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美容店員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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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美容店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汽車美容店員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勞動者(乙方)姓名:

家庭住址(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雙方就合同期限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崗位

具體工作內容爲: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實行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爲元|月、具體發薪日期爲每月日。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社會保險的權利。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地方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提前30天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經辦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重新簽訂書面合同。

雙方約定事項

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1、

2、

八、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節;調節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掛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

本人在年月日簽收此勞動合同

簽名:

汽車美容店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籤 署)

蓋 章: 員工姓名(正 楷)

日 期: 日 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 勞動報酬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籤 署)

蓋 章: 員工姓名(正 楷)

日 期: 日 期:

汽車美容店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天工作八小時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專業知識培訓。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圖片及視頻作爲永久宣傳使用。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是教練,工資爲 元/月+提成(績效工資)。每月發工資時間爲 。工作期間因乙方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聘。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已包含保險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繳納保險費用。

3、由於教練行業特殊性,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甲方將暫扣半個月工資作爲押金,在合同到期時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培訓。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按甲方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合同期內教學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進步的;

B.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俱樂部規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給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D.接待學員不周,經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學員,影響惡劣的;

F.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原工作;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C.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

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且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招聘相應人員代替乙方工作方可執行。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俱樂部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乙方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作爲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雙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由俱樂部出資進行培訓、服裝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按規定賠償。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即給對方補償一個月當月的工資。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第六條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聯 系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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