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勞動合同書範例
勞動合同是醫院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對醫院的人事管理、經營發展等具有重要的影響。對於醫院勞動合同書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醫院勞動合同書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醫院勞動合同書範文1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 合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二、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單位制度,接受單位績效考覈,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內適當調整乙方的具體崗位,並有權在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範圍內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單位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等規定,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保證乙方順利履行工作職責。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國家規定的 。
1、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7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一、單位實施具有激勵機制的薪酬制度,根據員工崗位、職級的不同設計符合該崗位、職級特點的薪酬結構及水平,爲員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實現單位和員工綜合價值的最大化。
二、甲方每月 日前(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無故扣減或拖欠。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規定享有各種福利待遇。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爲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以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解除合同,應依法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如果在試用期內,乙方應依法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績效考覈制度規定的情形),經過績效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指市場情況變化、甲方經營戰略調整、組織架構調整等情形。
六、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動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或依法解除;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辦結實物交接和工作交接手續。
九、甲方因工作需要,與乙方續簽合同,可在合同期滿三十天內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應及時辦理續簽手續。
第九章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院勞動合同書範文2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錄用條件
乙方應聘甲方時提供的工作簡歷和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以及向甲方出具的各類手續、證明和證書,均必須真實有效,並註冊於甲方單位,甲方據此作爲錄用乙方的先決條件,如乙方有任何欺詐或被證明提供信息和資料不真實,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乙方需賠償甲方招聘和工作延誤等經濟損失。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乙方工作崗位爲 ,崗位工作職責詳見工作職責說明書。(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可自行調整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2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4.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4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5.2甲方每月______日爲發薪日。
5.3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內容、崗位級別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5.4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六條 福利待遇
6.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6.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7.2 甲方建立健全醫療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7.3 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7.4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並嚴格遵守甲方醫療流程、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8.1 甲方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8.2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視爲乙方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8.3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
8.4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9.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9.2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即解除本合同:
(一)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說明情況,聽取乙方的意見後,裁減人
(一)依照企業破產 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爲乙方辦理勞動關係終止手續,乙方應在離職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按本合同約定工資支付時間或者在工作交接辦結時支付乙方。
第十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0.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10.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 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院勞動合同書範文3用工單位(甲方): 地 址:
勞動者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終 止 ,其中試用期爲 月 。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
第三條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 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爲 元。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六條 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 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爲準,即上崗後,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 有檢查、考覈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 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 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 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 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1. 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的權利;
2. 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 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 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 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 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4. 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設備的義務。
七 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
第十五條 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 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 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 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 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 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觸勞動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污受賄行爲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製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d、乙方要求調離企業,經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
4. 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d、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止後,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2.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 甲方依照條例裁減人員,六個月之內,如需錄用新的同性質的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5. 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爲止。
6.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時,甲方可變更合同調整其薪水。
九 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併爲自己的行爲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佔、挪用、貪污受賄行爲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爲: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內,在未被項目選用時或冬閒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並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
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職或離職後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六條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爲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