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精選14篇)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1
(一)甲方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教育程度(學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現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
本合同是確立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成立的法定依據
(一) 乙方聲明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 乙方保證訂立本合後承認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三)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規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後的制度執行。
第二條 合同類型與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類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重新訂立有關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長續簽(變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對雙方不再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基本工作內容爲: 。具體可參見相應崗位的《崗位職責說明書》。
(二)乙方工作地點: 完成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覈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願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的其他工作。
(五)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工作所產生的職務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等的一切權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有關事宜,非經甲方追認,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平均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安排員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應嚴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據加班申請依法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未經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爲,不屬於加班行爲,乙方無權要求加班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屬於個人自願行爲,不屬於公司規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調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工資)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月工資爲 元,正式錄用後月工資爲 元。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甲方在每次薪酬變動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工作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覈評價,考覈評價結果需扣除工作報酬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其他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業務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並可依據具體情況、悔過程度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並可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甲、乙雙方再次確認:如下所涉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即構成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金之外,乙方並需另行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並未終止與其他僱主訂立的所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僱主。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總經理批准不得將甲方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複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得擅自傳播和拷貝甲方的有關資料。當乙方離開公司時,應歸還所有屬於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應當應甲方要求,適時的與甲方簽訂信息所有權協議或保密信息協議,進一步完善對甲方商業祕密的管理。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乙方在此承諾: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熟讀員工手冊內容,並且員工手冊如有更新,乙方自願完全遵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爲“未及時”;
3、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期限延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開除、除名、辭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7、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和可能有繼續履行條件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7天的;
8、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9、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甲方《員工獎懲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並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規章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考勤與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說明書、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和禁業限制協議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三)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該地址爲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交付郵遞即視爲送達。
地址:
(四)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限:試用期限爲個月,即從_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_日止。
三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擔任工作。
四工作時間: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人民幣_元。試用期滿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人民幣元。〈二〉乙方的加班工資報酬,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工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及醫療期的費用,按照有關規定支付。
七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愛護甲方的財產,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八乙方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能,對甲方的商業祕密和一切文件、資料承擔保密責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1、因甲方業務特點,不需要在該部門設置該職務或減員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個人身體狀況不適合甲方工作要求或乙方隱瞞個人病史、已有及其它潛在疾病的;
3、乙方虛報、僞造、變造或以其它手段提供虛假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和其它證明文件的;
4、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工作中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因工作失職、營私舞弊或違反保密責任,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
十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強迫乙方勞動或者支付勞動報酬不符合約定,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除以上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均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追究相關的賠償責任。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填報的入職登記表及所附材料作爲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於__省__市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 聘 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 月),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確定乙方工作崗位爲 ,並根據職位明確乙方的具體權限和職責。
2、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可以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三條:工作條件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公司管理制度辦理。
第四條:工作報酬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元,績效工資 元並且納入考覈。
2、獎金提成需按公司要求完成全年銷售任務的情況下依照銷售額的 ‰提取,當年提成獎金於年底春節放假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5、乙方享受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6、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公司管理制度辦理。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在任職期內參與其它經濟活動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甲方無故終止和解除本合同,應支付人民幣 元作爲違約金給乙方。
4、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或因乙方從事其它經濟活動的,應支付人民幣 元作爲違約金給甲方,並返還所扣提成獎金、利潤分紅等。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是甲方不爲公衆所熟知,具有商業價值、使用價值或實用價值且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信息、文本資料、技術資料、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等。
(二)本合同保護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戰略計劃,客戶或合作者的名單及聯繫方式,產品成本、內控價格,人事記錄,業績評估、預算,營銷計劃、渠道、方式及拓展計劃,商業總盈利,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管理系統及內容等,合作商家、投資人、出資人及選用及業務合作或技術合作的內容或計劃或往來資料或信息,會計檔案、往來賬戶及賬目等。無論乙方是通過何方式何途徑獲取。
2、本勞動合同條款內容及其未公開的組成部分或附件內容也屬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甲方根據企業發展情況,可以適時對上述商業祕密的範圍作出適當調整(增加或減少)。調整後的商業祕密範圍,將在甲方保密制度中制定,並分發給乙方,自保密制度公佈之日起即成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予嚴格遵守。
第九條 商業祕密的保守
(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保密期限內不得有下列行爲。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如口頭、書面、傳真、QQ、電子郵件等)故意或過失地將本合同或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商業祕密或甲方規定的其他保密內容據爲己有,或使用、泄漏、披露或以其他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方式,允許或造成其他任何第三方知悉或使用。
2、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3、將工作中接觸、知悉的商業祕密數據、文字資料、圖片及其信息化數據等(包括原件、複印件、電子文本等)據爲己有或私自留存或攜帶出辦公區或轉移任何第三方(無論有償或無償)。
(二)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或乙方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之日起,至甲方公開之日(甲方書面同意在特定主體範圍內公開的不在此公開之列)止;且保密期限的效力及於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甲方公開之日。
2、乙方在合同期內及與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將甲方客戶介紹給甲方的競爭對手或帶入其受聘的其他單位或乙方自行設立或與他人共同設立的企業或與甲方客戶發生業務往來;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乙方合同期滿或本協議因故提前解除,乙方應負責其所負責的客戶貨款全額回收,否則甲方有權用其投資入股款衝抵。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法律規定,可申請勞動仲裁。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爲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爲店面銷售。
2,甲方爲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爲一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爲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後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爲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爲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爲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5
確認書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買賣雙方茲同意根據下列條款成交: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於___________從__________港至______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
保險:賣方須投保水漬險及戰爭險,按__________保險公司條款規定投保金額爲發票金額之110%。
付款條件:茲確認,賣方須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收到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該證在上述裝運日期後15天內在______議付有效。
信用證須證明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如果賣方在規定日期前未能收到信用證,則本確認書即告失效。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詳見憑買方樣品圖解(略)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僱關係(定期協議)。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設備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乙方於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爲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爲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覈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爲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覈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爲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爲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疽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爲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覈,具體爲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爲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郵編
生產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人力資源部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住所電話 手機號碼
特 別 提 示
1、本合同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勞務派遣勞動者使用《勞動派遣勞動合同書》,非全日制勞動者使用《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書》,建築業生產操作類崗位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使用《建築業勞動合同書》。
2、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是指甲方註冊登記證上登記的人員。戶口性質是指非農業戶口或者農業戶口。
3、三種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雙方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4、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動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5、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6、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安排勞動者加班。
7、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應當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要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8、當用人單位有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持有一份、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未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行爲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 年 /月 /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爲 / 個月,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條 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乙方按照公司制定的每月或全年銷售計劃完成銷售目標,按照甲方規定定期對商品庫存進行盤點,產生差異由乙方自行補差。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兼職與甲方同類競爭品牌的銷售工作,不得泄露甲方銷售商品的商業祕密,一經發現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扣除當月工資,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其他具體工作內容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責任制度執行。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A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爲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 D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 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 / 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基本工資 (試用期)+提成,提成按公司規定發放。每個月支付員工基本工資的80%,剩餘20%基本工資做爲全年績效考覈,在年底根據績效考覈一起發放,中途離職人員不發放剩餘的20%績效工資。
(二)甲方於每月 15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月標準爲 / 。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第八條 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第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本條(三)、(四)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在試用期內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乙方說明理由。
(七)乙方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條第(五)項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本條第(五)項第2點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三)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續訂或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按規定執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可在本條中約定或者另行簽訂保密協議、服務期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等其他約定條款。
(二)在工作期間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培訓所需費用先由甲方先行墊付,乙方在滿一年後不需要支付其費用,若未滿一年提前離職的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未其培訓的全部費用開支。
(三)若乙方不需要甲方爲其繳納社會保險的,需要簽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確認書;甲方將爲表現好的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具體評選辦法另定。
(四)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過同意後方可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離職,離職前必須做好交接手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將不支付當月工資。
(五)對於涉及公司相關商業資料的乙方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同行業的相關工作,並與甲方簽訂一個承諾的補充協議。
(六)乙方在工作中出現差錯對甲方造成的損失須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服務期義務或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9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地:
電話:
法人代表:
乙方(員工)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聲明條款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體聲明如下:
(一)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負責完全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法律關係,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段訂立本合同,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2、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
第二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 __ 年___ 月_ _日起至__ 年 月_ 日止。本合同期滿,雙方未正式續簽書面合同,則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至服務期期滿時止。
第三條試用期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以下情形出現,即視爲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1、乙方的條件與甲方招聘簡章、招聘廣告中的職位要求不相符。
2、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累計超過兩天的;
3、乙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者隱瞞應當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
4、乙方未通過試用期績效考覈的;
5、在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超過十五日,致使入職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無法辦理的。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擔任 一職,工作地點爲: 。
乙方具體的工作職責爲: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2、利用各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網站、各論壇、博客、貼吧等站內外各種渠道的推廣、宣傳公司品牌、產品、口碑,帶動銷售。
3、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學習能力,通過線上線下與客戶溝通,洽談,瞭解客戶需求維護新老客戶,完成產品銷售工作。
4、通過釘釘軟件做好每日(周、月)工作彙報、總結。
協助處理好公司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同時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除了前述工作崗位外,乙方有義務根據實際需要配合公司內部其他部門的工作,按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乙方同意對新增加的工作內容不要求甲方額外支付勞動報酬。
第五條因甲方業務位於不同地區、不同的地點,雙方確認:乙方原則上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地點、工作崗位工作。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其工作內容並按新委派/調動/調整的崗位標準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提供福利待遇。上述委派、調動或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升職、平級調動、降職、工作部門的調整、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的改變,也包括雖然崗位或職位不變但工作職責或範圍發生改變的情形。
雙方確認,前述委派/調動/調整系雙方充分協商後達成的一致意見,不視爲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前述委派/調動/調整的內容適用於整個勞動期限內(包括本合同期滿後的續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派/調動安排,並保證不以甲方的前述委派/調動/調整爲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承諾:如屆時乙方不接受委派/調動/調整視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第七條乙方不能通過甲方的績效考覈的,視爲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或對乙方重新進行培訓。
第八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乙方若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十條本合同期內,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任職、兼職其他用人單位的職務,亦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甲方同類產品、從事甲方同類業務。
第四章工作時間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的時間,週末雙休。其他節假日則根據公司總部安排執行。
第五章勞動報酬(稅前)
第十二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該勞動報酬由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
第十四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方式:
1、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乙方的績效工資基數以基本工資爲準,入職後第二月達成業績目標三萬元,基本工資 元,業績的3%做爲提成獎勵。若未達成業績目標則依實際達成比例發放該月的基本工資(具體比例依照重要工作任務呈現表);當年業績目標累計達成壹佰萬元時,超出壹佰萬元的部分按4%的提成;業績目標突破三百萬,年終可享受公司的乾股分紅;提成的結算方式以全額貨款回款爲準,收到回款後當月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此工資待遇包含社保等費用。
第十五條爲便於乙方更好的開拓市場;甲方爲乙方配備智能手機一部,電話卡,每月報銷電話費:99元。此手機和電話號及相關的QQ號、微信號所有權爲甲方所有,做爲乙方的唯一工作號碼,由乙方保管並使用。乙方須保障該手機暢通;若因乙方人爲損壞或丟失者由乙方自行承擔費用購買新機。乙方工作滿兩年,可交舊手機換領新的手機;未滿兩年,離職時需歸還手機和電話卡。
第十六條:乙方須每天通過釘釘軟件向甲方彙報當天的工作內容、業務拜訪、跟進記錄及詳細情況。
第十七條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入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的,或者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作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六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法律規定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將自己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在發放工資時一併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辦理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社會保險無法辦理或繳納的,乙方自行承擔法律後果。甲方因此被公權機關行政處罰的,有權就經濟損失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七章保密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並履行甲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中的約束甲方和/或甲方員工條款的保密義務。
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一)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產品技術(課程設計)、培訓資料、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二)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項目組成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勞動報酬、公司運作方法、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三)其他符合商業祕密構成要件的信息。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對外泄露本章節所約定的及與甲方簽訂專項合同所約定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或者使他人利用甲方商業祕密從事同類業務,否則甲方因此受到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減少的損失額以及因此而支出各項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甲方協商一致的,無權要求甲方給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對本合同議條款予以充分解釋和說明,乙方確認其已清楚本合同每一條款的準確含義,並自願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爲 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銷售部
乙方的工作地點 :
銷售的崗位職責
1.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2.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3.按規定處理客戶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戶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4.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並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5.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戶談判,開發及後續訂單操作,確保重點客戶成功率和簽約客戶滿意率。
6.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7.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司機密及飛單行爲。(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工資1500(試用期1200)(具體情況可以根據能力相對應的提高基本工資)+提成,提成額按照合同額的3%,提成款的發放方式:合同簽訂後,確定收到客戶定金後三日內付提成額的30%,收到客戶第二期應收款後三日內付提成額的40%,餘款(總提成額的30%)等客戶結清餘款三日內付清。
(三)甲方每月8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及授權範圍
1.1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_________
1.2 乙方的代理區域爲___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爲以上___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權限,全面負責___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爲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爲___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1.3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___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_________輛(___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4 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爲負無限連帶責任。
1.6 “商標”屬於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 訂貨及付款
2.1 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2.3 ___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2.4 乙方爲銷售___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2.5 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 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並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爲交貨地。
第四條: 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第五條: 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5.1 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5.3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爲,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6.2 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6.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6.4 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 售後服務
7.1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7.2 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3 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7.4 因人爲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後服務之費用。
7.5 對於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於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後,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爲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附件
1.代理商授權書(略)
2.《_________汽車商務制度》(略)
3.顧客檔案表(略)
4.進銷存報表(略)
5.市場信息調查表(略)
6.訂貨單(略)
注: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爲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爲店面銷售。
2,甲方爲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爲一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爲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後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爲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爲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爲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申請業務員的條件:
1.年滿18週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唯申請人不得爲:列入國家公務員、現役軍人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兼職的人員及中國政府禁止的任何_和非法組織成員。
2.服從管理,有拓展業務能力。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協議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聘用協議。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爲兼職產品業務員。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不再簽訂崗位聘用協議。
第四條 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經營,依法納稅。
2.尊重社會公德,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業務活動。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有關規定及制度,根據乙方的業務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發放工資及獎勵(具體發放標準詳見獎勵制度)
2.甲方薪水結算爲週薪,每星期六爲薪水發放日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協議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1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選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爲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覈,具體爲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爲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從年月年日止。
2.試用期爲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崗位) :
2、工作地點 :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B.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C.按規定處理客戶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戶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D.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並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E.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戶談判,開發及後續訂單操作,確保重點客戶成功率和簽約客戶滿意率。 F.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G.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司機密及飛單行爲。(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元/月,轉正後/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3、甲方每月發給乙方交通補助 元,通訊費補助元,餐補費 元;轉正後與薪水同日發放。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