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勞動合同範本(通用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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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通用29篇)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範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爲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雙方根據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確定乙方崗位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爲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爲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爲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6.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7.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7.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7.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7.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者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未滿3年的;

8.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要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章 經濟賠償及違約金

1、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依法裁員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超過半年者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半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同時對於簽訂敬業協議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經濟補償外,另需補償乙方敬業工資。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爲乙方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乙方應爲甲方服務5年。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服務期爲履行部分每滿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訓費用作爲違約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九章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害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民事訴訟權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安排人員接替。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都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監

籤 約 須 知

1、 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並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 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準確。合同中凡需雙方切商的,經協商一致後明確填寫在空格內;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提供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5、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6、 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 按照國家就業准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8、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出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9、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勞動者簽訂違背其意願的勞動合同。除約定服務期和 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應由勞動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爲保管。

11、甲乙雙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的內容和範圍、權利義務保密期限、違 約責任以及競業限制另行簽訂專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_年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爲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爲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I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不繼續在甲方工作,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佔用單位的財物和信息資料。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電話:

註冊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 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_ _年_ _月_ 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時間爲 個月,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設計部和市場部簽單設計提成爲 %。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其他待遇:每月工作餐補150-200元不等。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共5頁,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爲(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三)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崗。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基礎上,雙方可協商續訂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調換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如雙方對工作內容的調換或工作地點變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本合同自然解除.因本條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後,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

(二)款、

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向乙方發放補償金。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如乙方的職務、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資作出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相應規定自行繳納。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____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之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五)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或生產工具的,依市場價格作出賠償。

八、合同變更除合同

第二條約定內容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項下其它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並在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標準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範本《標準勞動合同》。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培訓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熟練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實際能力和甲方需要重新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三、 工作時間

第六條 甲方實行全年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他工作和休息時間根據生產、銷售實際情況統一調整工作和休息時間。

四、 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時間及其他待遇

第七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基本工資不低於同年餘杭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乙方熟練期的工資發放形式和發放時間按下列第 條確定:

(一) 乙方從事記件類各崗位工作的,其報酬分配按記件工資加獎金計發,當月工資次月月底發放;

(二) 乙方從事行政管理、後勤、銷售、特殊工種等月薪制工作的,月基本工資不低於同年餘杭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當月工資於次月月底發放。

第九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合同期間,甲方視乙方的工作業績和技術熟練程度,調整乙方的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乙方繳納部分,可由甲方在其基本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患有職業病,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 勞動紀律、獎懲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獎懲按本企業職工獎勵條例執行。

六、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第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 本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提供錄用相關的證書、身份證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爲虛假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三) 乙方因參軍、升學等正當理由,並出具相關證明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指遷移、兼併、分立、合資、轉資、轉產、進行改造及本合同所約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歸還辦公用品、宿舍鑰匙等甲方物品工具、未向甲方繳納應繳費用及未按甲方要求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等,不得依據前條款規定解除本合同。包括合同期滿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二十條 乙方從事管理、銷售、設計、研發、採購或質檢等崗位,接觸、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解除本合必須提前六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相應脫密措施。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應該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否則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的;

(二) 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退休、退職的;

(四) 乙方違反《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被甲方開除、除名的;

(五)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 甲方自行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

七、保密守密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不將在工作中、生產職責範圍內接觸的甲方的祕密(銷售價格,銷售策略,供應商信息及價格,經銷商信息財務數據等均爲甲方機密),以及相關資料、信息載體(包括涉及甲方祕密數據、圖表、表格、文件、說明書、磁盤、光盤、錄像錄音帶、照片底片、電子郵件、信件等信息)帶離或私自摘抄、記錄、複製據爲所有,也不讓無關人員接觸到和了解、獲取甲方祕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調離崗位或與甲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時,無條件書面移交上述資料及屬甲方的物品(含資料複製品),並經甲方確認簽字生效。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調離崗位或與甲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及其他協議後三年內仍履行上述義務,不泄露、不利用甲方的祕密及相關資料、信息載體在生產同類產品的其他企業參與開發、生產、銷售與本企業相同相似的產品項目。

八、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 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守密責任,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由甲方出資安排乙方培訓而合同期限約定服務期未滿,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甲方已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直接培訓費、培訓場租費和受訓人員有受訓期間的差旅食宿費及培訓期間的工資)等等;如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則培訓費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一條 乙方因第十六條第(二)款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由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外,並按甲方損失的2倍支付甲方賠償金,情節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在簽訂此《勞動合同》後,視爲乙方已知悉甲方的相關制度(考勤制度、員工守則、考覈制度、獎懲制度等)

2.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3. 未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4. 一切違反廠規廠紀的行爲,均按廠規廠紀處罰。

十、 其他

1、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 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 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7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爲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版勞動合同下載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 ______ ___ ____

(2)工作經驗:

(3)文化程度:

(4)其他條件: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簽訂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 個月爲試用期。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_ 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標準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乙方實行實行 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 __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二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質量、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爲扣繳。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制度。

第二十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職業道德、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工作要求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爲止。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爲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爲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爲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條《職位說明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本地區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遵守本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20 月日止,爲期年。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擬續簽本合同時,均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則自動終止;否則,合同期滿後15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簽本合同。

2、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需要,聘任乙方擔任 職務,嗣後的工作、工資、福利、考覈、升遷、調職、獎懲、免職等,均依以甲方的有關規定爲準,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市場變化,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職務和工資、福利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

1、 甲方工作時間的安排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性質的不同,實行三種工作時間:

① 在上海公司本部上班的,實行每天固定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進行加班,累計每月不超過36小時。如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款規定限制。

② 屬顧問類工作崗位的,不在固定地點上班或公司允許可以在家完成工作的,無固定工作時間限制,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爲準,個人掌握工作時間安排。

③ 屬項目外派工作崗位的,工作時間以遵守項目合作單位的工作時間安排爲主,但根據工作需要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即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長短均視爲正常情況。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但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工作性質要求,需要節假日加班或串休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第四條:勞動報酬

1、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時,按甲方制定的現行工資制度並參考上海市同行業的相關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乙方每月的崗位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元。

2、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和性質的不同,對於單獨承擔項目開發、研究、外派工作的,甲方另付津貼、補助及獎金,標準按照甲方制定的現行工資制度確定或根據項目收益單獨確定。

3、在合同期內,甲方的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甲方可根據變化情況和新崗位相應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保證乙方所得的勞動報酬不低於本地區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有薪休假權利時,休假期間甲方發放崗位基本工資。

5、乙方在合作項目任職期間,享受公司規定所設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若因調離或項目合作終止而暫時待崗的,則只享受崗位基本工資。

第五條:甲方的責、權、利

1、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完成工作的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2、甲方必須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3、甲方必須按國家及公司規定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辦理相關保險。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評價,決定獎勵或處罰。

第六條:乙方的責、權、利

1、 乙方應履行爲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3、 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各項正當權益。

4、 乙方有權享有甲方公司規定可以享有的各項福利待遇。

5、 乙方享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第七條: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明確告知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如自願遵守,應在甲方關於規章制度的書面文件上簽字認可。甲方如對內容進行修改,應將修改後的規章制度主動告知乙方,乙方應在修改後的規章制度上簽字認可。

第八條:保密及競業協議條款

甲乙雙方須簽訂《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乙方須無條件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保守甲方的專有技術、管理模式、商業信息及資料的祕密,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解除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認爲乙方在試用期內的表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③ 乙方出現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爲。

④ 乙方因觸犯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 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有區(縣)級以上醫院的鑑定證明,在規定的醫

②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 乙方受聘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④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財務狀況惡化,確須裁員或甲方宣佈解散,在履行法定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

3、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 在試用期內的。

②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④ 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況外,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 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雙方應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十條: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的,在此期間如乙方主動離職,乙方需將前述費用全額返還甲方,並按照剩餘服務年限乙方最後工作崗位工資的崗位月基本工資標準的3倍對甲方進行經濟補償。

2、 甲方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無任何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甲方需按照

3、 因乙方工作不勝任,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則須將乙方在甲方的最後工作崗位最後一個月的應得收入一次性付清,不得剋扣。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條款進行變更,必須在15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協商不成,則原合同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投訴解決;調解無效時,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法律效力

1、 本合同的有效性由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定。

2、 本合同被確認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雙方繼續履行有效部分。

3、 本合同未列入的其它事項,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現行規章制度辦理。

4、 本合同條款中與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依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辦理。

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並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甲方同意接收乙方爲其工作,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概念

第一條 除非根據上下文有其他解釋,否則本合同的下述用詞具有其所給出的含義:

“本合同” 指本甲方和乙方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勞動合同書》。

“乙方崗位” 指本合同第七條指明的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根據第九條的規定進行調整後的乙方的工作崗位。

“崗位” 指甲方向員工提供的工作職位。

“崗位調整” 指甲方安排乙方從一個工作職位轉移到另一個工作職位。

“崗位聘用” 指甲方確認乙方可以在某一具體崗位開展工作。

“待崗” 指乙方脫離本合同項下的乙方崗位,但與甲方仍存在本合同規範下的勞動合同關係的狀態。

“固定工資” 指乙方的技能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

“工資性收入” 指乙方的技能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之和。

“技能工資” 指由乙方所具有的資歷和知識技能水平,包括工齡、學歷和職稱三個因素確定的乙方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 指根據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崗位的勞動特點與工作價值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

“績效工資” 指根據乙方的超額勞動成果而確定的乙方的貨幣收入,由季度績效工資和______年底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試用期及應屆畢業生實習期不發放績效工資。

“總經理獎” 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某一______年度內的工作中或在某一項目或某一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時,由總經理提名、他人推薦或乙方本人申請,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對乙方給予的獎勵。

“最低工資標準” 指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聯合頒發的______勞社資發____________號文《關於調整__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中規定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即每小時不低於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不低於___________元人民幣及將來北京市對該標準可能作出的任何修訂。

“集團公司” 指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商業祕密” 指以口頭、書面、圖形、機器可識別等爲表現形式的、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甲方祕密級別以上的文件和甲方在管理和運作企業過程中形成的技術信息和經營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下列:

(一)公司戰略規劃及年度和月度各種經營計劃;

(二)董事會和辦公會會議記錄和決議等;

(三)各種流程信息;

(四)財務報表、稅務資料等各類財務信息;

(五)規章制度、人事資料、工資結構、培訓計劃等各類管理信息;

(六)客戶信息、報價資料、原材料(產品)進貨渠道、交易記錄、合同、市場調研報告等;

(七)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有關管理、營銷、業務流程等方面的商業信息。

“辦公場所” 指甲方的註冊地址內的辦公區。

第二章 適用法律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____________市頒行的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列明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保證

第三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如實說明_______崗位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資、勞動條件、社會保險等情況;乙方保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如實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職業技能和身體狀況等證明。

第四條 甲方承諾並保證,甲方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有完全行爲能力簽訂並履行本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的受聘不違反乙方的其它合同或法定義務。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六條 本合同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始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無固定期限合同除外),除非根據本合同條款的相關規定被提前終止。

第五章 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八條甲方依《考覈管理辦法》和《員工考評管理細則》對乙方設定的季度考覈和年度考評標準對乙方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效力的約束力。

第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或對乙方進行季度考覈或年度考評的結果,對乙方進行崗位聘用、崗位調整、職務升降、輪崗、待崗、獎懲及培訓等各項人力資源管理。

第六章 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

第十條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如甲方安排乙方節假日加班,應按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執行政府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乙方有權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定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病假、年假、產假等休假。乙方請示休假應根據甲方有關請假制度所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甲方應提供給乙方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提供適宜乙方開展本職工作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十三條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應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乙方認可甲方在辦公場所對乙方有進行監督或檢查的權利。

第七章 勞動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按照統一制訂的《薪酬管理辦法》和《考覈管理辦法》向乙方支付工資。

乙方的勞動報酬採取組合工資制,包括技能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總經理獎和福利五個部分。乙方的固定工資爲每月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資:

(一)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二)甲方代扣代繳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三)因乙方缺勤或違紀,按規定應予扣除的金額;

(四)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經乙方要求,甲方應將代扣代繳明細及相關部門出具的收款憑據提供給乙方。

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的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應超過乙方當月工資性收入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性收入部分低於____________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六條 甲方每月5日前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固定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季度績效工資根據對乙方進行季度考覈的結果,在下一季度月內平均支付;年底績效工資根據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評的結果,在下一______年度前________月內支付。

甲方可於每年從乙方的績效工資中扣除一定的比例作爲領導責任風險保證金滾存,待乙方離任審計完成後,一次性支付。

乙方在任期內出現下列情況時,風險保證金不予支付:

(一)嚴重違反甲方公司管理規定或觸犯黨紀國法;

(二)工作出現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

(三)自動離職,給甲方帶來一定損失;

(四)離任後,責任沒有完全消除,對事故的出現仍須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七條 工資應支付給乙方本人。乙方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乙方的親屬或委託代理人代領。

工資以撥入乙方銀行個人工資帳戶的形式支付。

甲方在支付工資時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乙方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八條 甲方可根據甲方效益與發展情況或乙方學歷、職務、崗位、考評結果等的變動情況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但包括乙方待崗期間在內,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應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章 保險、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有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支付應由甲方繳納的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等社會保險費。

甲方還應按照《薪酬管理辦法》等甲方規章規定中對應乙方層級的費率標準爲乙方提供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給付勞動保費、報銷固定和移動電話費和准予帶薪休假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的規定及甲方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時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的規定及甲方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或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乙方履行崗位職責時,應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九章 培訓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培訓管理辦法》和《員工職業生涯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員工職業培訓、選派集團公司培訓等涉及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並對乙方進行專業開發及提高核心領導能力等職業生涯教育。

第二十四條 接受甲方的出資進行培訓時,乙方除應按照《培訓管理辦法》

履行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費用報銷等規定外,並應在甲方提出要求時,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書,進一步明確雙方在培訓期間及培訓完成之後的權利和義務。培訓協議書生效後即成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訓協議書的內容如與本合同的規定有不一致之處,以培訓協議書爲準。

第十章 勞動紀律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履行包括但不限於如下的義務: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愛護甲方財產,自覺維護甲方整體利益和形象;

(二)按照甲方的企業經營目標全心全意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並積極配合甲方對乙方和其他員工進行的季度考覈和年度考評工作;

(三)響應甲方的安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政治思想、管理、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思想修養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七條 甲方認爲乙方違反了勞動紀律,可以在對乙方進行違紀調查期間,取消乙方崗位、暫停績效考評和延遲支付工資。如調查證明乙方的確違紀,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調查證明乙方沒有違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因調查而延遲支付的工資並恢復乙方崗位。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依據下列情形變更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二)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時,本合同繼續有效並由繼承甲方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但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相應變更本合同的用人單位名稱;

(四)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五)乙方崗位變動、職務升降、被外單位借用、上學、脫產培訓或提前退養時,本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可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從事與甲方無關的牟利活動的;

(六)在本合同第三條項下,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條項下,向甲方提供虛假承諾與保證的;

(七)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探親、訪友、旅遊、出差逾期不歸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乙方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乙方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進行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乙方於解聘待崗期間,不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崗位聘用機會累計達兩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經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並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甲方依據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在_______月內錄用人員的,乙方與其他被裁減人員具有同等的優先被錄用權。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退伍後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年的;

(七)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______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__年以內的;

(八)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9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不能依據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工資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在適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資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五)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項下,向乙方提供虛假說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條項下,向乙方提供虛假承諾與保證的。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未提前通知而要求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第三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

(二)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條件出現;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

(五)甲方依法破產、解散;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出現。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續訂本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本合同手續。

第四十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作爲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辦理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甲方並應及時將乙方的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到乙方新的接收單位或在乙方自謀職業的情況下,轉移到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乙方無接收單位且符合失業條件的,甲方應自終止、解除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乙方名單報其戶口所在地(限北京地區)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20日內將乙方的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到乙方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主動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

第四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續訂本合同。

第四十四條 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爲止。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視爲續延本合同,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本合同。續訂時,如本合同的期限少於12個______月,則續訂合同期限依本合同期限;如本合同期限等於或長於12個______月,則續訂合同期限至少應爲12個______月。甲方也可通過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但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

(一)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或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或加班工資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或加班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應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______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______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工作每滿1______年支付1個______月工資性收入的經濟補償金,不滿________年的按1______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______月:_____

(一)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_______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_______崗位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______年限,每滿1______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性收入1個______月工資性收入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______年的按1______年計算。如:_____

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______月的______月平均工資性收入高於甲方上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性收入,則按乙方的______月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發:_____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_______崗位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四十九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應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北京市東城區勞動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甲方依據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解除本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不低於甲方上年______月人均工資性收入________月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五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存在勞動關係而未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由於甲方原因使本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三)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解除本合同未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五)違反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及未成年工適用);

(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賠償金標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條規定,終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性收入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性收入的賠償金。

第五十三條 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情形或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下列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一)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二)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五十四條 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乙方隱瞞與原用人單位尚存勞動合同的事實而與甲方簽訂本合同,致甲方對原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實際進行了賠償的,乙方應給甲方以全額補償。

第五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章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章 保密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保守商業祕密,未經甲方許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甲方內部的無關人員透露或者公開自己所掌握的商業祕密,不復制或轉移含有商業祕密的文件和資料(無論商業祕密是否基於乙方本人的行爲而形成),不在辦公場所主動接觸與本人工作無關的商業祕密,不進入與本人無關的保密區,不打聽其他部門的業務措施和技術措施,除非必要,在對外聯繫時不談及商業祕密,不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諮詢性或顧問性的服務或幫助。

第五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如複製或帶出辦公場所)時,應經部門主管批准,並及時歸還。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將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業祕密資料交還給甲方,不應私自保留。在乙方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內,甲方可以對乙方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六十條 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乙方均將在終止日後________年內繼續保守商業祕密。

第十五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六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或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方或乙方也可以不經協商或調解,而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現有的以下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附件:

(一)員工職業生涯管理辦法;

(二)薪酬管理辦法;

(三)考覈管理辦法;

(四)員工考評管理辦法;

(五)部門目標責任制考覈管理細則;

(六)培訓管理辦法。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對現有規章制度的修訂及頒行的新的規章制度除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相牴觸者外,自動成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執行。

第六十三條 作爲本合同附件的規章制度在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留存,乙方可於正常工作時間內隨時查閱。

第六十四條 乙方的人事檔案應交甲方或由甲方委託集團公司保管。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2

一、經甲方(用戶)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戶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爲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爲。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爲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爲甲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爲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爲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2019 年 月 日起至2019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登記號

乙方(簽字)    登記號公司(蓋章)

附:續訂合同期限

1.自2019 年 月 日至201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2.自2019 年 月 日至201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3.自2019 年 月 日至201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4.自2019 年 月 日至201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3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 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爲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爲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名稱爲 ,計件單價約定爲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20xx]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爲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爲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爲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若離職,需賠償甲方爲乙方繳納的保險金額部份的百分之二十(即20%)。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5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期限爲: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爲: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爲: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爲: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計件單價爲: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6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_

家庭常住住址或者通訊處: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陽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用A3紙張雙面打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月。其中試用期爲_____月,即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爲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蒼南縣

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該崗位(工種)__________(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__________(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執行操作規程,遵守設備、工藝和安全衛生規程,遵守職業道德。

第五條 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和技術操作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勞動場地、生產設備和勞動工具,提供學習條件,進行技能培訓。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企業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並保證乙方的勞動保護待遇。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爲_____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及計件單價根據實際生產工藝由甲方進行相應調整。員工在試用期滿之後,工資計算方式按月保底工資+加班工資+超產獎+質量獎+全勤獎等,同時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且最低工資不得低於_____元/月。(注:員工每月請假一天不扣全勤獎,請假超過一天的無全勤獎)。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企業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種法定津貼、補貼和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和本企業的規定,保證乙方從入職之日起享受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福利待遇。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中部分應當由職工個人繳納,若乙方經甲方釋明之後仍執意不願參加養老、醫療、失業三項保險,並書面承諾放棄的,甲方將不再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乙方不得以此爲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及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年終獎、年假補貼、旅遊、春節返程車票報銷、工作服免費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費待遇:

1.乙方當年新婚的(憑結婚證書),可享受相關婚假。

2.乙方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憑有效證明,可享受相關喪假。

3.乙方於暑期(公曆6月、7月、8月、9月)在甲方服務的,享受甲方按相關規定發放的一次性防暑降溫補貼費。

五、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定製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試用期內爲3天)向甲方提交《離職申請表》。

第二十四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不願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到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出現《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七、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和浙江省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勞動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九、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二條 乙方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害或由於乙方違反合同行爲,甲方爲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欄,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者合同文本已領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1、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_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公司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爲20公斤。

第五條: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爲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爲(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爲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爲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爲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爲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爲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_假若工作天數。

第八條: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爲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6篇:勞動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 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 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20_年11月1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期限從20_年02月01日至20_年02月18日止。原勞動合同書、變更協議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 期:日 期: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施工作業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需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__市__區__村。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4天假期、每天8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六、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19

勞動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或        個月),從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爲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爲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爲        個月(或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爲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爲            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爲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爲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爲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覈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爲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員工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員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員工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員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

八、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爲、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7小時,每週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______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_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爲嘉獎、記功、晉級、評爲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爲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爲甲方考覈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爲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簽字)

職稱:_____

乙方(姓名):_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

戶口所在地地址:_____

聯絡方式: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爲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_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爲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______月,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第十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按年薪制每年__________元計發工資。

第十八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部分工資_____________元,餘薪年終時一次性支付。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購買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保險標準按勞動部門審定的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_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7、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______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______月內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因乙方未履行保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爲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__元,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

第四十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爲準。

第四十九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 元,其支付項目爲 ,或按 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爲 元。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資格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開始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二、工作內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導遊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甲方要求乙方將《導遊資格證》掛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負責購買三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工資採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覈的'辦法,多勞多得。

3、乙方組團出遊,乙方獲利潤的10%酬金。

4、帶遊客到河源大賓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託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帶團300元次。

7、公司提供勞動保護,公司根據規定配發工作服,帶團外出含個人旅遊保險,利用淡季對導遊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8、一個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時間由公司安排,員工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安排休假時間。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號文件關於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第(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勞部發號文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六、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蓋章日期:

簽名日期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爲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行政崗位(工種)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爲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爲3000元,工資形式爲。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爲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爲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爲

1.銀行代發2.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爲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爲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年月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_年。

2、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

4、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出於工作、管理等考慮,將自己調去其他店面工作的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6、甲方將周工作時間安排爲:___________週二公休,其餘時間正常上班。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7、甲方將日工作時間安排爲:___________早上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

8、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9、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10、工資結構爲:___________底薪加提成,工資底薪爲_______,工資提成按照甲方制定的薪酬計算制度執行。

11、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12、甲方於每月__日以______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13、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1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5、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16、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17、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9、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20、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___________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1、有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補償: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應當屬於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___________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2)乙方發生工作懈怠,導致無法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的。

2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24、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26、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其他規定

2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28、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確定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作爲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準則,各方保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相關約定。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本合同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具體崗位職責:熟悉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良好全面地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2、乙方願意並保證有能力從事主述工作,所爲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要。對任職期間的工作內容與職務,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及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乙方承諾服從甲方的安排。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4、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市轄區。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爲了經營的需要而變更經營地址不應視爲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表示尊重和理解並應無條件到甲方變更後的經營地址工作。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的環境下從事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設備及場所。在遵守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質量要求的指派與規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試用期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月。

2、試用期後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月。

3、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相關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雙方確認:乙方承諾在入職甲方之前一直自行交納社會保險且對承諾的真實性負責,故乙方不再要求甲方爲其交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4、因個人原因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時,甲方有權調換乙方工作崗位及調整勞動報酬。

5、甲方爲乙方提供意外保險,其工作間出現意外,均由保險公司以及出事人賠償,公司不予賠償,若因乙方失誤導致的意外公司不予賠償,若因第三方出現意外,由第三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五條、勞動時間

1、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工作時間依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實行。

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可視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時,應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服從主管人員的管理,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甲方可按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的任職、培訓、晉升等應服從甲方安排。

3、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損害甲方的企業形象和財產。

第七條、保密條款

乙方無論是在職期間或是離職,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客戶資料、交易信息等,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有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款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任職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發現乙方有虛報資歷等不誠信行爲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

b)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4、乙方除因本條第3款解除本合同的,須提前30日同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確保工作妥善移交併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方可離職。若未經甲方同意即自行離職的,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a)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b)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c)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

d)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的,乙方在培訓結束後兩年內提出辭職的,應全額賠償甲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相應的處罰或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妥善完成工作移交而檀自離職的,需承擔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損失,並應支付甲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爲違約金。

3、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須按法律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第十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因執行甲方制度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2、勞動爭議的程序爲:爭議發生時,可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將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或被撤銷,並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乙方表示認可和遵守甲方通過員工培訓、公文發佈渠道(電子郵件、紙質文件、公告等)等途徑所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及時自行查閱、學習並保證嚴格遵守。

4、甲方現行的如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當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一、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範本 篇29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__________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其支付項目爲__________,或按__________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_____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_________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4、 ……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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