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民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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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民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廣東銀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建築工地民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二)項爲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爲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從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爲 / 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築施工有關的工作。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及特殊保護等規定,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

四、工作報酬。

因乙方工資計算繁瑣,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實行下列工資分配形式: 1、甲方按乙方的工作工時覈算乙方工資,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乙方工資每日爲 元。、2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如有違法違紀行爲,按有關法規、規章處理。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代班人員)和工地管理人員指揮。必須服從工作安排,不得無故缺席,如有事必須向代班人員請假,如不聽從代班人員的合理調動,甲方有權對乙方做適當的經濟處罰或開除處理。

3、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嚴禁打架、賭博、嫖娼、偷盜等違法行爲,一經發現做開除處理並罰款,且送交執法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工資餘額年終結清。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地民工勞動合同 篇2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員工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

第一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個月爲試用期。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條 工作任務、時間與條件

(一)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或工種,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也可以實行綜合計時制。乙方上、下班時間及休息日,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標準的生產場地和勞動(工作)條件。

第三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 在合同期內,甲方按企業確定的分配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二)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     市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各項保險費,由乙方向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乙方報銷國家規定應由企業負擔的部分。

(三) 乙方可享受的有關福利待遇按甲方對分公司人員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服從甲方調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完成工作(生產)任務。

(二) 乙方如因工作失誤或違反紀律,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予乙方紀律、行政處分,並要求最新版勞動合同模板免費下載乙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3.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4. 服務態度差、損害甲方聲譽利益的;

5.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勞動教養的;

7. 依照勞動法規、規章有關規定,不宜繼續留用的。

(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 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5. 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前往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 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

(三) 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部門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除外);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本合同的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變更合同記錄。

(五) 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或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六) 在正常情況下,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續訂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六條 乙方爲履行勞動合同而必須具備的手續及資格

乙方應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明)、暫住證、就業培訓資格證明等。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守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及合同解除後,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因乙方披露、竊取、泄露、不正當使用及獲取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承擔最新版勞動合同模板免費下載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違約金不足補償的部分。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一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報勞動部門鑑證後生效。

(二)本合同塗改或乙方由他人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行政部門鑑證意見 鑑證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建築工地民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賣方):北京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北京______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年月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簽定合同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的定金,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三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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