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性勞動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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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規範文本)

規範性勞動合同範本

甲 方:

乙 方:

A.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A.2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A.2.1甲方(用人單位)情況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A.2.2乙方(勞動者)情況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聯繫電話

A.3 勞動合同期限

A.3.1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A.3.2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內):

a) 無試用期。

b)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A.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A.4.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以前,甲方應告知乙方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

A.4.2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省 市 縣(市區)。

A.4.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要求提供相應的勞動。

A.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A.5.1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a)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 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d)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

A.5.2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A.6 勞動報酬

A.6.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a) 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b) 計件工資:

c) 其他形式:

A.6.2甲方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不得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A.6.3甲方每月 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A.6.4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因素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A.6.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A.7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A.7.1甲乙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地方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並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其中,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可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A.7.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的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A.7.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規定辦理。

A.7.4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A.8.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A.8.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工藝技術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檢修規程等,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A.8.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A.8.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A.9 勞動合同的變更

A.9.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應寫明變更的有關內容和變更理由。

A.9.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A.10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A.10.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A.10.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A.10.3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A.11 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A.12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A.12.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先行協商;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12.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地方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A.12.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有爲乙方履行勞動用工備案的義務。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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