辭退的員工扣相應培訓費 500元;服裝費100元/套,以及相應的罰款(熟練工入廠不扣培訓費)。

②工作滿半年但未滿一年的職工自願辭職或者被辭退只扣培訓費以及相應的罰款。

③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辭職或者辭退只扣相應的罰款

④以上辭職辭退人員扣除相應的費用後剩餘工資隨同車間職工一起按月發放。在職期間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廠規廠紀的職工,公司將辭退,情節嚴重的將呈送司法機關。

第六條 合同的實施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半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解釋權歸甲方。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經營出現困難即將註銷,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 甲乙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20xx年5月31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爲20xx年5月31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 甲方同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叄萬伍千元整(¥ 元),除此之外,再另行支付乙方一次性補助金人民幣壹拾壹萬伍千元整(¥ 元),兩項共計補償乙方

(¥ 元)。

4. 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20xx年5月3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爲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於20xx年5月3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

6. 本協議書經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20xx年5月31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日期: 日期: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試用期爲一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在試用期間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錄用標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和要求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暫時安排的 從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鑑於甲方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甲方可以適時、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區域,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調動安排。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服從甲方對其工作成果的監督、考覈等處理,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二)因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爲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在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將根據考勤記錄安排乙方補休同等時間或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政府有關薪資管理規定和乙方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的薪資標準爲: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爲 元/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覈轉正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員工手冊》和《員工績效考覈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考覈,乙方如果連續兩個月績效考覈不合格,甲方有權對其做出再培訓或調崗安排。如經培訓或調崗後考覈仍不合格的,則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降薪、降職和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二)甲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工資並按月發放,發薪日期定爲每月15日,逢節假日時將順延。

(三)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和考覈制度合理調整乙方工資。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據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閱知並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的約束。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按時優質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離職時應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足額賠償。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終止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協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的行爲,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爲。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甲 方(蓋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或代理人:

簽章日期: 簽章日期: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19

協議編號:

當事人雙方:

甲:

(住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乙(員工):

(住址、郵政編碼、電話、身份證號)

鑑於

乙原爲甲合同制職工,合同期限爲__年,現因__原因,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 甲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及金額如下:

(2)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甲的商業祕密尚未公開,且乙負有保密義務,甲支付給乙保密費的標準及金額如下:

(3)協助乙辦理保險關係轉移、黨團關係接續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一切手續。

第二條 乙的義務

(1)乙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之前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則仍應對原協議予以遵守;

(2)乙不得爲其他有損甲利益的行爲;

(3)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的所有物品。

第三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要求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四條 其他

從簽訂本協議起,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蓋章) 乙:(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爲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覆行。

二﹑工作內容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並認真執行和完成生產任務。

三﹑工作時間

每天12小時,半月輪班,無固定休息日.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經雙方商定爲每月___元。

2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的規定。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完 成(工作)任務情況,與乙方約定每月工資___元(已含加班費).伙食補貼__元. 甲方於次月_25_日發放工資。

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 經甲﹑乙雙方協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本單位制訂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依法賠償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內的經濟損失(賠償損失一個月工資);

2乙方違約,應承擔的責任:對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或乙方違反保守商業機密的約定,應按國家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或造成其它嚴重後果的,還應承擔其它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及考覈目標A、月基本工資:________元/月B、崗位補貼:________元/月C、業務提成:

1、實際完成量≤月目標量75%,按照___%計算提成;

2、75%月目標量?實際完成量≤100%月目標量,按照___%計算提成;

3、實際完成量>月目標量100%,按照___%計算提成;補助:(1)餐補:________元/月;(2)車補________元/月;(3)電話補助:_______元/月。

(3)個人業務或者部門業務中包含特殊客戶的,此部分提成按正常業務計算,但每月必須有客戶簽字蓋章確認的對賬單作爲憑證。

(4)由於個人失誤導致公司蒙受損失的,損失部分由個人承擔___%,直接上司承擔___%,公司承擔其餘___%;損失部分在次月發放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一季度考覈一次,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發工資或提成,完成任務後按等級提取業務提成、工作滿一年後無損害公司利益行爲,享受基本養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險。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覈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間本人爲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乙方連續___個月(季度、年)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的;(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1)在試用期內;(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覈。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自合同簽訂期滿一年後,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3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爲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爲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覈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爲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爲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爲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 6週歲至未滿 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認爲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爲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爲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爲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4

廣東省外來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常住戶口地址:

屬於: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手冊》號碼:

《外來人員就業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 年_ 月_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 ,保健食品費:_ 。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 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爲每月(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爲 元,休息日爲 元,平日爲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爲每月 元至 元。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 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用。 甲方每月 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爲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爲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第四款第(1)、(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

如屬違紀或本人願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並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城鎮戶口的,保險關係予以保留;農村戶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後,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爲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 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人:(簽章)

簽證機關:(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____________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____________

(一)計時或崗位工資,工資額爲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爲____元/月。

(二)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爲______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培訓,不得上崗作業。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培訓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6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正式勞動合同範本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_______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_______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2、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3、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4、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6、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五、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六、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七、 勞動爭議處理

1、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八、 其他規定

1、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爲已送達。

2、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 下列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7

甲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村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

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元。

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146-20)。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籍貫: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一、合同條件:________

1、凡自願在本賓館工作,年滿18歲以上,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

2、簽訂本合同前須崗前培訓合格,試用期爲_____個月。

3、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二、工資待遇及福利:

1、工資標準爲既定標準,根據崗位的不同及個人表現享有崗位補貼,工齡補貼及獎金。

2、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

3、員工簽訂合同以後賓館將爲其繳納養老保險金,不願繳納養老保險的員工賓館將資補貼的形式發放給個人。

三、合同終止及辭職:

1、合同期滿後,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籤合同視爲原合同的延續酒店員工聘用勞動合同範本酒店員工聘用勞動合同範本。合同期滿後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賓館,否則視爲違約。

2、凡經考覈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賓館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3、工作期間,屢次違返賓館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合同;工資獎金一併扣除。

4、賓館員工當保守賓館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酒店員工聘用勞動合同範本文章酒店員工聘用勞動合同範本出自

本合同一式兩份,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違反,均可依法起訴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29

本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年日到期,若您願意繼續遵守我公司《員工手冊》、一體化管理規定、現行制度規定並繼續努力工作,公司將同意與您續簽勞動合同。

薪資標準:基本工資元/月,薪資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或提高,加班費以基本工資爲基數進行計算,其他參照公司現行的一體化薪資管理規定和其他相關制度;

特殊情況:根據相關規定,若您已經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選擇欄如下:

□放棄無固定期限合同,從公司規定簽訂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

本人簽字欄:請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給公司書面回覆,逾期將視爲您不同意續約,本公司認定合同到期日爲雙方勞動合同解除日,將爲您辦理相關合同終止手續,一切後果您自己承擔。

通知單位(蓋章):

時間:

被通知人(簽字):

時間:

勞動合同續訂通知書(回單)

蘇州 公司:

本人願意與公司續約,願意遵守服從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本人希望與公司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同意公司規定的續約期限 爲 年

合同到期單位可以終止與我的勞動關係。

本人不願意與公司續約,原因如下:

被通知人(簽字):

北京市市區員工勞動合同 篇30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

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 元。

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

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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